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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懿欢笑着接过橘子,“景奚哥哥,这里人真好。”
这傻气儿的姑娘,受到旁人的零星好意,便开心得不行。
“我喜欢这里。”她说道。
景奚的心情也不错,因为他还开口调笑她,“那你喜不喜欢坐船。”
他一提,花懿欢便又想起方才自己的模样,难受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力气,她觉得好丢人。
“景奚哥哥你别说了!”
景奚闻言笑笑,便真的不再说了,再说下去,这小姑娘,怕是要真恼了。
两人先去了客栈,订了两件房,将行李放好之后,景奚去找了当地房伢子,花懿欢也一同跟了过去。
房伢子带两人看了几处小院,花懿欢最后瞧中了一座临街临水的,小院位置还算好,但因为并不大,所以价格可观。
在两人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花懿欢同他细细地描述着这座小宅子,景奚沉默听着,明明自己满意得不行,说完还偏要来问问他的意见。
“景奚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小兰花喜欢就好。”
他一个瞎子,住在什么地方,都是无所谓的。
小姑娘显然对他的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伸出细白的指头,攥起他的袖子晃了晃,“景奚哥哥,你说喜不喜欢嘛。”
“喜欢,很喜欢。”他既无奈,却又乐在其中。
房伢子瞧着两人,笑着道,“二位兄妹感情真好。”
花懿欢十分喜欢旁人说她和景奚的感情好,在她看来,他是对她最重要的人了,她笑着道,“是啊,相依为命的感情自然是好,你说是不是,景奚哥哥?”
景奚动作一顿,这次他没像往常一样捧场,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所幸花懿欢的注意力又被旁的物什吸引去了,没有察觉他的细微异样。
他不在乎旁人的想法,可是小兰花,也只把他当哥哥吗?
他的心头忽然变得酸而涩,为自己那不能见光的感情。
不是的,她还太小,对什么都不懂,她以后,都会懂的。
两人交了定金,便回到客栈歇息。
晚上一起用膳时,花懿欢还没从搬新家的兴奋之中缓过神来,“景奚哥哥,我都想好了,到时候咱们的屋檐下可以挂一排吊兰,再挂上一些铃铛,风一吹,兰香浮动,铃儿叮当作响,岂不妙哉?”
“又或者,下雨时候,咱们俩将案几搬到回廊处,檐下听雨煮茶,也是一桩雅事啊。”
她在路上时候,闲来无事,便翻看了他以前的那些书卷,偶尔有不认识的字,便写到他手心里,景奚也十分乐意教她。
她看得那本,正是写一些君子风雅之事,小丫头看完大受震撼,直言自己也要附庸风雅,这小丫头,词汇学得不全,用得也不恰当,景奚哭笑不得,纠正了几次,“附庸风雅这个词,是不懂风雅之人,但随波逐流,跟着旁人一同做些风雅之事。”
花懿欢听得十分认真,默了,还有理有据地纠正道,“景奚哥哥,那我说的没错啊,我本来就是不懂风雅之人,但想学那些风雅之事。”
景奚语塞了一下,虽然有哪里不对,但他好像无从反驳的样子。
罢了,随她去吧。
瞧着自己辩过了景奚,花懿欢捂嘴偷偷笑了起来。
吃过晚膳之后,两人各自回房歇息,一连奔波劳累几日,花懿欢很快便睡着了,一直睡到第二日日上三竿,她是被阳光晒醒的。
昨夜睡觉忘记关窗子,太阳直直地照了进来,花懿欢裹着被子翻个身想要继续睡,结果不曾想,这客栈的床太窄,她翻身动作稍稍一大,“咕咚”一下,便滚下了床。
“哎呦——”花懿欢揉着额头爬了起来,“好痛。”
“怎么了小兰花?”景奚路过她的房间,便听见她在说话。
“啊,没事,我起床了。”花懿欢道。
她跑着去了镜子前,额角果然肿起来一个大包,她难过地两眼泪汪汪,这要是毁容了,可怎么是好,她之前听王婶婶说毁容的女孩子是嫁不出去,没人要的。
她要是嫁不出去,不就得赖景奚哥哥一辈子啦?
这般想着,花懿欢忽然觉得好像也不是那么难过,毕竟,是可以和景奚哥哥一直待在一起。
花懿欢洗漱完出了门,景奚早已等候在大堂,他一袭素衣,脸上蒙着一条同色的轻纱,这样的装扮,叫心生好奇的人,忍不住明里暗里偷偷地打量。
花懿欢走上前拉住他,“景奚哥哥,我好了。”
“嗯。”景奚微微点头,两人叫了客栈的伙夫,给了些钱,几个伙夫帮忙,将两人的行李搬到了小宅子中。
经过一番波折,终于将家安置好了。
安顿在此处之后,景奚依旧是去附近的山中猎些山鸡动物来卖。
而花懿欢便继续养着花,她虽是兰花妖,可什么厉害的术法也不会,唯独对侍花弄草有些天赋。
于是没事做的时候,她便会推着一个小车子,到街边去卖花。
两人一起攒着钱,供花销和补贴家用。
经她手养出来的花儿,花期久,且香味也能经久不散,十分好闻,时间久了,附近的人都爱来花懿欢的小摊子上买花。
她身段好,人生得漂亮,说话也温柔,久而久之,私下里,大家都给她起了一个名号,曰:花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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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傻气儿的姑娘,受到旁人的零星好意,便开心得不行。
“我喜欢这里。”她说道。
景奚的心情也不错,因为他还开口调笑她,“那你喜不喜欢坐船。”
他一提,花懿欢便又想起方才自己的模样,难受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如今有了力气,她觉得好丢人。
“景奚哥哥你别说了!”
