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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婚标准,背诵全文 作者:青青绿萝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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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开玩笑了,她可不是真的小孩,十几年来遇见的人都记得很清楚,没有哪一个有布鲁克的颜值,不然早就舔了。
布鲁克:“……”
白黎:“……”
昏暗的厨房里,两个宛如007剧情的男女主角相对无言,都有种“这算什么套路”的微妙感。
“你真的是白黎?”布鲁克还有点怀疑,“虽然眼睛真的很像,但是没这么巧吧。”
白黎更冤枉:“你谁啊?别自顾自说好不好,回答一下我的问题。”
布鲁克进一步确认:“你在歌舞团里待过吗?”
“待过啊,你是谁??”她要抓狂了。
布鲁克表情微妙:“那你记得不记得,以前躲在幕后帮安娜假唱的……”
“贝……贝壳?”白黎费了好大劲才想起来,目瞪口呆,“你认真的?开玩笑的吧?”
在遥远的过去,那段不堪回首的歌舞团生涯里,她有个小伙伴叫贝克……等等,贝克的原文是英语的“beck”,意思是小溪,而布鲁克是“brook”,意思也是小溪啊!
虽然英文名一撞一大堆,不过这样听起来好像就是那么回事。
再想一想,当初贝克好像是说过他有其他种族的血统,所以生下来就是黑户,还被人卖到了歌舞团。团长听他嗓子好,就让他给驻台的主场代唱(主唱安娜人美声甜,就是唱歌跑调),借此混口饭吃。
但是!
“你别开玩笑了,我记得贝克长得很丑……”白黎纠结地说,“你这脸,难道是整容的吗?”
布鲁克平静地说:“不是,我在发育期融合了精灵族的血统,体型和样貌都发生了变化。”
☆、第74章 一碗鸡汤
在很久以前, 白黎和赵元辰说起过跨种族生育的事儿。那个时候,太子殿下委婉地表示, 帝国过去是严令进行跨种族生育的, 混血儿几乎不能获得帝国的正式户口,只能作为黑户流民存在。
这固然是有政治背景,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人类和类人种族的基因存在差异,胎儿就算不流产,生下来也会面临许许多多的疾病,有许多是今时今日还无法解决的。
布鲁克有精灵族血统的事众所周知,可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不是生下来就融合了两种基因的。甚至截然相反,他刚出生的时候,因为兼具两种血统,外表十分畸形。
精灵族的骨头比人类的轻, 那个时候的他甚至不能长时间直立行走, 双腿无法支撑他的重量, 头骨变形得厉害, 可以说是星际版本的卡西莫多。
他的母亲难产死亡,舅舅不愿意养他这个怪物, 把他卖给了歌舞团。
那个歌舞团表演歌舞、卖淫, 有时候还会搞些畸形展览, 有不少人愿意花费少许的星币, 满足一下自己猎奇的心理,所以,古地球时有什么花瓶美女、人头蛇身,星际时代自然就变成了精灵侏儒之类的“外星物种”。
但是布鲁克实在是太丑了,人们对他兴趣寥寥,亏得他有一副好嗓音,才能在苛刻的歌舞团里混口饭吃。
那个时候,他是样貌丑陋为人唾弃的“杂种”,白黎是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混饭吃的“童工”,同是天涯沦落人,年纪又相仿,自然而然就抱团取暖。
白黎会借着各式各样的机会给他弄点食物,他也会把偷听来的消息告诉她,免得运气不好,被团长等人谩骂殴打。
如此艰难度日。
“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的事,真的好遥远了啊。”白黎坐在沙发上,长长叹了口气,那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能不去想就不想,否则心情容易抑郁。
布鲁克跟着叹息:“是啊。”
白黎想了想,问道:“我跑了以后,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她是看准了歌舞团到了第八区的机会,偷了钱,趁着大多数人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火速溜了。
呃,没想过带别人,尤其是布鲁克,他那时等于残疾,跑也跑不动,带上他等于找死。出于谨慎,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计划,还搞过几次“狼来了”,骗得举报的人反而被骂了一顿,这才在最后关头一举成功,逃离魔窟。
“你跑了以后,团长把我们看得更严了。”布鲁克耸耸肩,“不过我不算在内,反正我那样也跑不了,后来我们又去了第九区,路上倒霉,遇到了两波海盗火拼,死了好多人,最后惊动了军队,我作为幸存者被解救了。”
白黎倒吸一口冷气,遇到海盗火拼……能活下来算他命大。
布鲁克感慨道:“我运气不错,军医里有个人就是研究基因的,给我用了融合血统的药,我才慢慢好了起来,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从畸形儿到大明星,前行的路必然也是充满了辛酸和坎坷,只是大家都是从那个噩梦般的地方走出来的,这点磨难,没必要和小伙伴说了。
“你呢?”他问白黎。
“报警说我被拐卖了,记不清老家在哪里,家里没有亲人了。”白黎简单说了说自己是怎么死皮赖脸留在第八区的事,“然后就是入学读书,考试,兼职赚钱,继续考试……”
布鲁克指了指她:“果然是军院的学生吧?”
