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被偏执神明掌控后

第70页

    这位虔诚的爱神信徒显然是一位合格的猎人,就算为苏酒把外面凶兽当小动物戏耍的凶残恶名,也能想出下毒的绝妙把戏。
    只是这场捕猎还没进行到最后,下一刻,他发现了不对,本应在角落里烧着的线香,如今却空空如也。
    他睁大眼,猛然回头去看床上的少女——
    然而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只看到了一双恐怖的红眼睛。
    ……
    忠实的捕猎者炸成了一团无声无息的血雾,面具和衣服桄榔摔在地上。
    血雾远离女孩的尸体和兔子三尺之外。
    红毛兔子生怕血雾沾上自己的新马甲,它弹了弹衣服,小爪子对着血雾一收,就从里面揪出了一团发黑的魂火,在得到他想要的信息后,熄灭成袅袅烟灰。
    它一点都没有把自己虔诚信徒送上西天的烦忧。
    看来爱神殿下在滥杀无辜上面,还是挺一视同仁的。
    等处理完了这堆东西,兔子跳到床上,小爪子给女孩把被子扯好。
    苏酒精神状态不好,梦魇黄金鹿一直在温养她脆弱的魂火,受不得刺激,所以它稍微让她睡得熟了一些。
    少女似乎是做了什么好梦,唇微微弯起来。
    她是天生微笑唇,精致又漂亮,窗外星星微弱的光,却让她整个人都像在发亮。
    穿着马甲的红毛兔子看怔了,半天没能回过神来。
    它的小脑袋情不自禁的靠近,想要吻一吻她的脸颊。
    小心翼翼,像个窃取珍宝的小偷。
    却又在即将碰触的时候,顿住了。
    最后它伸出小爪子,轻轻的,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她的脸蛋,触碰到那温暖的一瞬,又像触电一般松开,它感觉心跳扑通扑通,整个人像是过了电一般,一长一短两只耳朵都激灵般竖起来。
    它呆呆看着少女因为熟睡而无动于衷的微笑,翘起来的耳朵又慢慢耷拉下来。
    杀人不眨眼的红毛兔子窝在女孩的脸颊边,眼里都是黯然。
    她还是那样。
    即便是残次品。
    只要释放了一点善意,便会倾尽温柔,全心相待。
    她还是那样好。
    她一定还爱他。
    *
    苏酒睡醒之后,感觉外面稍微有些不对,她打了个哈欠,忽然踢到了个面具。
    面具被她一脚给踢到了床底下,她混沌的大脑茫然一下,就丢一边去了。
    丽雅眼底带着厚厚的青色,她见到苏酒后,大大的松了口气,“你没有被夜鬼捉走,真是太好了……”
    苏酒疑惑:“夜鬼?什么夜鬼?”
    丽雅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没和苏酒说,她沙哑着声音说:“夜鬼就是在天黑,没有太阳照耀的时候,会出现在无难城的怪物,它只要一出来,整个城的灯笼都会熄灭,然后会有很多人失踪……”
    “再也不会出现……”
    “很多人都因此失去了孩子和家人……”丽雅脸色憔悴,“我们最害怕的,除了墙外的怪物,就是夜行的吃人鬼了。”
    苏酒隐约明白了,为什么这边的人眼底总是青黑,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希望爱神大人能庇佑我们……”
    丽雅抹抹眼泪,悲伤的说。
    苏酒以前年纪小的时候,可见不得这一遇到什么事儿,就求神拜佛的本能了,但想到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儿,也就默然下来。
    可能人在极端状况下,都会本能的去寻求个依赖吧。
    “那你知道夜鬼长什么样子吗?”
    “没有人见过他的真容。”丽雅说:“只知道他戴着一个很可怕的面具。”
    “哦……面具?”苏酒隐约觉得哪里不对,但一时间没想起来。
    “诶,丽雅,您有见到休斯大人吗?”
    昨天一起缝祭衣的姑娘过来,奇怪的问。
    丽雅:“诶,没见过。”
    “诶……爱神祭就要开始了,休斯大人却不见了……”
    丽雅也有些疑惑:“可能去哪里喝酒了吧,休斯大人就是喜欢喝酒。”
    “但是在爱神祭那么重要的活动……休斯大人一般都是早早起来准备的,应该不会喝酒吧……”
    “……”
    然而讨论了半天,也没出个什么结果,到处也找不到休斯,但好在爱神祭是大型活动,少了休斯一个,也有很多人能替代。
    倒是丽雅邀请苏酒一起去爱神殿瞻仰一下。
    苏酒不是很想瞻仰那位把自己送上黄泉的伟大神明,她虚假的笑笑,“不用了不用了,我……”
    “去嘛去嘛!!我会替你求个好姻缘的!!”
    苏酒:“……”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丽雅总觉得她说完这句话,苏酒肩膀上的红毛兔子脸黑成了碳色。
    苏酒:“……”去疑似老情人的神殿求个新情人?
    啊这,太刺激了吧。
    *
    站在爱神殿门口的苏酒感觉自己的职业假笑都快维持不住了。
    爱神殿是无难城的土房子里建得最豪华的……一个土房子。
    虽然无难城的居民们很努力的装修了,什么树枝啊,什么宝石啊,镶嵌上去,五花八门的,但不知道为何,还是有些怪怪的。
    有点土。
    一向走精致奢靡风的爱神殿下,某天要是看到自己屈居在这样的神庙里,也不知道作何感想。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