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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零七节 故人来

    这片仓库区已经成了庆阳作为繁忙的工商业区,也是见证庆阳由衰落到重新崛起的脸面,每一次无锋外出视察都将此地作为首选地,从这里就可以看到什么东西最热销,来自何地的商人最多,这是一个窗口,一个了解西北的窗口,无锋一直这样认为。

    马车知趣的停下了,无锋静静的坐在车厢里观察着窗外车水马龙的景象,没有主意这样一辆普通马车,巨大的布幔从街道两旁拉起,足以抵御炽热的阳光,但闷热的天气依然让来往此地的商旅们个个汗流浃背,来自大陆各地的商人们艹着半生不熟的唐语、天方语、拉尼亚语甚至胡语交谈着,身上风格各异的服装让人感觉就像走进了万国服装博览会。

    这个区域正是呢绒、羊毛、棉布、丝绸、麻布等轻工业产品交易区,大宗的交易早已在商铺上或者茶楼酒店中已经谈妥,这里不过是一个出货场所,但无锋最喜欢在这里流连,他喜欢在这里体会那种货物进出流通带来的成就感,这是他的城市,一手一脚一滴血一滴汗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城市,这是他心中任何东西也难以替代的。

    当凌天放提出必要时可以放弃西域、北吕宋甚至西北,只要能够集中力量在中原站住脚根时,他毫不犹豫的否决了自己这个首席参谋的意见,虽然他的建议不无道理,但要让自己从感情上放弃这片生活战斗的地方,无论如何他也不能接受,哪怕是自己多付出一些代价,多耗费一些时间,也在所不惜。一个人可以为了追求利益不得不放弃许多东西,但心中总有一些东西永远不可能放弃。

    无锋似乎陷入了某种思绪中,他突然发现自己骨子其实是一个十分保守的人,许多东西一点拥有即使从理智上需要舍弃,但他也不愿放弃,就像也许自己永远无法丢弃了这些曾经拥有过的东西一样,总能够给他带回一抹惬意的回忆,这个缺点,他不想改变。

    似乎知道自己主人由陷入了某种状态,马车周围的近卫也都识趣的没有人能来打扰,直到两列车队错车被无锋乘坐的马车挡住了去路时,后面的喧闹声才将无锋惊醒了过来。两队商人因为错车互不相让,虽然看到无锋的马车占道有些不满,但看到围护在马车旁边的几个大汉虽然时平常装束,但却个个鹰视狼顾,显然不是等闲之人,商人们的眼光比任何人都敏锐,所以只是相互争吵,却也不敢上前来要求无锋的马车移动。

    从沉思中惊醒过来的无锋摇了摇头,招呼近卫便欲离开,但一阵熟悉的声音突然传入耳际:“为什么要我们退回?难道你们唐河人就这般不通道理,分明是前面那辆车挡住了路,你们为何不让那辆车让开,这样大家都方便啊。”

    这是一口纯正的拉尼亚语,略带汉森同盟北部的口音,如同被雷击一般,无锋的身躯一下子僵硬起来,是谁,这是谁的声音?为什么自己觉得如此熟悉却又想不起来,一张张面孔像飞驰而过的画面从无锋脑海中掠过,终于有一仗在无锋的脑中定格。

    “停车!”无锋再也按捺不住,大吼一声,随即不顾惊世骇俗,没等刚刚启动的车停稳便一把推开车门猛地跳下马车,慌得身边一干近卫连忙迎上来,按剑握刀,环视四周,以为出了什么事情。无锋这才发现自己有些失态,连忙干咳一声道:“没事没事,我只是突然想下来看看。”

    “可大人,这里人太多太杂,属下怕有危险。”负责安全的近卫组长,睃了一眼周围,发现虽然还没有人认出节度使大人,但已经开始有人注意这边,连忙进言道。

    “没关系,我想我们这次出来没人知道,总不可能随便碰上谁,都要杀我吧?”无锋不想在纠缠下去,断然道,“我去前面看看。”

    没等近卫们作出反应,无锋已经拨开众人,直向那马车后两列堵在一起的车队走去,一边走,一边道:“让马车先离开,在前面等我们。”

