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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姐,你跟着邓博士一起去吧,你可是咱们秦州劳动妇女的典范,你去见领导们名至实归。”握上李薇的双手,苏樱桃狠命摇了两下:“我年龄小,也没你懂得多,就不去。”
    这可太让李薇感动了,能出那么大的风头,苏樱桃居然自己不去,让她一个人去?
    虽然说她爸曾经是解放秦州的大功臣,但毕竟丈夫只是一个地区的地委书记,想再升职,在省领导面前刷点好感就特别的重要。
    苏樱桃长的漂亮,人也干练,而且还这么谦逊,居然把这么好的事情,让给她一个人?
    太感动,太感激,太感谢了,李薇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如何感谢苏樱桃。
    想了想,她从兜里摸了一张招待券出来,递给苏樱桃说:“这是咱们市国营饭店的招待券,四凉四热,你有时间就带你父母吃一顿饭去。”
    不论任何年代,不论父母是做什么的,每个人都有往上爬的冲动。
    即使李薇的父亲曾经是从秦州大地上,一手赶走日本人,也是为了解放而立下汗马功劳的老革命,她也不例外。
    就农场的功劳,当在,她也是想抢就抢,毕竟她位置高,看的远。
    而苏樱桃跟她相比,还年青,有的是时间在基层磨练,所以抢了苏樱桃的农场,她心里并不愧疚。
    反而是要去省里出风头这一点,让李薇有点愧疚,所以才会送苏樱桃一张国营饭店的招待票,别看这张招待票只是一张略硬的纸,它里面还有一瓶赠送的茅台呢。
    接过招待票,苏樱桃由衷的说:“李姐,谢谢你。”
    这张招待票里头包含一瓶茅台洒,苏樱桃偶尔喜欢喝点小酒,相比于饭,她更想要那瓶酒。
    当然,只让市G委会那帮干部在农场里劳几天可不行,苏樱桃还指望着她们能替自己再垦800亩荒地呢。
    总之,事情都可以慢慢谋。
    暂时就让李薇先去出个风头吧。
    第二天一早,宋正刚专门从红岩军区调的吉普车,来接邓昆仑和李薇几个,就要去省城接农业部来的领导,以及那位‘罗美玉’女士了。
    邓昆仑昨天晚上加班到夜里两点才回来,来的时候苏樱桃当然早就睡下了。
    早晨起来,邓昆仑在穿衣服,苏樱桃也在刷牙,这不,正刷着呢,邓昆仑突然递过来一个东西:“这个,我送给你的,今天一定记得,你要戴着它。”
    “什么东西,这么郑重其事的?”她问。
    邓昆仑清了清嗓音,递给苏樱桃一个东西:“这个,咱们的新婚戒指。”
    苏樱桃接了过来,因为就跟他送给她的那支钢笔一样,上面也有一颗钻石,而且是枚戒指,苏樱桃惊讶坏了:“这是一枚金戒指,还是钻戒?”
    “我自己做的,你戴着它吧,我这儿也有一枚。”邓昆仑给苏樱桃快速的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手,紧接着收了回去,说了句。
    苏樱桃把手伸到了阳光下,阳光一闪,金子,钻石,在她梦里,那该死的第三个丈夫,老是给她送这种玩艺儿。
    苏樱桃总不理解梦里那个自己,为什么要因为这种东西而开心。
    现在她明白了。
    钻石这东西跟黄金搭在一起,哪叫一个漂亮,叫人心花怒放。
    更何况她的手指还是那么的美。
    就一点,金子少了点,邓昆仑现在可守着一座金山呢,打个戒指,打的这么细,真是小器。
    当然,邓昆仑肯定不会告诉苏樱桃,确实,现在他的工作间和后面的大保险库里堆了满满一库的金条,那些金条上,有人咬过的牙印,还有斑驳的血迹,几十年过去了,血迹早成了黑色,甚至有的上面还沾着毛发,更有一块上面,邓昆仑能看到,清晰的印着一只稚嫩的,孩子的手印。
    那都是日本军人在这片土地上,从一个个普通老百姓,或者商贾,官员手中或抢,或敲,或勒索来的,积攒在一起,是无价之宝,也是多少人的血泪和末日。
    那一块块,都代表着一个国破家亡时,死在日军枪下的鬼魂。
    那些金条现在归邓昆仑所用,因为他要制造航天和核能行业最需要的金芯电缆。
    要说偷一点出来打枚戒指,太容易了,就打件金缕玉衣,估计谁都查不出什么来。
    但邓昆仑当然不会,昨天,他拆了自己从M国带回来的,两枚表中的一枚,浪琴金表,把所有的金子,打成了一枚戒指,自己戴的则是用铜铸成的配戒,只在外面涮了一层金箔。
    作为夫妻,他能给苏樱桃的真的很少很少。
    而这枚戒指送出去,邓昆仑哪怕守着一座金山,但也是真的一无所有了。
    得,他也该去接kate了,真是该死,既不知道kate为何而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农业部的领导会陪着她。
    但是邓昆仑戴着一枚铜戒指,胸膛还是挺的很高。
    因为今天苏樱桃给烫的衣服特别有版型,而且照镜子的时候,大概是因为看惯了,邓昆仑居然觉得,干部装穿在身上,比西装要妥贴,合身得多。
    汤姆和珍妮,因为都认识kate的缘故,邓昆仑也得带着他俩。
    这方面,就得说苏樱桃的体贴了。
    俩孩子也没有刻意打扮,不过穿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而且还都给理了发,不过,汤姆上车的时候,屁股后面吊着一截小红背心儿,看起来,特别像苏樱桃前两天给珍妮做的那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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