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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绝狗血虐恋[快穿]——清月海棠(84)

    闻人惜月果然很喜欢江南,住得开心,才没多少日子,便与一条巷子里的几家大姑娘、小媳妇都熟悉了起来,还能约着一起出去踏青,买胭脂水粉。
    大概姑娘家的友谊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
    云霄对外的身份是落魄的读书人,祖上出过几个秀才,到了他时却是屡试不中,心灰意冷,便背井离乡来了江南定居。
    就这便也够他在邻里之间收割一波敬仰。
    等到入夏,一切便都安定下来。
    闻人惜月没有准备再回去,原本收养她的师门只是一个小门小派,没有几个人,更没有什么高手,她也知道如果自己现在回去,肯定会给她们带来麻烦。
    当年她师父就不同意她入江湖,师父那与世无争的个性,只希望她能安度这一生,只是她自觉背负了太多,做不到不管不顾,最终还是搅进了这一团恩怨里。
    现在想来,师父说得都对。
    如今再是想念师父和师姐妹,也得等过段时间再说了。
    随着魔教的退隐,江湖上再起了一点小波澜后,终于又平静了下来。
    正道中想要灭了魔教以绝后患的人,在一直找不到对手后,也终于慢慢息了那点心思。
    云霄的生意倒是步上了正轨,吃穿住行,到了哪个年代都脱不开这些东西。
    有了镖局等于有了物流公司,从开始保人保物的走镖,到为自家生意跑运输,平常的漆铁瓷器,茶叶水果,再到贵重的珠宝首饰等等,涉及的行业越来越多。
    赚的钱也是越来越多。
    闻人惜月虽然不知道云霄具体赚了多少钱,但是从平时的吃穿用度还是能明显地感觉出来。
    直到某一天,她突然发现她平时逛的街,买的庸脂俗粉、首饰铺子,有一半都改了她哥的名字。
    这才把她给吓到了。
    这得有多少钱啊!
    还能数得过来吗?
    自此以后,闻人惜月对自己这个哥哥再次有了新的认识。
    比起当教主,他果然更适合当生意人。
    云霄日子过得滋润,有人便不那么开心了。
    作为武林盟主的云安,在自己儿子的婚宴上这么被闹了一出,虽然没有出什么事情,但是面子扫地不用说。
    而且,他纵横江湖几十年,也不是没有尝过败的滋味,但是被昔日手下败将的儿子,一个小年轻当众打败,这滋味他每晚夜深人静再想起来,都觉得难以下咽。
    只是闻人惜月也被带走了,他想要发泄心头的怒火,也找不到人。
    儿子已经成亲了,有了儿媳妇,他再要找着由头打他一顿也不合适,一时之间,竟是憋闷得慌,被云霄打伤的内伤久久不愈,找了神医看了几次,只说是心中郁结,不利养伤,让他放宽心。
    云安气得打翻了桌子,彼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劝他。
    他的伤拖到最后成了旧疾,天气一变化,就要心口疼,遭了不少罪。
    云锦成亲一年,罗轻衣便怀了身孕。
    怀胎十月,生下一个女孩,取了个小名叫红果,是罗轻衣给取的,当时怀孕的时候她就喜欢吃那些红颜色的果子,也不知道为什么,只作是缘份。
    家里有了孩子,似乎一下子就热闹了起来。
    渐渐的也没有再想起以前,在云家后山住过的闻人千秋与闻人惜月这两兄妹。
    红果十分好动,还有习武天份,大概是隔辈亲,云安这个作爷爷的,逐渐在这个孩子身上投注了大半的注意力。
    习文、习武,音乐、礼仪,祖孙二人倒越来越有默契。
    云锦见父亲不再纠结于当年母亲一事,也不再总催着他去打听千秋与惜月的下落,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时光飞逝,不过七八年,便似已恍如隔世。
    夫君今日怎么这么高兴?
