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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场,处事想法从来不同。不得不承认,她和他,终究不是一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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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罗院中,安如雪沉默地坐在窗前。
今晚月色很好,清凉的月光洒在窗下的牡丹花丛中,为这富丽热闹的花平添几分娴静温柔。
她喜欢牡丹花,也喜欢一切花团锦簇的东西。从前日子过得太清苦,连身像样的衣裳都难得,那时她不敢奢望,能有自己独住的院落,能有无数价值连城的首饰珠宝给她选择,更不敢奢望能遇到梁霄这样尊贵不凡的男人。
按照命运给她定好的轨迹,她应该会清苦的长大直到及笄,然后被迫嫁给一个无能且丑陋肥硕的土财主,为嫡母挣得一笔银资,再然后呢?过个十年八年,生几个孩子,守在那块巴掌大小的地界上,嗟叹自己郁郁不得志的一生?
她很庆幸自己选对了路。她拼死从那个家里逃出来了。
遇到那个西夷人,又遇到了梁霄。
命运在她自己手里了。她一向清醒上进,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一开始是想活下去,而后是想摆脱嫡母的控制,后来是想和梁霄在一起。而现在,她发觉单是拥有他的心拥有他的爱,远远不够。
除却这间屋子,这些财富和这个男人,她想在最想得到的,是尊严。
妾侍是什么啊?赵嬷嬷说得没错,是被人捏在手心里连反抗余地都没有的砂砾,只要人家稍稍用力一捻,就碎得拼不出自己。
没见到明筝时,她以为梁霄的妻房定然是个无趣死板又颜色衰败的黄脸婆。没有男人的滋润她定然枯萎得快要干涸,不被男人宠爱的女人怎可能挺得直腰杆理直气壮的活着?
可见到明筝后,她沉默了。
她不再自信,甚至连梁霄对她的心意她也开始怀疑起来。
那个被嫉妒折磨得快要疯狂的人,竟是她自己。
第28章 (修)
酒冷灯残,外院一切都静了下来。
梁霄坐在烛灯已灭的望春阁里,两手交握撑在头顶。
他这一生都是顺遂的。
出生勋贵之家,一落地就被请封为世子。生了一张出色的容貌,一向很能讨得他人喜欢。战场上历练三年多,给世人留下个能吃苦的好印象,得了实职,在朝中有脸面,比之那些早被投闲置散只懂饮酒作乐的世家子弟,不知要好上多少倍。他这一生,一直顺风顺水。
可回京后,一切与他想象的都不一样。
他不过是瞧不得弱女子受苦,机缘巧合下救了安氏,只源于一点点善念,才酿成了今天这样的苦果。
那三年多,大漠荒烟,衾枕凄凉,安氏无辜可人,艳媚无双,有她相伴,那无聊的日子才算有些滋味。
一开始他尚是清醒的,随军大夫是他老相识,弄些避子汤不是难事。一来不愿孤床冷枕下去,安氏若有了身孕,就不宜再宿在营中。二来她一直假作男装,扮成亲随伴在他身侧,若是肚子大起来,怕是难以掩人耳目。三来……他对明筝还是有感情的,明筝无子,若伺候的人先有了,以她的骄傲,一定会觉得难受极了。
原本一切都好好的,偏偏在即将离开西边时出了岔子,当初虏获过安氏的那个西夷人竟然偷袭了他所在的小队,千钧一发之际,安氏扑出来救了他。
她睡在前行的车上,昏昏沉沉睡了两日,他们在荒芜的原野上迷失了方向,等待救援到几乎绝望的那个晚上,放佛也像今日这般,月色如银,霜染遍地,他还记得安氏苍白如纸的脸,记得她高烧不退捏住他衣角说着胡话,他记得她用家乡话一遍遍喊他的名字,哀求他不要把自己丢下。
半昏半醒间,她流着泪说出最后的心愿。
她想与他成婚,风风光光做他的女人。她说如果有下辈子,她一定要比任何人都更先遇到他。
当时什么礼法规矩,尊卑身份都顾不上了。
他体会到自己从没感受过的,那般浓烈的爱。
明筝像冰,坚硬而疏冷。他时常在她那碰壁,被她冷冰冰的态度冻的彻骨发寒。
可安如雪像一泓温泉水,温暖熨贴着他的心,让他时时刻刻感知到自己是被需要的。她更像一株无根的蔓藤,想要活下去,只能紧紧依附着他。
死别在前,什么都不重要了。
她高烧不退,昏沉闭着眼睛,深秋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荒野上,风沙拂过荒芜贫瘠的大地,狂风吹乱她脚踝上挂着的铜铃,失去节奏的叮叮铃响仿佛昭示着某种不祥。他怕她睡去就再也无法醒来,用尽一切办法让她坚持着。
枯草划破脸颊和手臂上的肌肤,可他一时也顾不得了。他只知道这世上最爱自己的女人,生命正在极速的流逝。
他扯开她破碎染血的布衣,流着泪唤着她的乳名不顾一切地吻她抱她,他要她活着,他要她陪他一起穿过这片荒芜,同享这一生荣辱。
他记得抬眼望见地平线上升起的太阳是怎样橙红炽烈。
他记得她滚烫肌肤的温度。记得每一个呼吸每一声哭泣,记得每一处大大小小的伤痕。
好在,她活下来了。
他是如何狂喜且珍惜的与她欢度每一个黑夜白天。她将与腹中那个贪婪生长着的骨肉一并,留在身畔并将与他共度余生。
其实他也曾有过后悔。后悔一时贪恋云尤雨殢失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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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罗院中,安如雪沉默地坐在窗前。
今晚月色很好,清凉的月光洒在窗下的牡丹花丛中,为这富丽热闹的花平添几分娴静温柔。
她喜欢牡丹花,也喜欢一切花团锦簇的东西。从前日子过得太清苦,连身像样的衣裳都难得,那时她不敢奢望,能有自己独住的院落,能有无数价值连城的首饰珠宝给她选择,更不敢奢望能遇到梁霄这样尊贵不凡的男人。
按照命运给她定好的轨迹,她应该会清苦的长大直到及笄,然后被迫嫁给一个无能且丑陋肥硕的土财主,为嫡母挣得一笔银资,再然后呢?过个十年八年,生几个孩子,守在那块巴掌大小的地界上,嗟叹自己郁郁不得志的一生?
