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9章 陈家二公子
众人大吃一惊,都如临大敌,陈云枫可是第四阶段中期的炼气者,他的实力要比翰林强大太多,而且他已经和极品灵隐虫融合,无论是战斗力还是身体强度,和林浩天相比,只高不低。
王思懿几人都缓缓后退,站在林浩天身后,这种情况下也只有林浩天能抵挡。
黑色幻影缓缓停靠在众人面前,车门打开,先是迈出一条腿,这人穿着一双黑皮鞋一尘不染,一看平时就是脚不沾地的,就算沾地走的也是没有灰尘的地板或者地毯,总之,就是出身高贵。
之后一只手抓着门一侧,一个温润如玉的青年走了出来。
青年皮肤白皙,一米八的身高,一头黑发不长也不短,却非常符合他的尊贵的气质,大林浩天一眼就认出,他就是陈云枫,那一身气息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林浩天嗤笑道:“没想到你本人长的倒是油头粉面,我还以为被灵隐虫寄生后都是一副僵尸脸呢!”
身后唐飞听了直翻白眼。
陈云枫点点头,道:“林浩天,你可这的是让我感到意外了!没想到猫王居然失手了!他现在在哪里?”
林浩天指了指自己的脑子,道:“已经和我融为一体了!”
“哼!看你的样子似乎还很高兴?你可知道猫王在千年前是怎么躲过那场浩劫的?”
“我对千年前的事没什么兴趣,咱们还是说说你的来意吧!”
别看林浩天一脸轻松,实际上内心早就绷紧了。
他能轻易杀死任何武者,唯独陈家人不好杀,因为陈家人已经和灵隐虫融合,记住是融合,而不是被寄生。
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主仆,而是平等。
正因如此,陈家人个个都拥有极其强悍的体魄,一般人是绝对破不开他们的防御的,同机对战几乎无人是他们对手。
这也是他们当年能横扫整个华夏的原因。
“我来难道不是你期望的吗?”
陈云枫一脸笑意。
“哼,你应该早点来,这样血泉或许就不会被我消灭了!”
林浩天讥讽道。
“我陈家给了血泉那么多的帮助,还是扶不起来,灭了也就灭了!不过,打狗还要看主人,你林浩天既然敢做,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陈云枫不愧是陈家二公子,他的气场十足,在众人眼中,居然还能稳压林浩天一头。
“陈云枫,你明知道我现在和猫王融为一体,你觉得你有什么资格能让我付出代价,你还以为我是之前在游轮时的样子吗?”
“嘿!败就是败了,你还别不服气,就算你你现在达到真神之体,在我眼里还是不堪一击,你信不信?”
“好啊!我还真懒得多做解释,那咱们就试试!我赢了你就归我了!”
林浩天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没穿衣服的美女,那贪婪的神色,让众人都皱眉。
他们都还不知道陈云枫就是极品灵隐虫,极品灵隐虫就是他陈云枫。
“看来你还挺有把握,你要是输了,今天可就真的没命了!或许猫王会趁虚而入,再次控制你的身体!不过,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说着,手下递上来一个暗金色的小笼子。
林浩天皱眉道:“这是什么?”
“这是鎏金笼,是我专门为猫王准备的,一旦被装进去,他就再也出不来了!哈哈!!”
陈云枫仰头狂笑。
林浩天并不了解鎏金笼是多厉害。
但他的精神世界里,猫王却被气得嗷嗷乱叫。
林浩天细问才知道,这鎏金笼是用千年猫骨添加鎏金制成,传说鎏金避煞,专克猫王,一旦被关进去,他一身的妖力都会被彻底压制。
林浩天皱眉道:“千年猫骨?那这么说制造这笼子用的猫骨是你的兄弟?”
猫王没吭声,但凭他最近对猫王的了解,大概率自己是猜对了。
说道:“没关系,我帮你报这个仇!”