    罗轻衣这个活泼可爱的姑娘,也在岁月中染上了温柔沉稳之意,她忙了一天家里的琐碎事,又将女儿哄睡了,这才回到房间,一抬眼便看到云锦坐在桌前似在出神,脸上还带着笑意。
    云锦看到她进来,一下子便站了起来,他将走近自己的人拉进怀里紧紧抱住,脸上笑容不减,道:轻衣,惜月十几日前生下一个男孩,母子均安。
    闻人惜月已在三年前成亲了,嫁的不是江湖人,只是一个江南寻常人家的书生,家境也只是殷实,但是胜在人品优秀,父母也都是和善之人,对惜月疼爱有加。
    罗轻衣也一下就惊喜了。
    是千秋哥哥来信了吗?惜月妹妹生了个男孩?那可真好,孩子如果长得像惜月妹妹,一定可爱得紧!还有上次我做的小衣服给送了过去,不知道收到了没有,孩子穿着合不合身?夫君,千秋哥哥的信呢?有没有惜月妹妹的信?赶紧给我看看!
    她那样子,可不比云锦少一点儿激动。
    云锦抱紧了她,道:别急,让夫君再抱一会儿!
    嗯!罗轻衣闻言这才按下了心中的激动,伸手回抱住他,道:夫君,现在千秋哥哥和惜月妹妹都过得好,你也可以放心一些了。
    云锦没有说话,只是很久才将人放开。
    是啊,他现在终于可以放心一些了,他们都过得好,真好!
    又过了三年,云霄遇到了一个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的人。
    邬申。
    这位前魔教左护法,自从在云家一事失利后,便带着他的一部分死忠追随者在江湖上销声匿迹了。
    不仅正道找不到他,就连云霄通过涂人雄利用魔教的渠道也找不到他。
    不过他现在来他是为什么,云霄大概也猜得到。
    好久不见。
    云霄与他打了个招呼,也不惊讶害怕。
    邬申现在的样子看着有点惨,黑瘦了不说,整个人除了一双眼睛亮得吓人,整个人的状态看着都不太对。
    这个人就是太执着了,一统江湖,成为江湖第一人,应该已经是刻进了他的骨子里。
    成了他的魔障。
    邬申定定地看着他,幽幽道:你为什么没有走火入魔?
    练了那本残缺的天魔功的人,谁都脱不开走火入魔的下场,他早已经试验过了无数次。但是闻人千秋没有,他不仅没有走火入魔,至于功力远远超过了当年的闻人圣。
    闻人圣可是死于云安之手,但是云安败给了闻人千秋。
    云霄笑道:大概是我命好?
    邬申道:不可能!
    如果是命好,那难道就偏他命不好?
    云霄耸肩,道:我说了你也不信,你还来找我干什么?你觉得你现在能找得过我?打得过的话,你也不需要天魔功了。
    云锦那他不担心,至于闻人惜月,他将人保护得很好,想也知道邬申找到人。
    邬申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他不能放弃,重振魔教,甚至是一统江湖,那是自小他父亲就刻进他脑子里的人生信念。
    也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目标。
    短暂的沉默,邬申道:把天魔功交出来!
    天魔功的秘密,一定在那本秘笈上,当年的闻人千秋太小,根本不会记得什么秘密,至于闻人圣的性格,他情愿把家传的武功秘笈带进棺材里,也不会教给别的人再传承给他之一脉,所以唯一的可能就在那些书册上。
    只是他研究了那么久,没有发现而已。
    云霄看了他半天,深深叹了一口气。
    这人跟个过街老鼠似的,手下没人,光棍过来,武功不如自己,强抢也没有资本,都不知道他来卖什么凶。
    这都什么脑子。
    大晚上的,云霄正在书房,他也不用走多远,站起来从身后的架子上拿下一个盒子来。
    他随手一扔,给了邬申。
    拿去吧,练成了天下第一记得请我喝酒谢谢我。
    邬申没料到他这么轻易就把想要的东西拿到手了,一时之间还有些不敢置信。
    他手上却不由自主将书翻开,这本书在他手里许多年,他早已经翻阅过无数次,甚至连哪一页上哪里有泛黄他都记得,多出内容和少掉内容,也逃不过他的记忆。
    没错,是那一本书。
    此行的目的达成了,邬申更加茫然了。
    就这么给他了?
