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我的爱人
重生之豪门种田记 作者:菲言菲语
再见我的爱人
重生之豪门种田记 作者:菲言菲语
再见我的爱人
重生之豪门种田记 作者:菲言菲语
再见我的爱人
舒明月却已站起身来,把手中的白纸卷起,慢慢地走过去,乖顺地坐在齐铮的躺椅边沿。
“很久很久以前,内战的年代,为了逃避战火,迁移的人家很多。从上海到重庆,从重庆到香港,又从香港到温哥华。有二家人,就在逃难中成为生死之交。一家姓齐,一家姓哥舒。”
到了温哥华,那家姓哥舒的,又照祖宗的规矩,混起了黑道,打打杀杀。而姓齐的,祖上本是儒商,到了温哥华慢慢做起了生意,开始涉足政坛。
后来,齐家得了宝贝儿子,叫齐大少。二年后,哥舒家生了个女儿,因为是黎明时分出生的,取名哥舒黎。她的妈妈生她之前替她的爸爸哥舒添挡了一枪,失血过多兼早产,生完孩子就死了。
“齐家和哥舒家虽然黑白不同道,私底下呢却一直很亲近。哥舒妹妹没有妈妈,大家对她总是偏爱纵容一些。呵,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女孩子......二个孩子从小都长得好,难免常被人拿来比较。二人一起玩耍,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比谁更漂亮。他们的儿时玩伴阿狼总是说啊……”
你们这二个自恋狂——舒明月和辛元辅都在心里默默地念出同样的话。
“十二岁时,哥舒妹妹对齐大少说了,俊男美女,我们两个好登对嚯——都是这么好看的二个人,应该在一起才好呢。”
齐铮淡淡地笑着,说着一个这个时代被称为“狗血”的青梅竹马的故事。
“她很任,想到的事情就一定要做。逼着她的父亲放下屠刀,金盘洗手,自己又跑去很远的地方念书。明明是个很喜欢和男孩子打架的野子,非要学别人家的女孩子做什么淑女。妇女解放新浪潮啊,也有她的份,不声不响就开了家报馆,慢慢闯出名气来,人家个个都叫她报业女王啊。她觉得自己这样就是正正经经白白净净的姑娘了,这样就门当户对了。”
“这个哥舒妹妹有点笨啊!”舒明月话说:“如果是我,我就了家伙,把那个男人抢了,去山上做山大王,管他黑道白道。”
齐铮抚掌大笑:“哈哈,这个主意妙!”
辛元辅也在笑,只是笑容异常苦涩。
齐铮慢慢翻身躺平,仰望着头顶极蓝的天,上面有朵孤零零的浮云。喃喃道:“谁说不是呢?本来就应该那样做才好。她就是有点笨,很傻的女人。总是蒙着头一味的努力,以为自己就能创造一切,为着那个没良心的齐大少。也不管那个男人是否说过爱她……”
“后来,她死了。她死的时候,齐大少在很远的地方,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谈婚事。不到一年,齐大少就娶了林家女子。”
辛元辅有点不敢看明月的表情,心脏最柔软的地方像被钝刀子不停剐着,疼得要命,血却慢慢地在流,仿佛没有尽头。
他很想开口说够了,却没有这么做。因为知道,这应该就是他们三人最后一次的见面。
齐铮挥了挥手,似乎是叫女童走开。闭着眼睛问:“元辅,你恨我这么久,究竟是为什么呢?不是因为我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吧?”
辛元辅看了一眼舒明月,她低着头,神色莫辨。默了默,他终于开口:“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点出息,胆子还不如一个女人。”她为了他拼命做着一切,他却连爱都不敢说一次。
“哦,原来是恨我懦弱?”齐铮低低笑了一声:“在她面前,谁又不懦弱呢,难道你就不是?”默默地爱着她,守着她,为她独身五十多年却从不言语。
辛元辅,你未必就不是个傻瓜?
辛元辅怔住。
“被那样的女人很认真的爱着,就像踩在云端一样,幸福得叫人会颤抖害怕。那种强烈得能把人的灵魂都灼伤的感情,似乎无论自己怎么做,都担心无法同等地回馈。爸妈那么喜欢她,却始终只会说‘如果小歌是我们家的女儿就好了’。要了她,然后让她置身于整个家族反对的尴尬境地,自己束手无策?你说,是无言地退缩让她离开好呢,还是无力地看着二个人一起走向悲剧的终结好呢?”
年纪一大把的老人,用少年时代才会有的苦涩浪漫诗意的腔调,探讨起以前从不会说的爱情。
辛元辅不自觉地望向舒明月:你觉得哪样比较好?