林浩天笑道。
“小子,待会和这陈家二小子对战,你切忌,千万不要被他抓住你!就算有肢体上的触碰,也必须尽快摆脱,明白吗?”
林浩天皱眉道:“为什么?”
“跟着小子融合的极品灵隐虫十分厉害,绝不是你在月牙岛上遇到的那条,这小子能吞噬万物,尤其是你的真气,是他的大补,战斗时能不用真气就不要使用,最近肉搏,他的身体虽然拥有灵隐虫的坚硬,但和你没法比,记住,主攻他的身体,有机会就斩断他的头颅!!”
得到猫王的提醒,林浩天恍然大悟,这次要是没有这猫王,自己可能会吃大亏。
武者不用真气,那就等于摒弃了最大的能力去战斗。
仔细一想,林浩天算是明白千年前陈氏一族为何你能横扫华夏了。
绝大多数的武者都需要使用真气战斗,但遇到像陈云枫这样的家伙,真气失效,还会不断让他变的强大,此长彼消下,就算是再强的修为,最终也要饮恨收场。
外界,陈云枫见林浩天一言不发,但眼神却飘忽不定就明白一定是猫王在跟他说话。
讥讽道:“你们两个家伙居然会联合起来,真是稀奇,猫王,我知道你一定能听到我说话,你还真是给你们妖族丢脸,居然和人类联手,今天就算你能赢,可你这辈子都无法摆脱这小子的控制!”
林浩天怒哼一声,道:“你还是关心一下你自己吧!”
听着两人的对话声,王思懿等人都面色难看,猫王被封印在林好听体内,居然还能随时跟林浩天保持沟通。
以后任何人想要算计林浩天,就等于他一个人要面对林浩天和猫王两个厉害家伙。
这边,林浩天当先出击,双腿用力一蹬地,整个人就像是炮弹一般冲来,他的身体已经达到真神之体,那爆发力之强,让四周众人都看的咋舌。
尤其是王思懿和楚天崖他两人刚才可都在石心集团见识过林浩天出手。
那时候林浩天已经拿出非凡实力,可与现在一比,两人终于明白,林浩天一直在保留实力。
现在面对陈云枫才算拿出全力。
(本章完)
王思懿几人都缓缓后退,站在林浩天身后,这种情况下也只有林浩天能抵挡。
黑色幻影缓缓停靠在众人面前,车门打开,先是迈出一条腿,这人穿着一双黑皮鞋一尘不染,一看平时就是脚不沾地的,就算沾地走的也是没有灰尘的地板或者地毯,总之,就是出身高贵。
之后一只手抓着门一侧,一个温润如玉的青年走了出来。
青年皮肤白皙,一米八的身高,一头黑发不长也不短,却非常符合他的尊贵的气质,大林浩天一眼就认出,他就是陈云枫,那一身气息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林浩天嗤笑道:“没想到你本人长的倒是油头粉面,我还以为被灵隐虫寄生后都是一副僵尸脸呢!”
身后唐飞听了直翻白眼。
陈云枫点点头,道:“林浩天,你可这的是让我感到意外了!没想到猫王居然失手了!他现在在哪里?”
林浩天指了指自己的脑子,道:“已经和我融为一体了!”
“哼!看你的样子似乎还很高兴?你可知道猫王在千年前是怎么躲过那场浩劫的?”
“我对千年前的事没什么兴趣,咱们还是说说你的来意吧!”
别看林浩天一脸轻松,实际上内心早就绷紧了。
他能轻易杀死任何武者,唯独陈家人不好杀,因为陈家人已经和灵隐虫融合,记住是融合,而不是被寄生。
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主仆,而是平等。
正因如此,陈家人个个都拥有极其强悍的体魄,一般人是绝对破不开他们的防御的,同机对战几乎无人是他们对手。
这也是他们当年能横扫整个华夏的原因。
“我来难道不是你期望的吗?”
陈云枫一脸笑意。
“哼,你应该早点来,这样血泉或许就不会被我消灭了!”
