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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奉命监视忘我阁的东城兵马司那边,也送来了消息。说这院子确实有些古怪,差不多每隔三五天,就会关门闭户一回,谢绝散客入内。
    奇怪的是,虽然门关着,但是里面灯光依旧,还会隐隐传来乐声,明显还是有人在里头寻欢作乐。
    兵马司的兄弟曾经敲门询问,那位林三娘就说今天院子被贵人包了,只是不接外客而已,没有大事。
    贵客包下整个青楼,在本司胡同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毕竟京师之内,最不缺的就是达官显贵。多的是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掷千金博一笑的风流浪子。
    “等下回那个‘贵人’来的时候,让兵马司报个信过来,我们派人去跟踪一下。”
    杨休羡用手指点了点桌子吩咐道,然后转头看着那边被众人团团围住的万达。
    “我不干!为什么是我?所里那么多人呢,我不愿意!”
    被压在椅子里的万达发出了绝望的吼声。
    杨休羡忍俊不禁地笑出了声,他捂住嘴,干咳了两声,抬头冲着邓翔叫到,“邓总旗,温柔点。别伤着我们万千户了!”
    “大人,放心吧。我每天早上都给我家娘子画眉,这个我可拿手了。”
    右手拿着一只眉笔,邓翔回头答应道。
    “啊呀,万大人,别乱动了,戳到你眼睛了怎么办?乖乖让我把眉毛给您画的长一点啊。我夫人说了,今年流行又长又细的眉毛。哎,万大人,您原本的眉毛有点粗啊,要不属下拿刀给您刮细一点?”
    “你敢!我杀了你!”
    万达急的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又被人七手八脚地按了下去。
    “胭脂来了,胭脂来了!让一让啊。”
    邱子晋挥舞着手里的锦盒,快步进了偏厅的大门。
    “我问过卖胭脂水粉的货郎了。这个胭脂是今年春天京城里的小娘子们最喜欢的颜色,叫做‘人面桃花’。来,来,快给万千户试一试。”
    他说着,挤到众人中间,炫耀地打开了锦盒里头的小罐子。
    “怎么样?好看么?”
    一整罐红馥馥、粉哒哒的,在后世被女性们成为“死亡芭比粉”色的胭脂,暴露在万达面前。
    “哇,真好看!是粉色的。可不比大红的娇嫩多了嘛。”
    “邱监生是在哪个货郎手里买的,且叫他在外头候着。等会我也给我家婆娘买一罐回去。”
    一群“钢铁憨憨”们对邱子晋的品味大加赞赏,纷纷表示不愧是未来的翰林学士。虽然还没有娶妻,但是挑胭脂的眼光已经比他们这群娶了老婆的糙汉子高出一大截了。
    就连高会都沉默地点了点头,木讷的眼睛里分明写着两个字:好看。
    好看你的头!
    “我不干!别把这玩意涂我脸上啊啊啊啊!救命啊!”
    眼看邱子晋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挖出一大坨诡异的桃红色膏体往他脸上凑。万达闭起眼睛,绝望地喊起了救命。
    场面混乱极了。
    且看惨遭众人“蹂躏”,满身“大汉”的万达。
    如今他一身春衫打扮。上面是水葱色绣百合花的合襟短袄,外面披着一件嫩姜黄的大衫,下头是孔雀蓝绣飞鹤的马面裙,腰上系着秋香绿的绦子,露出脚下两个红色翘头小履。
    我们的万达,堂堂锦衣卫世袭千户大人,皇帝陛下的小郎舅。今天一走进北镇抚司的大门,连驴都没来得及栓好。就被一群兴奋到不行的臭男人拉到偏殿,强行脱去本来的飞鱼服,换上了这身嫩的可以掐出水的女装来。
    有句话说的好——“如果没有条件,那就创造条件”。
    在北镇抚司内部并不存在女性锦衣卫的情况下,为了查案,勤劳智慧的大明公务人员们,决定委屈委屈他们的万千户……请他乔装打扮一下,做成女子模样,潜入翠微山的那个妙音庵。
    这才有了以上混乱的一幕。
    “杨大人,看看,怎么样!我们万大人好看吧?是不是‘姿色超群’,比起那些正牌的小娘子都美上三分呢?”
    众人七手八脚地将闭着眼睛,已然放弃挣扎的万达推到了杨休羡面前。
    不得不说,邓总旗不愧是精通闺房之乐的风流男子,还有那总是蹭吃的邱监生,他挑选胭脂的眼光还真的不错。
    虽然只是薄薄地上了一层水粉,将万达原本的眉毛稍微拉长了些,又在嘴唇和脸颊上轻轻点了些粉嫩色的胭脂,只能算是淡妆素抹吧。
    不过架不住我们万大人天生丽质啊。
    他本来骨架就小小的,脸蛋只有巴掌那么大。身量还没长开的少年,本身就有种雌雄莫辩的美感,穿上女装也不违和。
    而且就像是万贞儿说的那样,继母吴小娘子生的好,二弟也是相貌堂堂。
    万达他本来就皮肤雪白,加上一副水灵灵的大眼睛。哪个人看了不说好,都说他是那画中金童转生降世,又喜庆又可爱。尤其深得中老年妇女的喜爱。
    如今这样打扮起来后,只要不说话,活脱脱一个娇俏可爱的美娇娘。凭谁都认不出,这是个男儿郎呀。
    万达闭着眼睛,拧着眉毛,半天没有听到杨休羡回话,不由得好奇地睁眼眼睛。
    然后就看到了杨休羡一副似笑非笑,憋得很辛苦的表情。
    “果然很丑!我都说我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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