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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露将这一万多人重新划分为三个旅,每旅三千五百人,下辖三团加旅部直属队——警卫连、侦察连、工兵连。其中三旅为骑兵旅。分设一千轻骑兵和一千龙骑兵。龙骑兵是孙露在那次与张家玉他们商讨未来战术后借鉴欧洲的骑兵制度想到的一个新兵种。龙骑兵佩有钢制军刀,不带胸甲;他们属于重骑兵;装备两支枪、一支骑兵用短枪和一支上刺刀的步兵火枪。剩余的一千五百人编成师部直属队,下辖——炮兵营、警卫营、特种营、工兵营、通信营、野战医院、教导队。其中炮兵营配有6门榴弹炮、12门6磅炮、6门12磅炮。总共24门火炮。
三个旅的领导分别是:一旅旅长王兴、政委姚金、参谋李启新;二旅旅长游沛龙、政委陈谷子、参谋梁权可;三旅旅长张家玉、政委李老疤、参谋甄旭升。
师部直属队领导分别是:炮兵营营长李大福;警卫营营长周志新;特种营营长李虎;通信营营长柴栋;工兵营营长田勇;野战医院负责人德里古斯神父;护士长李凤儿。另教导队直属孙露管辖。
师长孙露;师总参谋长萧云;师政委陈邦彦。
不仅如此孙露还借此设立了军衔制度。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及元帅等十五级军衔。军官与士兵的区别主要是在领章和肩章上。
孙露在此期间实施的另一项措施就是在桃源山庄建立了新安军校。其实在义勇军建立初期就有了相类似的军营学习班。由于那时条件简陋再加上孙露也没有比较系统的教材以及足够的教师。所以并没有建立专门的军校。但经过着两年的发展在政治上孙露在陈邦彦等人的帮助下编写了《复兴党宣言》;在军事上孙露与张家玉等人根据中国古代的军事著作结合这些日子孙露和他们讨论的心得整理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军校教材。再加上孙露觉得这些新加入的农民军将领觉悟还不够高。且对于在新的技术下的新的战斗方式还没有深刻的映象。于是孙露就决定了建立这所军校。当然这些农民军将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在回到部队那可就不是原来的配置了。这样一来也能很好的解决这些人的山头主义思想。
义勇军的这次整编风风火火的搞了一个多月。当孙露宣布整编结束时已经是7月中旬了。此时象湛江、茂名、阳江这种比较偏远的地区的地主们早在农民运动开展后不久就妥协了。这些地区迅速的建立起了人民委员会。而象肇庆、东莞、中山、惠州、汕尾等离新安较近的地区在香江商会的影响下地主们也很快的就接受了新安的做法。比较麻烦是韶关、梅州和潮州这三个地区。这些地区封建地主们的势力较大。且香江商会的影响较小。于是在这三个地区发起了不同程度的农民起义。特别是在潮州起义农民与当地地主武装间的斗争尤其惨烈。潮州的地主甚至还从福建搬来了救兵来残酷的镇压农民起义。期间在潮州饶平县的起义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失败的。复兴党派去的三个“火种”相继牺牲。连身为“纵火者”的罗同天也差点因此被捕。这次起义的失败致使大约500多名起义农民牺牲。面对这样的损失孙露虽然事先也有心理准备。不过这结果仍让她吃了一惊。于是在整编完成后孙露火速带领一旅从海路直逼潮州迅速的解决了当地的地主武装。续而北上横扫整个了韶关、梅州地区。在义勇军的军事行动下这些地主武装很快就消停下来了。自此整个广东境内甚至部分广西地区都建立起了人民委员会。当然孙露所派去的“火种”们无一例外的都占据了这些人民委员会中的重要位置。不少人都成为了联盟主席。当然在往后的日子里这些“火种”将用各种方式逐步的公开自己的复兴党身份。于是在这一形势下广东的地主们不得不对人民委员会做出了妥协。
第18节
崇祯十五年八月初一,在香江商会和广东官府的主持下广东地主代表与广东人民委员会代表在广州签署了《广州协议》。协议规定广东地主承认广东人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合法地位。答应效仿新安的做法让出大部分的耕地给农民。并给予雇农们自由身份。必要时人民委员会可以干涉其管辖地区的粮价。但人民委员会不得拥有武装。必须保证地主们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等等之类的条款共七十七条。故此协议又被后世称为《七七协议》。可以说是双方互相妥协的结果。
《广州协议》的签定作为香江商会来说是很满意的。如此一来香江商会就成了广东第一大商会。控制了整个广东地区的商业市场。那些失去土地的小地主很快的就投靠起了香江商会。现在在香江商会里最开心的莫过于杨开泰了。香江商会能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这是他所始料未及的。如果现在杨绍清能乖乖的娶了孙露的话。相信这位杨副会长会更加欣慰。至于广东官府对于这样的结局也算得上是比较满意的。虽然最后这些乱民仆贼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还得了不少的好处。但好歹也是天下太平了。而且这次的仆贼暴动并没给官府带来多大的损失。主要还是香江商会提供了一笔不小的赈灾款项给广东官府。想想河南、甘肃等地方官府的遭遇吧。广东的朝廷命官们觉得自己实在应该到庙里好好的烧烧香。而获益最大的当属广东的老百姓了。特别是原本的雇农。这份协议给予他们自由的身份以及梦寐以求的土地。至于有没有自己的武装他们倒并不在乎。毕竟在广东百姓的心目中义勇军就是他们的子弟兵。当然广东的地主们也不算是一无所获。那些中小地主在加入香江商会之后很快的发现自己得到的好处是远远大于自己的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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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旅的领导分别是:一旅旅长王兴、政委姚金、参谋李启新;二旅旅长游沛龙、政委陈谷子、参谋梁权可;三旅旅长张家玉、政委李老疤、参谋甄旭升。
