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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不愧是族群里唯一对叶王友好的人,听了野崎君这番话,还帮忙翻译成印第安语给众人听。
大家极为震撼,对于叶王可能是好人的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太惊恐了,但是反过来想的确也可以这样解释,难道说他们以前都误会了叶王?
草原上的荆棘呆坐当场,她看向叶王,相信了这个说法。于是她站起来走过去,深吸口气,抬起手。
不光是叶王,在场所有人都等着她再来一巴掌了。
结果她拽着叶王的头发直接给吻上去!
众:“——啊啊啊啊啊啊!”
荆棘妹子松开呆滞的叶王,一手指向那边同样呆滞的白人记者。
“新生的绿叶属于我!我要向你发起挑战,白人!”
婆婆实在忍不住一个拐杖敲过去,令印第安姑娘捂着脑袋蹲下。
“想什么呢你,一个巫师居然向一窍不通的普通人挑战,不要丢人了你。抱歉,远方来的客人,这个孩子太没礼貌了。”
安妮眼中不知为何也窜起了熊熊火焰 !
“挑战就挑战,只要不是巫术,其他的各种挑战我都能接受!不要看不起人,我也是经过艰苦训练才来到这片草原上的!”
哦哦哦哦!
部落一下沸腾了!应该说八卦是所有人类的本性吗?比起什么叶王挑战十祭祀,果然是两个姑娘争夺叶王,更有瓜吃,更有好戏看!他们可以,他们太可了,快快快,现在就开始,我们等着你们直接开战!
婆婆嫌事不大一样笑得好慈祥:“呵呵呵,不错不错,很有魅力嘛,新生的绿叶。在我年轻的时候也超受欢迎的。那么就由你来给她们规定比赛项目吧,怎么样?”
叶王:“……让我来规定好啊,那就比做菜吧。野崎君,你也必须得参加。”
野崎君:“——啊?”为什么吃个瓜,会瓜皮落到自己脑袋上?
叶王:……就是突然觉得女人,有点可怕。如果这里的女人都是这样的,那我还是跟猫过一辈子吧。
不不不,叶王大人,这种麻辣的口味,习惯会上头的,未来的你就是啦。你分裂成了两个人,一对双胞兄弟麻仓叶跟麻仓好,那位麻仓叶的老婆,就是这种小辣椒。而且麻仓好分明也很喜欢这位弟媳,你懂的,想绿弟弟没成功就是。这证明,你就是喜欢辣的,嗯。
叶王:闭嘴,那不是我。我只喜欢猫,我就跟猫过一辈子就够。想做我女人,先做饭超越我的猫。哼。
……都说女人比男人成熟,可能说的就是这个了。在女人为了争夺配偶竭尽全力的时候,男人还心灵幼稚,只对游戏啊,宠物啊,别的什么东西感兴趣,对男女之情完全没有妄想,还在状态外。
对麻仓叶王来说,猫这一存在,极为特殊。
在他小的时候,并无父母照料,与他相依为伴的是一只老猫。甚至老猫死后,化为幽灵陪伴了他漫长的时间。
……然后有一天猫丢了。
如今成为了帕契族的印第安,他有机会再养猫了。
这猫不仅每天能给他带来欢乐源泉,还能做饭!这是什么神仙猫!有这种猫要老婆干嘛,跟他分享猫的舔舔吗?不,他拒绝!我猫不容分享!都是我的,两猫都我的!
你或许想嘲笑他幼稚,跟小孩子一样。但是你要换位思考,麻仓叶王,是曾被亲人杀死过的男人。
要知道,麻仓叶王这个名字都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也就是说,在他之前并无麻仓家族。所谓被麻仓家的人背叛,就是被他的血脉——他子孙亲人所杀死。
有着这样过去的麻仓叶王,不相信人类。
妻子也好,血脉也好,全部都是将他当做怪物提防,随时会痛下杀手的敌人。
经历过众叛亲离的麻仓叶王眼里,猫远比其他的动物,尤其是人类更可信。
是的,能变猫的小千代跟野崎君,在他眼里好感度那是蹭蹭蹭上涨,那是区区人类不能比的。
因而对于向自己求婚的女人也好,对自己有好感的女人也好,两人之间因为他引起的争执,叶王大人毫无波澜。
……反正,区区你们厨艺是赢不过我猫,死心吧!
野崎君:叶王大人!你醒醒,我跟小千代不是猫,不是!
叶王:不管,我说是我猫就是我猫!都是我的猫!
咳咳,总之,叶王理所当然的认为,两个女人是赢不过野崎君的。实际也有事实依据,一个白人——最多就会做个三明治跟西餐吧,另一个印第安土著,最多就是能做个烤肉。这两个之中的任何一个,跟野崎君都完全没有可比性。
哪怕没有野崎君,让挑嘴的叶王从这两人中选,简直就是让他从难吃跟更难吃之中选一个,叶王他果断选全都拒绝。
*
“只能说虽然身体有长大,其实那时候的‘新生的绿叶’,内心还是很稚嫩啊。”
通灵王麻仓好,在通讯之中对小阎王一面追溯着怀念的过去,一面感慨道。换现在他果断选都要,女人跟猫当然可以同时拥有,我是通灵王我都可以。
小阎王:“这样说前世的自己好吗,通灵王大人!而且听来他们好像没有危险,太好了,是掉到跟通灵王大人有关的时空里。”
麻仓好冷笑:“并不好,我得把他们拽回来。再往后一些的时间点会发生战争。你是想要我珍贵的黄泉使者,死在战争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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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极为震撼,对于叶王可能是好人的这样的说法,实在是太惊恐了,但是反过来想的确也可以这样解释,难道说他们以前都误会了叶王?
