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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N号[快穿]——弥千里(47)

    原主名叫周瑾,也是一名哥儿,他阿麽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他阿爹对阿麽感情极深,之后没有再续娶,对原主也是极为宠爱。原主的阿爹有一手木工手艺,周家在村里也算是殷实人家,原主的日子虽比不上富贵人家的哥儿,但在村子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周阿爹只有原主一个孩子,谁都知道以后周家的一切都是原主的,再加上原主的容貌遗传了他阿麽,十分俊美,孕痣又生得鲜红似血,于是原主十六岁后,上他们家提亲的人不少,这其中就有主角受的哥哥孟元。
    孟元是个读书人,长相斯文,身上透着一股书卷气,在一群粗鲁邋遢的农家汉子中,他总是干干净净,显得鹤立鸡群。村里不少哥儿都暗暗的喜欢他,原主也对他也有好感。
    周父见自家哥儿喜欢,又见孟元为人谦逊,不像一般读书人那样傲气,对自家哥儿也不错,这才选中了他。两人定下婚约,等原主十八岁就成亲,这也是周阿爹舍不得原主那么早嫁人,想多留他两年。
    却不想两人定下婚约不到半年,周阿爹一天傍晚从县城回来时在路上遇到了抢劫,不仅失去了钱财,还被打成了重伤。
    为了给周阿爹治伤,原主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万幸的是周阿爹最终被救了回来,只是他的手伤得极重,治疗后虽然不影响日常生活,却也不能再做木工这种精细的活计,两人只能靠种田过日子,虽不能说拮据,但跟以前的日子肯定不能比。
    读书是一件特别费钱的事,笔墨纸砚,先生的束脩,同窗间的应酬,处处都要钱。孟家之所以看上原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周家家境好,想着原主嫁过去自然会补贴孟元,这样孟元读书的银子就有了着落,哪成想他们还没有占到便宜,周家就落魄了。
    孟家有心想退婚,却又担心被人说他们一见周家落魄就落井下石,影响孟元的名声,要知道读书人的名声对他以后的仕途可是很重要的。
    至于孟元,他自始至终都看不上原主,他外表谦逊,内里却极其高傲,他心中有青云之志,也相信自己迟早会一飞冲天,觉得原主一个乡下哥儿根本就配不上他,却又因为家中缺钱不得不娶原主,平日里还要表现出对原主体贴的模样,更觉心中屈辱。
    正好这时主角受穿来,靠着美食赚了钱,孟元又通过弟弟认识了县太爷家的哥儿骆玉,比起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的原主,骆玉高傲骄矜的性子反而更让他有征服欲,他觉得像骆玉这样的哥儿才是配得上做他的夫郎。
    孟青在得知孟元喜欢骆玉后,在明知道孟元和原主有婚约的情况下,不但不劝阻,还不断的制造机会让孟元和骆玉相处。
    原剧情中,孟元能考中进士,最后还能官至一品,不可否认,他确实有几分才华,骆玉几次下来就喜欢上了他,后得知孟元在村里还有个未婚夫时,孟元再三保证一定会退婚,却苦于一直找不到退婚的机会。眼看两人还有三个月就要成亲,孟元和骆玉两人心中焦急,再也等不下去,于是想了一个恶毒的计划。
    孟元知道原主每天都会在同一个时间点山上砍柴,他特意算好时间,在原主的必经之路上假装与原主偶遇,然后趁原主不注意将引兽粉撒在原主身上。两人简单的交谈了两句,孟元就以家中有事为由离开,原主则如常的上了山。
    原主家中落魄后,孟阿爹和孟阿麽对他都没有了往日的热情,唯一让原主安慰的是他的未婚夫态度依然如故,所以原主对孟元十分信任,从没有想过孟元竟然会害他,况且正常人也不会想到一个人的心思竟然会那般狠毒,仅仅因为一个婚约就要置人于死地。
    原主上山后准备砍柴,却没想到一只野猪冲了出来,他当下一慌,急于逃走,反而扭伤的脚,他跌倒在地,看着冲过来的野猪脑中一片空白,谢景行正是这时候穿过来的。
    原剧情中,没有谢景行的到来,原主被野猪撞了个正着,当场就被撞成了重伤,野猪自然不会因此而放过他,原主没有如谢景行这般伤了野猪,野猪没有发出嚎叫,自然没有引来人的救助。等周阿爹见原主迟迟不归带着几个村民找上山来的时候,原主躺在血泊里,已经没有了呼吸。
    失去了唯一的哥儿,周阿爹当场就昏了过去,醒来后知道原主确实没了,整个人一下子像失去了精气神一般,没多久也去了。
    原主死后,孟元故作伤心好一阵子,还装模作样的为原主茹素了三个月,因此还博了个有情有义的好名声。
    接收了记忆和剧情,谢景行总算明白男人刚刚为什么在他脱衣服时会转过身去了,这具身体是个哥儿,男人这是在避嫌。
    从原主的记忆中,谢景行找到了男人的信息。男人名叫闫峰,是猎户的孩子。在闫峰十三岁时,闫阿爹在山中打猎时遇到了野狼,死在了山中,闫阿麽没多久也跟着闫阿爹去了,留下闫峰一个人。之后闫峰同样靠打猎为生,村里有流言说他是天煞孤星,刑克六亲,大多数人都对他避之不及。
