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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却多了一袭洁白的狐裘领子。清冷的月色浮于其上,凛然生辉。
赤华伸手拂过柔软的毫毛,那上面仿佛依旧贮着清淡的木兰气味——她十五岁那年,喜在身上佩木兰香。
那领子里裹着一副小巧玲珑的铁短剑,一片新鲜的银杏树叶,上面让人用炭笔地写了两个棱角分明的字。
“珍重”。
赤华用力咬唇,咬不回夺眶的泪水。几年来她不记得自己曾哭过,此时却泪水决堤,扑在榻上,痛痛快快地恸哭一场。
*
夏偃靠在一颗银杏树底下,仰头收泪。
眼中是高高的象台,台阶上灯火明灭。隐约可见忙碌的人影,在准备明日婚礼的装饰。
他心里极空,空得绞痛。送出那狐裘领子,好像连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也送出去了。怀里瘪兮兮的,总觉得缺一颗心,一起一伏间,了无生气。
他左右看看没人,也哭了一小会儿。
原本只是个轻易而许的诺言。也许只是赤华的一句玩笑话。但正如久盲之人忽然窥见一束天光,他凭着与生俱来的那点逐日的本能,锲而不舍地追在那光后面。
而现在,那束光也逐渐暗淡下去了。其实她若不介意,他很乐意就这么一直守护在她身边。但现在她贵为一国宗妇,身边万千戈矛,怎么可能再需要自己。
她是那样坚决——让他离开,不需要他的陪伴。
在夏偃心中,她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她的心意,自己没有质疑的资格。
夏偃想,自己也该继续正常的生活了。但正常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呢?他想不出来。
父亲是个安贫乐道的君子。十二岁以前,他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学了点诗文道理,没想过自己长大后要做什么,也从来不知家门二十里外的模样。
后来骤然失怙,他变成了丧家的麻雀,每天精疲力竭地飞,只为啄一口人家的剩饭。从没想过第二天吃什么,没想过下个月该去哪儿。他觉得人和蒲公英也差不多,飘到哪儿,没了力气,也该入土了吧。
直到遇见赤华。他的人生里才突然有了“目标”这两个字。尽管是个很可笑的目标。
他意识到,要生存,要吃饱,要长大,要变强,要存钱,要学会识人,要认清自己脚下四通八达的道路。
要攒着一条性命,才能再见她。
因着这个信念,他不再流浪——虽然每日仍是漂泊不定,在外人眼里看来,他也还不过是个没户口的流民。但他心里清楚,他夏偃,从此是个不一样的人。
他种地,给人打零工,做过小商贩,也当过拿钱卖命的佣兵,练就了一身杂乱的本事。
这些本事,其实也无甚大用,只是让他变得很不容易死,可以适应任何环境。
但此时此刻,他不知自己能拿这些本事做什么。
他看到象台上华灯渐起,红色的宫灯散发温热,在周围激出一圈缠绵的雾气。奴仆们忙忙碌碌地往上抬东西——箱笼、桌椅、菜肴、礼器、卜筮之具。象台很高,抬东西的人需要歇两三次才能登顶。
他再看那台顶的楼宇。赤华不知在其中哪间屋子里,沐浴梳妆,乖巧等待。
他按照自己所知,想象着她成婚的步骤,随后又觉得自己太无聊。有这工夫,还不如祈祷太子景龙日后能对她客气点。
夏偃觉得是时候离开徐国了。但身体却懒洋洋地不想动。
夜色由蓝变黑,愈发暗淡,漫天星辰轮番登场,郊外的鸟兽蠢蠢欲动。不远处,一丛苇草突然剧烈地摇晃一下,哗啦啦一响。
*
夏偃全身惊跳,锐利的目光一扫,肩膀的肌肉放松下来。
“黑熊……你怎么来了?”
苇草里头钻出一个满头草屑的男人来。其人名叫“黑熊”,人如其名,又黑又熊。
但是能打。
黑熊扑棱着头发上的异物,顺带薅下一把纷纷扬扬的头皮屑,又从腰间撸下个盛水的皮袋子,丢给夏偃。
夏偃接了,地上抓把草擦擦,才仰头喝了一口:“多谢。”
“头儿,也该走了吧?”黑熊说。
没回音。夏偃依依不舍地看象台。
“耽搁这么多天了,徐都的兵都是他妈的猎狗,咱们兄弟都是偷偷越境进来的,藏不住啊。”
夏偃这才用力点点头,想说什么,却又忘了。
——当然不可能孤身一人的来“守护”。他再自负也不敢说这种大话。
从再次接近赤华开始,他从手下的队伍里,选出最可靠的几十人,潜伏身边,必要时予以援助。
当然都不是什么精兵强将,而是良莠不齐的、跟他一般命运的可怜虫。四年来,流离失所的百姓不只他一人。有的是迫于战乱,有的交不起税,有的是被贵族侵占了田地,有的被人设计为奴。
这些人,被贵族和地主们所厌弃,称为““流民” 或者“野人”。
从他们当中,夏偃一步步脱颖而出,成了这些人的领头。
黑熊年纪比夏偃大一倍,但他对这小子心悦诚服:多少人活着只是为了吃粮食;而他呢,他心中似乎始终有个不灭的信仰,让人敢于托付。
而且他有底线。别的有组织的流民,没三五月就堕落成无恶不作的强盗,被乡里乡亲人人喊打,最后多半不得善终;而他,劫富济贫也做,无主之财也取,甚至偶尔从战争中牟利——但绝对做不出来诸如从小孩手里抢吃食、抢柴火,或者欺负过路少女这种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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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华伸手拂过柔软的毫毛,那上面仿佛依旧贮着清淡的木兰气味——她十五岁那年,喜在身上佩木兰香。