她很庆幸自己选对了路。她拼死从那个家里逃出来了。
遇到那个西夷人,又遇到了梁霄。
命运在她自己手里了。她一向清醒上进,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一开始是想活下去,而后是想摆脱嫡母的控制,后来是想和梁霄在一起。而现在,她发觉单是拥有他的心拥有他的爱,远远不够。
除却这间屋子,这些财富和这个男人,她想在最想得到的,是尊严。
妾侍是什么啊?赵嬷嬷说得没错,是被人捏在手心里连反抗余地都没有的砂砾,只要人家稍稍用力一捻,就碎得拼不出自己。
没见到明筝时,她以为梁霄的妻房定然是个无趣死板又颜色衰败的黄脸婆。没有男人的滋润她定然枯萎得快要干涸,不被男人宠爱的女人怎可能挺得直腰杆理直气壮的活着?
可见到明筝后,她沉默了。
她不再自信,甚至连梁霄对她的心意她也开始怀疑起来。
那个被嫉妒折磨得快要疯狂的人,竟是她自己。
第28章 (修)
酒冷灯残,外院一切都静了下来。
梁霄坐在烛灯已灭的望春阁里,两手交握撑在头顶。
他这一生都是顺遂的。
出生勋贵之家,一落地就被请封为世子。生了一张出色的容貌,一向很能讨得他人喜欢。战场上历练三年多,给世人留下个能吃苦的好印象,得了实职,在朝中有脸面,比之那些早被投闲置散只懂饮酒作乐的世家子弟,不知要好上多少倍。他这一生,一直顺风顺水。
可回京后,一切与他想象的都不一样。
他不过是瞧不得弱女子受苦,机缘巧合下救了安氏,只源于一点点善念,才酿成了今天这样的苦果。
那三年多,大漠荒烟,衾枕凄凉,安氏无辜可人,艳媚无双,有她相伴,那无聊的日子才算有些滋味。
一开始他尚是清醒的,随军大夫是他老相识,弄些避子汤不是难事。一来不愿孤床冷枕下去,安氏若有了身孕,就不宜再宿在营中。二来她一直假作男装,扮成亲随伴在他身侧,若是肚子大起来,怕是难以掩人耳目。三来……他对明筝还是有感情的,明筝无子,若伺候的人先有了,以她的骄傲,一定会觉得难受极了。
原本一切都好好的,偏偏在即将离开西边时出了岔子,当初虏获过安氏的那个西夷人竟然偷袭了他所在的小队,千钧一发之际,安氏扑出来救了他。
她睡在前行的车上,昏昏沉沉睡了两日,他们在荒芜的原野上迷失了方向,等待救援到几乎绝望的那个晚上,放佛也像今日这般,月色如银,霜染遍地,他还记得安氏苍白如纸的脸,记得她高烧不退捏住他衣角说着胡话,他记得她用家乡话一遍遍喊他的名字,哀求他不要把自己丢下。
半昏半醒间,她流着泪说出最后的心愿。
她想与他成婚,风风光光做他的女人。她说如果有下辈子,她一定要比任何人都更先遇到他。
当时什么礼法规矩,尊卑身份都顾不上了。
他体会到自己从没感受过的,那般浓烈的爱。
明筝像冰,坚硬而疏冷。他时常在她那碰壁,被她冷冰冰的态度冻的彻骨发寒。
可安如雪像一泓温泉水,温暖熨贴着他的心,让他时时刻刻感知到自己是被需要的。她更像一株无根的蔓藤,想要活下去,只能紧紧依附着他。
死别在前,什么都不重要了。
她高烧不退,昏沉闭着眼睛,深秋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荒野上,风沙拂过荒芜贫瘠的大地,狂风吹乱她脚踝上挂着的铜铃,失去节奏的叮叮铃响仿佛昭示着某种不祥。他怕她睡去就再也无法醒来,用尽一切办法让她坚持着。
枯草划破脸颊和手臂上的肌肤,可他一时也顾不得了。他只知道这世上最爱自己的女人,生命正在极速的流逝。
他扯开她破碎染血的布衣,流着泪唤着她的乳名不顾一切地吻她抱她,他要她活着,他要她陪他一起穿过这片荒芜,同享这一生荣辱。
他记得抬眼望见地平线上升起的太阳是怎样橙红炽烈。
他记得她滚烫肌肤的温度。记得每一个呼吸每一声哭泣,记得每一处大大小小的伤痕。
好在,她活下来了。
他是如何狂喜且珍惜的与她欢度每一个黑夜白天。她将与腹中那个贪婪生长着的骨肉一并,留在身畔并将与他共度余生。
其实他也曾有过后悔。后悔一时贪恋云尤雨殢失了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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