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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白的人将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眼中放光:“你到底是谁?雇主给了你什么条件?不如投身于我,谋个更好的出路。”
郑大乾干起缉匪客的这些年,经手过无数条恶贯满盈的人命,几乎每个人都要多问几句,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他既要得手,心续有些飘忽,话也稍微多了点:“你这种在床边放九绝茶的人,成日心里想的不是害别人就是害自己,能是什么好上司?跟了你,才会没有出路吧。”
苍白的家伙咳了又咳,眼神中含了些灼热的疯狂:“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听命于我,天家富贵加身,有你享不尽的荣华。”
按理来说,听到这几句,便有人能猜出他的身世,大多都已俯首听命。
但郑大乾不是一般人,他十分不屑地扫了一眼床上的人,盯着他骨瘦如柴的胳膊看了两下:“老子管你是谁。你又不是男主,也配让我抱大腿。”
苍白青年的表情十分错愕:“我可是皇......”
话还没说完,郑大乾已提剑上去,将人结果了。
待血飚完,只缓缓地流后,他才挪过去,小心翼翼地剜下他的一双眼珠。
这具尸首不讲话的时候,尤其的漂亮,只是太瘦太病态,不太招人喜欢。
郑大乾轻轻将一双珠子给包裹好,揣进怀里。
要出门时,又想到什么似的,回身把那人右手上戴的白玉扳指拽了下来。
刚走没两步,又咳了咳,吐出几只夺路而逃的蛊虫。
他看着地上几乎没了生气的虫子,有些自嘲地笑:“就说嘛,哪里有毒能奈何得了我。”
院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巡逻兵与暗哨,看衣衫和皮肉的腐烂程度,大概已死了一炷香的功夫。郑大乾不嫌弃紫黑色的血,凑过去挨个把人身上的贵重物品全薅了下来,有玉佩有宝石,可比较下来,还是屋里那人手上的扳指成色更好。
花姐大概是不收这个的,他想。从前弄回来的玉饰都让他洗刷干净送小孩子们了,算来算去似乎从来没送过沈云开什么好玩意儿,正巧这个纹样漂亮,一定最拿得出手,他的二师弟向来只想要最好的,这个正合适。
只是,若沈云开知道这物件的来历,又不知道要发多大的脾气、闹多久的别扭。
想到这里,郑大乾又开始头疼起来。
沈云开这么正直执拗的人,怎么会被师父捡回万丈峰呢?他陆杨就算了,看着像好人实际是混账,活该在炼毒的门派,也活该下山干不光彩的活计。可沈云开不一样,脊梁向来挺直的他,一肩挑起了照顾全峰人的重任,那么多小混蛋,愣是被他管教得人模人样,单独拉出去,无人能看出这是没爹没娘的小魔头。
郑大乾心里酸涩地想,这样的人,总有一天是要在江湖上闯出大名堂的,而自己呢,若没能成功找到男女主,抱上他们的大腿,最后,大概还是会像原书那样,不但没个全尸,还受万人唾骂吧。
他穿进来之前,压根没仔细看过这本书。只偶尔听单位的小姑娘们讨论过,说这本书情节虽然狗血,但结局很不错,大反派死状奇惨,男女主如何如何相爱。
谁晓得他莫名其妙穿进来,居然做了这个大反派,从来不看言情小说的他,只依稀记得男女主的名字,叫什么......段什么,裴什么的,一个拿剑的,一个使枪的。
而江湖上,拿剑的有几万人,拿枪的虽少一些,但也不少,挨个让他搜罗一遍,又不知道得过去多少年。
别的不知道,反派是真不好当,从小他被关在毒池里一泡就是一天,甚至被心狠手辣的师父毒瞎过一段时日。后来凭借他超越年纪超越时代的头脑,才勉强保住一条小命,否则,还没等男女主结果他,就要先被自己师父结果了。
这些年,他一边努力练武,一边琢磨到底该如何留后路。
宿命这回事,人未必躲得过,除了要抓紧时间抱男主大腿,还要起一个假名字,做缉匪客要用假身份,万一到时候祸起萧墙,有个马甲还是方便一点。
郑大乾捏着白玉扳指,轻轻叹了口气,顺手将院子里的毒都解了。
他生怕留下万丈峰的行动踪迹,不敢抹黑现如今干干净净的万丈峰。
不过,也用不着他抹黑,至今,江湖里对万丈峰的风评一如既往,从前不是什么好去处,如今更不是什么好地方。
待到夜色正浓时,才潜回黑市,一路不耽搁,径直走进有着黑色牌匾的那间屋子。
果然,赵随正摇着扇子在里头候着,见他走进来,笑得非常讨喜:“郑兄来啦。”
郑大乾抬手捂了一下眼睛,果然是言情小说的世界,路上随便抓个男的都长得这样标志。
赵随突然凑过去,几乎要贴着他的肩,露出来的一对眼睛亮着精光:“有没有得手?”
郑大乾莫名不敢多看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袱,还带着温热,塞进他怀里,往后退了两步。
赵随捏了捏分量,表情非常满意,随口道:“若是赵慎明这会儿死了,在下就更开心了。”
郑大乾跟着点点头。
捏包袱的人手一顿,脸上神色突然有些微妙,略有些迟疑地问:“郑兄,他不会真死了吧?”