    闫峰十六岁那年,独自一人离开了村子,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过了十年,闫峰又回到了村里,脸上多了一道疤,气势也十分骇人,一看就知道杀过人,村里有人说他是去做响马,有人说他是去当兵 ,总之都不敢接近他。
    闫峰回来三个月,原主只是从别人那里听说过他,两人还从未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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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3章 被退婚农家哥儿(二)
    快到山下了。闫峰见谢景行一直闭着眼睛: 提醒道: 若是到了山下他还背着谢景行: 被人看到怕是对谢景行的名声不好。
    谢景行却像听不懂一般:我叫周瑾: 我家是村东头的周家: 麻烦闫大哥了。
    他自然知道男人这是顾忌他的名声: 但他总要给孟元一个借口让他退婚,他可不想一直和孟元绑在一起,和其他男人有肌肤之亲不正是个极好的借口吗: 他相信以孟元的急切: 一定不会放过他特意给他制造的退婚机会。
    至于名声: 他本就是因为受了伤才会被闫峰背着: 事急从权,村里人虽然会说几句闲话,但不会太难听,只有像孟元这样的别有目的的人才会揪着不放。况且他几乎可以肯定闫峰就是自己的爱人,只要孟元退婚后,闫峰来他家提亲: 那点名声的影响根本不算什么,毕竟村里人并不像贵族世家那般讲究。
    闫峰本就对谢景行有好感,见谢景行没听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也不再解释,背着他继续往前走,私心里他恨不得背谢景行一辈子。
    瑾哥儿,你这是?下山后: 路上的村民见他被闫峰背在身上,忍不住问道。
    谢景行道:我在山上遇到了野猪,扭伤了脚,正好遇到闫大哥,他好心将我背下来。
    野猪?你进深山了,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莽撞?虽说是责备的话,但话里带着明显担忧,村里人虽然八卦,但大多数人还是十分淳朴善良的。
    没有进深山,我和平时一样在外围砍柴,不知道为什么野猪就冲出来了,当时我都吓傻了,幸好闫大哥及时出现救了我。谢景行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样,他趁人不注意,俏皮的给闫峰眨了眨眼睛。
    闫峰眼中划过一道笑意,知道谢景行这是不想让人知道他杀死了一直野猪,毕竟这样的哥儿太过彪悍,大多数汉子都不喜欢,看着谢景行面不改色的说谎,他不仅不觉得讨厌,反而这种唯有他知道谢景行秘密的感觉让他心里一阵窃喜。
    什么?外围都有野猪?那以后我们砍柴割草怎么办,要是野猪下山了,这可怎么办?村民们闻言一惊,山中有野兽他们早就知道,但只要不进入深山,一边都不会遇到,如今竟然连外围都有,难保不会下山来。
    那两头野猪已经被闫大哥杀死了,应该没事了,大家不用担心。谢景行道。
    村民们闻言松了一口气,纷纷对闫峰表示夸赞。闫峰为人沉默寡言,回来后和村里人都没什么交流,村民们一见到他那张带着刀疤匪气十足的脸就觉得害怕,更是不敢靠近,如今见闫峰能出手救下周瑾,心肠应该不坏,对他的惧怕也少了一些。
    谢景行道:这两只野猪还在山上,麻烦大家去帮忙搬下来,闫大哥说了,其中一只就用来分给帮忙的村民,是不是,闫大哥?他以后还要和爱人生活在这个村子里,他不想爱人走到哪里面对的都是对他惧怕的眼神,但即便是为了帮爱人和村里人打好关系,他也不会直接将野猪送出去,升米恩斗米仇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闫峰在村民们期待的眼神中点了点头,村民们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农民的日子都不好过,十天半月能吃上一顿肉在村里就已经算得上是殷实人家了,如今不过是帮忙抬一下野猪都能分到肉,村民们如何不高兴。
    得了实惠的好处,村民们对闫峰的态度也热情起来,觉得他虽然外表凶悍了一点,沉默寡言的一点,但为人还是不错的。
    感受到村民态度的变化,闫峰哪里还不知道谢景行的用意,看着他的眼神更加柔和。
    为了多分点肉,村民们纷纷回家叫来自己的家人帮忙,村子不大,很快有闫峰要分野猪肉的事就传遍了整个村子。
    孟家自然也得到了消息,孟阿爹和孟阿爹听到有猪肉分连忙出门,连事情的始末都来不及大厅。
    孟元听到野猪,山上等字眼,眼中划过一道精光,眼底藏着期待,拉着那村民道:山上有野猪?有人受伤吗?
    那村民这才想到周瑾是孟元的未婚夫,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你看我光记着分猪肉的事了,竟然连这么重要的事都忘了,你快去看看吧,周瑾在山上遇到了野猪,怕是吓坏了?
