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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收尾

    转化成返魂尸后的曼莎,论战斗力,在绝大多数觉醒等级LV10以下的人类觉醒者之上。
    返魂尸的各方面属性都比人类高。
    陈勾如果不是用机械飞爪“整活”,获胜的希望也很渺茫。
    另一边,东利居然也一个人解决了巨人返魂尸石猛。
    要知道,论实力,石猛还在曼莎之上!
    “你怎么变成这样?”
    “难道说……你居然是某些深渊世界中存在的那种介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性别——人妖?”
    东利之前看到了陈勾变形成曙光女神的完整过程,但直到现在都各种疑问。
    你全家都是人妖!
    陈勾心里很生气,但却只见他抛着媚眼道:“是啊,人家最喜欢男人了,尤其是英俊帅气的金发男人。”
    呕!
    不只东利头皮发麻的往后狂退,就连陈勾自己都快吐了,当下直接变回本体。
    玩笑归玩笑,战斗还在继续。
    接下来陈勾和东利加入亚罕拉伯,帮他解决冲入教堂的其它普通返魂尸。
    失去石猛和曼莎这两个精锐之后,其它返魂尸在三人的联手绞杀下,数量越来越少。
    很快,三人从一楼大殿杀回到了门外。
    这时,昆兰和血祖的厮杀也到了尾声。
    血祖穷途末路了。
    他和昆兰本就在伯仲之间,或者说刨除返魂尸大军的帮助,他的直接战斗力还在昆兰之下。
    更何况,其它三大始祖在一旁虎视眈眈。
    他们虽没有出手,但却隐隐封死血祖的所有退路,保证他无法逃离。
    “血祖,我们一起在无边黑暗中沉沦吧!”
    昆兰大声嘶吼,他体内流淌着一半血祖的血脉,所以他也属于血祖的后裔。
    一旦血祖死去,他将和其它返魂尸一样,直接死亡。
    轰!
    昆兰抬脚一跺,大地剧震,眨眼之间竟在身外形成一道由土黄色光芒凝聚而成的古罗马斗兽场。
    直径只有三米左右,但这狭小的范围却正好像一个牢笼,将血祖禁锢在里面。
    此刻的昆兰,如同回到了两千年前在斗兽场无往不胜的时代。
    血祖?
    也不过是一只困兽而已。
    他眼中透出无尽的信念,无敌的信念。
    “噗”的一声,血祖那颗丑陋的头颅被他一剑枭下,在地上滚了几滚来到昆兰脚边,被他一脚踩下,西瓜般暴碎。
    终于结束了吗?
    自然不是。
    随着血祖的无头尸体倒下,一条中指长的红色血虫混杂在大量白色粘液和血虫中,从断颈里爬出来,试图浑水摸鱼的爬离。
    但这显然是异想天开。
    先不说其他三个始祖对他的底细一清二楚。
    陈勾也不可能让他得逞。
    嗖!
    一条金色飞爪自曙光女神左手飞出,瞬间穿越十余米的距离,将红色血虫连同附近的泥土一并抓起。
    旋即飞爪收回,血虫随之落入曙光女神手中。
    战斗守卫者完全以法则之力构成,不是血肉之躯,所以完全不用害怕被始祖血虫进入体内寄生。
    与此同时,陈勾手中出现一个巴掌大的金属盒子,用铅锡合金打造而成。
    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禁锢始祖血虫,让它无法出去,等于被封印。
    从一开始,陈勾的第一选择就是将始祖血虫封印,而不是直接杀死。
    因为杀死血虫,最多也不过是得到一些觉醒值,除此之外或许还能有一两颗技能晶石或法则源晶而已。
    活着的始祖血虫则不同,它是活着的宝藏!
    深渊骑士团的研究部门最喜欢这样的研究对象……
    据传,很多能够增加属性和觉醒等级,甚至直接获得特殊技能的血脉药物,都是从邪魔体内提炼出来的。
    要知道,始祖血虫诞生的源头是什么?
    天使的残躯!
    所以,理论上它体内可是蕴藏着高贵纯正的天使血脉!
    这让陈勾无法不动心,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得到这种血脉之力,他也要试一试。
    而一切的前提,就是带一条活着的始祖血虫出去。
    更何况,就算计划失败想杀,也什么时候都可以。
    “把它给我,我必须亲手让他彻底消失!”