郑大乾眨了眨眼,心里有些疑惑,依然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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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乾干起缉匪客的这些年,经手过无数条恶贯满盈的人命,几乎每个人都要多问几句,在他看来,这只不过是垂死挣扎罢了。
他既要得手,心续有些飘忽,话也稍微多了点:“你这种在床边放九绝茶的人,成日心里想的不是害别人就是害自己,能是什么好上司?跟了你,才会没有出路吧。”
苍白的家伙咳了又咳,眼神中含了些灼热的疯狂:“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听命于我,天家富贵加身,有你享不尽的荣华。”
按理来说,听到这几句,便有人能猜出他的身世,大多都已俯首听命。
但郑大乾不是一般人,他十分不屑地扫了一眼床上的人,盯着他骨瘦如柴的胳膊看了两下:“老子管你是谁。你又不是男主,也配让我抱大腿。”
苍白青年的表情十分错愕:“我可是皇......”
话还没说完,郑大乾已提剑上去,将人结果了。
待血飚完,只缓缓地流后,他才挪过去,小心翼翼地剜下他的一双眼珠。
这具尸首不讲话的时候,尤其的漂亮,只是太瘦太病态,不太招人喜欢。
郑大乾轻轻将一双珠子给包裹好,揣进怀里。
要出门时,又想到什么似的,回身把那人右手上戴的白玉扳指拽了下来。
刚走没两步,又咳了咳,吐出几只夺路而逃的蛊虫。
他看着地上几乎没了生气的虫子,有些自嘲地笑:“就说嘛,哪里有毒能奈何得了我。”
院子里横七竖八地躺着巡逻兵与暗哨,看衣衫和皮肉的腐烂程度,大概已死了一炷香的功夫。郑大乾不嫌弃紫黑色的血,凑过去挨个把人身上的贵重物品全薅了下来,有玉佩有宝石,可比较下来,还是屋里那人手上的扳指成色更好。
花姐大概是不收这个的,他想。从前弄回来的玉饰都让他洗刷干净送小孩子们了,算来算去似乎从来没送过沈云开什么好玩意儿,正巧这个纹样漂亮,一定最拿得出手,他的二师弟向来只想要最好的,这个正合适。
只是,若沈云开知道这物件的来历,又不知道要发多大的脾气、闹多久的别扭。
想到这里,郑大乾又开始头疼起来。
沈云开这么正直执拗的人,怎么会被师父捡回万丈峰呢?他陆杨就算了,看着像好人实际是混账,活该在炼毒的门派,也活该下山干不光彩的活计。可沈云开不一样,脊梁向来挺直的他,一肩挑起了照顾全峰人的重任,那么多小混蛋,愣是被他管教得人模人样,单独拉出去,无人能看出这是没爹没娘的小魔头。
郑大乾心里酸涩地想,这样的人,总有一天是要在江湖上闯出大名堂的,而自己呢,若没能成功找到男女主,抱上他们的大腿,最后,大概还是会像原书那样,不但没个全尸,还受万人唾骂吧。
他穿进来之前,压根没仔细看过这本书。只偶尔听单位的小姑娘们讨论过,说这本书情节虽然狗血,但结局很不错,大反派死状奇惨,男女主如何如何相爱。
谁晓得他莫名其妙穿进来,居然做了这个大反派,从来不看言情小说的他,只依稀记得男女主的名字,叫什么......段什么,裴什么的,一个拿剑的,一个使枪的。
而江湖上,拿剑的有几万人,拿枪的虽少一些,但也不少,挨个让他搜罗一遍,又不知道得过去多少年。
别的不知道,反派是真不好当,从小他被关在毒池里一泡就是一天,甚至被心狠手辣的师父毒瞎过一段时日。后来凭借他超越年纪超越时代的头脑,才勉强保住一条小命,否则,还没等男女主结果他,就要先被自己师父结果了。
这些年,他一边努力练武,一边琢磨到底该如何留后路。
宿命这回事,人未必躲得过,除了要抓紧时间抱男主大腿,还要起一个假名字,做缉匪客要用假身份,万一到时候祸起萧墙,有个马甲还是方便一点。
郑大乾捏着白玉扳指,轻轻叹了口气,顺手将院子里的毒都解了。
他生怕留下万丈峰的行动踪迹,不敢抹黑现如今干干净净的万丈峰。
不过,也用不着他抹黑,至今,江湖里对万丈峰的风评一如既往,从前不是什么好去处,如今更不是什么好地方。
待到夜色正浓时,才潜回黑市,一路不耽搁,径直走进有着黑色牌匾的那间屋子。
果然,赵随正摇着扇子在里头候着,见他走进来,笑得非常讨喜:“郑兄来啦。”
郑大乾抬手捂了一下眼睛,果然是言情小说的世界,路上随便抓个男的都长得这样标志。
赵随突然凑过去,几乎要贴着他的肩,露出来的一对眼睛亮着精光:“有没有得手?”
郑大乾莫名不敢多看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袱,还带着温热,塞进他怀里,往后退了两步。
赵随捏了捏分量,表情非常满意,随口道:“若是赵慎明这会儿死了,在下就更开心了。”
郑大乾跟着点点头。
捏包袱的人手一顿,脸上神色突然有些微妙,略有些迟疑地问:“郑兄,他不会真死了吧?”
郑大乾眨了眨眼,心里有些疑惑,依然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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