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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是不是要把这颗心剜出去,才能抚平青年的伤痛,在那些他自以为平淡的日子里,他的欢欢捧出了一颗滚烫的真心,可他什么都不知道,他什么都不知道
    花墙另一侧,顾千欢垂下眸子,那些话很刺耳,一再提醒他,自己当初有多愚蠢多卑微。
    他招来店员,很巧,正是当初的女店员,她不敢再看顾千欢,羞赧地说:还是要白房子吗?抱歉,我们这儿刚接了一个大单,白房子没
    顾千欢:不是。
    他指着一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给我包一束红玫瑰吧。
    诶,您不要白房子了?
    顾千欢只是笑,微微垂眸,白皙的指腹抚摸丝绒般的红色花瓣:不喜欢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明天要倒V啦!
    入V三更,但是我码字太慢了,准备挪到夹子当天发,上夹子当天连更三章,谢谢小可爱的支持~
    咪啾~^3^
    第38章
    说完这句话之后,顾千欢心头蓦地一轻,好似什么看不清的枷锁彻底打开。
    店员举着红玫瑰到一侧打包,几乎所有店员都在这里,她瞥见一侧颓唐的男人身影,悄咪咪看了眼,手指一抖,天呐,今天是什么运气,竟然遇见两个大帅哥!
    小哥哥漂亮和气,气质出尘,而这位酷哥,就算满身悲伤也挡不住他的帅气,背后是几束纯白的香水百合,这花她印象尤其深刻,毕竟是两个大帅哥都喜欢的花。
    包装纸发出细碎的声音,顾风曜终于控制住自己的失态,眸光划过那一束刺眼的红,如血一般。
    内侧,顾千欢接过包好的花,一大束红玫瑰娇艳绽放,情人草和满天星点缀其中,从始至终,他未曾看过那边一眼,付过钱便捧着花离开。
    女店员脸上挂着笑:欢迎下次光临!
    不少人都盯着她,顾千欢在花店的人气不低,虽然只出现了几次,可这样高颜值的人实在不多见,比电视里的明星都好看,也更有气质。
    从女店员接待他开始,一直有人在暗戳戳观察。
    和店员一个心情,见到他捧着一束红玫瑰离开,都有些惊讶,不过百合纯洁,玫瑰娇艳,和好看的小哥哥搭配起来,各有各的风情。
    这些思绪也不过一瞬的事,回到眼前,十几束香水百合打包完成,他买的实在太多,女店员在收银台,忍不住提了一句:可真是巧了,刚才店里一个好看的小哥哥才走,他之前在520就买了一束香水百合,说是买给男朋友,一开始说白房子,不怕您笑话,之前我们也不知道香水百合别称白房子。
    顾风曜指尖微屈,划开屏幕,声音有些颤抖,像是好奇地问:他长得很好看?
    店员愣了一下,红了脸有些懊恼自己的多嘴,还是忍不住为男神正名:好看又有气质,我听他说他是镜大油画系的学生
    紧绷的弦骤然崩断。
    顾风曜抛下手机飞奔出去,如瀑的阳光炙热地烘烤大地,连空气都滚烫无比,街上没几个人,他目光固执地梭巡,眼底隐隐透出几分湿意,一个念头在脑中疯狂盘旋,是不是他?是不是我的欢欢?
    没人给他答案,他寻找的身影没有一丝痕迹,宽敞的街道里,他翻来覆去看了个遍,不是欢欢,都不是他的欢欢。
    他颓唐地耸拉下双肩,周身弥漫着显而易见的失意与沮丧。
    花店里的店员跟着追出来,不怕他跑单,毕竟他连手机都扔在这里,他们担心的是之前,顾风曜已经出了一次意外,吓坏了所有人,他们怕人再次出事,花店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您、您没事吧?女店员像是坐上了过山车,忽上忽下,她在心里埋怨自己多嘴,怎么什么都往外说,同时,看向顾风曜目光也隐隐含了几分异样。
    这位客人,不会是有什么精神问题吧?
    顾风曜不知道她怎么想的,他接过手机,快速转账,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他买的什么花?
    一束红玫瑰。
    顾风曜眉头微拧:是因为我买走了全部的香水百合?他
    店员慌忙摆手,就怕他再胡思乱想:不是不是,那位客人说,他已经不喜欢香水百合了。
    顾风曜怔在原地。
    他在心里疯狂否认,那不是欢欢,他一定不是欢欢,他的欢欢一定不会放弃自己的。
    可他脸上的表情,却像是要哭了一样。
    顾风曜浑浑噩噩地离开花店,载着一车香水百合,他怯懦得连监控都不敢调看,像是这样就能继续欺骗自己,他的欢欢只是生气了,他不会,他绝不会离开自己!
