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4 章
洛克王子【总攻】 作者:韧心
第 4 章
小奴拜见王子殿下。他柔顺徐徐跪下,媚眼却不安分吊勾著洛克,风情无限,只要是奴隶都知道与其给不知名的阿猫阿狗凌辱,还不如给洛克王子买去,四爷过去也是奴隶,如今何等风光,只要攀上王子,奴隶也能翻身,权势还可大过自由人,谁人不爱。
眼见过了一回儿,洛克毫无反应,大汉拉著他就要略过,他哪里甘心,匡啷一声扯住铁鍊。小奴愿服侍王子。说罢,往前跪爬跪几步,伸手欲搭洛克膝头,意图不顾羞耻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侍弄王子,以讨欢心。
他还未碰到洛克,就觉一阵劲风袭面,鼻梁剧痛,整个人向後摔了出去,撞倒台阶,温热的鼻血覆淌半面,嘴里尽是铁腥,糊涂睁眼,看挡在洛克面前的正是那冷面小四。
放肆,殿下尊贵的身体岂是你可以任意触碰的。小四一拳揍在那让男人陶醉的美颜上,毫不手软,好像扁的只是块破布。拉走!王子不作声时,四爷说的话就是王子说的话,大汉哪里还敢迟疑,连忙拎走这个坏事的奴隶。
不过他也够惨了,惹王子生气的奴隶,哪里还有人敢要,下场字,害我正打算放弃,明天再发,突然路经首页的柚子讨论版,发现其他人也有相同的问题,有人说先用简体版登入,然後再转繁体版就可以了…怪怪,真的成了耶A_A。
嘿嘿,所以今天…洛克王子松饼还是与大家见面罗。^_^
洛克王子 S7
趴在地上做什麽,捡好就起来了。馀光一瞪,风凉耳语瞬间消音,洛克蹲下身,先是拉起蓝柏,把头套给他覆上,抽走压得皱巴巴的纸包,丢给小四,又将其人揽在怀里。要当我洛克的奴隶,这样还不及格啊。举袖抹去他满脸涕泪,洛克语气中似有丝莫可奈何的宠溺,无半点不耐或是嘲讽。
蓝柏低垂著头,任细致宽袖在自己面颊上擦拭,怯畏地盯著地上的王子尖靴,身躯仍颤,手指将披风掐得死紧,好似那是他唯一的壁垒。
啧,真是只爱哭的小狗。眼泪多的擦不完。
算了,回去再说吧。
洛克拉起铁鍊,继续未完的散步,蓝柏依旧跌跌撞撞,只是不自觉的寻著洛克的足迹,跟在他的正後方,在高大修长的身影下,觅得一丝异样的安全感。
主子。小四走在王子斜後一步的位置,递给洛克奴隶契。
洛克瞄了一眼名字,随即将契状收入怀中,名字只是代称的符号,光知道名字有什麽用,他的小黑犬才没有这麽简单。
三人正经过一栋椭圆型露天建筑,里头突然爆出震天欢呼巨响,杀声隆隆,伴随万人踱地之音,空气中弥漫著腥血之气。
主子,是俘虏狩斗场。小四回应洛克疑问的眼神,这是今年才兴建的娱乐设施,参与者多半是战争俘虏。战争中捕获的敌人,通常有三种下场,第一:斩首,第二:贬为牛马奴隶,终生劳动使役,第三:进入狩斗场竞技,只要能不断胜利,待遇节节升高,比一般人民还好,所向无敌连胜一百场之後,便能脱离低下的狩斗士身份,变成国家佣兵,但是失败的结局就只有死路一条,这里,没有第二次机会。
而狩斗场的竞技项目琳琅满目,人兽相斗者,譬如对抗火烧蛮牛或是狮子、老虎、黑熊等猛兽,有人人相杀者,又分单打独斗和团体对抗,还有变化竞赛,例如红白两队相争,必须在时限内抵达终点,未抵达者,杀,抵达者未在时限内,杀,两对同时在时限内抵达,杀。也就是是因为条件如此苛酷,又非一人独强可以闯关,俘虏狩斗场几乎等於坟场,参赛者鲜少有人能活著离开此地。
但对贵族来说,血腥、勇士、赌金,永远是不腻的游戏,一个连战连胜的狩斗士,绝对能在上流社会引起话题,人皆在赌,下一场他会胜,或是,会死。
火神!火神!火神!人们疯狂的呐喊不知名的称号引起洛克的兴趣,他从贵宾走道进入狩斗场,印入眼帘的是一抹燃烧的激狂灵魂,蛮横红眉,火焰般的枫发,伤痕累累的赤裸体魄沐浴在鲜红色的生命之液中,熠熠生辉,他扛著一柄双手巨剑站在场中央,躺在脚边的是三只头与身体分离的大狮,单手起落,那柄巨剑沈沈的插入泥地,没进三分之一,足见份量。
