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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宁家待到半下午这才驾车往回走,吴氏和宁安父女两把他们送到村口这才没送了。
等顾朝走后,宁家村的人自然是要围着吴氏询问一番。
羡慕嫉妒,真心恭喜的都有。
“宁素长得成那样,没想到给人冲喜做侍,竟然也能勾的住他妻主?啧啧啧,看不出来他平日话不多,手段倒是不少。”
其实宁素也不丑,就是黑了些,皮肤也有些粗糙,配上他有些硬朗的五官,所以众人就觉得他丑了。
但是今天,他们看到的宁素,比他在家的时候白了不少,看起来好看不少。
“唉!早知道那个赌鬼会有发财的一天,他就把家里的小儿子嫁给顾家了。”
这些想法,也只是某人心里的想法而已,自然不会当着吴氏和宁安的面说出来。
而说出来的都是好话,至于有几分真心,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回去的时候,宁素还是坐在顾朝身边,贴着她坐的。
“妻主?”
顾朝伸手将小夫侍的手握在手里,捏了捏他掌心的软肉。
“怎么了?”
宁素低着头看自己在妻主大手里的手,满心甜蜜,“妻主是什么时候知道奴有了~有了身孕的?”
妻主都没有为他把脉,妻主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呢?
“昨晚。”
顾朝回答的简明意骇,没有一个多余的字。
难怪,今早妻主都不让他打水了。
看到自己手腕上的玉镯,宁素又问,“这个玉镯也是妻主昨晚给奴的吗?”
说完抬头去看顾朝,一双杏眼里都是喜悦。
“嗯,素儿喜不喜欢?”
顾朝也侧头去看小夫侍,脸上的表情柔软。
小夫侍欣喜的点头,“喜欢。”
“就是太贵重了,奴回去就取下来好生收着,可不能磕着碰着。”
“不准取。”顾朝话说的霸道,但是语气却还是宠溺的。
“素儿戴着就很好看,坏了再给你买。”
“太贵了。”宁素心里又是甜蜜又是心疼,心疼银子。
顾朝又捏了捏他的手心,然后牵着缰绳的手甩开缰绳,打了一下马脖子,“自己走。”
这匹马是顾朝出门时骑的那匹,被顾朝用灵力伺候了一次,已经有些灵气了。
顾朝说话,它大致能够明白一些。
宁素看着妻主的动作,又去看果然真的还在往前走的马儿,一双杏眼里对顾朝的崇敬更深了。
还没等他看够,便有一个金光色的东西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待他仔细去看,发现竟然是一根小儿手臂粗的金条。
“妻~妻主?”小夫侍惊得舌头都打结了。
然后就听到顾朝笑道:“为妻家底儿厚,养得起夫郎,所以,夫郎不用担心,镯子坏了为妻给你换新的。”
宁素张着小嘴,愣愣的看着妻主,妻主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好威武。
也正是因为如此暴发户般的顾朝,她在小夫侍心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果然,财大气粗的女人,让男人更有安全感。
顾朝放开小夫侍的手,在他呆愣的小脸儿上捏了捏,真是个小呆子。
“要是夫郎觉得玉镯子容易磕着,不好,为妻给夫郎做一个金镯子好不好?”
宁素下意识的点头,他觉得金的不怕被磕,磕着也不会坏。
不是说了吗,真金不怕火炼。
火都不怕,还怕磕吗?
点了头之后,他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又赶紧摇头。
“奴不要了,太贵重了。”
“傻夫郎,你是不是又忘了,你才是为妻最贵重的,其他的都比不了。”
说着,顾朝一边将手里的金条捏成长条形,一边问他,“夫郎想要个那种花样的?”
宁素顺着妻主的手看去,又呆了。
妻主竟然将金子捏变形了,妻主,已经这么厉害了吗?
顾朝将金条搓成一根根小细条,在小夫侍手腕上试了一下长度,又问他。
“要不然就不要花了吧,不然刮着你的收了。”
宁素不言语,他看着那金条在妻主手上不断变换形状,已经惊讶的出不出话来了。
最后顾朝将做好的金镯子戴到小夫侍的手腕上,“喜欢吗?”
宁素看着手腕上多出来的金镯子,虽然没有任何花色,就只是三个圈,但是宁素却觉得,这个比玉镯子更好看。
这个是妻主亲手给他做的呢!
“喜欢!”
“既然喜欢那就换着戴,为妻还带了一些别的首饰回来,等回去了都给你,想戴哪个戴哪个。”
顾朝觉得,为夫郎做首饰这种事情,颇有情调,她有些喜欢。
特别是在看到小夫侍亮晶晶崇敬的眼神的时候,心头被小夫侍填得很满。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招摇?
万一被坏人惦记上了怎么办?
