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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首富成了我的死忠粉——沽飞双(54)

    编辑说我今天大概要签三到四千的量。温纵对这数量没有多大概念,但总觉得手腕已经开始隐隐作痛了。
    这么多?谭景曜驱使车子绕过一辆车,很惊讶地问他。
    恩。温纵感慨,而且要用出版商那边给的笔,因为是随书赠送的礼品。
    那个我用了,写起来还行。出版商那边出了打样的书时,礼品也一起给温纵寄来了,谭景曜经常要签文件,温纵便把那支笔送给他了。
    普通的油性黑水笔,写起来挺流畅。
    车子开到签售会附近时,温纵隔着车窗看到了不少人。
    这次签售会是采用线上报名的形式,通过审核以后就会得到入场资格,为了控制人流量,仅限二十四小时内报名。但是截止时数据显示,一共有三万多人报名,所以出版商这边又加了一个签名条件。
    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下午一点到三点,感觉四个小时写不完那么多。温纵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对自己的签名速度没什么信心。
    不碍事,能签多少是多少,又不是强制性的。谭景曜知道,温纵可能是担心已经到场却没拿到签名的书迷失望,签不完可以给一点其他补偿。
    什么?温纵不知道谭景曜指的是什么补偿。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谭景曜神秘一笑,什么也没说。
    黑色宾利看着低调,其实很惹眼,现场排队的书迷很快注意到,指着车子嘀嘀咕咕个不停。不过因为车窗贴了膜,他们也看不清里面坐的是谁。
    直到谭景曜把车开到停车场停好,和温纵一起回到前面签售会入口处。
    工作人员陪同他们一起进了场,书迷们激动得不行,恨不得下一秒就冲到最前面。奈何现场安保非常严格,只能收起心思在原地乖乖排队。
    温纵进了场后,一眼就看到穿着长裙和薄棉外套的编辑阿花。
    从从老师,这里。阿花一边挥手,一边小跑过来,谭先生您好。
    你好。谭景曜微微颔首。
    阿花打完招呼,把精力集中在温纵身上:一会儿我先跟你说一下大概的流程,因为今天要弄一整天,肯定会有点累。
    好。温纵指了指角落的沙发,小声跟谭景曜说,你要不要去那儿坐一会儿?
    没事,我随便看看,你忙。谭景曜说完,真的自己溜达去了。
    阿花羡慕地说了一句:谭先生对你可真好。
    温纵愣了一下:怎么突然这么说?
    没什么。阿花哎呀了一声,像是怕有什么说漏嘴,赶紧跟他交代起今天的流程。
    九点钟一到,温纵就去了签名的桌子边坐下,陆陆续续有排队的粉丝入场,拿着新书递到温纵面前。
    谭景曜就坐在他旁边,时不时给他递点东西,不忙的时候就盯着他发呆。
    两个人并肩坐着的模样很快被人拍了传到网上,网友们纷纷大呼神仙爱情。
    当事人却沉浸在自己的事情中,温纵对着一本又一本的书签下名,有些要求特殊的to签,他都好脾气地答应了。
    上午两个小时过去时,一共才签了不到一千本,编辑阿花和出版方那边商议了一下,还是决定缩减人数。
    温纵顿时有点愧疚,虽然一开始人数定下来时,他没提出反对意见,但已经定下来又临时改掉,其实挺不好的。
    直到下午三点签名结束,温纵看到场内有工作人员搭了个棚子,开始给来到现场的所有书迷发便携式的加湿器,还给没排到亲签的书迷送了印有亲签的人设画册。
    加湿器的造型是《靡》中男主的人设造型,温纵一眼就注意到装着加湿器盒子右下角印的产品商策金。
    加湿器,是你安排人做的?温纵看向站在自己身边的谭景曜。
    对方淡定地点点头:恩,怕出现签名签不完的情况,提前安排人做了,当送给你的书迷们的礼物。
    温纵实在是佩服谭景曜未雨绸缪的本事,这加湿器的生产一套流程下来,肯定没那么简单,而且数量也不好掌控,只能多不能少。
    人设画册也是你
    那个不是,那是出版商做的。
    编辑阿花在不远处听到了,勾着脖子过来说:才没有,是谭先生出的主意,资金也是。
    谭景曜不置可否,他只出了主意和钱,至于中间的流程比如画册的设计,他并没有参与其中。
    温纵心底暖洋洋的,小心翼翼勾住他的手,无声地表达感谢。
    那个加湿器还蛮不错的。谭景曜随口道。
    那如果有剩,也送我一个吧?温纵立刻理解了谭景曜的意思,我给你来一个产品测评呀。
    好。谭景曜微勾唇角,握紧他的手。
    谭景曜这波操作给温纵赚了极大的好感,因为策金集团的商品出了名的好用耐用,免费送简直是天降馅饼的好事,还把加湿器做成了男主的形象就更不用说了。
    网上立刻就有了很多人晒图表示开心,即时没有拿到签名的人略有遗憾但也丝毫没有怨言。
    签售会正式结束后,出版方和网站还联合举行了庆功宴。
    温纵作为主人公,自然要出席,谭景曜也作为家属陪同出席了。
    庆功宴上,出版方和网站的代表发表了一通讲话,之后还让温纵也上台发言。温纵没有任何准备,完全即兴的情况下只表达了感谢。
    奈何从出版方到网站再到编辑、画师都被他感谢了个遍,愣是没有感谢到谭景曜,立刻有胆子大的在下面起哄。
    本来就是比较随意的庆功宴,大家并不那么严肃,所以跟着起哄的人也越来越多。
    当着大庭广众,温纵害臊的不行,好半天才举着话筒,支支吾吾感谢:恩谢谢景曜哥倾情赞助的加湿器和画册。
    什么亲情赞助,明明就爱情赞助!
