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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么说来,这些个‘金融罪’岂不是与‘十恶之罪’不相上下了吗?”孙露听罢不置可否的反问道。
第235节 奉新神中华起骤变 议国债群臣忙进言
“恶”之罪乃是中国古代封建时代最不可饶恕的罪行。现有维护封建帝王专制统治及君臣关系的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等罪名;也有维系父子、尊卑等封建伦理关系的恶逆、不道、不孝、不睦、不义等罪名。自唐朝起凡犯十恶者均处以死刑和流放等重刑,不得请求特别审议、金钱赎罪或减刑。明律还扩大了十恶罪的范围,凡部民杀死本管知县、知府、知州;军士杀死本管百户、千户、指挥;学生杀死授业老师,也称为十恶,处以极刑。中华朝虽在刑法上沿袭明律,但十恶、七杀、六脏、巫蛊、奸党等罪名却并没有被完全继承下来。特别是不睦、不义之类带有明显封建伦理道德色彩的罪名更是被完全弱化成了寻常的治安条例。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对伪造、诈骗等经济犯罪的日渐严厉的制裁与打击。
事实上,就在中华帝国废止让控告丈夫的妻子滚钉板,转而欲将经济犯罪列为不赦之罪的同时。远在旧大陆的另一端,欧洲人也在禁止焚杀女巫,转而开始绞死伪造银行券者。显然这是一种无关文化、习俗、地域的变化。因为从十七世纪起一位“陌生的新神”被人类奉上了神坛。她一下子就把之前所有的旧神通通打倒,并向人们宣布,赚钱是人类最终的和唯一的目的,奉其为主者将得到数不尽的财富与权利。
而此刻孙露手中持有的“国债”便是资本之神诸多干将中的一员。在不久的将来它将与殖民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保护关税制度、商业战争一同为新神的“信徒”们撬开通往大工业时代的大门。不过就目前来说,国债制度尚还处于“嫩芽期”。无论是这个时代的新贵,还是来自未来的孙露,其实都还没有见识,也没意识到国债制度的出现将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每个人对国债制度地理解亦因其立场地不同,有着各自微妙的差异。
就黄宗羲来说,内阁阁臣的身份让他对女皇“开创”的国债制度向来都是赞不绝口。有道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中华朝虽不至于像前朝那般是寅吃卯粮、入不敷出,但内税在政务、军事上的财政支出却也是水涨船高、与日俱增。从目前中华朝的发展来看,现有的财政收入增长的趋势确实没有财政支出来得快。
说起来,历朝历代的政府发展到一定程度也都会不同程度地遇到相似的问题。一般解决的办法也不外乎两种,一是开源,二是节流。然而依照中华朝现行的制度,议会对朝廷享有财政权,既有审议朝廷财政法案的权利。财政法案主要包括国家预算中的支出、收入以及征税等等项目。一般由内阁提出,由下国会审议和通过,上国会只有讨论和提出建议之权。这便意味着中华朝的内阁想要更改任何一项税收政策就必须得先过国会这一关。因此对中华朝的内阁来说“开源”向来就不是一桩容易的事。而想要“节流”同样亦非一件易事。正所谓业大家也大。更何况是一个像中华帝国这般不断扩大的国家。此外,在国会的眼中内阁的工作似乎总是不能令人满意。不是公共设施有缺陷,就是治安不理想。
面对国会这种“既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的态度。内阁方面时常也会觉得有些无可奈何。显然比起至高无上的君主来,有时“人多嘴杂”的国会要更难伺候些。好在现在有了“国债制度”。使内阁得以通过税收以外地途径来扩充财源。虽说在名义上国债是朝廷在向民间借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中华朝的国债似乎更类似于银行存款。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百姓来说其风险都比较小。能以最小的代价为朝廷扩充收入,又不会因增加赋税而担上好利敛财的骂名,内阁的官僚们对女皇发放国债的旨意当然是各个拍手称快。与此同时,任何可能破坏这一惊世新政的举动当然是也就成了绝对不可饶恕的罪行。因此面对女皇的半开玩笑似的反问,黄宗羲当即极为严肃的拱手回答道:“回陛下,国债乃是朝廷给民间的借据。任何伪造国债者,不但犯有欺君之罪,更是在变相偷盗国库的钱款。此等恶逆之辈当属十恶不赦之徒!”