草原上的荆棘呆坐当场,她看向叶王,相信了这个说法。于是她站起来走过去,深吸口气,抬起手。
不光是叶王,在场所有人都等着她再来一巴掌了。
结果她拽着叶王的头发直接给吻上去!
众:“——啊啊啊啊啊啊!”
荆棘妹子松开呆滞的叶王,一手指向那边同样呆滞的白人记者。
“新生的绿叶属于我!我要向你发起挑战,白人!”
婆婆实在忍不住一个拐杖敲过去,令印第安姑娘捂着脑袋蹲下。
“想什么呢你,一个巫师居然向一窍不通的普通人挑战,不要丢人了你。抱歉,远方来的客人,这个孩子太没礼貌了。”
安妮眼中不知为何也窜起了熊熊火焰 !
“挑战就挑战,只要不是巫术,其他的各种挑战我都能接受!不要看不起人,我也是经过艰苦训练才来到这片草原上的!”
哦哦哦哦!
部落一下沸腾了!应该说八卦是所有人类的本性吗?比起什么叶王挑战十祭祀,果然是两个姑娘争夺叶王,更有瓜吃,更有好戏看!他们可以,他们太可了,快快快,现在就开始,我们等着你们直接开战!
婆婆嫌事不大一样笑得好慈祥:“呵呵呵,不错不错,很有魅力嘛,新生的绿叶。在我年轻的时候也超受欢迎的。那么就由你来给她们规定比赛项目吧,怎么样?”
叶王:“……让我来规定好啊,那就比做菜吧。野崎君,你也必须得参加。”
野崎君:“——啊?”为什么吃个瓜,会瓜皮落到自己脑袋上?
叶王:……就是突然觉得女人,有点可怕。如果这里的女人都是这样的,那我还是跟猫过一辈子吧。
不不不,叶王大人,这种麻辣的口味,习惯会上头的,未来的你就是啦。你分裂成了两个人,一对双胞兄弟麻仓叶跟麻仓好,那位麻仓叶的老婆,就是这种小辣椒。而且麻仓好分明也很喜欢这位弟媳,你懂的,想绿弟弟没成功就是。这证明,你就是喜欢辣的,嗯。
叶王:闭嘴,那不是我。我只喜欢猫,我就跟猫过一辈子就够。想做我女人,先做饭超越我的猫。哼。
……都说女人比男人成熟,可能说的就是这个了。在女人为了争夺配偶竭尽全力的时候,男人还心灵幼稚,只对游戏啊,宠物啊,别的什么东西感兴趣,对男女之情完全没有妄想,还在状态外。
对麻仓叶王来说,猫这一存在,极为特殊。
在他小的时候,并无父母照料,与他相依为伴的是一只老猫。甚至老猫死后,化为幽灵陪伴了他漫长的时间。
……然后有一天猫丢了。
如今成为了帕契族的印第安,他有机会再养猫了。
这猫不仅每天能给他带来欢乐源泉,还能做饭!这是什么神仙猫!有这种猫要老婆干嘛,跟他分享猫的舔舔吗?不,他拒绝!我猫不容分享!都是我的,两猫都我的!
你或许想嘲笑他幼稚,跟小孩子一样。但是你要换位思考,麻仓叶王,是曾被亲人杀死过的男人。
要知道,麻仓叶王这个名字都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也就是说,在他之前并无麻仓家族。所谓被麻仓家的人背叛,就是被他的血脉——他子孙亲人所杀死。
有着这样过去的麻仓叶王,不相信人类。
妻子也好,血脉也好,全部都是将他当做怪物提防,随时会痛下杀手的敌人。
经历过众叛亲离的麻仓叶王眼里,猫远比其他的动物,尤其是人类更可信。
是的,能变猫的小千代跟野崎君,在他眼里好感度那是蹭蹭蹭上涨,那是区区人类不能比的。
因而对于向自己求婚的女人也好,对自己有好感的女人也好,两人之间因为他引起的争执,叶王大人毫无波澜。
……反正,区区你们厨艺是赢不过我猫,死心吧!
野崎君:叶王大人!你醒醒,我跟小千代不是猫,不是!
叶王:不管,我说是我猫就是我猫!都是我的猫!
咳咳,总之,叶王理所当然的认为,两个女人是赢不过野崎君的。实际也有事实依据,一个白人——最多就会做个三明治跟西餐吧,另一个印第安土著,最多就是能做个烤肉。这两个之中的任何一个,跟野崎君都完全没有可比性。
哪怕没有野崎君,让挑嘴的叶王从这两人中选,简直就是让他从难吃跟更难吃之中选一个,叶王他果断选全都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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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虽然身体有长大,其实那时候的‘新生的绿叶’,内心还是很稚嫩啊。”
通灵王麻仓好,在通讯之中对小阎王一面追溯着怀念的过去,一面感慨道。换现在他果断选都要,女人跟猫当然可以同时拥有,我是通灵王我都可以。
小阎王:“这样说前世的自己好吗,通灵王大人!而且听来他们好像没有危险,太好了,是掉到跟通灵王大人有关的时空里。”
麻仓好冷笑:“并不好,我得把他们拽回来。再往后一些的时间点会发生战争。你是想要我珍贵的黄泉使者,死在战争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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