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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眼睛里充斥着一股阴冷之气,让他像是从古墓里爬出来的亡灵,“事情都办的都怎么样了?”
“炳临门已死,炳临城是个懦夫,问题应该不大。”
“这批货,如果炳临城不收,那就叫他随他哥哥一块儿上天堂报道!”
“是,少爷。”管家又躬身。
“这次我‘睡’了多久?”
“十一天了,少爷。”
“这段时间里,‘我’都做了什么?”
“您杀掉了苟尧苟大人。”
“还有呢?”
“您还……”管家犹豫道,“救了一位歌女,并且把她带回了家。”
“歌女?带回了家?”张圣净脸色逐渐难看起来。
“她叫罗烟柳,那个有名的艳女流莺。”
张圣净虚起眼睛,满脸阴沉,他在心里道:没出息,连Ji女都喜欢!张圣净,这世界上没人配得上你,没人!
他的视线居高临下,漠然无情道:“把她处理了。”
“可是,您下次要是睡着,查起来怎么办?”
“让他去查,他不过是一层掩护,现在我的生意也逐渐稳定下来了,拦在前头的敌人都在消亡,再往后头也就不需要他了,他这个梦……彻底结束才好。”
义士白圭只是血族魔鬼张圣净的一场梦。
如果白圭发现一切罪魁祸首就是自己,那么瞬间他非但不会精神崩溃,还会从长久的自我催眠中彻底清醒过来。面对心上人的尸体,白圭大概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吧?
过来一会儿,管家折返请示,“少爷,孙公公来访。”
“他来做什么?”张圣净蹙眉,表情越发阴鸷。
“他说,希望请罗小姐跟他过去一趟——‘那位老爷’有请。”
“那罗烟柳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是说只是一个歌女吗?”
“她的确是歌女,但是她的父亲貌似……姓金。”
“金?”
在民国时期的北平城,姓金,可是大事儿。
张圣净扬唇,俊雅的面容顿时生出邪气,“倒是有趣,我亲自去会一会。”
“那少爷,孙公公那儿怎么回复?”
“就说我会亲自将人送去,叫‘那位老爷’选好时间地点。”
“是,少爷。”
她所在的地方都如同油画一般幽静娴美。
门口,张圣净有些愣怔,凝视着她,移不开眼。
察觉到有人到来,卫知回头看向门口——
那油画本应该是凝固的,她一回眸,却活了过来,“白先生?”
卫知觉得今日的“白圭”有哪里不同,又好像没有,依旧爱看着自己发愣。卫知总是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倒不是娇羞,而是明白那人心意却并无触通的尴尬。说来也奇怪,这罗烟柳明明和自己生有八分像,却愣是有截然不同的风情,浑身散发着传说中的“女人味儿”。
她姿态袅娜地走过去,及张圣净跟前半米,见他还发怔,便提醒道:“先生,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儿吗?”该不会是觉得自己住太久,要赶人吧?毕竟她最近避而不见就是婉拒了对方的爱慕,男人有几个甘心当忠犬备胎的?没有恼羞成怒当场把她扔出去,已经是他的涵养所见了。这样蹭吃蹭喝蹭住,还不能给予任何“回报”,饶是厚脸皮的卫知也觉得不大好意思。
可她真的对白圭那种傻愣愣一头热的追求方法无感。好的爱情,势均力敌,白圭的战斗力实在太低了。
张圣净已非单纯的愣怔,眼神深沉如同潭水,又有着盯住猎物似的尖锐,“今天晚上有个宴会,你可以,同我一起去吗?”神出鬼差地,他这样说了。
“可以是可以,但是……土肥原正到处找我,我如何同你在公众面前露面?”
“你只需……”张圣净的指尖拂过她旗袍的领口,竖起的衣领遮挡了大半的脖颈还留出小半截细白,若陶瓷般细腻、春芽般娇嫩,他忽然感觉到了口渴,一种对血的渴望,“……换个妆扮。”
张圣净的目光让她有些不舒服,好像被猎鹰盯住了似的。她移开视线,“那你可否帮我置办一下?”
白圭见卫知穿旗袍好看,便给她订做了好几套,碧的白的蓝的红的素的花的……应有尽有,可北平谁人不知歌女罗烟柳纤纤细腰袅袅姿?
张圣净意味深长地凝视着她,缓然道:“好。”
当夜,管家送来了一套纯白色的西装,男式。
卫知原以为他会给自己送来洋装,不料却是男装。她提起西装外套左看右看,喃喃自语:“也是,谁会想到艳冠京华的歌女,会摇身一变,便成为西装革履的公子哥儿?”她的眼睛逐渐发亮。
卫知很开心地换上了那套西装,在而后全身镜前自我欣赏。这男装一套上,便减了些纤娜妩媚,添了些潇洒落拓。卫知转了个圈,白色衣角如鸽子般飞舞,颇具她在现代的风流之意。她笑着将卷发全用发油抹到脑后,再将毡帽往脑袋上一扣——完美!翩翩佳公子,风流少年郎。若是以这行头行走民国的话,那朱锦的话她算是信了!
天色黑了,万家灯火亮起,该是宴会开场的时候了。
管家鞠躬:“少爷已经在屋外了。”
卫知便直接往外头走。
张圣净正等得有些不耐烦,在屋外焦灼地晃着身,听到动静回过头,见她一身皓皓,耀眼风流,不禁莞尔一笑,他自己都没发现这一刻内心是几百年来少有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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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临门已死,炳临城是个懦夫,问题应该不大。”
“这批货,如果炳临城不收,那就叫他随他哥哥一块儿上天堂报道!”