而且,奴还要做事的,戴着也不方便。”
小夫侍操心的样子也很可爱,若不是因为时机不对,她真想将他就地正法。
分开小夫侍绞一起的两根食指,都放在自己手心里。
“有为妻在,哪里会有人敢打我们家的注意,夫郎放心戴着就是。
明日为妻带你去镇上逛逛,想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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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顾朝走后,宁家村的人自然是要围着吴氏询问一番。
羡慕嫉妒,真心恭喜的都有。
“宁素长得成那样,没想到给人冲喜做侍,竟然也能勾的住他妻主?啧啧啧,看不出来他平日话不多,手段倒是不少。”
其实宁素也不丑,就是黑了些,皮肤也有些粗糙,配上他有些硬朗的五官,所以众人就觉得他丑了。
但是今天,他们看到的宁素,比他在家的时候白了不少,看起来好看不少。
“唉!早知道那个赌鬼会有发财的一天,他就把家里的小儿子嫁给顾家了。”
这些想法,也只是某人心里的想法而已,自然不会当着吴氏和宁安的面说出来。
而说出来的都是好话,至于有几分真心,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回去的时候,宁素还是坐在顾朝身边,贴着她坐的。
“妻主?”
顾朝伸手将小夫侍的手握在手里,捏了捏他掌心的软肉。
“怎么了?”
宁素低着头看自己在妻主大手里的手,满心甜蜜,“妻主是什么时候知道奴有了~有了身孕的?”
妻主都没有为他把脉,妻主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呢?
“昨晚。”
顾朝回答的简明意骇,没有一个多余的字。
难怪,今早妻主都不让他打水了。
看到自己手腕上的玉镯,宁素又问,“这个玉镯也是妻主昨晚给奴的吗?”
说完抬头去看顾朝,一双杏眼里都是喜悦。
“嗯,素儿喜不喜欢?”
顾朝也侧头去看小夫侍,脸上的表情柔软。
小夫侍欣喜的点头,“喜欢。”
“就是太贵重了,奴回去就取下来好生收着,可不能磕着碰着。”
“不准取。”顾朝话说的霸道,但是语气却还是宠溺的。
“素儿戴着就很好看,坏了再给你买。”
“太贵了。”宁素心里又是甜蜜又是心疼,心疼银子。
顾朝又捏了捏他的手心,然后牵着缰绳的手甩开缰绳,打了一下马脖子,“自己走。”
这匹马是顾朝出门时骑的那匹,被顾朝用灵力伺候了一次,已经有些灵气了。
顾朝说话,它大致能够明白一些。
宁素看着妻主的动作,又去看果然真的还在往前走的马儿,一双杏眼里对顾朝的崇敬更深了。
还没等他看够,便有一个金光色的东西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待他仔细去看,发现竟然是一根小儿手臂粗的金条。
“妻~妻主?”小夫侍惊得舌头都打结了。
然后就听到顾朝笑道:“为妻家底儿厚,养得起夫郎,所以,夫郎不用担心,镯子坏了为妻给你换新的。”
宁素张着小嘴,愣愣的看着妻主,妻主说这些话的时候也好威武。
也正是因为如此暴发户般的顾朝,她在小夫侍心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了。
果然,财大气粗的女人,让男人更有安全感。
顾朝放开小夫侍的手,在他呆愣的小脸儿上捏了捏,真是个小呆子。
“要是夫郎觉得玉镯子容易磕着,不好,为妻给夫郎做一个金镯子好不好?”
宁素下意识的点头,他觉得金的不怕被磕,磕着也不会坏。
不是说了吗,真金不怕火炼。
火都不怕,还怕磕吗?
点了头之后,他像是才反应过来一样,又赶紧摇头。
“奴不要了,太贵重了。”
“傻夫郎,你是不是又忘了,你才是为妻最贵重的,其他的都比不了。”
说着,顾朝一边将手里的金条捏成长条形,一边问他,“夫郎想要个那种花样的?”
宁素顺着妻主的手看去,又呆了。
妻主竟然将金子捏变形了,妻主,已经这么厉害了吗?
顾朝将金条搓成一根根小细条,在小夫侍手腕上试了一下长度,又问他。
“要不然就不要花了吧,不然刮着你的收了。”
宁素不言语,他看着那金条在妻主手上不断变换形状,已经惊讶的出不出话来了。
最后顾朝将做好的金镯子戴到小夫侍的手腕上,“喜欢吗?”
宁素看着手腕上多出来的金镯子,虽然没有任何花色,就只是三个圈,但是宁素却觉得,这个比玉镯子更好看。
这个是妻主亲手给他做的呢!
“喜欢!”
“既然喜欢那就换着戴,为妻还带了一些别的首饰回来,等回去了都给你,想戴哪个戴哪个。”
顾朝觉得,为夫郎做首饰这种事情,颇有情调,她有些喜欢。
特别是在看到小夫侍亮晶晶崇敬的眼神的时候,心头被小夫侍填得很满。
“可是,这样会不会太招摇?
万一被坏人惦记上了怎么办?
而且,奴还要做事的,戴着也不方便。”
小夫侍操心的样子也很可爱,若不是因为时机不对,她真想将他就地正法。
分开小夫侍绞一起的两根食指,都放在自己手心里。
“有为妻在,哪里会有人敢打我们家的注意,夫郎放心戴着就是。
明日为妻带你去镇上逛逛,想不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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