    顾风曜前脚离开,长街拐角处,顾千欢捧着花姗姗出现,走进一家冷饮店,炎热的午后,大多数人都待在家里,店里三三两两的客人落座,他点了杯冰饮,回拨电话。
    老师。郑中胥听见声音,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他看见了顾千欢留下的便条,可心里到底不放心,现在确认人没事,他松了口气:你还敢给我打电话啊,我还以为,你晚上才敢给我打呢,小没良心的东西!
    顾千欢翘起唇角,可怜兮兮地撒娇:老师,我错了,你操办画展一定辛苦了吧?我给你熬酸梅汤。
    偏偏郑中胥就吃他这套,登时什么气都消散了,想起徒弟熬的酸梅汤味道,吞了吞口水:还是算了吧,你那手得一阵子休养呢,酸梅汤再说,你打算什么时候回来?我让司机去接你。
    顾千欢搅着杯子里的杨枝甘露,诱人的果肉和白色奶昔混合,冰镇后沁凉沁凉,微酸偏甜的口感混合一丝丝凉意:唔,我下午再回去吧,老师,我有件事想问你。
    那天,我怀里抱着小梨花,是一只灰纹小猫,你把它放哪儿了?
    郑中胥:所以,你大中午打电话过来,就是为了问你家猫在哪儿?
    顾千欢:
    镜城爱嘉宠物医院吧?你人都进医院了,更何况一只小猫,我把它暂时寄养在那儿了,你要想接过来,先等等,医生说你情况稳定可以回家休养,等我先给你找个房子
    顾千欢突然出声:老师。
    电话那头静了下来,似是在等他说话,他抿了抿唇,勺子搅动,玻璃杯里碎冰碰壁当啷响,他轻声说:谢谢您。
    电话那头,郑中胥手臂一抖,他忽地垂下头,沉默地看着眼前的画布。
    *
    猫?
    秦西西蹭地一下坐起来:猫?哪儿呢?快把它赶走!
    瞥见顾风曜斜睨的目光,怎么不明白自己被耍了,心里那个气:诶呦我的顾哥,你看我多惨?他说着直戳眼下黑青:因为那只大野猫,我都不敢睡觉了!黑眼圈都熬出来了!
    秦西西唠唠叨叨,说他那天回家,因为晋升小组长高兴得他一口气买了三只炸鸡腿,没想到开个快乐肥宅水的功夫,鸡腿就剩俩了。
    实在气不过,他拿出一只蹲守,没多久,厨房防盗窗蹭地落下一大团阴影,秦西西吓了一跳,才看清那是一只通身漆黑的大猫,皮毛油光水滑,啊呜一口叼走他放在桌子上的鸡腿,临走时还蔑视地看了他一眼,像是在说:你这个愚蠢的人类。
    给他气得哇哇大叫,黑猫去而复返,猛扑过去,他最后一只炸鸡腿,就这样被猫叼走了。
    顾风曜给自己倒了杯水,在沙发上坐下,他垂眸,想起了另一只小猫,眉心不觉轻蹙。
    秦西西还在愤愤不平,捶胸顿足:那可是三只大鸡腿!我在摊子前挑了好久,肉最多面糊最少,没想到我一口都没吃!一口都没!亏死了,哇,我亏死了QAQ
    说着,厨房传来一阵响声,秦西西瞪大了眼,愣是不敢过去,他朝顾风曜哭诉:呜呜呜,它就知道欺负我,隔三差五都要来,它又来了!顾哥,救我啊!
    厨房,顾风曜微微低头,和柜子上的猫对视片刻,他指尖动了动,黑猫不安地摇着尾巴,猛扑下来,在秦西西吓傻的时候,顾风曜看着蹲在腿边的猫,突然一把捞起它:这猫我带走了。
    秦西西呆了呆,这是同一只猫吗?
    他和黑猫对视,对方凶恶哈气,秦西西打了个哆嗦,举双手双脚赞同:好耶!顾哥你要帮我好好教训它!
    顾风曜看他像个小傻子:我准备养它。
    不知道黑猫是不是真有灵性,它安安静静地缩在顾风曜脚边,也不出声。
    秦西西:QAQ
    知道他做了决定不会更改,秦西西决定识时务者为俊杰,默默换了话题:那个,顾哥,你还没找到嫂子吗?
    顾风曜封锁消息,秦西西不知道顾千欢和大火有关,只知道是两人闹别扭,顾千欢怒而离开,他才敢问。
    顾风曜眸子冷凝,睨他一眼,秦西西就明白了,他挠挠头:我倒觉得挺好,你之前跟那个姓许的打得火热,后来嫂子出去是看见了吧?
