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 暴躁夫郎带回家(女尊)

暴躁夫郎带回家(女尊) 第27节

    他用力地攥着衣角,抿着唇,黑黝黝的眸子看了窗外一会儿就垂下。
    风从窗户吹进来,还带着一股香甜的气息。
    “什么味儿?”小馋猫阿盼坐起身,东闻西闻,“是外面传来的味道!”
    他又跑出去,良久抱着一袋刚出炉的热气腾腾的点心回来,兴冲冲地对周福临道:“哥哥,这是大夫姐姐给你的。”
    他的手里也有一小袋,不过和周福临的有些不同。周福临的点心是花形,阿盼的点心形状像只猫咪。
    “刚用过饭,做这个干什么。”周福临嘴上说着不吃,身体倒是诚实,拿了一块,放到嘴里,香脆香脆的。
    “她方才就是为了做点心?”周福临的心情似乎好了一些。
    “嗯嗯。”阿盼点头,“大夫姐姐还给点心取了名字呢,我的叫猫猫酥,给哥哥的叫桃花酥。”
    周福临举起一块点心细看,还真是桃花的形状。
    “好吃吗?”陶青出现在窗边,问道。
    她出了一身汗,晶莹汗珠从额角滴落,却更关心他的评价:“若是不喜欢,我再做。”
    “你又不是厨子,我也不是食客,何必这般认真,你做了,我吃便是。”周福临闷声道。
    他第三次拿起点心,忽然发现月色下,上头映出了一个“青”字。
    他听到陶青说:“你不是嫌我桃花多么,日后我定会多加注意,清除掉多余的花,只留福临一朵。”
    陶青伸出手,掌心里的那块点心,上面是一个“临”字。
    她噙着笑,伏在窗前同他对视,目光灼灼让周福临移不开眼:“我呢,也甘愿被心上人,一口一口吃掉。”
    没有别人,只有他们彼此是自己心中的唯一。
    周福临心口一酥。
    他早就不气了,只是忍不住道:“你……”
    “我……”
    陶青期待地重复他的话。
    “你太肉麻了。”
    说完,周福临就面无表情拉上了窗户的帘子。
    只是隔着帘子的他,却不禁勾起了嘴角。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嗯我也觉得她好肉麻。
    第二十七章 习惯
    陶青的厨艺那是没得说, 她花了一个半时辰做好的酥饼,不止阿盼吃得津津有味,周福临也觉得这物甜而不腻, 入口即化,多吃几块也不会胀肚。
    她离开后, 阿盼趴在床上,支着下巴,还在回味点心的味道, 小嘴砸吧砸吧。
    周福临拍了拍弟弟的小屁股:“平日里吃的零食还少么。”
    哪怕陶青没到胡大爷这边做饭,周福临因为心疼弟弟, 隔三差五也会给他买吃食, 哪见过对方露出今晚这副馋样儿。
    他心觉好笑, 捏了捏弟弟的脸蛋:“以前担心你太瘦,如今却怕你太胖。”
    阿盼避过兄长的手,翻了个身滚到最里头,故作老成地感叹:“哥哥真幸福啊。”
    周福临一怔:“何以见得。”
    阿盼抬起小脑袋看他,伸出手指比划:“哥哥凶,大夫姐姐温柔;哥哥做饭不行,大夫姐姐天天做好吃的;哥哥身体不好, 大夫姐姐会医术;哥哥被欺负了,大夫姐姐帮忙……”
    他最后总结:“以后我找妻主,也找大夫姐姐那样疼人的。”
    周福临这会儿是真手痒了:“在你眼里,你哥就这般差劲?”
    九岁不到, 懂什么男女之事啊。
    “我看近日是太惯着你了。”周福临没有真的生气, 但听弟弟这么一说,还是有些郁闷,合着就陶青什么都好, 他什么都不好呗。
    阿盼又去哄兄长,抱住周福临的胳膊:“方才说的一半真一般假啦,哥哥最好。”
    他虽年纪小,谁将自己拉扯大倒是记得清的。阿盼早已不记得爹长什么样,关于娘的记忆,也只有她每夜抱着书本苦读,偶尔会对自己笑,但大多时候是愁眉苦脸,对着他和哥哥叹气。
    他们的母亲太专注于别的事,甚至连他们被明里暗里欺负都不知,是哥哥挡在哇哇大哭的自己面前,赶跑了那些坏小孩。
    弟弟开始说甜言蜜语,周福临轻哼一声:“你少来,不是觉得大夫姐姐好么,找她去吧。”
    “我是跟着哥哥的嘛。”阿盼像个黏人精似的,抱着周福临不放。
    而且阿盼心里有数,陶青虽喜欢他,对他好,但更多还是“爱屋及乌”,是看在他是周福临的弟弟的份儿上。
    阿盼知道自己体弱,是哥哥在亲事上的拖累,以前病重时,老想着若是死了,会不会更好。
    现在嘛,他要好好长大,看着哥哥和将来的嫂子一直恩恩爱爱下去。
    他又贴过去,惹得周福临绷着的脸破功了,把弟弟按在被子里:“赶紧睡觉!”