    哈哈哈哈人才啊!
    温纵怕自己再站在台上,这群人还会东扯西扯不停,赶紧下了台回到谭景曜身边,还非常小声地跟他解释:我说的是倾情,后鼻音,不是亲情。
    恩,我知道。谭景曜被他逗笑了,在桌子下面轻轻捏了捏他的手心。
    晚上,庆功宴结束以后,滴酒未沾的二人结伴开车回家。
    温纵坐在车子里也没事可做,摆弄着小加湿器,插上电源后发现它竟然还有一个灯光控制开关。
    这个光还能调节啊。温纵很惊讶地试了一遍,发现灯光有蓝、黄、白三种,光度不强,能发挥出小夜灯的作用。
    恩。谭景曜点点头,是根据一开始给我们公司员工用的产品改的,模型现做,不过功能差不多,所以当时生产的时候很快。
    那也是用心啦。温纵很喜欢,捣鼓了好半天,不过他也只加了一点矿泉水试了效果。
    加湿器侧边有个拉环,往外抽正好是一个像小抽屉一样的格子,在里面可以滴入香水,这样加湿器还会多一个香薰功能。
    温纵越看越喜欢,决定在自己房间里摆着。
    快到拐弯的路口时,谭景曜犹豫了片刻,没有开进左转车道:开错了。
    温纵愣了下,抬起头看了眼路标,他知道前面的路口可以拐弯,但谭景曜故意这么说,到底是什么心思他心里也有数了。
    红着脸沉默片刻,温纵很小声说:那那要不然去你家住一晚?
    好。谭景曜这下没再犹豫,一脚油门踩下去,直往自己家开去。
    金良策最近出远门旅游去了,老来多欢乐,一个人玩的开心得不行,所以谭家这段时间只有谭景曜这一个主人。
    温纵进了谭家,跟Tony打趣了一会儿,便被谭景曜带回了房间。
    最近他来谭家住的频繁,不过两个人始终没发生点什么,温纵有点拿不清谭景曜的想法,但他觉得对方是想的,只是顾虑到自己所以迟迟没有行动。
    一想到刚刚开学还没多久,课程不是很忙,明天又是周日,温纵心中已经有了主意。
    给,去洗澡吧,水放好了。谭景曜帮温纵拿好内裤和睡衣,会不会冷?要是冷就换个大被子。
    不冷。温纵摇摇头,拿着内裤进了浴室。
    不多久后,他就出来了,谭景曜去外面倒水了,正好不在房间里。
    温纵立刻钻进被窝,用被子裹住自己光溜溜的下半身。
    谭景曜回来时,完全没察觉到他的异常,在他额头上吻了一下,便进了浴室洗澡。
    温纵喝了点水,躺下之后忐忑不安地等着谭景曜出来。
    对方动作很快,洗完后出来还顺手把灯关了,只留了床头一盏昏黄的灯。
    躺上床,谭景曜没怎么动,就察觉到了不对。
    某个本来早该睡着的人缠住了他的腿,那其中到底什么意味不言而喻。
    谭景曜垂眸,目光幽深地看着他:从从,你是在诱惑我吗?