舒明月有些迷茫。过去的时光,一直记着自己要努力,越是得不到结果,越是发了狠。齐铮的心态,她好像并没有仔细去想过。
这个好看得过分的男子从小一直在她的视野里,她觉得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所以他不说爱不说喜欢也没关系,始终认定了他和她的心一样。
不甘心的时候,也不是没有过。但依她的子呢,一觉睡到天亮,不开心的事就算过去了,也不苛刻去追究。
所以她不知道他是这样想的,也不知道,他是这样因她的爱焦虑痛苦。
“也许她只是要一个回应就够了呢?说一句,你这样爱着我我很高兴,或者谢谢你的爱你是个好人我配不上你什么的。就像我们学校的老师布置功课一样啊,做得好一百分,做得不好八十分。或者就像画家一样啊,大国手,一流,二流……爱情其实也勉强可以算得上是行为艺术嘛……”
愤懑自嘲的话出了口,她却先怔住——那时自己爱他的心情,原来……
“原来是这样?”齐铮诧异地睁开眼,失笑。沉吟片刻,又闭上眼说:“那她一定是一百二十分了,她做什么事都要拿到a+才会满足。齐大少嘛,应该是不及格的。”
啊……说到底是觉得一方爱得太深,另一方觉得无以回报,先退了一步。这个答案来得纵然有点迟,但未尝不是爱情的一种结局。
舒明月慢慢站起来,拉拉辛元辅的衣角:“爷爷,我饿了。”迎着辛元辅惊讶的目光,她一点点笑开。
辛元辅的目光在她的笑与齐铮的沉默间流转,纠紧的心陡然一松,牵住她的手对齐铮道:“自己保重。”
“啊啊,记得多给我烧点纸。”齐铮摆摆手,没有起身相送的意思。
走出疗养院的大门,舒明月终是没忍住,回首看了一眼——齐铮,是永别了吗?
“刚才画了什么?”佯装没有注意到她的惆怅,辛元辅假作轻松地询问,目光落在她手中的纸卷上。
舒明月把刚才随手用铅笔画的素描递给他——家里的荷塘,她、齐铮、他,还有阿狼。
辛元辅不禁有些怅然:“真的不让他知道么?”
她招招手示意他蹲下,伏在他的肩上:“哥舒黎已经死了三十年了,让我为自己默哀三分钟。”细细的抽泣声响起,滚烫的泪一直漫进辛元辅的脖子里。
她和齐铮的故事,三十年前已经伴随她的死亡结束了。
“傻女人,真的当我笨死了么?也只有你才会用那种狼崽子一样凶狠的眼神瞪我和元辅了。现在,拿到a+的答案,一百二十分啊,满足了吧?小歌……真是便宜元辅那老小子了,年轻时不觉什么,现在看样子还能活好些时候......”
“good bye my love,我的爱人再见……我把一切给了你,把你藏心底,希望你不要辜负我的真情意……”曾经有一段时候,很流行邓丽君的歌谣。那时家里的唱机放着黑胶片,很婉转的曲子和音调。
他总想起她那双明亮逼人,直白诉说爱意的眼睛。
花园里躺椅上的老人轻轻哼着歌,惨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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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明月却已站起身来,把手中的白纸卷起,慢慢地走过去,乖顺地坐在齐铮的躺椅边沿。
“很久很久以前,内战的年代,为了逃避战火,迁移的人家很多。从上海到重庆,从重庆到香港,又从香港到温哥华。有二家人,就在逃难中成为生死之交。一家姓齐,一家姓哥舒。”
到了温哥华,那家姓哥舒的,又照祖宗的规矩,混起了黑道,打打杀杀。而姓齐的,祖上本是儒商,到了温哥华慢慢做起了生意,开始涉足政坛。
后来,齐家得了宝贝儿子,叫齐大少。二年后,哥舒家生了个女儿,因为是黎明时分出生的,取名哥舒黎。她的妈妈生她之前替她的爸爸哥舒添挡了一枪,失血过多兼早产,生完孩子就死了。
“齐家和哥舒家虽然黑白不同道,私底下呢却一直很亲近。哥舒妹妹没有妈妈,大家对她总是偏爱纵容一些。呵,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女孩子......二个孩子从小都长得好,难免常被人拿来比较。二人一起玩耍,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比谁更漂亮。他们的儿时玩伴阿狼总是说啊……”
你们这二个自恋狂——舒明月和辛元辅都在心里默默地念出同样的话。
“十二岁时,哥舒妹妹对齐大少说了,俊男美女,我们两个好登对嚯——都是这么好看的二个人,应该在一起才好呢。”
齐铮淡淡地笑着,说着一个这个时代被称为“狗血”的青梅竹马的故事。
“她很任,想到的事情就一定要做。逼着她的父亲放下屠刀,金盘洗手,自己又跑去很远的地方念书。明明是个很喜欢和男孩子打架的野子,非要学别人家的女孩子做什么淑女。妇女解放新浪潮啊,也有她的份,不声不响就开了家报馆,慢慢闯出名气来,人家个个都叫她报业女王啊。她觉得自己这样就是正正经经白白净净的姑娘了,这样就门当户对了。”
“这个哥舒妹妹有点笨啊!”舒明月话说:“如果是我,我就了家伙,把那个男人抢了,去山上做山大王,管他黑道白道。”
齐铮抚掌大笑:“哈哈,这个主意妙!”
