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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折子,朱见深将后背靠在龙椅上,都不知道应该摆出什么表情来评价万达的“胡作非为”了。
根据东厂的线报,小郎舅他们离开南京,回到歙县后,在山上救下了一个焦氏女,和一个近乎野人的丁家小公子。
接下来的案情那叫一个跌宕起伏,比台上的戏文都来的精彩绝伦。
那个九死一生的焦氏女在被小丁公子救下后,除了最初的几天宿在庙里,之后就躲进不远处郭家的祠堂遮风挡雨——左右除了年节和忌日,平日里一般不会有人进入祠堂长久逗留,所以一直都没有人发现她。
那个小丁公子原来是再怕生人不过的,不过见了焦氏,可能把她当做自己的亲娘了,非但完全不怕她,还亲昵的很。就像当初供养母亲傻妞一样地供养起了她。
焦氏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在祠堂听到了胖嫂的忏悔之后,更怜惜他的身世。觉得他和自己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
于是她就一点点地教导他说话,穿衣,像个真正的母亲一样,教导他如何做一个“人”。
后来焦氏又回去了自己的“墓地”,理直气壮地将里面的陪葬品和几件翠翠特意为她准备的衣服全部拿走。
焦氏下定决定,要为自己和“小野种”鸣冤,让丧尽天良的郭员外和丁老爷得到应该有的报应。
但是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只靠自己的力量完全没有办法复仇。
最关键的是,如今的她,和“小野种”一样,于这个人世间而言,已经压根不存在了。
“小野种”是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她则已经是个“亡人”——她们两个,是名副其实的“活死人”。
她曾经几次偷偷下山,也想过要去县衙和州府告状。
但是在远远目睹了自家公公和官府中人打的火热的场景后,焦氏终于明白,这些人早就结为一体,沆瀣一气。
如果自己真的贸然出现,怕是状还没有告成,就被当做疯子或者女鬼给活活打死。
她只能等,等着有朝一日,有一个像是戏文里唱的那样的“八府巡按”,“青天大老爷”出现,救他们两人于水火之中。
老天有眼,终于让她等到了。
结合几人的供述和物证,邱巡按判了丁家和郭家两位乡绅的绞刑。等待秋后问斩,如今人已经在押往京城的路上了。
“这两个案子都是因为丁家状告郭家侵占他家祖坟而引发的……真可笑了,最后居然牵扯出这么一串人物出来。”
这折子上写的清清楚楚,根据后湖的鱼鳞图记录,那个地方最早确实是丁家的祖坟,后来被郭家借故侵占。
不过丁家之所以在二十三年前并没有将此事闹大,其根本原因,绝对不是丁老爷说的,犹豫祖坟上已经盖了为民祈福的土地庙,丁家出于为了歙县百姓考虑没有将其强行拆除——而是因为,丁家自己也同时侵占了郭家的土地!
根据两家最初的约定,这两个村子是以正好流经两家中间的小溪为分界线,分别居住在小溪的两侧的。
这个法子虽然不算高明,但也算是约定俗成了,几百年来,相安无事。
但是二十三年前的那一场大雨,把溪流冲的改了水道。本来属于郭家的好大一块田地,经过洪水那么一冲,结果进了丁家的势力范围。
那后山脚下的田地极为肥沃,丁家自然不肯放过这白来的大便宜,于是趁着郭家人还在对抗洪水的当儿,直接过去把地给占了。而且还立即种上了自家的庄稼,算是宣示所有权了。
邱子晋也是对比了多年的图册,在昏暗的后湖藏馆里,几乎把眼睛给看瞎了,终于看出了这在图页上不过分毫只差,但是落在实际上,也有两三亩地的差别。
正好他们身边跟着一个会看风水的“刘铁齿”。这“刘铁齿”虽然抓鬼的本事一塌糊涂,不过勘察地形舆图的本事还是有一点的。
经过他和邱子晋在现场的反复对比,结合从后湖抄出来的鱼鳞图册,终于判断出来,这小溪的确在二十多年前的洪灾后微微地偏移了原来的流经道路,白白地让丁家得了一块好地皮。
当年郭家的人也是发现了这个事实的,他们尝试和丁家说道说道,结果丁老爷一口咬定祖先时候就定下了以小溪为分界的规矩,管他什么沧海桑田,断没有更改的道理。
郭家没有办法,当时也只好先忍下这口恶气。
于是出于报复心理,在看到丁家因为暴雨被迫迁走了祖先坟墓后,他们便趁机以修建土地庙的名义,占据了丁家祖坟所在的土地。
不但如此,经过二十多年后,郭家眼看记得当年事情的官员们都不在了,干脆决定彻底霸占下这块地皮,将属于他们“郭家”的“贞洁牌坊”取代丁老太的那一块,来宣告他们郭家的最终胜利。
丁老爷咽不下这口气,听说巡按御史驾到,于是派家丁前来告状。这才有了后面这一串的纷纷扰扰和被翻出来的陈年旧案。
不过谁又能猜到,这两家斗了这么多年,最后的结果居然是“同归于尽”。
丁家和郭家,最后都放弃了经营了百年的家业,离开了歙县。
小郎舅这次下手可是半点都没有留情,这两家老爷是逼奸傻女和儿媳的首犯,自然是必死无疑的。