天啊!火神已经赢了九十八场,再二场就能成为史上第三个活著离开的狩斗士!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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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过了一回儿,洛克毫无反应,大汉拉著他就要略过,他哪里甘心,匡啷一声扯住铁鍊。小奴愿服侍王子。说罢,往前跪爬跪几步,伸手欲搭洛克膝头,意图不顾羞耻的在大庭广众之下侍弄王子,以讨欢心。
他还未碰到洛克,就觉一阵劲风袭面,鼻梁剧痛,整个人向後摔了出去,撞倒台阶,温热的鼻血覆淌半面,嘴里尽是铁腥,糊涂睁眼,看挡在洛克面前的正是那冷面小四。
放肆,殿下尊贵的身体岂是你可以任意触碰的。小四一拳揍在那让男人陶醉的美颜上,毫不手软,好像扁的只是块破布。拉走!王子不作声时,四爷说的话就是王子说的话,大汉哪里还敢迟疑,连忙拎走这个坏事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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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柏低垂著头,任细致宽袖在自己面颊上擦拭,怯畏地盯著地上的王子尖靴,身躯仍颤,手指将披风掐得死紧,好似那是他唯一的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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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拉起铁鍊,继续未完的散步,蓝柏依旧跌跌撞撞,只是不自觉的寻著洛克的足迹,跟在他的正後方,在高大修长的身影下,觅得一丝异样的安全感。
主子。小四走在王子斜後一步的位置,递给洛克奴隶契。
洛克瞄了一眼名字,随即将契状收入怀中,名字只是代称的符号,光知道名字有什麽用,他的小黑犬才没有这麽简单。
三人正经过一栋椭圆型露天建筑,里头突然爆出震天欢呼巨响,杀声隆隆,伴随万人踱地之音,空气中弥漫著腥血之气。
主子,是俘虏狩斗场。小四回应洛克疑问的眼神,这是今年才兴建的娱乐设施,参与者多半是战争俘虏。战争中捕获的敌人,通常有三种下场,第一:斩首,第二:贬为牛马奴隶,终生劳动使役,第三:进入狩斗场竞技,只要能不断胜利,待遇节节升高,比一般人民还好,所向无敌连胜一百场之後,便能脱离低下的狩斗士身份,变成国家佣兵,但是失败的结局就只有死路一条,这里,没有第二次机会。
而狩斗场的竞技项目琳琅满目,人兽相斗者,譬如对抗火烧蛮牛或是狮子、老虎、黑熊等猛兽,有人人相杀者,又分单打独斗和团体对抗,还有变化竞赛,例如红白两队相争,必须在时限内抵达终点,未抵达者,杀,抵达者未在时限内,杀,两对同时在时限内抵达,杀。也就是是因为条件如此苛酷,又非一人独强可以闯关,俘虏狩斗场几乎等於坟场,参赛者鲜少有人能活著离开此地。
但对贵族来说,血腥、勇士、赌金,永远是不腻的游戏,一个连战连胜的狩斗士,绝对能在上流社会引起话题,人皆在赌,下一场他会胜,或是,会死。
火神!火神!火神!人们疯狂的呐喊不知名的称号引起洛克的兴趣,他从贵宾走道进入狩斗场,印入眼帘的是一抹燃烧的激狂灵魂,蛮横红眉,火焰般的枫发,伤痕累累的赤裸体魄沐浴在鲜红色的生命之液中,熠熠生辉,他扛著一柄双手巨剑站在场中央,躺在脚边的是三只头与身体分离的大狮,单手起落,那柄巨剑沈沈的插入泥地,没进三分之一,足见份量。
天啊!火神已经赢了九十八场,再二场就能成为史上第三个活著离开的狩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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