    昆兰盯着陈勾手中的铅盒,他很容易就猜到被抓在里面的红色血虫才是血祖的本体。
    陈勾沉声道:“你把这条虫子磨成灰也没用,以后他还是会从初生地重新孕育出来。”
    “毁灭初生地那是我将来要做的事,而现在我只想把那条虫子碾死。”昆兰冷漠道,并且重新握紧了手中的剑。
    陈勾登时大为头疼。
    他借昆兰之手轻而易举斩掉了血祖寄生的躯壳,让他陷入前所未有的虚弱状态。
    然而现在昆兰执意要碾死始祖血虫,又成了他的麻烦。
    “昆兰,你的人生难道就只剩下报仇吗?”陈勾清了清嗓子道,熟悉他的人都知道唠陈上线了。
    “不错,我的人生只剩下复仇,为此我不惜与任何人为敌,不惜除去任何敌人。”
    昆兰面右手握剑,左手朝陈勾伸出手掌索要铅盒,面无表情的缓缓向前。
    “你错了,你还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比如复活自己的爱人。”
    “复活爱人?”昆兰落寞道:“她们已经死了一千多年,连骨头都化了。”
    “连上帝都存在,复活一千多年的人有什么不可能?就算这个世界做不到,也不代表其他世界做不到。”
    昆兰目中精光一闪:“你是想说你们的世界有办法?”
    “我只能说我们的世界里有神明,至于能不能复活,那得看你自己的努力。”
    陈勾见昆兰动心,顺势说道:“我们这次回去后,会禀明我族大人物,促成两族合作,你们可以进入到我们的世界去战斗,追求更有价值的目标。”
    其实他这全都是在放空炮。
    以他区区一个见习猎魔者的身份,连正式深渊骑士都还不是,哪里有资格决定两个世界的关系?
    但昆兰和始祖们并不清楚这一点。
    “你得清楚,血祖还可以从初始地重新孕育,而你如果杀死我手中的这条始祖血虫,包括你在内的所有返魂尸都会死亡!那时候你就永远没有机会再见到她们。”
    陈勾再次给他施加心里压力,目的只是为了让他暂时放弃把始祖血虫碾死的想法。
    不到万不得已,他既不想放弃始祖血虫,也不想和昆兰反目。
    “昆兰,暂且信他一次,活着就有希望,而死了什么都没有。”
    剩下的三大始祖劝昆兰,他们也不想再生波澜。
    陈勾知道他们所有的秘密,让他们不得不投鼠忌器。
    昆兰最终放下长剑,点头答应。
    什么样的人最不怕死?
    没有希望的人。
    当一个人心中有了希望,有了念想,他就不会再那样无畏死亡了。
    接下来,陈勾又装模作样的和三大始祖商讨有关合作共存的细节。
    真要说起来,他还是很认真的。
    回去以后他自然会将一切都转速给深渊骑士团的高层,至于最后的结果会怎样,就不是他所能控制了。
    不过如果教廷高层不是极度鼠目寸光的话,应该不会放着和平不要,而选择开战。
    第二天下午,三大始祖暂时离开,回到他们位于纽约中央公园地下的老巢。
    亚罕拉伯也告辞离开,这个老猎魔人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准备回家安度余生。
    “你不是早就想要他那把手杖剑吗?”东利并肩站在陈勾身旁,看着老头的背影眯眼道。
    “杀人夺宝?”陈勾咂了咂嘴,低声道:“刚刚还是性命与共的战友,转头就下黑手……有点不好意思。”
    东利呵笑一声,不再言语。
    这时,十天之期早就到了,他们手中的虚空石已经搜集到这个深渊世界完整的坐标。
    意味着他们随时可以回归!
    离开之前,陈勾找到在昨天血战中侥幸活了下来的帕默:
    “帕默先生,配方提炼的精华液只能保证你的健康,却无法延长你的生命……如果你想活得更久,不如咱们再做一笔交易。”
    “我想知道交易的具体内容。”
    “一段时间后,我会带着另一个世界能增加生命的药物回来,而你则需要在此期间,替我收集这个世界与神话和宗教有关的古老物品,年代越久远越好。”
    “祝我们合作顺利,友谊长久!”
    帕默穿着笔挺的西装,朝陈勾伸出一只手,眼中闪烁精光——那是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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