    你说是就是。温纵回答的很小声,但手却圈上了谭景曜的手,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他的掌心。
    谭景曜紧抿着唇,没有多加犹豫,倾身压了上去。
    第二天,温纵一直睡到下午才醒,他困得眼皮都抬不起来,还是谭景曜怕他饿得胃不舒服,硬是把人叫起来的。
    温纵哼哼唧唧缩在谭景曜身边,眼神迷离地被对方投喂食物。好半晌,才哑着嗓子说:还好我今天休息,明天也没课。
    谭景曜喂他的动作一顿,在他侧脸上落了个吻,心满意足:嗯,乖。
    作者有话要说:主cp番外不会太多,明天争取都写完~
    大家晚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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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4章
    佟泉,今年三十二岁,作为一个母胎单身三十二年的男子汉,他始终把钱和赚钱刻在心里。
    为什么这么爱钱?
    佟家祖上四代有福有钱,从土地主发展起来,日子始终过的顺风顺水,但碍不住佟泉的父亲过分挥霍,只想当一个花钱的咸鱼。用了不到二十年,在佟泉刚上高中时,把丰厚的家底挥霍的一干二净,只能勉强靠祖上留下来的仅剩的一套房子庇佑。
    从此,佟泉养成了没有存款就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习惯。
    即使进了策金集团,拿着每个月零零总总加起来高达六万的工资,还有年底少则突破五十万,多则突破八十万的奖金,存款上的零越来越多,他还是满脑子只有赚钱。
    所以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会被比自己小了一轮的大学生用最老土的方法搭讪。
    而且这个大学生还是一个中文发音不是很标准的外国人。
    佟泉对自己的个人魅力并没有很大的自觉,又或者说,他站在人群里,因为厚重的眼镜和略显古板的发型,确实给人一种过于普通的感觉。
    只是当他摘下眼镜,活脱脱一个童颜在世,尤其那双桃花眼特别勾人。
    谷元槐本名ModyJoule,父亲是M国人,母亲是华国人,不过因为家中华国传统浓厚,所以他给自己起了个华国名谷元槐。
    谷元槐虽然聪明,但语言天赋偏弱,学中文学的有点慢,发音也有点怪。
    他上面还有个哥哥,哥哥是世界级的富豪,也是父亲最骄傲的儿子,出席一些商界宴会时,理所当然会带着哥哥一同前往。
    本来在M国举办的这场商界宴会轮不到谷元槐出席的,只是不巧哥哥生了病,父亲思量再三还是决定带着他去见见世面。
    谷元槐本性略有叛逆,加之正处在大学这个最自由的阶段,所以玩性很大,衣服也不肯规规矩矩地穿。西装配运动鞋,明明看起来是很怪异的搭配,却因为他得天独厚的外貌条件,愣是穿出了不一样的风味。
    一场宴会什么人都有,比他能玩的更甚,所以谷元槐顶着一张明显年轻帅气的脸出现时,没少被成熟的美女帅哥搭讪。
    偏偏在人群中,二十年没有春心萌动过的谷元槐一下子被摘了眼镜的佟泉给吸引住。
    虽然并非故意地听到了佟泉与别人打电话时说的话,但谷元槐还是颇有心机地利用了。
    打工族难道不是都喜欢钱吗?说不定他可以试试这种搭讪方式。
    于是,谷元槐拿着厚厚一沓大额M国钞票挡在佟泉眼前,还带着轻佻的笑意:约吗?
    佟泉抬头看到棕发灰瞳的谷元槐站在自己面前,一身西装穿的桀骜不驯,偏偏脚上踩了双违和的运动鞋。
    冷笑一声,靠近男人耳边:臭弟弟,装大人也得装的像模像样不是?
    谷元槐握着钱的手一僵,还没从窘迫中反应过来,佟泉已经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宴会场地,彻底消失在他的视线中。
    两个人的初遇仓促又潦草,甚至对于佟泉来说,只是一场不甚愉快的被搭讪经历罢了,早已抛之脑后,反而是谷元槐,一记记了一整年。
    当时二十岁的谷元槐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在天赋不强的情况下,纯靠勤奋学好了中文,便收拾收拾行李,打包跑到了华国。
    那场宴会的主办方是与自己有亲戚关系的外支,稍微打听一下他便拿到了当时出席的所有嘉宾的名单,佟泉这个名字也彻底印在了他心里。
    华国的空气、环境,甚至风土人情在谷元槐眼里都极具吸引力,不单单是因为这些本身就有魅力,还有佟泉身处在这片土地的滤镜。
    去留学的大学办好报道手续后,谷元槐凭借自己调查来的信息,和佟泉碰巧成为了邻居。
    尚河市的房子有两种极端,一种是地段极好,周遭环境非常优异,但价格超级昂贵的黄金房屋,还有一种就是佟泉住的这种老式小区。
    小区楼外的水管上,因为长期的雨水侵蚀和水管缝隙中漏出的一点水珠,水管表面覆满绿色的青苔。楼道里时不时有蚊虫飞过,天花板的角落更是遍布蜘蛛网,看起来破旧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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