辛元辅也在笑,只是笑容异常苦涩。
齐铮慢慢翻身躺平,仰望着头顶极蓝的天,上面有朵孤零零的浮云。喃喃道:“谁说不是呢?本来就应该那样做才好。她就是有点笨,很傻的女人。总是蒙着头一味的努力,以为自己就能创造一切,为着那个没良心的齐大少。也不管那个男人是否说过爱她……”
“后来,她死了。她死的时候,齐大少在很远的地方,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谈婚事。不到一年,齐大少就娶了林家女子。”
辛元辅有点不敢看明月的表情,心脏最柔软的地方像被钝刀子不停剐着,疼得要命,血却慢慢地在流,仿佛没有尽头。
他很想开口说够了,却没有这么做。因为知道,这应该就是他们三人最后一次的见面。
齐铮挥了挥手,似乎是叫女童走开。闭着眼睛问:“元辅,你恨我这么久,究竟是为什么呢?不是因为我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吧?”
辛元辅看了一眼舒明月,她低着头,神色莫辨。默了默,他终于开口:“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点出息,胆子还不如一个女人。”她为了他拼命做着一切,他却连爱都不敢说一次。
“哦,原来是恨我懦弱?”齐铮低低笑了一声:“在她面前,谁又不懦弱呢,难道你就不是?”默默地爱着她,守着她,为她独身五十多年却从不言语。
辛元辅,你未必就不是个傻瓜?
辛元辅怔住。
“被那样的女人很认真的爱着,就像踩在云端一样,幸福得叫人会颤抖害怕。那种强烈得能把人的灵魂都灼伤的感情,似乎无论自己怎么做,都担心无法同等地回馈。爸妈那么喜欢她,却始终只会说‘如果小歌是我们家的女儿就好了’。要了她,然后让她置身于整个家族反对的尴尬境地,自己束手无策?你说,是无言地退缩让她离开好呢,还是无力地看着二个人一起走向悲剧的终结好呢?”
年纪一大把的老人,用少年时代才会有的苦涩浪漫诗意的腔调,探讨起以前从不会说的爱情。
辛元辅不自觉地望向舒明月:你觉得哪样比较好?
舒明月有些迷茫。过去的时光,一直记着自己要努力,越是得不到结果,越是发了狠。齐铮的心态,她好像并没有仔细去想过。
这个好看得过分的男子从小一直在她的视野里,她觉得眼睛是骗不了人的,所以他不说爱不说喜欢也没关系,始终认定了他和她的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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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懑自嘲的话出了口,她却先怔住——那时自己爱他的心情,原来……
“原来是这样?”齐铮诧异地睁开眼,失笑。沉吟片刻,又闭上眼说:“那她一定是一百二十分了,她做什么事都要拿到a+才会满足。齐大少嘛,应该是不及格的。”
啊……说到底是觉得一方爱得太深,另一方觉得无以回报,先退了一步。这个答案来得纵然有点迟,但未尝不是爱情的一种结局。
舒明月慢慢站起来,拉拉辛元辅的衣角:“爷爷,我饿了。”迎着辛元辅惊讶的目光,她一点点笑开。
辛元辅的目光在她的笑与齐铮的沉默间流转,纠紧的心陡然一松,牵住她的手对齐铮道:“自己保重。”
“啊啊,记得多给我烧点纸。”齐铮摆摆手,没有起身相送的意思。
走出疗养院的大门,舒明月终是没忍住,回首看了一眼——齐铮,是永别了吗?
“刚才画了什么?”佯装没有注意到她的惆怅,辛元辅假作轻松地询问,目光落在她手中的纸卷上。
舒明月把刚才随手用铅笔画的素描递给他——家里的荷塘,她、齐铮、他,还有阿狼。
辛元辅不禁有些怅然:“真的不让他知道么?”
她招招手示意他蹲下,伏在他的肩上:“哥舒黎已经死了三十年了,让我为自己默哀三分钟。”细细的抽泣声响起,滚烫的泪一直漫进辛元辅的脖子里。
她和齐铮的故事,三十年前已经伴随她的死亡结束了。
“傻女人,真的当我笨死了么?也只有你才会用那种狼崽子一样凶狠的眼神瞪我和元辅了。现在,拿到a+的答案,一百二十分啊,满足了吧?小歌……真是便宜元辅那老小子了,年轻时不觉什么,现在看样子还能活好些时候......”
“good bye my love,我的爱人再见……我把一切给了你,把你藏心底,希望你不要辜负我的真情意……”曾经有一段时候,很流行邓丽君的歌谣。那时家里的唱机放着黑胶片,很婉转的曲子和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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