    秦西西说的是叶舒晨接风宴那天,后来的事他猜都猜到了,忍不住感叹:嫂子多好一人,长得好看又有才华,给你当替身,说实在话他亏了,现在他走了,顾哥你就别耽误人家了,放了他吧。
    这话像根针,在他心头扎出血来。
    他什么都没说,沉默地低下头,嘴里发苦,一阵一阵地苦涩涌上心头,所有人都觉得他拿顾千欢当替身,他应该放过对方,可是
    顾风曜呢喃出声,眸中闪过一抹狠戾:放不过,这辈子都不可能。
    秦西西呆住了:顾哥?
    顾风曜:说吧,你叫我来总不会因为这事。
    秦西西忽略那一段,脸色严肃下来:是Blindsight的事,我从我爸那儿得到内部消息,他要来z国举办个人画展,地点就在镜城!
    秦西西观察他的表情,夸张道:我这可是在冒着生命危险给你传消息,以Blindsight的名气,还有这次画展的重要性,是他出道以来第一次个人画展,你觉得咋样?
    顾风曜瞥他一眼,冷声道:不怎么样。
    秦西西惊愕不已:顾哥,之前可是你一直嘱咐我,要我多关注Blindsight消息,我冒死给你搞来内部消息,你不能过河拆桥啊!
    那可是Blindsight,你不喜欢他了?他的画展承办,我们顾氏竞争力大着呢,而且一旦承办了,对公司发展前景秦西西唠叨起来,工作多了,他也能说得头头是道。
    顾风曜看出他的心思,像秦西西这样傻的人也知道了权衡利弊,他笑了下:那你就去争取,有关Blindsight的事,以后也别告诉我,我不感兴趣。
    说着rua了把猫头,带着猫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顾风曜:有关Blindsight的事,我不感兴趣。
    后来
    顾风曜:谁说的,我没说过!
    Blindsight:盲视,千欢的笔名。
    不视而见的意思,要用心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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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9章
    顾千欢回到医院时天已经黑透了。
    他把玫瑰花插进床头的花瓶里,洒了点水,郑中胥姗姗来迟,手里拎着打包好的饭菜,他见到这束花脸上露出笑容:怎么样?累着了吗?
    顾千欢摇头:哪有,只是出去转了转,在医院呆着,我总觉得不舒服。
    于是郑中胥提起找房子的事,他已经联系朋友去办,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还需要一段时间。
    顾千欢笑了笑,拆开饭盒,诱人的饭香扑鼻而来,他抓紧手上的筷子,胃里空空荡荡,嘴巴却始终张不开,没有什么食欲。
    他勉强摆好饭盒:老师,你还没吃吧?我们一起吃。
    郑中胥张了张嘴,正想说他吃过了,顾千欢指了指他的衣角,这里还有一块颜料,老师你画起画来向来是什么都顾不上,哪还会记得吃饭啊。
    郑中胥脸色一红,被他戳穿了也不扭捏:我们一起吃。
    顾千欢只动了两筷子,就说饱了,郑中胥看着他,眉头微拧:都瘦成这样了还不好好吃饭?你这段日子怎么过的?
    顾千欢低下头,不说话。
    胃里没有任何感觉,像是没有进食这个选择一样,任何美食进了嘴里都叫他味同嚼蜡,食欲一天一天地败坏下去。
    他不敢告诉郑中胥,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小半个月,身上衣服松了不止一码,下颌瘦出戳人的尖尖。
    在他的劝说下,顾千欢多喝了一碗粥,郑中胥眼底露出疼惜:今天医院告诉我你的伤可以回家修养,我本来打算给你订个酒店,等房子找到了再搬家,现在看来,你还是跟我一起住吧。
    顾千欢听着他的口气就知道,自己没有说不的权利,他乖乖点头。
    郑中胥离开后,他在洗手间吐了出来,镜子里倒映出湿红眉眼,惨白的脸上唯有嘴唇,红如鲜血。
    出院后,顾千欢暂时住在老师家里。
    郑中胥没有妻子,没有孩子,从顾千欢见到他的那天起,他至今都是独身一人,居住的房子却很大,是间位于市中心的大户型住宅,除了日常的起居室,还有一间朝阳的大画室,琳琅满目摆满了画材和颜料,正对着贯穿镜城的玉带湖,晴天时,碧波万顷,波光粼粼,视野开阔且明媚。
    因为他身上的伤,郑中胥不敢放他出去,一个人早早出门操办画展,顾千欢知道进度,他在m国的画已经在空运的路上,唯一要担心的是场地,不过Blindsight名字一出,满地都是争抢着要承办的人。
    顾千欢并不担心这点,临近中午,他穿着便服打开冰箱,活动间,长袖的薄款卫衣后褪,露出手腕上的伤口,因为这段时间都好好呵护,伤口已经结痂,像是一层丑陋的茧壳覆盖在腕部,新肉生长时痒意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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