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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毕业后,我没有升高中,而是选择了五年制的大专,学的是医药护理专业。我没有想做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的伟大志愿,我学护理仅仅只是想要学着更好的照顾古德先生。他已经四十五岁了,智商依旧只有八岁,可身体却比同龄人差很多,生病的次数也多了起来。他对医院十分恐惧,所以每次感冒发烧这些并不十分严重的问题,都是我在家里给他注射。
    我们依旧开着那家杂货铺,但已经没有人再敢给古德先生递JIA钱,也不敢少给。因为人人都知道,古德先生有一个十分彪悍的女儿,如果有人敢欺负古德先生,她是真的会跟你拼命的。
    江阿姨经常笑话我说,珍珠,你可恶名远播了,以后要嫁不出去啦。
    我才不介意。十五岁的我非常骄傲地对江阿姨说,我才不要嫁人,我是要跟古德先生过一辈子的。
    但十六岁的我却将那时说的话忘记得一干二净,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儿,他叫丁诚,他有着比阳光还炫目的灿烂笑容,牙齿整齐洁白,浓眉,眼睛亮若星辰,他喊我名字的时候仿佛那是全世界最动听的声音。
    更令人快乐的是,丁诚也喜欢我。
    我们交往的第三十天,他拉了我的手。
    我们交往的第五十五天,月华如水的夜色中,他在杂货铺门口亲吻了我的嘴唇,却被古德先生拿着铲子追了整整三条街,最后被打断了两根肋骨,住进了医院。
    我去医院看丁诚,却被他的父母拒之门外。他的母亲衣着光鲜,气质卓然,出口的话却是那样恶毒不堪。她斜着眼睛看我,叫嚣着说,不管你爸爸是白痴还是智障,这件事我们会追究到底。
    她说到做到,将古德先生起诉了。
    以他的情况,就算起诉,法律终将会酌情处理。但在调查过程中,他依旧饱受了心理上的折磨。
    我看着他在侦讯室里不安的表情与微微颤抖的身体,心里对他既埋怨又心疼。他将我心爱的男孩打伤住院,甚至让我的感情陷入危机,我无法对他心无芥蒂。可一想到他的举动只不过是出于潜意识里对我的保护,便又不忍心太过责怪。
    那样纠结交织的矛盾,令我感觉有点累。
    而我预料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丁诚出院后,我终于找到一次机会与他单独见面,可他对我再也没有从前的热情。他对我说,珍珠,我依旧喜欢你,只是,我没有办法接受你有那样一个爸爸。
    他的言下之意十分明显,在古德先生与他之间,我只能选择一个。
    我静静地望着他,良久良久。他的眉眼依旧那么好看,他依旧是我很喜欢的男孩儿,只是,他却抛给了我一个这样的难题。
    最后我笑了,仰着头对丁诚说:“再见。”我难过得想要流泪,可我却还要佯装微笑地对心爱的男孩说再见。
    因为我没有办法告诉他,古德先生对我来说,是多么重要的存在。
    他也不会懂的。
    最终丁诚撤销了对古德先生的起诉。虽然我们在同一所学校,但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古德先生的态度都是冷冷淡淡的,他大概也感觉到了,所以总是有意无意地讨好我,将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冷笑话讲给我听,做各种搞怪的动作、跳着乱七八糟喜感的舞步,试图逗我开心,可我心里始终压抑着一口气,我想我甚至有点恨他的,也恨命运对我的残忍。
    所以那个暑假,我收拾了行李,趁古德先生睡着之后,去了火车站。票是一早就买好了的,江南的N城,我要去寻找我的亲生父母。至于为什么会选择往江南方向,是因为当年包裹我的棉大衣里,塞着一张纸条,写着我的生辰八字,用的是“囡囡”这种称呼。除此之外,我半点线索也无。
    至今想来,那一次的出逃,更像是负气的离家出走,对寻找亲生父母这件事,没有抱半点希望,也没有多大的兴趣。我只是跟古德先生生气,跟自己生气。
    火车一路南下,旅途漫长,无聊中,我与同座的女生聊开了。巧的是,后来我与那个女生竟然住进了同一个小旅馆,因着这样的缘分,我们的话题也变得更多了。我才知道,她比我大了两岁,也是偷偷离家出走的,她到N城是想找一份工作养活自己,因为她在那个家里实在没有办法再继续待下去。她现在的父亲是继父,对她很不好,动辄便对她骂骂咧咧,喝醉酒时还会动手打她。她终于熬到了高中毕业,便独自跑了出来,N城连个亲戚朋友也没有,所以只得暂时住在旅馆里,一边找工作。
    为了节省房费,我们在第二天搬到了一间房子住,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也讲了自己的故事给她听。
    她听完后一直沉默,过了许久才出声,问的却是毫不相干的问题:“珍珠,你为什么叫你爸爸古德先生?”
    “啊,这个,”我忍不住笑起来,“因为他很喜欢看外国电影,里面的男人不都被先生先生的叫吗,所以他十分固执地要求大家都叫他古德先生。”
    “他真可爱。”她说。
    我一时愣住,长这么大,她是第一个说古德先生可爱的人。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住进领养家庭后,古德先生托江阿姨打听到那个地址,他每天清晨冒着严寒走很远很远的路过来,然后等在小区门口,一直等到我出门上学,他眼巴巴地站在一边望着我被养母牵着手从他身边走过,我看见他的右手放在胸前的衣服里,那里应该捂着热腾腾的早餐,一定是他最爱的双黄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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