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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炎武如此坦白的说辞,在众人耳中无疑就是大逆不道的表白。若是在本土话,早就有人呵斥他了。但眼前是在国外,又有众多红夷在场。可不能为一时之气,影响天朝的威仪。于是,吴钟峦等人当即就把脸冷了下来,不再理会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生。
    眼见现场气氛就此尴尬了下来。身为“影子主使”的杨绍清不禁在心中苦笑了一下。这样情形在使团中已经不止一次出现过了。顾炎武的经历让他对孙露有着异乎寻常的厌恶敢。或许是他在厌恶弘武女皇的同时,连带着其他皇帝也一并厌恶了。顾炎武对欧洲的共和制度有着浓厚的兴趣。经常这么“胳膊轴往外拐。”对此,杨绍清倒并不感冒。他不像其他使团成员那般反感民选总督。孙露对后世的描述,让他比其他人更有耐心去观察这看似与天朝体系截然不同的制度。于是,他便打圆场似的,好奇问道:“听说威尼斯选举总督的步骤比现在还要复杂是吗?”
    “不错。首先要在议事会中通过抽签产生30个人,再在此30个人内抽签淘汰为9人,由这9人来选举40。再用抽签的方式淘汰为12人,这12人又选举出25人,以此类推直到最后的选举人选择41个提名者,这些提名者再把他们的选择提交给大议事会,由此产生总督候选人。”博雷利教授眼见杨绍清对大选依旧兴趣浓厚,便不厌其烦的解释道。
    可在一旁的中国使节听来,却觉得博雷利简直连舌头都快绕起来了。就连一直对威尼斯选举制度赞不绝口的顾炎武,此刻也不由皱起了眉头问道:“这么复杂!又是投票,又是抽签的,搞了那么大个圈子,先前那些代表投的票不都白投了嘛。”
    “当然要复杂才行。威尼斯人设计这个程序就是为了防止总督选举作弊用的。”博雷利教授得意的说道。
    “可就算是想要防止舞弊,也不必用抓阄这样的方法啊。用抓阄来选举总督,这未免也太儿戏了一些吧。”顾炎武连连摇头道。
    “顾先生,在真正的民主制中,公职不仅不是什么有利可图的事,它反是一种沉重的负担。没有人能理所当然地将它强加给此一人而放过彼一人。只有法律才能把公职强加给某一个抽签选出的个人,在这种情形下,人人都面对平等的条件,选举不依赖任何人的意志,法律也就没有被赋予特殊的应用而破坏其普遍性。”博雷利教授脸色一正道。
    公职不仅不是什么有利可图的事,反而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博雷利教授的一席话语让在场的吴钟峦等中国使节哑然失笑了起来。中国的士人向来认为做官乃是读书人最高的追求。古话说得好,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其实这句话的潜台词应该是,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眼前这个红夷竟然说出如此这般没常识的话,也难怪他们会用抓阄的方式来选自己的皇帝和朝廷命官了。果然,蛮夷就是蛮夷,怎比得上咱们天朝讲究礼制。
    可杨绍清和顾炎武却不约而同地低下了头沉思起来。博雷利教授的话犹如鼓槌一般敲动了两人的心头。却听顾炎武激动的附和道:“是啊!公职本就该是一种负担!一种为民着想,为社稷呕心沥血的负担!”
    第31节 听民意县太爷坐镇 议拆迁诸议员针锋
    如果问中华帝国的官员,做官是不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年轻气盛的少壮官员或许会直接瞪眼宣称“吾乃民之公仆”。世故的清流或许会高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奸佞宵小之辈或许会笑而不语。可如果问他们做官是不是一种负担?估计所有的人都会毫不犹豫的点头。至少此刻端坐在上海县议事堂的知县应廷吉就深有感触。
    有道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可这中华朝不但换了“代”,就连中原沿用千年的“制”也给一并给改了。历来中国地方官员的职责就两项,一是判案;二是收税。如今的中华朝“判案”已不再由县太爷来管了。老百姓要打官司直接去司法院找县丞法官击鼓鸣冤去。再来就是“收税”。随着时代在发展,税收的结构亦在潜移默化中发生着变化。像上海县这种新兴的商业市镇,作为主税的土地税已不再是税收的主要来源,取而代之的是市税、科税等辅税。如此一来,县衙收税的方式当然也得跟着改一改了。由于商会、行会乃是市镇工商业的主要组织。于是乎,商会和行会便当仁不让地承包了市镇的税收,开始替衙门征起税来。这样一来,衙门可以很容易地利用商会行会对私营业主、手工业者征收各种捐税。同时,对私营业主和手工业者来说,他们也可以就此免除官员的额外勒索。
    若说这“案子”人家帮着审了,“税赋”也有人代着收了,县太爷还要有什么事好操心的呢?整日坐在衙门大堂无所事事,照拿俸禄的工作,怎么算是一种负担呢?可惜事与愿为,这些父母官们的日子并没有老百姓想像当中的那么惬意。原因很简单,中华帝国地方长官的职责本就不止判案和收税这两项。
    在明朝一个标准县衙,一般设知县1人,掌理全县政务。署内设吏房、户房、礼房、工房等办事机构;置皂班、壮班、快班等差役,负责站堂、行刑、催、捕、传、递等事。知县佐治官职:设主簿1人,掌军事、治安;典史1人,掌缉、捕、监、刑;县丞1人,掌粮马、税收、户籍等;教谕1人,主持文庙祭祀,管理县学;训导1一2人,协助教谕教诲县学生员;后又增设管河县丞1人,(氵+加)河同知1人。城镇营防官职先后设守备、把总、千总、都司等。其他杂职,如驿丞、闸官、总捕分府等,时设时裁。由于这种传统的地方行政机构只能用来勉强维持衙门的日常运作,更本就不可能起到为乡镇服务的作用。为此,中华帝国在建立之初就对这种粗放型的地方行政机构进行了一番彻底的改头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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