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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梓铭仔细想过了,若想要在楼昇这样冷心冷情的人心里占据一席之地,便是要做他心目中最特别的存在。
而对于楼昇这种把别人剖析了个透彻,但却什么也不放在心上的人来说
最特别的可能就是最了解他的了。
他了解别人,披着画皮让别人喜欢赏识他,但却从来不曾在别人面前展现过真实的自己。
楼昇,我承认你的确是很优秀很出色,天生就是个干大事的人。是我这样资质平庸的纨绔所不能及的。贺梓铭松开他的衣领,十分认真的看着他:但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以来都很讨厌你吗?
楼昇一动不动,十分静默地看着他,心下却想没想到他自以为完美,没有破绽的伪装居然是有人能够看破的。
而那个人,居然是周之鸣。
他垂眸再看周之鸣,心下突然对这个人生出了些许兴趣。
天下比我出色的那么多,我要是因为嫉妒的话,哪里讨厌得过来?我讨厌你,是因为你这个人没有心,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条毒蛇一样让人毛骨悚然虽然你小时候还会在我面前露出些许破绽,让我察觉到你这个人的危险,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出一丝一毫的不妥了,但我却觉得你更加可怕了。贺梓铭瞪视着他,持续装逼:而可悲的是,除了我却所有人都被你的画皮给欺骗了,相信着你,对你有着好感所有的我周围的,我在意的人
且就算我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我,只会认为是我这个一事无成的纨绔在妒忌你。贺梓铭笑出了眼泪。
楼昇的基因实实在在是遗传自周父的,和周父简直太像了,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若是楼母不曾换子的话,楼昇和周父大约会成为一对彼此默契,却又相敬如冰,互不干扰的父子吧。
因为,换子而产生痛苦的只有周之鸣。
他是个正常人,也是个平凡人。
楼昇听着他说的话,却是啪啪啪得为他鼓起了掌来,他唇畔勾起了一个轻笑,凑在贺梓铭耳边吐息却说: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了解我,就连那么久远的细节都还记得,实在是太出乎我意料了。
他从未想过,一直以来看破了他画皮的人,会是他以为是个傻逼的周之鸣。
就算了解,又能怎么样呢?没有人会相信我,只会认定了我是在妒忌你。贺梓铭苦笑。
楼昇的伪装多么好,多么无懈可击,对于朋友,家人他俱是无微不至,关爱有加,甚至有时还会适时因为某些事发些脾气,叫人知道他的底线,就像是个正常人一样。
他周围的人都认定他是值得交的好朋友,是孝顺被父母亏欠,挑起生活重担的好儿子。
又有谁会相信他是个根本没有感情,没有心得怪物呢?
贺梓铭既然已经看透了自己的伪装,楼昇便也干脆懒得在他跟前伪装了,一直这么装着是很累的。
没记错的话,你是个同性恋吧。他仿若一个温柔的情人般凑在贺梓铭耳畔说:若不是知道你对方宇你这么了解我,我几乎要以为你一直以来都在暗恋我,才会这样关注我的了。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以前他一直认定的不屑于搭理的傻逼勾起了他的兴趣。
楼昇一直一直伪装着自己,将自己装作正常人是件很累,很孤寂的事,这个时候一个能够看穿他画皮的人出现了,又怎么能不让他亢奋呢?