师部直属队领导分别是:炮兵营营长李大福;警卫营营长周志新;特种营营长李虎;通信营营长柴栋;工兵营营长田勇;野战医院负责人德里古斯神父;护士长李凤儿。另教导队直属孙露管辖。
师长孙露;师总参谋长萧云;师政委陈邦彦。
不仅如此孙露还借此设立了军衔制度。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少尉、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将、少将、中将、上将、大将、及元帅等十五级军衔。军官与士兵的区别主要是在领章和肩章上。
孙露在此期间实施的另一项措施就是在桃源山庄建立了新安军校。其实在义勇军建立初期就有了相类似的军营学习班。由于那时条件简陋再加上孙露也没有比较系统的教材以及足够的教师。所以并没有建立专门的军校。但经过着两年的发展在政治上孙露在陈邦彦等人的帮助下编写了《复兴党宣言》;在军事上孙露与张家玉等人根据中国古代的军事著作结合这些日子孙露和他们讨论的心得整理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军校教材。再加上孙露觉得这些新加入的农民军将领觉悟还不够高。且对于在新的技术下的新的战斗方式还没有深刻的映象。于是孙露就决定了建立这所军校。当然这些农民军将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在回到部队那可就不是原来的配置了。这样一来也能很好的解决这些人的山头主义思想。
义勇军的这次整编风风火火的搞了一个多月。当孙露宣布整编结束时已经是7月中旬了。此时象湛江、茂名、阳江这种比较偏远的地区的地主们早在农民运动开展后不久就妥协了。这些地区迅速的建立起了人民委员会。而象肇庆、东莞、中山、惠州、汕尾等离新安较近的地区在香江商会的影响下地主们也很快的就接受了新安的做法。比较麻烦是韶关、梅州和潮州这三个地区。这些地区封建地主们的势力较大。且香江商会的影响较小。于是在这三个地区发起了不同程度的农民起义。特别是在潮州起义农民与当地地主武装间的斗争尤其惨烈。潮州的地主甚至还从福建搬来了救兵来残酷的镇压农民起义。期间在潮州饶平县的起义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失败的。复兴党派去的三个“火种”相继牺牲。连身为“纵火者”的罗同天也差点因此被捕。这次起义的失败致使大约500多名起义农民牺牲。面对这样的损失孙露虽然事先也有心理准备。不过这结果仍让她吃了一惊。于是在整编完成后孙露火速带领一旅从海路直逼潮州迅速的解决了当地的地主武装。续而北上横扫整个了韶关、梅州地区。在义勇军的军事行动下这些地主武装很快就消停下来了。自此整个广东境内甚至部分广西地区都建立起了人民委员会。当然孙露所派去的“火种”们无一例外的都占据了这些人民委员会中的重要位置。不少人都成为了联盟主席。当然在往后的日子里这些“火种”将用各种方式逐步的公开自己的复兴党身份。于是在这一形势下广东的地主们不得不对人民委员会做出了妥协。
第18节
崇祯十五年八月初一,在香江商会和广东官府的主持下广东地主代表与广东人民委员会代表在广州签署了《广州协议》。协议规定广东地主承认广东人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的合法地位。答应效仿新安的做法让出大部分的耕地给农民。并给予雇农们自由身份。必要时人民委员会可以干涉其管辖地区的粮价。但人民委员会不得拥有武装。必须保证地主们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等等之类的条款共七十七条。故此协议又被后世称为《七七协议》。可以说是双方互相妥协的结果。
《广州协议》的签定作为香江商会来说是很满意的。如此一来香江商会就成了广东第一大商会。控制了整个广东地区的商业市场。那些失去土地的小地主很快的就投靠起了香江商会。现在在香江商会里最开心的莫过于杨开泰了。香江商会能在这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这是他所始料未及的。如果现在杨绍清能乖乖的娶了孙露的话。相信这位杨副会长会更加欣慰。至于广东官府对于这样的结局也算得上是比较满意的。虽然最后这些乱民仆贼们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还得了不少的好处。但好歹也是天下太平了。而且这次的仆贼暴动并没给官府带来多大的损失。主要还是香江商会提供了一笔不小的赈灾款项给广东官府。想想河南、甘肃等地方官府的遭遇吧。广东的朝廷命官们觉得自己实在应该到庙里好好的烧烧香。而获益最大的当属广东的老百姓了。特别是原本的雇农。这份协议给予他们自由的身份以及梦寐以求的土地。至于有没有自己的武装他们倒并不在乎。毕竟在广东百姓的心目中义勇军就是他们的子弟兵。当然广东的地主们也不算是一无所获。那些中小地主在加入香江商会之后很快的发现自己得到的好处是远远大于自己的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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