眼见黄宗羲说得咬牙切齿,孙露在心里不禁暗附,从这一刻起对于中华帝国来说,最不可饶恕的罪恶,已不再是亵渎圣灵皇权。而是破坏国债的信用了。但她在表面上是把玩着手中的国债,淡然的说道:“恩,黄卿家说得没错,任何有损国家经济的行为,都是极其严重的犯罪。不过有一点众卿家要注意的是,这些钱并不是朝廷的钱、国库的钱,而是百姓的钱。”
“陛下教诲得是。这些钱确实是朝廷向老百姓借的钱。”被女皇这么一纠正,黄宗羲与罗胜等人赶忙点头附和道。
而在另一边孙露则跟着向自己的臣子训诫道:“朕知道,诸位卿家对这次国债的发放充满了期待。是啊,发几张纸片就能让国库一下子就能多出上千万的钱款。就连朕都有些跃跃欲试了啊。不过,朕在此还是要郑重地提醒诸位卿家,国债到底也是‘债’。借债固然使朝廷可以抵补额外的开支,而纳税人又不会立即感到负担。但这债终究还是要还的。而且是依靠朝廷的收入来支付年利息等等开支。这便意味着朝廷为了日后还债还会需要提高税收。另一方面,由于债务的不断增加而引起的增税,又使朝廷在遇到新的额外开支时,总是要借新债。所以朕在此请诸位卿家在发放国债这一问题上还是尽可能谨慎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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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节 奉新神中华起骤变 议国债群臣忙进言
“恶”之罪乃是中国古代封建时代最不可饶恕的罪行。现有维护封建帝王专制统治及君臣关系的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等罪名;也有维系父子、尊卑等封建伦理关系的恶逆、不道、不孝、不睦、不义等罪名。自唐朝起凡犯十恶者均处以死刑和流放等重刑,不得请求特别审议、金钱赎罪或减刑。明律还扩大了十恶罪的范围,凡部民杀死本管知县、知府、知州;军士杀死本管百户、千户、指挥;学生杀死授业老师,也称为十恶,处以极刑。中华朝虽在刑法上沿袭明律,但十恶、七杀、六脏、巫蛊、奸党等罪名却并没有被完全继承下来。特别是不睦、不义之类带有明显封建伦理道德色彩的罪名更是被完全弱化成了寻常的治安条例。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对伪造、诈骗等经济犯罪的日渐严厉的制裁与打击。
事实上,就在中华帝国废止让控告丈夫的妻子滚钉板,转而欲将经济犯罪列为不赦之罪的同时。远在旧大陆的另一端,欧洲人也在禁止焚杀女巫,转而开始绞死伪造银行券者。显然这是一种无关文化、习俗、地域的变化。因为从十七世纪起一位“陌生的新神”被人类奉上了神坛。她一下子就把之前所有的旧神通通打倒,并向人们宣布,赚钱是人类最终的和唯一的目的,奉其为主者将得到数不尽的财富与权利。
而此刻孙露手中持有的“国债”便是资本之神诸多干将中的一员。在不久的将来它将与殖民制度、现代税收制度、保护关税制度、商业战争一同为新神的“信徒”们撬开通往大工业时代的大门。不过就目前来说,国债制度尚还处于“嫩芽期”。无论是这个时代的新贵,还是来自未来的孙露,其实都还没有见识,也没意识到国债制度的出现将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每个人对国债制度地理解亦因其立场地不同,有着各自微妙的差异。
就黄宗羲来说,内阁阁臣的身份让他对女皇“开创”的国债制度向来都是赞不绝口。有道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中华朝虽不至于像前朝那般是寅吃卯粮、入不敷出,但内税在政务、军事上的财政支出却也是水涨船高、与日俱增。从目前中华朝的发展来看,现有的财政收入增长的趋势确实没有财政支出来得快。
说起来,历朝历代的政府发展到一定程度也都会不同程度地遇到相似的问题。一般解决的办法也不外乎两种,一是开源,二是节流。然而依照中华朝现行的制度,议会对朝廷享有财政权,既有审议朝廷财政法案的权利。财政法案主要包括国家预算中的支出、收入以及征税等等项目。一般由内阁提出,由下国会审议和通过,上国会只有讨论和提出建议之权。这便意味着中华朝的内阁想要更改任何一项税收政策就必须得先过国会这一关。因此对中华朝的内阁来说“开源”向来就不是一桩容易的事。而想要“节流”同样亦非一件易事。正所谓业大家也大。更何况是一个像中华帝国这般不断扩大的国家。此外,在国会的眼中内阁的工作似乎总是不能令人满意。不是公共设施有缺陷,就是治安不理想。
面对国会这种“既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的态度。内阁方面时常也会觉得有些无可奈何。显然比起至高无上的君主来,有时“人多嘴杂”的国会要更难伺候些。好在现在有了“国债制度”。使内阁得以通过税收以外地途径来扩充财源。虽说在名义上国债是朝廷在向民间借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中华朝的国债似乎更类似于银行存款。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百姓来说其风险都比较小。能以最小的代价为朝廷扩充收入,又不会因增加赋税而担上好利敛财的骂名,内阁的官僚们对女皇发放国债的旨意当然是各个拍手称快。与此同时,任何可能破坏这一惊世新政的举动当然是也就成了绝对不可饶恕的罪行。因此面对女皇的半开玩笑似的反问,黄宗羲当即极为严肃的拱手回答道:“回陛下,国债乃是朝廷给民间的借据。任何伪造国债者,不但犯有欺君之罪,更是在变相偷盗国库的钱款。此等恶逆之辈当属十恶不赦之徒!”
眼见黄宗羲说得咬牙切齿,孙露在心里不禁暗附,从这一刻起对于中华帝国来说,最不可饶恕的罪恶,已不再是亵渎圣灵皇权。而是破坏国债的信用了。但她在表面上是把玩着手中的国债,淡然的说道:“恩,黄卿家说得没错,任何有损国家经济的行为,都是极其严重的犯罪。不过有一点众卿家要注意的是,这些钱并不是朝廷的钱、国库的钱,而是百姓的钱。”
“陛下教诲得是。这些钱确实是朝廷向老百姓借的钱。”被女皇这么一纠正,黄宗羲与罗胜等人赶忙点头附和道。
而在另一边孙露则跟着向自己的臣子训诫道:“朕知道,诸位卿家对这次国债的发放充满了期待。是啊,发几张纸片就能让国库一下子就能多出上千万的钱款。就连朕都有些跃跃欲试了啊。不过,朕在此还是要郑重地提醒诸位卿家,国债到底也是‘债’。借债固然使朝廷可以抵补额外的开支,而纳税人又不会立即感到负担。但这债终究还是要还的。而且是依靠朝廷的收入来支付年利息等等开支。这便意味着朝廷为了日后还债还会需要提高税收。另一方面,由于债务的不断增加而引起的增税,又使朝廷在遇到新的额外开支时,总是要借新债。所以朕在此请诸位卿家在发放国债这一问题上还是尽可能谨慎点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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