“是,少爷。”管家又躬身。
“这次我‘睡’了多久?”
“十一天了,少爷。”
“这段时间里,‘我’都做了什么?”
“您杀掉了苟尧苟大人。”
“还有呢?”
“您还……”管家犹豫道,“救了一位歌女,并且把她带回了家。”
“歌女?带回了家?”张圣净脸色逐渐难看起来。
“她叫罗烟柳,那个有名的艳女流莺。”
张圣净虚起眼睛,满脸阴沉,他在心里道:没出息,连Ji女都喜欢!张圣净,这世界上没人配得上你,没人!
他的视线居高临下,漠然无情道:“把她处理了。”
“可是,您下次要是睡着,查起来怎么办?”
“让他去查,他不过是一层掩护,现在我的生意也逐渐稳定下来了,拦在前头的敌人都在消亡,再往后头也就不需要他了,他这个梦……彻底结束才好。”
义士白圭只是血族魔鬼张圣净的一场梦。
如果白圭发现一切罪魁祸首就是自己,那么瞬间他非但不会精神崩溃,还会从长久的自我催眠中彻底清醒过来。面对心上人的尸体,白圭大概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吧?
过来一会儿,管家折返请示,“少爷,孙公公来访。”
“他来做什么?”张圣净蹙眉,表情越发阴鸷。
“他说,希望请罗小姐跟他过去一趟——‘那位老爷’有请。”
“那罗烟柳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是说只是一个歌女吗?”
“她的确是歌女,但是她的父亲貌似……姓金。”
“金?”
在民国时期的北平城,姓金,可是大事儿。
张圣净扬唇,俊雅的面容顿时生出邪气,“倒是有趣,我亲自去会一会。”
“那少爷,孙公公那儿怎么回复?”
“就说我会亲自将人送去,叫‘那位老爷’选好时间地点。”
“是,少爷。”
她所在的地方都如同油画一般幽静娴美。
门口,张圣净有些愣怔,凝视着她,移不开眼。
察觉到有人到来,卫知回头看向门口——
那油画本应该是凝固的,她一回眸,却活了过来,“白先生?”
卫知觉得今日的“白圭”有哪里不同,又好像没有,依旧爱看着自己发愣。卫知总是被他看得不好意思,倒不是娇羞,而是明白那人心意却并无触通的尴尬。说来也奇怪,这罗烟柳明明和自己生有八分像,却愣是有截然不同的风情,浑身散发着传说中的“女人味儿”。
她姿态袅娜地走过去,及张圣净跟前半米,见他还发怔,便提醒道:“先生,您找我是有什么事儿吗?”该不会是觉得自己住太久,要赶人吧?毕竟她最近避而不见就是婉拒了对方的爱慕,男人有几个甘心当忠犬备胎的?没有恼羞成怒当场把她扔出去,已经是他的涵养所见了。这样蹭吃蹭喝蹭住,还不能给予任何“回报”,饶是厚脸皮的卫知也觉得不大好意思。
可她真的对白圭那种傻愣愣一头热的追求方法无感。好的爱情,势均力敌,白圭的战斗力实在太低了。
张圣净已非单纯的愣怔,眼神深沉如同潭水,又有着盯住猎物似的尖锐,“今天晚上有个宴会,你可以,同我一起去吗?”神出鬼差地,他这样说了。
“可以是可以,但是……土肥原正到处找我,我如何同你在公众面前露面?”
“你只需……”张圣净的指尖拂过她旗袍的领口,竖起的衣领遮挡了大半的脖颈还留出小半截细白,若陶瓷般细腻、春芽般娇嫩,他忽然感觉到了口渴,一种对血的渴望,“……换个妆扮。”
张圣净的目光让她有些不舒服,好像被猎鹰盯住了似的。她移开视线,“那你可否帮我置办一下?”
白圭见卫知穿旗袍好看,便给她订做了好几套,碧的白的蓝的红的素的花的……应有尽有,可北平谁人不知歌女罗烟柳纤纤细腰袅袅姿?
张圣净意味深长地凝视着她,缓然道:“好。”
当夜,管家送来了一套纯白色的西装,男式。
卫知原以为他会给自己送来洋装,不料却是男装。她提起西装外套左看右看,喃喃自语:“也是,谁会想到艳冠京华的歌女,会摇身一变,便成为西装革履的公子哥儿?”她的眼睛逐渐发亮。
卫知很开心地换上了那套西装,在而后全身镜前自我欣赏。这男装一套上,便减了些纤娜妩媚,添了些潇洒落拓。卫知转了个圈,白色衣角如鸽子般飞舞,颇具她在现代的风流之意。她笑着将卷发全用发油抹到脑后,再将毡帽往脑袋上一扣——完美!翩翩佳公子,风流少年郎。若是以这行头行走民国的话,那朱锦的话她算是信了!
天色黑了,万家灯火亮起,该是宴会开场的时候了。
管家鞠躬:“少爷已经在屋外了。”
卫知便直接往外头走。
张圣净正等得有些不耐烦,在屋外焦灼地晃着身,听到动静回过头,见她一身皓皓,耀眼风流,不禁莞尔一笑,他自己都没发现这一刻内心是几百年来少有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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