连带着那个胖婶也被告了一个合谋之罪,流放三千里,不得赎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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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厂的线报,小郎舅他们离开南京,回到歙县后,在山上救下了一个焦氏女,和一个近乎野人的丁家小公子。
接下来的案情那叫一个跌宕起伏,比台上的戏文都来的精彩绝伦。
那个九死一生的焦氏女在被小丁公子救下后,除了最初的几天宿在庙里,之后就躲进不远处郭家的祠堂遮风挡雨——左右除了年节和忌日,平日里一般不会有人进入祠堂长久逗留,所以一直都没有人发现她。
那个小丁公子原来是再怕生人不过的,不过见了焦氏,可能把她当做自己的亲娘了,非但完全不怕她,还亲昵的很。就像当初供养母亲傻妞一样地供养起了她。
焦氏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在祠堂听到了胖嫂的忏悔之后,更怜惜他的身世。觉得他和自己一样,同是天涯沦落人。
于是她就一点点地教导他说话,穿衣,像个真正的母亲一样,教导他如何做一个“人”。
后来焦氏又回去了自己的“墓地”,理直气壮地将里面的陪葬品和几件翠翠特意为她准备的衣服全部拿走。
焦氏下定决定,要为自己和“小野种”鸣冤,让丧尽天良的郭员外和丁老爷得到应该有的报应。
但是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只靠自己的力量完全没有办法复仇。
最关键的是,如今的她,和“小野种”一样,于这个人世间而言,已经压根不存在了。
“小野种”是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她则已经是个“亡人”——她们两个,是名副其实的“活死人”。
她曾经几次偷偷下山,也想过要去县衙和州府告状。
但是在远远目睹了自家公公和官府中人打的火热的场景后,焦氏终于明白,这些人早就结为一体,沆瀣一气。
如果自己真的贸然出现,怕是状还没有告成,就被当做疯子或者女鬼给活活打死。
她只能等,等着有朝一日,有一个像是戏文里唱的那样的“八府巡按”,“青天大老爷”出现,救他们两人于水火之中。
老天有眼,终于让她等到了。
结合几人的供述和物证,邱巡按判了丁家和郭家两位乡绅的绞刑。等待秋后问斩,如今人已经在押往京城的路上了。
“这两个案子都是因为丁家状告郭家侵占他家祖坟而引发的……真可笑了,最后居然牵扯出这么一串人物出来。”
这折子上写的清清楚楚,根据后湖的鱼鳞图记录,那个地方最早确实是丁家的祖坟,后来被郭家借故侵占。
不过丁家之所以在二十三年前并没有将此事闹大,其根本原因,绝对不是丁老爷说的,犹豫祖坟上已经盖了为民祈福的土地庙,丁家出于为了歙县百姓考虑没有将其强行拆除——而是因为,丁家自己也同时侵占了郭家的土地!
根据两家最初的约定,这两个村子是以正好流经两家中间的小溪为分界线,分别居住在小溪的两侧的。
这个法子虽然不算高明,但也算是约定俗成了,几百年来,相安无事。
但是二十三年前的那一场大雨,把溪流冲的改了水道。本来属于郭家的好大一块田地,经过洪水那么一冲,结果进了丁家的势力范围。
那后山脚下的田地极为肥沃,丁家自然不肯放过这白来的大便宜,于是趁着郭家人还在对抗洪水的当儿,直接过去把地给占了。而且还立即种上了自家的庄稼,算是宣示所有权了。
邱子晋也是对比了多年的图册,在昏暗的后湖藏馆里,几乎把眼睛给看瞎了,终于看出了这在图页上不过分毫只差,但是落在实际上,也有两三亩地的差别。
正好他们身边跟着一个会看风水的“刘铁齿”。这“刘铁齿”虽然抓鬼的本事一塌糊涂,不过勘察地形舆图的本事还是有一点的。
经过他和邱子晋在现场的反复对比,结合从后湖抄出来的鱼鳞图册,终于判断出来,这小溪的确在二十多年前的洪灾后微微地偏移了原来的流经道路,白白地让丁家得了一块好地皮。
当年郭家的人也是发现了这个事实的,他们尝试和丁家说道说道,结果丁老爷一口咬定祖先时候就定下了以小溪为分界的规矩,管他什么沧海桑田,断没有更改的道理。
郭家没有办法,当时也只好先忍下这口恶气。
于是出于报复心理,在看到丁家因为暴雨被迫迁走了祖先坟墓后,他们便趁机以修建土地庙的名义,占据了丁家祖坟所在的土地。
不但如此,经过二十多年后,郭家眼看记得当年事情的官员们都不在了,干脆决定彻底霸占下这块地皮,将属于他们“郭家”的“贞洁牌坊”取代丁老太的那一块,来宣告他们郭家的最终胜利。
丁老爷咽不下这口气,听说巡按御史驾到,于是派家丁前来告状。这才有了后面这一串的纷纷扰扰和被翻出来的陈年旧案。
不过谁又能猜到,这两家斗了这么多年,最后的结果居然是“同归于尽”。
丁家和郭家,最后都放弃了经营了百年的家业,离开了歙县。
小郎舅这次下手可是半点都没有留情,这两家老爷是逼奸傻女和儿媳的首犯,自然是必死无疑的。
连带着那个胖婶也被告了一个合谋之罪,流放三千里,不得赎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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