    两只车队由于无锋的马车堵塞而导致了双方发生争吵,三男一女一看就知道世来自西大陆的外地人,旁边还有一个唐人,大概是出货商人,对方也是几人,估计是准备去仓库出货。

    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眼帘,果然是他,有多少年没见面了吧,无锋猛吸了一口长气压抑住心头的激动,旁边的近卫也发觉无锋表情的异常,有些迷惑的抢先一步站在无锋前面,打量着前面发生争吵的几人,仔细观察一番却又没发现什么异常,不过是一些普通的商人,若是真要说有什么特别,也不过就是有几个来自西大陆的白种人客商罢了,这也不足为奇,向这类来自西大陆的客商可以说庆阳城里比比皆是,这难道也值得大人的关心?一名近卫还仔细察看了一下所拉的货物,也不过就是寻常的瓷器和丝绸,的确看不出有什么异样。难道是大人看上了白种女子?甚至已经有近卫怀疑起来,那个白人女子虽然姿色不错,但也说不上什么天姿国色,比起大人府中那几个女主人似乎都有不如,一干杂乱的思想都浮起在近卫们脑中。

    争吵的双方都没有注意到无锋一行的到来,不过倒是有人发现无锋马车的离开,“好了,好了,前面的马车已经离开了,我们还是各自走路吧,生意人,求财不求气。”

    都是生意人,当然不会为这等小事争执不休,前面的车队便缓缓移动,无锋便悄悄的走近正准备跟着上载人马车前行的三人。

    “普洛夫兰!”纯正的拉尼亚语,略显愉悦的声音让刚扶着身边的女子上车的金发青年全身一震,声音挺熟悉,但好像有些陌生,让自己一时竟无法想起这是谁的声音。猛地一愣,似乎想起什么,金发青年扭头望去,一张温和笑容溢于言表青年男子渊立岳峙般正站在自己身后。

    “卡菲尼茨?!噢,我的父神,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儿?”惊讶得连嘴都合不拢来, 金发青年俊美的脸上满是惊喜的笑容,一下子迎了上来,与迎上前去的无锋紧紧拥抱在一起,“这么多年,你跑到哪儿去了?怎那连信也不给我们带一个回来?”

    “呵呵,还能上哪儿去,还不是会自己的故乡,就像你一样,不也得回你自己的故乡么?总不能在学校里的呆一辈子吧?我可不想在学校里当一辈子老师。”求学时代的生活就像展开的画卷一般一幕幕从眼前掠过,一眨眼就是十年,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呢?无锋颇有感触的对方一番热烈拥抱后,紧紧拉住对方的手,热情的道:“怎么啦?怎么突然想起走东大陆来溜达溜达啦?这么悠闲,普洛夫兰,看来你过得不错啊。”

    金发青年同样是欣喜莫名,没想到自己远行几千里,居然能在异域他乡遇见一个分离少年时代分别了十年的同伴,这如何不让他高兴。

    “嗨,你小子真不够意思,当初不是说好就算不回学校也要让人给我们带个信么?就着样无声无息的消失,可让一帮朋友们都很失望啊。”金发青年说着又使劲推了无锋一掌,脸上露出和煦灿烂的笑容,“我现在回国了,这一次是陪我未婚妻的叔父到梅利公国上任,他是我国住梅利公国的外交官员,商务参赞,早就仰慕唐河帝国的富饶发达,所以专程绕道来看看。”

    “噢,好了,别说那么多了,走吧,今天我作东,既然来了这里,好歹也得在这里休息几天,我也想尽尽地主之谊。一别十年,再也没有机会回去,也不知道昔曰的老同学们情况怎么样,今天总算见到一个,可千万不能让你随便跑了。”无锋揽住对方手臂,意气横飞的道:“今天我们还是按学校的规矩来,不醉不归!”

    “噢,卡菲尼茨,我可不能受不了,你知道我的酒量不行,听说你们唐河人的酒酒劲儿特别大,千万别让我在我未婚妻和他叔父面前出丑。”金发青年一听摇了摇头,有些心虚的道:“对了,我还忘记替你介绍。”

    话音未落,马车上已经传来一个苍老低沉的声音 :“普洛夫兰,怎么了?遇上什么事么?”

    “不,,我遇见了昔曰的一个同学,他家就在这里。”金发青年看来对他的这位未婚妻的叔父甚是尊敬,恭声道:“他邀请我去他那里一晤,他也想认识您。”

    “哦?你的同学?”马车里的苍老声音也有些惊讶,显然不明白自己这个侄子怎么会在这唐河帝国地盘上会有什么同学。

    “是的,蒙卡笛先生,他是我在海德堡大学时要好的朋友。”金发青年笑着解释,一个干瘦的头颅也从车门里伸了出来,瞅了一眼站在金发青年的无锋,点点头,这才慢步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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