    瞧着阿盼的小脸,周福临深觉陶青不愧是大夫,先前弟弟脸色青白,如今虽不能说白里透红,也差不离了,性子也开朗许多。
    想起陶青待他的种种,温暖的同时又疑惑,她为何这么懂得逗男子开心,是经验太足么?
    ……
    人在馆中坐,锅从天上来。
    医馆内,陶青缠药材包的动作一滞:“嗯?”
    为何福临来看她时,会问这个问题。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她试图澄清,“我当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般风流的女子。”
    “嗯。”
    周福临淡淡道,“知道了。”
    可陶青仔细观察周福临,这怎么也不像信了她话该有的反应。
    “福临你听我说。”
    陶青道,“我很早就独自生活,喜欢到处走,不谈其他地方,光是皇城内外,早就转了个遍。见得多了,自然就有经验,但此经验非彼经验。”
    她继承母亲的待人态度,对外一贯较为温和,刚开始只是将其当做面具,后来这种性格就渗入了生活里,早已分不清真假。
    陶青对人的确友善,但她的善良有限,可从未像这次一般,又是亲自做饭,又是时常补贴。
    “这我自然分辨得出。”
    周福临蹲下/身,帮陶青将装了药材的纸包缠起来,“我就是随口一问,你不必解释得这么清楚。”
    陶青信他才怪,她每回听到福临问别的男子的事,心里都发毛。
    因为周福临不会像对待金四儿那般,生气了冷冰冰望着对方,无论是打也好骂也罢,总归能让人感觉到怒意;与之相反,他总在陶青面前抑制真实的情感,这种纠结的性子,不由得让人多想。
    她将交谈的内容转移到搬迁上:“胡大爷肯走吗?”
    提到这事,大家还有些发愁。
    胡大爷听说周福临打算搬到城东,很是高兴,一旦让他收拾东西跟着去住,就连声拒绝:“不成,我个老头子去城东作甚,一把年纪了,早就不奢求什么享福,我就住在柳巷,安安静静等死,死后同妻主葬在一处。”
    任凭周福临等人怎么劝说,他都不肯让步,抱着妻主的牌位,总是催他们快些搬。
    陶青懂胡大爷的感受。胡家是胡大爷嫁给他妻主后,一起度过了三四十年的地儿,年轻时在家做点绣活儿等着妻主归来,偶尔到朋友家串门,听听八卦,老了看着家里一草一木,回忆往昔。
    就如同陶青的“陶家医馆”。
    陶青的祖母是自学成医,属于野医,那会儿的“陶家医馆”只是一面随风摇荡的旗帜,她祖母就走在乡间小路上,给邻里乡亲看病。
    到了陶青的母亲这一代,由于上过一段时间的私塾,加之从小练习,又四处拜师,收集民间药谱、医书,三十五岁便自成一派。
    “我们阿青以后是要继承陶家医馆的。”闲暇之余,她娘就拍着她肩膀道。
    不求在乱世中济世救人,只是很纯粹的愿望:让陶家医术流传下去。
    故而陶青每到一处,就开一家“陶家医馆”。赚诊费只是顺带,更多的意义在于……
    这是母亲留给她的一个念想。
    证明了这此人曾经来过。
    “不急,时间还长。”
    陶青从袖中摸出一个袋子,里面是一颗颗酸梅干。
    她取出一颗递给周福临:“不是说近日吃东西总觉得腻?试试这个。”
    周福临并不想吃。他不忍拂了陶青的好意,仍是尝了尝。
    酸梅干是真的很酸,一入口,周福临就直皱眉,勉强吞下去,端起桌上茶壶倒了一杯茶水漱口,有些怀疑陶青又在戏弄自己。
    很快他就发现,胃里那股腻人的感觉消失了。
    “你何时做的酸梅干?”他问。
    定亲后,周福临和陶青待在一块儿的时间不短,只知她要诊治病人,偶尔要进新的药材,每日还跑到胡家变着花样儿地做菜,怕他不高兴,便做了桃花酥……
    周福临猜测,酸梅干也是出自陶青之手,因为她很少买集市上的吃食,说是担心不干净。
    是的,经过周福临的长期观察得知,陶青其实是个非常爱干净,甚至有些过度的人。
    她爱穿白衣,诊治完病人之后一定要洗手,一天得洗好多回,只要衣服沾染一点灰尘,就会心情不佳,回去后立马换上新的,之前给他们买糖葫芦,也是确认了小贩卖的东西干净新鲜才掏钱。
    这就叫做洁癖吧。
    陶青的洁癖只苛求自己,不苛求他人,在平日的来往中,周福临若不细心留意,根本无法发现这一点。
    “没事的时候随便做了点儿。”
    陶青掏出手帕擦了擦手,见周福临盯着她看,又掏出另一块,执起他的手,耐心地从指尖到指缝,再到手掌、手腕,都仔细擦了一遍。
    周福临:“……”
    你身上有多少块帕子?
    陶青处理完药材,站起身来:“真的决定自己开一个画坊吗?”
    用来做画坊的屋子是可以租的。阿盼的身体好了许多,吃药花费的钱也少了,周福临手上还有刚拿到不久的卖画的钱,咬咬牙还是能够在城东租一间较小的店铺。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