“嘿嘿。”她没有再否认,“我这点算什么,比不上大明星……对了,能给我签个名吗?”
布鲁克:“……”
白黎调出了手写屏幕,笑眯眯地说:“他乡遇故知,人生大喜事啊,签个名呗。”
布鲁克以指为笔,在屏幕上写了一行字:【黑夜终会过去,黎明必然到来,祝我的好朋友白黎永远幸福快乐^_^】落款是“你忠诚的朋友 布鲁克·澈·格林”。
白黎讪讪:“我这种自己跑的人,算是你的朋友吗?”
“在记忆里,一直都是。”布鲁克认真地说,“你没歧视过我,还帮过我。”
白黎更不好意思了:“没这么夸张。”顿了顿,又说,“我以为你不会希望再有人提起那段日子了。”
按照常理来说,布鲁克现在已经是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了,承认一个过去泥沼里认识的朋友,无疑是在提醒他自己曾有过多么不堪的过去。何况她也算不上是什么朋友,最多自己饿着肚子,把分到的半支营养剂给他喝而已。
这算得了什么呢?只是处于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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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开玩笑了,她可不是真的小孩,十几年来遇见的人都记得很清楚,没有哪一个有布鲁克的颜值,不然早就舔了。
布鲁克:“……”
白黎:“……”
昏暗的厨房里,两个宛如007剧情的男女主角相对无言,都有种“这算什么套路”的微妙感。
“你真的是白黎?”布鲁克还有点怀疑,“虽然眼睛真的很像,但是没这么巧吧。”
白黎更冤枉:“你谁啊?别自顾自说好不好,回答一下我的问题。”
布鲁克进一步确认:“你在歌舞团里待过吗?”
“待过啊,你是谁??”她要抓狂了。
布鲁克表情微妙:“那你记得不记得,以前躲在幕后帮安娜假唱的……”
“贝……贝壳?”白黎费了好大劲才想起来,目瞪口呆,“你认真的?开玩笑的吧?”
在遥远的过去,那段不堪回首的歌舞团生涯里,她有个小伙伴叫贝克……等等,贝克的原文是英语的“beck”,意思是小溪,而布鲁克是“brook”,意思也是小溪啊!
虽然英文名一撞一大堆,不过这样听起来好像就是那么回事。
再想一想,当初贝克好像是说过他有其他种族的血统,所以生下来就是黑户,还被人卖到了歌舞团。团长听他嗓子好,就让他给驻台的主场代唱(主唱安娜人美声甜,就是唱歌跑调),借此混口饭吃。
但是!
“你别开玩笑了,我记得贝克长得很丑……”白黎纠结地说,“你这脸,难道是整容的吗?”
