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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梧亮自从被捕,当然不可能与外人接触,他这时压根不知道老爹已经为他找好了替死鬼,丁驷眼下又被带下了刑堂,无法与丁梧亮眉来目往,毛维生怕这小子被吓破了胆,忙不迭认罪,当然是要提醒的。
丁四郎,你因一时气愤犯夜私闯民宅,欲究佃户诬告之罪,有滥用私刑之嫌,可知罪?
不待丁梧亮大彻大悟,王妃便先警告:毛府尹屡屡干扰庭审,甚至当场提醒嫌犯狡辩,若非是为包庇嫌犯?还是说,毛府尹虽然曾任大理寺卿,却不知庭审纪律?殿下,妾身建议,倘若毛府尹再有公然违律之言行,亦当驱出刑堂,维护司法公正。
这话一出,莫说毛维党大惊失色,便连孟飞笛等人都忍不住挑高眉梢,一时间竟然连丁梧亮都忽视了,数百双眼睛,齐齐盯着毛维,看他有何应对。
被当众揭穿包庇意图,甚至威胁着驱出刑堂,毛维若还无动于衷,岂非证明他根本不敢正面冲撞晋王妃?这个太后宠臣的气焰,便是彻底被晋王妃打压了。
毛维当然不甘妥协,可他尚且没有组织好言辞,便见贺烨冷冷一眼扫了过来,与那阴森的目光不同,语气仿佛格外愉悦:王妃说得不错,毛维这老儿再有一字废话,拎出法堂便是。
说完将指节捏得噼啪作响,俨然要亲自动手的兴奋。
毛维那张嘴唇兀地艳红,却连咳嗽都不敢有一声。
他可是深知晋王烨的脾性,这就是个无法无天的主,不要说驱逐他出庭,当众暴打的恶行也是做得出来,理论他胜不过晋王妃,拳脚又比不过晋王,若生争执,也只是当场丢脸,今日虽有一百豪贵子弟,可七成都是坐壁上观,那些贱民,无疑已被晋王系笼络,哪里会为他鸣不平,说不定还会助威叫好。
就算闹到太后跟前
太后这时还要利用晋王夫妇,一桩小事,难道会为他主持公道?
于是只好握着拳头苦忍,脸上神色那叫一个阴霾,却到底不敢再吭声。
第734章 盘问要技巧
陆离仿佛对十一娘与毛维的争执并不关心,他是全场唯一一直关注着嫌犯的人,当然没有错过丁梧亮受那质问后如释重负的情绪变化,不过陆离也早料到今日丁梧亮必定不会那么轻易便承认罪供,所以他先审的是丁驷,这也算是一招奇手。
大周律法,虽也对诉讼程序做出了一些限定,严格来说,一般不许越级提出诉讼,比如本案,当由晋阳县衙初审,报州府复审,再请刑部核决,可事实上有许多地方官员都享有特权,比如陆离及晋王府得到了太后授权,便完全可以直接过问各县刑案,说得更明白些,不许越级告举的规例实际上是限制起诉人,只要地方长官先有主张,那么便不存在越级一说。
又如律法规定不能随意刑讯,看似保护民众权益,实际也如虚置,因为只要主审官员认为有确凿罪证,而嫌犯又拒绝认罪,刑讯也就成为了理所当然的手段,屈打成招的事司空见惯,甚至有人被刑讯致死,只要没有御史弹劾,主审官员并不会受到任何追究。
至于主审官员审理案件过程,除了凶器等实证以外,主要依赖五听,简单概括便是通过察颜观色捕捉当事人心理活动,判断证辞是否可信,这便给予了司法官极大灵活性,怎么审讯嫌犯、人证,顺序如何,是否允许双方当庭辩论,等等等等其实都可由主审官员根据情势自主安排。
而在目前来说,负责尸检的仵作是由贱民担任,地位十分低下,虽不代表仵作没有真才实学,可因为位卑言轻,就算发觉蹊跷,也不能左右案件走向,因为验尸笔录可并非仵作写成,他们的专业意见很有可能不被采纳。
故而此时,其实所谓罪证确凿,完全是由主审官判定。
要说来,毛维曾经担任过大理寺卿,应当察觉陆离先审丁驷必有用意,可他当年任职司法官,完全是因为韦太后的政治需要,根本就对刑审一窍不通,除了审决裴郑逆案,并没有别的实战经验,所以这时完全没有察觉,他们那些所谓的亡羊补牢之策,落在认真负责并颇懂刑审技巧的陆离手上,可谓漏洞百出,一无是处。
嫌犯丁梧亮,可识原告郑远?不待丁梧亮更多时间参悟毛维那番提醒,陆离先是循例一问。
只简简单单一个问题,却让丁梧亮愣怔当场。
还不据实回答?!陆离加重了语气。
本不认识,眼下当然是认识了。丁梧亮慌忙解释:我听说郑远诬告我杀人,当然要问个明白,才知他是我家佃农。
七日前,即承德四年二月廿六日子初,你率家丁娄虎等十三人,夜闯靖平坊郑远赁居处,是为何故?
关于这事,丁梧亮倒不需要串供,立马便有说辞:只因愤怒郑远诬告,便是想教训他一番。
你是何时听闻郑远举告一事,又是怎么听说?
就是二月廿六日大早便听说,我有一个长随娄豹,与太原府衙役姜大牙交好,姜大牙听说了这事,便通知娄豹。丁梧亮这时只图自己脱身事外,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长随衙役,将这些人都连盘托出。
因为今日庭审,丁牢则一早也赶来府衙外听候消息,又因忽然准许公审,他一路挤了进来,刘力自然要给他方便,然而作为旁听,他当然没有单另设座的资格,丁梧亮被押上刑堂时,压根便没注意见老爹居然也在人群当中,更别说这时,他站位在前,老爹坐席在后,就更加看不见老爹急得冲着他的后脑勺呲牙咧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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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四郎,你因一时气愤犯夜私闯民宅,欲究佃户诬告之罪,有滥用私刑之嫌,可知罪?
