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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页

    别说……堂堂正正地走在阳光下的感觉,还挺不错的。
    梅千张抬头看了看太阳,有点莫名的感动。
    “就算是当官的,按照律法规定,也不能虚开路引,或是携带空白路引,这可是大罪。所以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
    他恬着脸,继续纠缠。
    万达斜着眼睛觑他,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喝了口茶,“如果你有机会同我们回京城,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
    到时候吓不死你。
    在万达这里碰了一鼻子灰,梅千张自然更不会去招惹高会。
    恐怕就算招惹了,对方也不会搭理他吧。
    梅千张看着万达把路引往衣兜里塞了塞,心想如果有了这个玩意,以后还不是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等走的时候,一定要把这玩意拿到手。
    管他们那么多呢,他们是什么官什么来头,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
    大不了等到了下一个港口,再寻个法子逃脱出去。然后转回小港去,把干娘接走,他们娘两个从此浪迹天涯也没什么不好。
    有他梅千张一口吃的,就有蓝大娘子一口汤喝。反正供养她一辈子就成。
    这群人不知道梅千张的身世,其实他自己也是糊里糊涂的。
    他从小就是在行院长大的,只知道自己的亲妈在行院里的花名叫做“梅娘”。
    梅娘当年是蓝娘子手下的花魁,也是桂林府出了名的大美女,恩客无数,美名远扬。
    二十多年前,她稀里糊涂,也不知道和谁珠胎暗结,肚子被人搞大了。
    发现的时候已经打不掉了,无奈只能生下来。
    生下他不久之后,梅娘就跟着一个人给她赎身改籍的客商从良去了。
    他娘临走前,将他交托给了蓝大娘子,说以后等自己安稳下来再回来寻儿子。
    所谓“安稳”下来,具体要多久谁也不知道。
    反正一直到梅千张长到十三四岁,离开行院那天,都没见过哪个贵妇人前来行院认回亲生儿子的。
    母亲是什么呢?
    对他来说,只是给了他“梅”这个姓氏的人吧。
    五六年前,蓝大娘子自觉老了,不愿意继续倚门卖笑了。她将行院交给了年轻的后辈,一个人坐船来到了这个小港口。
    见到这里民风淳朴,安宁和谐,就花光积蓄在山上买了栋屋子,自己一个人开始了独居生活。
    梅千张那时候也已经十多岁,男孩子在行院里毕竟不方便,他又不想做小官人,更不想做龟公。
    离开行院后,他就跟着乞丐,混混,地痞们到处瞎混,成为了一个流浪儿。
    他可能天赋异禀,虽然没有正经读过书,却是学什么都快得很。
    跟瞎子学算命骗人,跟跑江湖的学各种耍把式,跟小偷学“手艺”,渐渐地,竟成了一个满身异能的奇人。
    他跟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师傅们在西南边的各个城寨里到处游走。白天随便找个地方睡觉休息,晚上则要么偷盗,要么赌钱玩乐。
    每日都是这般醉生梦死,今天不知道明天要做什么。
    今天偷到一分,那就花掉这一分。
    明天天双手空空,那就饿着肚子挨日子呗。
    完全不知道活着的意义。
    这样的日子,浑浑噩噩地过了几年。后来有一回,他无意中来到了那个永州府治下的小港,见到了久违的干娘。
    看到蓝娘子一个人过的孤苦伶仃,全然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风光气派,他突然心酸起来,决定以后要好好供养她,给她养老送终。
    白得了那么大一个小伙子做儿子,蓝大娘子自然也是高兴的。
    蓝娘子觉得他这样瞎过日子也不算回事儿,就让他去找一份正经工作,以后做个普通人,娶妻生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他也不是没有去找正经的活计,但他是个“黑户”。生下之后,梅娘不愿意儿子以后也成为乐户,只能做贱役,就没有将他登记在行院的黄册上。
    这样一来,根本没有什么正经商户和人家愿意找他做事。来寻他做事的,也不会是什么正经人……
    二来么,他之前做贼做惯了。正经做工,踏实赚钱,辛苦一个月,还不如做贼的时候半天赚得多,对他而言过于折磨。
    所以兜了一圈,还是做回了贼。
    不过那时候的他,已经不满足于做小偷小摸了。
    他蹲在茶馆外头听人说书,说宋朝的时候有个侠盗叫做“我来也”。
    也同他一样,满身本事,高来高去,劫富济贫,深得宋朝临安百姓的喜爱。是他们做贼的里头,数得上的“义盗”,堪称“贼祖宗”。
    于是他决定也要向“前辈”学习,做一个大明朝的“我来也”。
    因为他名字里头有个“梅”字,所以就给自己取了一个诨名,叫做“一剪梅”。每次得手后,也跟“我来也”一样,在墙角上画一枝梅花做印记。
    学着“我来也”的风采,他也开始专门偷盗有钱人和贪官。转手把大部分的赃物换了钱,散播给穷苦的百姓。
    剩下的,捡得他觉得好看的,有意思的,就带去给干娘,放在干娘的那间小屋里给蓝娘子把玩。
    蓝大娘子一开始也严词拒绝,不想让自己好不容易上岸之后的栖身之所变成一个“贼窟”。
    不过她压根犟不过这个干儿子,劝了几回没用,扔出去的东西第二天就原封不动地重新放进房里。次数多了,也只能由得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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