布鲁克平静地说:“不是,我在发育期融合了精灵族的血统,体型和样貌都发生了变化。”
☆、第74章 一碗鸡汤
在很久以前, 白黎和赵元辰说起过跨种族生育的事儿。那个时候,太子殿下委婉地表示, 帝国过去是严令进行跨种族生育的, 混血儿几乎不能获得帝国的正式户口,只能作为黑户流民存在。
这固然是有政治背景,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人类和类人种族的基因存在差异,胎儿就算不流产,生下来也会面临许许多多的疾病,有许多是今时今日还无法解决的。
布鲁克有精灵族血统的事众所周知,可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不是生下来就融合了两种基因的。甚至截然相反,他刚出生的时候,因为兼具两种血统,外表十分畸形。
精灵族的骨头比人类的轻, 那个时候的他甚至不能长时间直立行走, 双腿无法支撑他的重量, 头骨变形得厉害, 可以说是星际版本的卡西莫多。
他的母亲难产死亡,舅舅不愿意养他这个怪物, 把他卖给了歌舞团。
那个歌舞团表演歌舞、卖淫, 有时候还会搞些畸形展览, 有不少人愿意花费少许的星币, 满足一下自己猎奇的心理,所以,古地球时有什么花瓶美女、人头蛇身,星际时代自然就变成了精灵侏儒之类的“外星物种”。
但是布鲁克实在是太丑了,人们对他兴趣寥寥,亏得他有一副好嗓音,才能在苛刻的歌舞团里混口饭吃。
那个时候,他是样貌丑陋为人唾弃的“杂种”,白黎是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混饭吃的“童工”,同是天涯沦落人,年纪又相仿,自然而然就抱团取暖。
白黎会借着各式各样的机会给他弄点食物,他也会把偷听来的消息告诉她,免得运气不好,被团长等人谩骂殴打。
如此艰难度日。
“现在想起那个时候的事,真的好遥远了啊。”白黎坐在沙发上,长长叹了口气,那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一段时光,能不去想就不想,否则心情容易抑郁。
布鲁克跟着叹息:“是啊。”
白黎想了想,问道:“我跑了以后,你是怎么逃出来的?”她是看准了歌舞团到了第八区的机会,偷了钱,趁着大多数人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火速溜了。
呃,没想过带别人,尤其是布鲁克,他那时等于残疾,跑也跑不动,带上他等于找死。出于谨慎,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计划,还搞过几次“狼来了”,骗得举报的人反而被骂了一顿,这才在最后关头一举成功,逃离魔窟。
“你跑了以后,团长把我们看得更严了。”布鲁克耸耸肩,“不过我不算在内,反正我那样也跑不了,后来我们又去了第九区,路上倒霉,遇到了两波海盗火拼,死了好多人,最后惊动了军队,我作为幸存者被解救了。”
白黎倒吸一口冷气,遇到海盗火拼……能活下来算他命大。
布鲁克感慨道:“我运气不错,军医里有个人就是研究基因的,给我用了融合血统的药,我才慢慢好了起来,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从畸形儿到大明星,前行的路必然也是充满了辛酸和坎坷,只是大家都是从那个噩梦般的地方走出来的,这点磨难,没必要和小伙伴说了。
“你呢?”他问白黎。
“报警说我被拐卖了,记不清老家在哪里,家里没有亲人了。”白黎简单说了说自己是怎么死皮赖脸留在第八区的事,“然后就是入学读书,考试,兼职赚钱,继续考试……”
布鲁克指了指她:“果然是军院的学生吧?”
“嘿嘿。”她没有再否认,“我这点算什么,比不上大明星……对了,能给我签个名吗?”
布鲁克:“……”
白黎调出了手写屏幕,笑眯眯地说:“他乡遇故知,人生大喜事啊,签个名呗。”
布鲁克以指为笔,在屏幕上写了一行字:【黑夜终会过去,黎明必然到来,祝我的好朋友白黎永远幸福快乐^_^】落款是“你忠诚的朋友 布鲁克·澈·格林”。
白黎讪讪:“我这种自己跑的人,算是你的朋友吗?”
“在记忆里,一直都是。”布鲁克认真地说,“你没歧视过我,还帮过我。”
白黎更不好意思了:“没这么夸张。”顿了顿,又说,“我以为你不会希望再有人提起那段日子了。”
按照常理来说,布鲁克现在已经是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了,承认一个过去泥沼里认识的朋友,无疑是在提醒他自己曾有过多么不堪的过去。何况她也算不上是什么朋友,最多自己饿着肚子,把分到的半支营养剂给他喝而已。
这算得了什么呢?只是处于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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