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 > 欢迎来到噩梦游戏3

第3页

    2、【星际死亡真人秀篇】:杜越接到了一个任务,邀请了齐乐人和吕医生参加。这是一个副本任务,剧情为十三个明星来到一颗文明已经死亡的星球参加一场直播式荒野真人秀。一行人在极地村落中捡到了一块奇怪的发光圆石头,石头离奇地碎裂,露出了里面还没有风干的黏液他们并不知道,这是宇宙异种触蛸的卵,这种类似异形的生物会将他们杀光。齐乐人、杜越和吕医生取代了三个NPC的位置,和其他是个NPC一起度过这段时间,要在无处不在的镜头前隐藏自己的玩家身份。他们发现了隐藏在这个极地村落下的研究所,在危险中齐乐人破壳突破,再一次发现了手提电脑,并通过电脑得知宁舟即将死于炼狱的讯息。苏和再一次来到了副本中,和齐乐人签下了一张契约,约定帮助他提升到半领域,作为交换,他必须将手提电脑困住交给他。齐乐人用【诡辩的律师】技能卡骗过了苏和,战胜了BOSS,完成了任务。
    3、【炼狱重逢篇】:幻术师带齐乐人赶往炼狱,救下了在火湖中觉醒成魔龙形态的宁舟。参加龙蚁女王继承仪式的幻术师却和其他人失去了联系,齐乐人和宁舟解决掉一个关于理想国的献祭事件后,进入龙蚁女王的王宫寻找他,却被卷入了龙蚁女王的继承仪式中。
    4、【女王的传承篇】:宁舟帮助龙蚁女王稳定住崩溃中的地下蚁城领域,齐乐人被卷入任务之中,在世界意志的回忆里,他附身在玛利亚的身上,见证了她和毁灭魔王当年的往事。结束回忆后,他遇到了宁舟曾经在荒漠中遇到过的部落少女阿娅,帮助她战胜了杀戮魔王附身的阿西,以及理想国的狂信徒们。阿娅跳入圣火,成为了新一任龙蚁女王。
    5、【重返黄昏之乡篇】:回到黄昏之乡后,齐乐人和宁舟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然后意外接到了一个任务。
    6、【黑帮帝国篇】:齐乐人和宁舟进入副本,这个副本世界的背景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左右美国禁酒令时期。他们各自附身在不同的NPC身上,要将其他不同组的玩家找出来并击杀出局。齐乐人附身的对象是一位神秘的黑帮杀手,他发现宁舟附身在了一个小孩子身上。吕医生则无辜被路人卷入这个任务中,成了齐乐人的暗杀对象。最后因为副本中有一个名叫龙舌兰的NPC觉醒发现了自己身为NPC的真相,将所有玩家全部杀死,只剩下吕医生躺赢了这次副本。
    7、【黄昏的约定篇】:陈百七带齐乐人去审判所实习帮忙,异端审判庭的傅岳带着齐乐人侦破案件,结果发现自己的妻子也是受害人之一。齐乐人为了在宁舟的生日当天求婚做着准备,建立日前夜的烟火晚会上大家留下了一张合照,齐乐人在求婚关头才发现宁舟也正要向他求婚,他抢先成功。然而刚一求完婚,黄昏战役开始了。
    这场权力魔王和欺诈魔王蓄谋已久的战役中,陈百七与昔日纠葛的魔女同归于尽,吕医生为了保护避难所里的人牺牲,宁舟的生命危在旦夕,齐乐人为了保护黄昏之乡救回宁舟,答应了先知的请求与司凛、幻术师共同继承黄昏之乡,用冻结、变幻和重生的三大本源共同维系黄昏之乡的存续,先知也因此走入了永恒的时间中。只是没想到,杜越竟然是苏和的化身,齐乐人因此半领域被污染陷入濒死,宁舟带着他前往教廷请求教皇救治,也答应了教皇的请求:前往魔界。
    完全觉醒毁灭本源的宁舟在齐乐人苏醒后同他在炼狱举行了一场只有两个人的秘密婚礼,带着任务只身前往魔界面对自己的命运。齐乐人为了维系黄昏之乡无法冒险前往魔界,否则一旦他身死,黄昏之乡就会有倾覆的风险。
    为了能和宁舟重逢,齐乐人准备了三年,三年后,他的化身即将凝聚成功,届时他就可以前往魔界,与宁舟一同挫败魔王们的阴谋,终结噩梦世界的悲剧。
    第三部 的故事就从三年后正式开始了。
    以下是可以跳过的废话
    我真的动笔了!
    之前微博里提过,会先更新第三部 正文开始前的番外卷,大概30章左右,有一条和审判所有关的剧情线,总策划是乐妹,同谋是司凛和幻术师,跑腿的是小小,审判所全员出镜,算是第三部正文开始前的过渡,让我再找找手感,顺便微调一下大纲。
    没有不可抗力的话,正文下半年一定写!
    大纲打完了(主要剧情确定好了,但是副本剧情还没编圆),足有三万字,零散的片段估计也有个两万了。我再也不是写噩梦1时那个开局一个word文档人设剧情全靠灵感的那个莽夫了。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我写医院新手村时宁舟人设都没做呢,黄昏之乡也没影,只想写本无限流。写完第一部 的时候先知也还不存在,是写第二部的时候回头把第一部可以挖掘作为伏笔(乐妹在审判所失忆的一周)拉出来利用一下的相信我,这是作者们的常规操作。
    结果写完第一部 ,宁舟成了我最喜欢的角色,克制的禁欲下诞生的极度压抑的爱与温柔。他的特别之处在于,他是只有在这种特定的世界观下才会诞生的角色,塑造他的是他父母的悲剧,宗教的背景,噩梦世界的残酷现实,和一场不被允许的爱情。
    换成现代或者其他背景,他的人生和命运就一定会被改写,那就不是身为殉道者的他了。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