    他没事?孟元追问道。
    那村民只当孟元担心周瑾,连忙道:放心,只是扭伤了脚,没什么大事,说来也是他运气好,正好被闫峰救了,否则今天怕是哦,对了,周阿爹还不知道这事儿呢,我这就去通知他。说完就急急忙忙的跑了,没有注意到孟元听到周瑾没事时,眼中没有一丝作为未婚夫该有的放心,反而划过一抹遗憾。
    他下得引兽粉量可不少,没想到周瑾竟然运气这么好被人救了,只是扭伤了脚,他心中遗憾的同时又恼怒闫峰多管闲事。
    为了不落人口实,他还是跟着孟阿爹和孟阿麽来到山脚下。待见到周瑾被闫峰背在背上,身上的衣服明显不是他自己的,他眼睛一转,心中再生一计。
    他和一旁过来孟阿爹和孟阿麽耳语了几句,两人听后,眼睛俱是一亮,频频点头,孟阿麽小声道:就这么办,这次怎么也要将这门亲事推掉。
    三人一走近,孟阿麽就厉声质问道:周瑾,你可是我们家孟元的未婚夫,怎么能趴在别的汉子背上。
    谢景行闻言,心道来了。他循声看去,只见三人朝他走来,其中一人相貌斯文,皮肤白皙,身着一袭长衫,与周围的皮肤黝黑,穿着粗布衣服,庄稼汉打扮的汉子截然不同,此人正是原主的未婚夫孟元。
    孟家的,你误会了,瑾哥儿这是在上山遇到了野猪,脚受了伤,这才让闫峰背下来。村民们刚得了闫峰的好处,这里面也有谢景行的功劳,此时都帮着谢景行解释。
    那他身上的衣服是谁的?脚受了伤,怎么还要换衣服?孟阿麽指着谢景行身上的衣服道。
    孟阿麽的问题一出,周围的村民才发现谢景行穿的衣服大了不少,明显不是他自己的衣服,他们看着谢景行和闫峰,等着两人解释,一些人的眼中还带着暧昧的打量。
    闫峰听了孟阿麽的话,才知道谢景行竟然已经订婚了,一想到谢景行要嫁给别人,闫峰就心中一痛,看着孟元的眼神也带上了一抹敌意和挑剔。
    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个弱鸡,哪里能保护好谢景行?表面谦和,眼中却暗藏高傲,和他在京中时见过的一些伪君子如出一辙,这样的人岂可托付终身?最重要的作为谢景行的未婚夫,见到谢景行不是第一时间关心他的安危,反而任由自己的亲人这般指责他,一句话也不帮他说,太不合格!他在心中将孟元批的一文不值,盘算着如何破坏两人的婚约,实在不行,他不介意以势压人。
    谢景行不知道闫峰的想法,继续道:这是闫大哥的衣服。
    你们看,他都说这是闫峰的衣服了,说不定就是两人在山中私会正好撞见野猪,情急下穿错了衣服。孟阿麽抓住谢景行的话头,连忙道。
    这话实在太难听,闫峰冷冷的看了孟阿麽一眼,刚要说话,谢景行抢先开口道:不是这样的,是我的衣服不能穿了,不然会引来更多的野兽,因为上面有说道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见孟元瞳孔一缩,眼中透着明显的紧张,这才道:野猪的血。
    孟元闻言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发现了上面的引兽粉,却不知谢景行和闫峰都将他的反应看在眼里。
    谢景行衣服上的引兽粉竟然是他的未婚夫撒上去的,一想到谢景行差点死在野猪嘴下,闫峰看着孟元的眼神不由的染上的一抹杀意。
    我怎么相信你,再说就算你跟闫峰没什么,但你们这样相当于有了肌肤之亲,哪还有脸让我们家孟元娶你,我们家可不要你这不清不白的哥儿!
    那就退婚!周阿爹带着怒意的声音突然插进来,他刚从村民口中听到瑾哥儿在山上遇到野猪,吓得脚都软了,急急忙忙赶过来正好听到孟阿麽的话,脸都黑了。
    自从他家落魄后,孟家人的态度明显不对,他见孟元对瑾哥儿的态度一如既往,还以为是个好的,如今见他任由孟阿麽这般指责瑾哥儿,完全没有作为,对他也完全没了好感。现在就这般,若瑾哥儿真的嫁过去,和他阿爹阿麽发生矛盾,他又怎么会护住瑾哥儿,还不如早早的退婚,他宠大的孩子可不是为了去别人家受气的。
    退就退,你可别反悔。孟阿麽连忙道,他态度太过急切,村民们也不都是傻子,一部分人也看出孟家这怕是早就有了退婚的心思,今天这一出不过是一个借口。
    孟元感受到村民们微妙的眼神,有些恼怒孟阿麽太过沉不住气,但既然话已说出口,索性就将这婚退了,他策划了这么久,不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吗?至于村民们的怀疑,他事后总会有办法消除,便站在一旁什么都没有说。
    周阿爹担忧的看着谢景行,他知道自家哥儿喜欢孟元,就怕他不同意。
    谢景行看着周阿爹头上细细密密的汗水和担忧的眼神,眼中一软,他深深的看了孟元一眼,脸上带着傲然:既然孟家看不上我,我周瑾也不会上赶着,退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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