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恐怖 > 亡灵复仇屋

第106页

    也就是说,那个女人在因为某个原因杀了了第六个男人之后,用锁魂珠或者类似锁魂珠的法器,封锁了那人的亡灵。
    但亡灵本身心怀怨恨,即便被封锁,依旧怨气深重,成为了怨灵,事后,这枚锁魂珠很有可能被其他人损毁了,但却并没有彻底损毁,以至于珠子上很少一部分的灵气渗出。
    因为那亡灵的尸体被封锁在湖水中,本来就不全的灵体在从锁魂珠中离开之后更是离不开水,必须待在有水源的地方,以此来增加灵体跟尸体之间那渺小的联系。
    又因为绝大多数灵体还在那女凶手的身上,那怨灵甚至不能完成复仇,更甚至于因为凶手本身可能就是个亡灵师,还有消灭怨灵的能力,以至于他不光不能完成复仇,更甚至要特意躲避那个女人,以防被她抓住。
    再考虑学院中有水的地方也就这么几个地方了……藏着尸体的那湖就根本不做考虑了,水都抽干了都没有找到半丝灵魂。
    其他地方还有什么地方呢?饮用水处、食堂、浴室、厕所,也就这么几个地方了吧!
    那么结合被杀害的不是其他老师,而是五男子呢?
    论女人绝对不会去的地方,又可以排除掉饮水处和食堂这种男女不限,且人流量大的地方,剩下来的要不就是男浴室,要不就是男厕所。
    这种躲躲藏藏的日子,肯定会最大程度的激化那亡灵的怨念,以至于发展到最后,把五个异装癖男子当成女人杀害的程度。那么问题又来了,他是怎么遇上五个异装癖男子的呢?
    众所周知,这五个男学生因为装扮特殊的关系,厕所都是专用的,换句话来说,浴室可能也是专用的,不去男厕所的人,会在男厕所里被藏在男厕所里的亡灵弄死吗?
    显然不会!那躲藏的范围不就更小了吗?不是「五男子专用厕」,就是「五男子专用浴室」!
    而在五男子的惨剧发生之后,那个女人为了隐瞒学院有怨灵的这一事实,或者说是为了不让那个被她杀死的男人的尸体被人发现,发布了男女混校的决定,并且利用厕所改造的机会,将已经死亡,且被她藏了一段时间的五男子灌进了水泥里,「沉塘」。
    并且,也因为这WL市大多数人的视灵能力,她故意将那五个异装癖学生的灵魂也收集起来封锁了?
    不对……不对不对……可是到底哪里不对?
    人已经被那个女人杀了,她又可能是亡灵师,为什么不干脆直接除掉亡灵,而是用这种麻烦的方式把亡灵封锁起来?
    要不就是这个女人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亡灵师,只是在这个学院中有很大号召力却没有除灵能力的理论老师,要不就是这个女人,并不想那个男人魂飞魄散。
    可是如果她跟这个男人有交情,不想他魂飞魄散的话,她为什么又不是直接灭了五男子的亡灵?
    而是一如对那个亡灵一样,用这么麻烦的方法同样封锁五男子的亡灵?这说不通啊!
    而唯一能让这一切说通的可能性,那就是,五男子的亡灵,根本就不是被那个女人封锁的,而是被那个女人杀死的那个亡灵动手封锁的……
    对个屁!亡灵要是能触碰锁魂珠的话,要吸也是他被第一个吸进去!
    哪里轮得到他把别人吸进去?那这其中……是还有一方势力?
    亡灵对复仇很有执念,能用跟自己被杀死的同样的方法杀死的,就尽量不去用除此之外的方法。
    也就是说,因为他被人用锁魂珠封锁了许久,所以在他杀人之后,并没有把五男子的亡灵驱散,而是想要用锁魂珠同样锁起来也无可厚非,可关键是这个帮他把亡灵锁起来的人又会是谁?
    嗯?该不会是「亡灵复仇屋」或者之前他村子里的村民吧!
    总觉得想的越多脑子越不靠谱了,头晕晕的一直在转圈圈!
    但是不管怎么说……先去「五男子专用厕」和「五男子专用浴室」看看,总是不会错的,最差的结局,大不了也就是白跑一趟而已……
    作者有话说:
    下章预告:
    额……下章基本没有说话的内容,故不做预告。
    小赤的小剧场:
    萧言瑾:“赤妈!看这边!”
    萧言瑾拿着手机凑过去,尽量让摄像头避开了自己,却还是没有对准小赤。
    “啥都没有啊!你让我看啥?”
    萧言瑾调整了一下角度,将小赤拍进镜头,小赤的脸马上就变成了一张卡通脸。
    小赤冷漠的看着这个她早八百年前就知道了的软件,问道:“所以呢?没什么特别的。”
    萧言瑾:“你张嘴!说「啊」!”
    小赤知道这些个软件,有好些图案张嘴就会有特效,有些会喷火,有些则是还有其他意想不到的效果,也就跟着做了。
    “啊!啊!啊!”
    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
    小赤:“啥都没有啊!”
    萧言瑾:“哎呀!你说嘟嘟嘟!”
    小赤:“嘟……嘟……还是啥都没有啊!”
    萧言瑾:“这不是唇形变了嘛!”
    小赤:“……”你是不是拿我开刷!
    第三十五章 水塔探险记
    萧言瑾:“我怀疑你偷懒没写我的台词,可是我没有证据。”
    小赤:“两个人对话的时候才要台词,一个人老自言自语那是傻帽!”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