【滴!提醒宿主,可攻略对象楼昇的好感度增加10点,目前可攻略对象对宿主好感度为10点,请宿主继续努力。】
听到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贺梓铭心下便是知道是自己的方法奏效了,有了底气。
不过,也说不定啊。从小到大,你对我的关注度一直都是比方宇要高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讨厌到了极致也可能是对喜欢的一种掩饰,想要引起对方对你的注意力。尤其,你还这么的了解我。楼昇凑在他耳畔喃喃道。
贺梓铭仿若醉了一般,一把推开了他,嗤笑一声却道:不过,我以后不会再那样了。我父亲为了你,都要把我逐出家门了我以后会好好跟你学学,不把对你的讨厌表现得那么明显,让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的。
楼昇,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吧。贺梓铭仿若大醉,上前几步,便是伸手酒气熏天的拍了拍楼昇的帅脸:至少,面上如此。
楼昇嗤笑一声,还没来得及说什么。
就见贺梓铭可能是被几种烈酒叠加起来的酒劲冲昏了头,摇摇晃晃走了几步,却是往下一倒,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楼昇连忙将他扶了起来,在确定他没事,不是昏倒,而是睡着,在自己怀中响起了轻微的鼾声后。
他将贺梓铭放倒在了沙发上,遂用一种审视和好奇的目光看向了他。
就像是看着什么奇怪的生物一般,轻轻用手抚过了贺梓铭面上的每一处五官
宿醉一夜,两人第二天一早就像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什么也不曾说过一般,各自冷冷淡淡,就像先前一般分道扬镳。
楼昇见时间尚早,特意绕路去了楼母最喜欢的早点铺买了早点给楼母带回去,方才回家。
楼家又破又旧,说是狗窝也毫不为过。
因为住一楼的关系,家里湿气很重,整个房价都透着一股子霉味,小小的房子里堆满了楼母舍不得扔的破旧东西,衣物,让人几乎没法落脚。
其实,楼家先前在楼父跟着周父混的时候,经济条件还是不错的,虽比不上周家,但也是小康,但后来楼父跟着不好的朋友,染上了赌瘾,便将家里的底子陆陆续续都输了出去了,只剩下一套大房子自住,再后来楼父身体不行,肾脏出了问题,不能工作,整天都要躺在医院养着,便是连唯一的那套房子也是卖了给楼父治病一家人只能住在这拥挤狭小的出租屋里了。
楼母是个没有主见,懦弱胆小的女人,也是个没有工作能力的家庭主妇,若非楼昇和楼月都大了,一个可以去打工挣钱,一个可以带家教挣钱,勉强支撑起这个家。
楼母遭遇这番困境只怕就要带着两个孩子去自杀了。
妈,我回来了。楼昇推开门,便是将早餐放在了桌上,招呼楼母:我买了早餐,是你最爱吃的豆浆和小笼包,快过来吃吧。
楼母从屋子里出来,看了一眼早餐却说:妈拿剩饭剩菜煮了汤饭当早餐,你自己吃吧。
她从前很喜欢吃小笼包配豆浆当早餐,但现在却是舍不得了。
虽然钱不多,但对他们这个家庭来说却是一分一厘都要省着花的,就算花钱买来了,她也不愿自己吃,而想省给楼昇和楼月兄妹吃。
第78章
楼昇当即不赞同的皱起眉:妈, 家里的剩菜都不知道剩了几天了,你拿它煮饭吃对身体不好,是会致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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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楼昇这种把别人剖析了个透彻,但却什么也不放在心上的人来说
最特别的可能就是最了解他的了。
他了解别人,披着画皮让别人喜欢赏识他,但却从来不曾在别人面前展现过真实的自己。
楼昇,我承认你的确是很优秀很出色,天生就是个干大事的人。是我这样资质平庸的纨绔所不能及的。贺梓铭松开他的衣领,十分认真的看着他:但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以来都很讨厌你吗?
楼昇一动不动,十分静默地看着他,心下却想没想到他自以为完美,没有破绽的伪装居然是有人能够看破的。
而那个人,居然是周之鸣。
他垂眸再看周之鸣,心下突然对这个人生出了些许兴趣。
天下比我出色的那么多,我要是因为嫉妒的话,哪里讨厌得过来?我讨厌你,是因为你这个人没有心,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条毒蛇一样让人毛骨悚然虽然你小时候还会在我面前露出些许破绽,让我察觉到你这个人的危险,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出一丝一毫的不妥了,但我却觉得你更加可怕了。贺梓铭瞪视着他,持续装逼:而可悲的是,除了我却所有人都被你的画皮给欺骗了,相信着你,对你有着好感所有的我周围的,我在意的人
且就算我跟他们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我,只会认为是我这个一事无成的纨绔在妒忌你。贺梓铭笑出了眼泪。
楼昇的基因实实在在是遗传自周父的,和周父简直太像了,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若是楼母不曾换子的话,楼昇和周父大约会成为一对彼此默契,却又相敬如冰,互不干扰的父子吧。
因为,换子而产生痛苦的只有周之鸣。
他是个正常人,也是个平凡人。
楼昇听着他说的话,却是啪啪啪得为他鼓起了掌来,他唇畔勾起了一个轻笑,凑在贺梓铭耳边吐息却说:没想到,你居然这么了解我,就连那么久远的细节都还记得,实在是太出乎我意料了。
他从未想过,一直以来看破了他画皮的人,会是他以为是个傻逼的周之鸣。
就算了解,又能怎么样呢?没有人会相信我,只会认定了我是在妒忌你。贺梓铭苦笑。
楼昇的伪装多么好,多么无懈可击,对于朋友,家人他俱是无微不至,关爱有加,甚至有时还会适时因为某些事发些脾气,叫人知道他的底线,就像是个正常人一样。
他周围的人都认定他是值得交的好朋友,是孝顺被父母亏欠,挑起生活重担的好儿子。
又有谁会相信他是个根本没有感情,没有心得怪物呢?