林浩天讥讽道。
“我陈家给了血泉那么多的帮助,还是扶不起来,灭了也就灭了!不过,打狗还要看主人,你林浩天既然敢做,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陈云枫不愧是陈家二公子,他的气场十足,在众人眼中,居然还能稳压林浩天一头。
“陈云枫,你明知道我现在和猫王融为一体,你觉得你有什么资格能让我付出代价,你还以为我是之前在游轮时的样子吗?”
“嘿!败就是败了,你还别不服气,就算你你现在达到真神之体,在我眼里还是不堪一击,你信不信?”
“好啊!我还真懒得多做解释,那咱们就试试!我赢了你就归我了!”
林浩天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没穿衣服的美女,那贪婪的神色,让众人都皱眉。
他们都还不知道陈云枫就是极品灵隐虫,极品灵隐虫就是他陈云枫。
“看来你还挺有把握,你要是输了,今天可就真的没命了!或许猫王会趁虚而入,再次控制你的身体!不过,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说着,手下递上来一个暗金色的小笼子。
林浩天皱眉道:“这是什么?”
“这是鎏金笼,是我专门为猫王准备的,一旦被装进去,他就再也出不来了!哈哈!!”
陈云枫仰头狂笑。
林浩天并不了解鎏金笼是多厉害。
但他的精神世界里,猫王却被气得嗷嗷乱叫。
林浩天细问才知道,这鎏金笼是用千年猫骨添加鎏金制成,传说鎏金避煞,专克猫王,一旦被关进去,他一身的妖力都会被彻底压制。
林浩天皱眉道:“千年猫骨?那这么说制造这笼子用的猫骨是你的兄弟?”
猫王没吭声,但凭他最近对猫王的了解,大概率自己是猜对了。
说道:“没关系,我帮你报这个仇!”
林浩天笑道。
“小子,待会和这陈家二小子对战,你切忌,千万不要被他抓住你!就算有肢体上的触碰,也必须尽快摆脱,明白吗?”
林浩天皱眉道:“为什么?”
“跟着小子融合的极品灵隐虫十分厉害,绝不是你在月牙岛上遇到的那条,这小子能吞噬万物,尤其是你的真气,是他的大补,战斗时能不用真气就不要使用,最近肉搏,他的身体虽然拥有灵隐虫的坚硬,但和你没法比,记住,主攻他的身体,有机会就斩断他的头颅!!”
得到猫王的提醒,林浩天恍然大悟,这次要是没有这猫王,自己可能会吃大亏。
武者不用真气,那就等于摒弃了最大的能力去战斗。
仔细一想,林浩天算是明白千年前陈氏一族为何你能横扫华夏了。
绝大多数的武者都需要使用真气战斗,但遇到像陈云枫这样的家伙,真气失效,还会不断让他变的强大,此长彼消下,就算是再强的修为,最终也要饮恨收场。
外界,陈云枫见林浩天一言不发,但眼神却飘忽不定就明白一定是猫王在跟他说话。
讥讽道:“你们两个家伙居然会联合起来,真是稀奇,猫王,我知道你一定能听到我说话,你还真是给你们妖族丢脸,居然和人类联手,今天就算你能赢,可你这辈子都无法摆脱这小子的控制!”
林浩天怒哼一声,道:“你还是关心一下你自己吧!”
听着两人的对话声,王思懿等人都面色难看,猫王被封印在林好听体内,居然还能随时跟林浩天保持沟通。
以后任何人想要算计林浩天,就等于他一个人要面对林浩天和猫王两个厉害家伙。
这边,林浩天当先出击,双腿用力一蹬地,整个人就像是炮弹一般冲来,他的身体已经达到真神之体,那爆发力之强,让四周众人都看的咋舌。
尤其是王思懿和楚天崖他两人刚才可都在石心集团见识过林浩天出手。
那时候林浩天已经拿出非凡实力,可与现在一比,两人终于明白,林浩天一直在保留实力。
现在面对陈云枫才算拿出全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