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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不爱美人偏爱你 作者:花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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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不认识,下回都一起约出来。”

    夏新宇也没回话。

    林城开口,“今天打扰了,我就先回去了。”

    夏新宇站起身叫住了他。

    “你等等。”

    他从楼上下来,手里拿着一枚钥匙,上面还坠着一颗核桃挂式。他将钥匙递过去。

    “房子这些年我偶尔也会过去帮你打扫打扫,就算待不久,回来了就住回去吧,那毕竟是你家。”

    林城伸手接过。

    “谢谢。”

    叶晓桐看人关了门,豪气地往他肩上一拍。

    “哎,我刚那样说你别介意啊。”

    夏新宇去厨房倒了两杯水,递过去一杯。

    “我该谢谢你。”

    叶晓桐看他神色不明的,干脆直接问他,“你之前说的人,一直是刚才那帅哥吧。”

    夏新宇将水杯搁茶几上,往沙发上一靠,有点疲惫的开口,“是的。”

    “那,那你是同性恋?”

    “算吧。”他又苦笑了下。

    “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清楚,毕竟这么多年,我喜欢的只有他。”

    叶晓桐被他这笑涩了下,她故作轻松地打趣他。

    “那我是要叫你情圣,还是,二傻子?”

    铃声响起。

    叶晓桐拿起沙发上的小挎包,从里面抽出了手机。

    “喂,在新宇这儿呢……什么……给我留门啊……我一大姑娘你们真放心?喂,喂喂?”

    叶晓桐有种要扶额的冲动。

    夏新宇笑话她。

    “看吧,你这是自己把自己给顺拐了。”

    叶晓桐也有点尴尬。

    “我一黄花大闺女的还要点名声的啊!他们究竟怎么想的,哎,谁家会像我家这样,巴不得立马就给我送出去的。”

    “行了,我去帮你收拾房间。”夏新宇站起身往客房去。

    “哎,一起收拾吧。”

    ……

    林城看着钥匙上的挂坠,他想起当初高考那会儿,夏新宇怕他用脑过度,就隔三差五的买核桃回来敲着吃。后来不知怎么心血来潮的,还给他钻了个核桃挂式,说可以精神补脑。想着想着,心就软下一块。

    他笔挺着身子,站在隐蔽的阴影下,手心握着钥匙,遥遥地望着别墅里微黄的灯光,直到熄灭。

    第四十二章

    “威威,威威,啊啊啊,那人就是威威,姐妹们冲啊……”

    林城买了个手机,刚从营业厅办了张卡出来。就听到外面一阵嘈杂,有小姑娘撕心裂肺地嘶吼声以及踏马而来的脚步声。

    林城停下步子,迎面就被一不明物体撞的趔趄了两步。那人扯着他的衣摆往后拽。

    “抱歉啊大侠,江湖救急。”说罢就要撒丫子继续往前跑。

    林城握住那人手腕,不确定地问。

    “小松?”

    丁小松拿下墨镜,猛的一抬头,惊得张大了嘴吧。

    “城,城哥?!”

    林城看了眼拐角即将而至的人群,拽着丁小松往小路窜去,两人七弯八绕地到了一个小区,悄悄拐了进去。

    丁小松仍不可置信地拉扯着林城。

    “城哥,真的是你,靠,你怎么回事,怎么现在才回来?”

    一阵语无伦次,他感觉眼睛有点儿发涩,赶紧又将墨镜带了回去。

    两人又从另一个侧门出去,来到了林城家里。

    丁小松红着眼,往林城胸口捶了一拳,又忍不住扑到他怀里蹭了蹭。

    “城哥,你究竟咋回事,这么多年的,没个音讯,你不知道我们有多想你。还有新宇,新宇他……”

    待丁小松稍微平复了情绪,林城去厨房倒了水,递过去给他。

    丁小松握着杯子,灌下一大口。他一身潮流打扮,头发全部吹起,眉眼依如往昔,精致又打眼。耳朵上干干净净,脖子上倒是挂了个吊坠。

    林城笑看着他,“怎么改名了。”

    丁小松不好意思地抓了把头发。

    “哎,公司取的呗。我那时和光头几个出去玩,瞎逛悠的时候撞上一人,说自己是星探,要挖我们进圈子。反正哥几个无所事事的,就跟过去看了看。后来稀里糊涂就签了约,现在也算是一个十八线的小明星了。”

    林城看丁小松状态不错,看来他这些年过的也挺好,由衷地说。

    “可以啊,比一直混着强。”

    丁小松其实看得出来,林城不大想提起他离开的那几年。他心下叹气,想到了夏新宇,又是一阵惋惜。

    他是个聪明人,也就自然绕过这个话题。

    “光头后来去学了美发,现在是我的造型兼助理。阿国和蘑菇都成家了,现在自己做点小生意,大家过的都不错。马晓做了物流,大云好像被他爸接回去了,他爸是个富商,他现在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开。”

    林城一阵欣慰,真心地笑着。

    “能抽出空么,你看还能约上谁,咱这两天聚一聚。”

    “城哥发话,那能没空吗?有空,必须有空。”

    丁小松还是照样爱贫。

    光头名叫李圆圆,打小就一直糟心自己的名字。

    自从有次剃了个光头后,大家就光头光头的叫开了,从而也就忘记了他的本名。

    为此,他就一直延续了剃光头的传统。

    那时候属他年纪最小,性子也软,从家里出来后就一直受欺负,直到跟了林城。

    林城回去上学后,他就跟着丁小松几人混着。

    光头现在留了一头浓密的发,染了色,还做了造型,像脑袋上戴了个菠萝。模样比以前周正了,性格倒是依旧软萌。

    他进了包房,看见林城和夏新宇两人,眼眶立马就红了。

    “城哥,宇哥。”

    叶晓桐拿手肘捅了捅夏新宇。

    “哎,这小可爱谁啊,给介绍介绍。”

    光头早就注意到了有几个新面孔,刚才是太激动了,这下才觉出有点不好意思。

    “美女你好,你可以叫我andy。”

    说罢他随手掏出了口袋里的名片,给每个人都分了一张。

    “有机会找我做头发,不收钱。”

    谢明看着名片乐了。

    “呦新宇,你还有这么活宝的朋友啊。”

    丁小松是和光头一起来的,进包房前被几个女粉丝认出了,刚给人签好名。

    他微笑着伸出手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小粉丝们红着脸点着头跺着脚欢快地跑开了。

    丁小松找准包厢号,立马窜了进去。

    他潇洒地摘下墨镜,一双桃花眼微微挑着,朝在场每人送了个飞吻。

    “各位晚上好,在下丁威,幸会幸会。”

    所谓帅不过三秒,下一秒他就飞身向前,给了林城一个熊抱。

    接着又扑到了夏新宇身上。

    “新宇,想死你了。”

    光头扯了扯丁小松衣摆,小声说。

    “小松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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