贺梓铭既然已经看透了自己的伪装,楼昇便也干脆懒得在他跟前伪装了,一直这么装着是很累的。
没记错的话,你是个同性恋吧。他仿若一个温柔的情人般凑在贺梓铭耳畔说:若不是知道你对方宇你这么了解我,我几乎要以为你一直以来都在暗恋我,才会这样关注我的了。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以前他一直认定的不屑于搭理的傻逼勾起了他的兴趣。
楼昇一直一直伪装着自己,将自己装作正常人是件很累,很孤寂的事,这个时候一个能够看穿他画皮的人出现了,又怎么能不让他亢奋呢?
【滴!提醒宿主,可攻略对象楼昇的好感度增加10点,目前可攻略对象对宿主好感度为10点,请宿主继续努力。】
听到脑海里的系统提示音响起,贺梓铭心下便是知道是自己的方法奏效了,有了底气。
不过,也说不定啊。从小到大,你对我的关注度一直都是比方宇要高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讨厌到了极致也可能是对喜欢的一种掩饰,想要引起对方对你的注意力。尤其,你还这么的了解我。楼昇凑在他耳畔喃喃道。
贺梓铭仿若醉了一般,一把推开了他,嗤笑一声却道:不过,我以后不会再那样了。我父亲为了你,都要把我逐出家门了我以后会好好跟你学学,不把对你的讨厌表现得那么明显,让大家面子上都过不去的。
楼昇,我们化干戈为玉帛吧。贺梓铭仿若大醉,上前几步,便是伸手酒气熏天的拍了拍楼昇的帅脸:至少,面上如此。
楼昇嗤笑一声,还没来得及说什么。
就见贺梓铭可能是被几种烈酒叠加起来的酒劲冲昏了头,摇摇晃晃走了几步,却是往下一倒,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楼昇连忙将他扶了起来,在确定他没事,不是昏倒,而是睡着,在自己怀中响起了轻微的鼾声后。
他将贺梓铭放倒在了沙发上,遂用一种审视和好奇的目光看向了他。
就像是看着什么奇怪的生物一般,轻轻用手抚过了贺梓铭面上的每一处五官
宿醉一夜,两人第二天一早就像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什么也不曾说过一般,各自冷冷淡淡,就像先前一般分道扬镳。
楼昇见时间尚早,特意绕路去了楼母最喜欢的早点铺买了早点给楼母带回去,方才回家。
楼家又破又旧,说是狗窝也毫不为过。
因为住一楼的关系,家里湿气很重,整个房价都透着一股子霉味,小小的房子里堆满了楼母舍不得扔的破旧东西,衣物,让人几乎没法落脚。
其实,楼家先前在楼父跟着周父混的时候,经济条件还是不错的,虽比不上周家,但也是小康,但后来楼父跟着不好的朋友,染上了赌瘾,便将家里的底子陆陆续续都输了出去了,只剩下一套大房子自住,再后来楼父身体不行,肾脏出了问题,不能工作,整天都要躺在医院养着,便是连唯一的那套房子也是卖了给楼父治病一家人只能住在这拥挤狭小的出租屋里了。
楼母是个没有主见,懦弱胆小的女人,也是个没有工作能力的家庭主妇,若非楼昇和楼月都大了,一个可以去打工挣钱,一个可以带家教挣钱,勉强支撑起这个家。
楼母遭遇这番困境只怕就要带着两个孩子去自杀了。
妈,我回来了。楼昇推开门,便是将早餐放在了桌上,招呼楼母:我买了早餐,是你最爱吃的豆浆和小笼包,快过来吃吧。
楼母从屋子里出来,看了一眼早餐却说:妈拿剩饭剩菜煮了汤饭当早餐,你自己吃吧。
她从前很喜欢吃小笼包配豆浆当早餐,但现在却是舍不得了。
虽然钱不多,但对他们这个家庭来说却是一分一厘都要省着花的,就算花钱买来了,她也不愿自己吃,而想省给楼昇和楼月兄妹吃。
第78章
楼昇当即不赞同的皱起眉:妈, 家里的剩菜都不知道剩了几天了,你拿它煮饭吃对身体不好,是会致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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