景奚闻言笑笑,便真的不再说了,再说下去,这小姑娘,怕是要真恼了。
两人先去了客栈,订了两件房,将行李放好之后,景奚去找了当地房伢子,花懿欢也一同跟了过去。
房伢子带两人看了几处小院,花懿欢最后瞧中了一座临街临水的,小院位置还算好,但因为并不大,所以价格可观。
在两人的承受能力范围之内。
花懿欢同他细细地描述着这座小宅子,景奚沉默听着,明明自己满意得不行,说完还偏要来问问他的意见。
“景奚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小兰花喜欢就好。”
他一个瞎子,住在什么地方,都是无所谓的。
小姑娘显然对他的这个答案并不满意,伸出细白的指头,攥起他的袖子晃了晃,“景奚哥哥,你说喜不喜欢嘛。”
“喜欢,很喜欢。”他既无奈,却又乐在其中。
房伢子瞧着两人,笑着道,“二位兄妹感情真好。”
花懿欢十分喜欢旁人说她和景奚的感情好,在她看来,他是对她最重要的人了,她笑着道,“是啊,相依为命的感情自然是好,你说是不是,景奚哥哥?”
景奚动作一顿,这次他没像往常一样捧场,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
所幸花懿欢的注意力又被旁的物什吸引去了,没有察觉他的细微异样。
他不在乎旁人的想法,可是小兰花,也只把他当哥哥吗?
他的心头忽然变得酸而涩,为自己那不能见光的感情。
不是的,她还太小,对什么都不懂,她以后,都会懂的。
两人交了定金,便回到客栈歇息。
晚上一起用膳时,花懿欢还没从搬新家的兴奋之中缓过神来,“景奚哥哥,我都想好了,到时候咱们的屋檐下可以挂一排吊兰,再挂上一些铃铛,风一吹,兰香浮动,铃儿叮当作响,岂不妙哉?”
“又或者,下雨时候,咱们俩将案几搬到回廊处,檐下听雨煮茶,也是一桩雅事啊。”
她在路上时候,闲来无事,便翻看了他以前的那些书卷,偶尔有不认识的字,便写到他手心里,景奚也十分乐意教她。
她看得那本,正是写一些君子风雅之事,小丫头看完大受震撼,直言自己也要附庸风雅,这小丫头,词汇学得不全,用得也不恰当,景奚哭笑不得,纠正了几次,“附庸风雅这个词,是不懂风雅之人,但随波逐流,跟着旁人一同做些风雅之事。”
花懿欢听得十分认真,默了,还有理有据地纠正道,“景奚哥哥,那我说的没错啊,我本来就是不懂风雅之人,但想学那些风雅之事。”
景奚语塞了一下,虽然有哪里不对,但他好像无从反驳的样子。
罢了,随她去吧。
瞧着自己辩过了景奚,花懿欢捂嘴偷偷笑了起来。
吃过晚膳之后,两人各自回房歇息,一连奔波劳累几日,花懿欢很快便睡着了,一直睡到第二日日上三竿,她是被阳光晒醒的。
昨夜睡觉忘记关窗子,太阳直直地照了进来,花懿欢裹着被子翻个身想要继续睡,结果不曾想,这客栈的床太窄,她翻身动作稍稍一大,“咕咚”一下,便滚下了床。
“哎呦——”花懿欢揉着额头爬了起来,“好痛。”
“怎么了小兰花?”景奚路过她的房间,便听见她在说话。
“啊,没事,我起床了。”花懿欢道。
她跑着去了镜子前,额角果然肿起来一个大包,她难过地两眼泪汪汪,这要是毁容了,可怎么是好,她之前听王婶婶说毁容的女孩子是嫁不出去,没人要的。
她要是嫁不出去,不就得赖景奚哥哥一辈子啦?
这般想着,花懿欢忽然觉得好像也不是那么难过,毕竟,是可以和景奚哥哥一直待在一起。
花懿欢洗漱完出了门,景奚早已等候在大堂,他一袭素衣,脸上蒙着一条同色的轻纱,这样的装扮,叫心生好奇的人,忍不住明里暗里偷偷地打量。
花懿欢走上前拉住他,“景奚哥哥,我好了。”
“嗯。”景奚微微点头,两人叫了客栈的伙夫,给了些钱,几个伙夫帮忙,将两人的行李搬到了小宅子中。
经过一番波折,终于将家安置好了。
安顿在此处之后,景奚依旧是去附近的山中猎些山鸡动物来卖。
而花懿欢便继续养着花,她虽是兰花妖,可什么厉害的术法也不会,唯独对侍花弄草有些天赋。
于是没事做的时候,她便会推着一个小车子,到街边去卖花。
两人一起攒着钱,供花销和补贴家用。
经她手养出来的花儿,花期久,且香味也能经久不散,十分好闻,时间久了,附近的人都爱来花懿欢的小摊子上买花。
她身段好,人生得漂亮,说话也温柔,久而久之,私下里,大家都给她起了一个名号,曰:花西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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