那领子里裹着一副小巧玲珑的铁短剑,一片新鲜的银杏树叶,上面让人用炭笔地写了两个棱角分明的字。
“珍重”。
赤华用力咬唇,咬不回夺眶的泪水。几年来她不记得自己曾哭过,此时却泪水决堤,扑在榻上,痛痛快快地恸哭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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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偃靠在一颗银杏树底下,仰头收泪。
眼中是高高的象台,台阶上灯火明灭。隐约可见忙碌的人影,在准备明日婚礼的装饰。
他心里极空,空得绞痛。送出那狐裘领子,好像连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也送出去了。怀里瘪兮兮的,总觉得缺一颗心,一起一伏间,了无生气。
他左右看看没人,也哭了一小会儿。
原本只是个轻易而许的诺言。也许只是赤华的一句玩笑话。但正如久盲之人忽然窥见一束天光,他凭着与生俱来的那点逐日的本能,锲而不舍地追在那光后面。
而现在,那束光也逐渐暗淡下去了。其实她若不介意,他很乐意就这么一直守护在她身边。但现在她贵为一国宗妇,身边万千戈矛,怎么可能再需要自己。
她是那样坚决——让他离开,不需要他的陪伴。
在夏偃心中,她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她的心意,自己没有质疑的资格。
夏偃想,自己也该继续正常的生活了。但正常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呢?他想不出来。
父亲是个安贫乐道的君子。十二岁以前,他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学了点诗文道理,没想过自己长大后要做什么,也从来不知家门二十里外的模样。
后来骤然失怙,他变成了丧家的麻雀,每天精疲力竭地飞,只为啄一口人家的剩饭。从没想过第二天吃什么,没想过下个月该去哪儿。他觉得人和蒲公英也差不多,飘到哪儿,没了力气,也该入土了吧。
直到遇见赤华。他的人生里才突然有了“目标”这两个字。尽管是个很可笑的目标。
他意识到,要生存,要吃饱,要长大,要变强,要存钱,要学会识人,要认清自己脚下四通八达的道路。
要攒着一条性命,才能再见她。
因着这个信念,他不再流浪——虽然每日仍是漂泊不定,在外人眼里看来,他也还不过是个没户口的流民。但他心里清楚,他夏偃,从此是个不一样的人。
他种地,给人打零工,做过小商贩,也当过拿钱卖命的佣兵,练就了一身杂乱的本事。
这些本事,其实也无甚大用,只是让他变得很不容易死,可以适应任何环境。
但此时此刻,他不知自己能拿这些本事做什么。
他看到象台上华灯渐起,红色的宫灯散发温热,在周围激出一圈缠绵的雾气。奴仆们忙忙碌碌地往上抬东西——箱笼、桌椅、菜肴、礼器、卜筮之具。象台很高,抬东西的人需要歇两三次才能登顶。
他再看那台顶的楼宇。赤华不知在其中哪间屋子里,沐浴梳妆,乖巧等待。
他按照自己所知,想象着她成婚的步骤,随后又觉得自己太无聊。有这工夫,还不如祈祷太子景龙日后能对她客气点。
夏偃觉得是时候离开徐国了。但身体却懒洋洋地不想动。
夜色由蓝变黑,愈发暗淡,漫天星辰轮番登场,郊外的鸟兽蠢蠢欲动。不远处,一丛苇草突然剧烈地摇晃一下,哗啦啦一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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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偃全身惊跳,锐利的目光一扫,肩膀的肌肉放松下来。
“黑熊……你怎么来了?”
苇草里头钻出一个满头草屑的男人来。其人名叫“黑熊”,人如其名,又黑又熊。
但是能打。
黑熊扑棱着头发上的异物,顺带薅下一把纷纷扬扬的头皮屑,又从腰间撸下个盛水的皮袋子,丢给夏偃。
夏偃接了,地上抓把草擦擦,才仰头喝了一口:“多谢。”
“头儿,也该走了吧?”黑熊说。
没回音。夏偃依依不舍地看象台。
“耽搁这么多天了,徐都的兵都是他妈的猎狗,咱们兄弟都是偷偷越境进来的,藏不住啊。”
夏偃这才用力点点头,想说什么,却又忘了。
——当然不可能孤身一人的来“守护”。他再自负也不敢说这种大话。
从再次接近赤华开始,他从手下的队伍里,选出最可靠的几十人,潜伏身边,必要时予以援助。
当然都不是什么精兵强将,而是良莠不齐的、跟他一般命运的可怜虫。四年来,流离失所的百姓不只他一人。有的是迫于战乱,有的交不起税,有的是被贵族侵占了田地,有的被人设计为奴。
这些人,被贵族和地主们所厌弃,称为““流民” 或者“野人”。
从他们当中,夏偃一步步脱颖而出,成了这些人的领头。
黑熊年纪比夏偃大一倍,但他对这小子心悦诚服:多少人活着只是为了吃粮食;而他呢,他心中似乎始终有个不灭的信仰,让人敢于托付。
而且他有底线。别的有组织的流民,没三五月就堕落成无恶不作的强盗,被乡里乡亲人人喊打,最后多半不得善终;而他,劫富济贫也做,无主之财也取,甚至偶尔从战争中牟利——但绝对做不出来诸如从小孩手里抢吃食、抢柴火,或者欺负过路少女这种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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