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七零锦鲤小村花

第270页

    “好,谢谢你给我送信。”秦远揉了揉孩子的脑袋,让他走了。
    他就地打开那个信封,信封里面只有一张信纸,字迹歪歪扭扭的,像是在刻意隐瞒什么。
    纸上写着:想救人,就来长江街后街那片旧房子的最后一间,一个人来,否则后果自负。
    秦远将信纸放回信封,然后在旁边找了一棵松树,在枝丫上藏好这封信,又在附近找了一个玩耍的小孩子,给了他两毛钱,道:“等你上学前,去前面的办公室找一个叫董清泉的叔叔,让他在这棵大松树上找一封信。只要你能做到,我就再给你五毛钱做跑腿费。”
    “真的吗?”那孩子大概十岁左右,他很珍惜的收好两毛钱,又拍着胸脯说:“叔叔放心,我保证完成任务。”
    “好,那你重复一遍给我听。”
    孩子显然也不是傻瓜,他重复的完全正确,秦远就放了心,转身朝着自己家走去了。
    这会儿左邻右舍都才刚刚起床,能闻到厨房传来的早饭香气,秦远心里又是一痛——要是许菱双没出事,这会儿他就该在厨房做早饭,等早饭做好了就可以把她抱起来,两个人吃过早饭就能去拍好看的雪景照片了。
    回到家里,秦远将军装换成了一套以前在双井村穿过的旧棉衣,然后找了一顶毛线帽子出来戴上,又裹上大围巾,在身上藏好一些东西,这才谨慎的走了出去。
    秦远是从军区大院的侧门走出去的,这个侧门离菜市场近,这个时间进进出出的人也多,他穿的这么不起眼,倒也没人注意到他。
    他出去后就去了信上说的地方,到了那片旧房子的最后一间,他一走进去,就听见有人说:“站在那里别动!”
    秦远视线敏锐,立刻就发现角落里站着两个人,两个人都用黑色大围巾裹住了头脸,只露出一双眼睛,跟大街上的普通行人一个打扮。
    但跟普通行人不同的是,他们俩的手里都拿着枪。
    对枪械非常熟悉的秦远一眼就看出他们拿的是真枪,所以他很谨慎的说道:“我爱人呢?”
    “当然不在这里。”一个人缓缓朝他走了过来。
    “我要见我爱人。”秦远严肃的说道:“如果她有什么三长两短,你们多少条命都不够赔给她的。”
    “呵呵,你爱人在我们手里,你还敢这么嘴硬?”那个人随手往地上丢了一张照片,“喏,你爱人的照片,你看看吧。”
    秦远蹲下去捡起照片,那个人就走过来用枪指住了他的后脑勺。
    照片上确实是许菱双,她被蒙着眼睛、捆着手脚躺在一个很脏的沙发上,看样子应该还在昏迷。
    秦远又将照片放回了地上,他说:“我要见我爱人。”
    “放心,我们本来就是要带你过去跟她一起送死的。”那人用枪点了点秦远的后脑勺:“把你身上带的武器丢出来,要不然我就爆了你的脑袋。”
    秦远说:“我没带武器,我既然一个人过来,就预料到你们会搜身,我带武器做什么?”
    “你过来给他搜身!”
    另外一个人走过来给秦远搜了一遍身,只找出来什么火柴、手帕、卫生纸等物。
    “胖子,真的没武器。”
    “行,那你把他绑起来。”
    那人用绳子把秦远的手脚绑的结结实实的,又蒙上他的眼睛,同样拿了一块湿帕子捂住了秦远的口鼻。
    秦远脑袋一歪,晕过去了。
    “这药果然带劲儿,什么人一闻就晕了。”胖子说:“走,扛着他上车。”
    车子就停在街尾,两个人费力的把秦远扛上车子丢在后座,胖子就开着车走了。
    他们没有料到的是,秦远以前所在的是特殊部队,他接受过一些抗药训练,所以他只昏迷了一小会儿就醒了过来。
    秦远一动不动,一直在听着沿路的动静,他听见早餐店吆喝的声音,听见工厂早上上工前的大喇叭,之后还听见了吹着口哨带着一群人沿着大路跑步的声音:“一二一!一二一!后面的跟上!”
    之后,声音越来越少,道路也从非常平坦变成了有些坑坑洼洼,秦远猜测他们已经开出了市区,到了郊外。
    终于,吉普车停了下来,两个人扛着秦远走进室内,将他狠狠的丢在了地上。
    “勇哥,人带来了!”胖子道。
    秦远慢慢调整呼吸,让自己看上去就像是熟睡昏迷一样。
    有人大踏步走过来,一盆冰冷的水泼在了他的脸上。
    秦远一个激灵,“醒”了过来。
    “我爱人呢?”秦远一醒来就问道。
    “还问你爱人?你自己都保不住命了,还管别人?”
    “我爱人呢?”秦远还是这句话。
    “你别着急,我马上就送你们夫妻俩去地下团聚了。”勇哥哈哈大笑,笑声透着一股疯意,听起来就不像是正常人。
    秦远被两个人架了起来,然后拖到了一间屋子里,又被人吊起双手高高的绑住。
    眼前的厚布突然被人扯下,秦远睁开眼睛,正前方就坐着同样五花大绑的许菱双。
    许菱双的嘴巴也被捂住了,不过她用眼神示意自己没事,所以秦远稍稍放心。
    “秦远,你们夫妻团聚了,很快,你们就能去地下团聚了,你高不高兴?”蒙着头脸的勇哥走了过来,一巴掌扇在了秦远的脸上。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