不待丁梧亮大彻大悟,王妃便先警告:毛府尹屡屡干扰庭审,甚至当场提醒嫌犯狡辩,若非是为包庇嫌犯?还是说,毛府尹虽然曾任大理寺卿,却不知庭审纪律?殿下,妾身建议,倘若毛府尹再有公然违律之言行,亦当驱出刑堂,维护司法公正。
这话一出,莫说毛维党大惊失色,便连孟飞笛等人都忍不住挑高眉梢,一时间竟然连丁梧亮都忽视了,数百双眼睛,齐齐盯着毛维,看他有何应对。
被当众揭穿包庇意图,甚至威胁着驱出刑堂,毛维若还无动于衷,岂非证明他根本不敢正面冲撞晋王妃?这个太后宠臣的气焰,便是彻底被晋王妃打压了。
毛维当然不甘妥协,可他尚且没有组织好言辞,便见贺烨冷冷一眼扫了过来,与那阴森的目光不同,语气仿佛格外愉悦:王妃说得不错,毛维这老儿再有一字废话,拎出法堂便是。
说完将指节捏得噼啪作响,俨然要亲自动手的兴奋。
毛维那张嘴唇兀地艳红,却连咳嗽都不敢有一声。
他可是深知晋王烨的脾性,这就是个无法无天的主,不要说驱逐他出庭,当众暴打的恶行也是做得出来,理论他胜不过晋王妃,拳脚又比不过晋王,若生争执,也只是当场丢脸,今日虽有一百豪贵子弟,可七成都是坐壁上观,那些贱民,无疑已被晋王系笼络,哪里会为他鸣不平,说不定还会助威叫好。
就算闹到太后跟前
太后这时还要利用晋王夫妇,一桩小事,难道会为他主持公道?
于是只好握着拳头苦忍,脸上神色那叫一个阴霾,却到底不敢再吭声。
第734章 盘问要技巧
陆离仿佛对十一娘与毛维的争执并不关心,他是全场唯一一直关注着嫌犯的人,当然没有错过丁梧亮受那质问后如释重负的情绪变化,不过陆离也早料到今日丁梧亮必定不会那么轻易便承认罪供,所以他先审的是丁驷,这也算是一招奇手。
大周律法,虽也对诉讼程序做出了一些限定,严格来说,一般不许越级提出诉讼,比如本案,当由晋阳县衙初审,报州府复审,再请刑部核决,可事实上有许多地方官员都享有特权,比如陆离及晋王府得到了太后授权,便完全可以直接过问各县刑案,说得更明白些,不许越级告举的规例实际上是限制起诉人,只要地方长官先有主张,那么便不存在越级一说。
又如律法规定不能随意刑讯,看似保护民众权益,实际也如虚置,因为只要主审官员认为有确凿罪证,而嫌犯又拒绝认罪,刑讯也就成为了理所当然的手段,屈打成招的事司空见惯,甚至有人被刑讯致死,只要没有御史弹劾,主审官员并不会受到任何追究。
至于主审官员审理案件过程,除了凶器等实证以外,主要依赖五听,简单概括便是通过察颜观色捕捉当事人心理活动,判断证辞是否可信,这便给予了司法官极大灵活性,怎么审讯嫌犯、人证,顺序如何,是否允许双方当庭辩论,等等等等其实都可由主审官员根据情势自主安排。
而在目前来说,负责尸检的仵作是由贱民担任,地位十分低下,虽不代表仵作没有真才实学,可因为位卑言轻,就算发觉蹊跷,也不能左右案件走向,因为验尸笔录可并非仵作写成,他们的专业意见很有可能不被采纳。
故而此时,其实所谓罪证确凿,完全是由主审官判定。
要说来,毛维曾经担任过大理寺卿,应当察觉陆离先审丁驷必有用意,可他当年任职司法官,完全是因为韦太后的政治需要,根本就对刑审一窍不通,除了审决裴郑逆案,并没有别的实战经验,所以这时完全没有察觉,他们那些所谓的亡羊补牢之策,落在认真负责并颇懂刑审技巧的陆离手上,可谓漏洞百出,一无是处。
嫌犯丁梧亮,可识原告郑远?不待丁梧亮更多时间参悟毛维那番提醒,陆离先是循例一问。
只简简单单一个问题,却让丁梧亮愣怔当场。
还不据实回答?!陆离加重了语气。
本不认识,眼下当然是认识了。丁梧亮慌忙解释:我听说郑远诬告我杀人,当然要问个明白,才知他是我家佃农。
七日前,即承德四年二月廿六日子初,你率家丁娄虎等十三人,夜闯靖平坊郑远赁居处,是为何故?
关于这事,丁梧亮倒不需要串供,立马便有说辞:只因愤怒郑远诬告,便是想教训他一番。
你是何时听闻郑远举告一事,又是怎么听说?
就是二月廿六日大早便听说,我有一个长随娄豹,与太原府衙役姜大牙交好,姜大牙听说了这事,便通知娄豹。丁梧亮这时只图自己脱身事外,哪里还顾得上什么长随衙役,将这些人都连盘托出。
因为今日庭审,丁牢则一早也赶来府衙外听候消息,又因忽然准许公审,他一路挤了进来,刘力自然要给他方便,然而作为旁听,他当然没有单另设座的资格,丁梧亮被押上刑堂时,压根便没注意见老爹居然也在人群当中,更别说这时,他站位在前,老爹坐席在后,就更加看不见老爹急得冲着他的后脑勺呲牙咧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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