    不,闻人千秋一定是确认了他看不出其实的秘密所在。
    一定是这样!
    爱要不要,不要还我。
    云霄看出了他的心思,朝着人一伸手。
    邬申顿时将书塞进了怀里,又看了一眼云霄,转身就走。
    直到一脚跨过门边,他突然又停了下来,回头道:你明明有机会可以一统江湖,为什么
    打住。云霄赶紧伸手示意,当江湖第一能有我现在这么舒服?
    他是有什么毛病,才一天到晚想着统领别人。
    让别人跟着自己混,好歹也要让人吃饱饭,过上好日子吧,不然那不是有病吗?别人的人生,你负得起责任吗?
    邬申同样觉得云霄有病,竟然把唾手可得的江湖都扔了出去。
    两人根本无法理解对方的所思所想,邬申秘笈拿到手,随后又怕云霄后悔,拿着秘笈就消失在夜色里。
    云霄也没在意,不过就是觉得自己似乎忘记了什么事。
    系统在他脑海里提醒他。
    【霄霄,你忘了你的题字了?】
    【啊!】
    云霄这才记起来,他之前有一次无聊之时干的事情。
    他一拍脑袋,不太确定地和系统讨论。
    【你说,邬申那脑回路,不会觉得那几句话是真的吧?】
    系统秒回:【你觉得呢?】
    云霄:【】
    好像也不太说得准吧?!
    咚咚。
    他书房的门被人敲了两下,是熟悉的节奏。
    云霄一抬头,果然见鬼婆走了进来。
    他道:鬼婆婆,你真是太准时了,每天都给我送宵夜,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鬼婆婆看着还是那样了,看习惯了的丑,这些年倒没觉得变老,反而换了穿着打扮,倒显得多了一点慈祥。
    甜,好吃。
    两人的对话也是几年都没有变化。
    云霄在这一点上很认命,也很惜命,谁让他的身体全靠鬼婆的药续着命呢?
    邬申还是太年轻,他不知道当年闻人圣和他的父亲之所以在魔教形势大好之时,最后逃不开死于非命。
    因为天魔功这功法本身就有问题。
    谁练谁死。
    最终都只有走火入魔一途。
    而闻人圣其实最后已经找到了解决之法。
    秘族确实有能帮助他一统江湖的秘术,但那无关首领,只是因为秘族有自古传承下来的神奇的医术。
    据说能生死人,肉白骨。
    但真实效果怎样,追究根源,也只能用传说二字来概括。
    而鬼婆,就是秘族医者那一脉传承的人。
    云霄的命就是她救下来的。
    当年闻人圣杀了秘族所有的继承人,把闻人千秋变成了第一、且唯一顺位,在魔教分崩离析,秘族四分五裂后,鬼婆带着一部分的人入了江湖,辗转又到了云霄的身边。
    这也只能说是命了。
    就是这么地巧合。
    云霄转头就把邬申和秘笈的事给忘了。
    而邬申,龟缩回他藏身的深山老林,再一次打了天魔功。
    那一页上多出来的几个字,他终于彻底看清了。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字写得潦草,看得出当时执笔之人随意涂鸦的恶趣味心态。
    邬申直直地盯着那几个字,久久没有回神。
    作者有话要说:  云霄:我真的是随手乱写的
    ps:这几天天天跑医院,晚上连续没睡好,好累
    第111章 残疾大佬的落跑男妻1
    又是一世, 云霄活得消遥自在,除了后来被哥哥妹妹催婚催得凶狠。
    【这年头不容易啊,穿越到古代都要被催婚。】
    云霄和系统吐槽。
    系统在那里嘿嘿地笑,然后提醒他。
    【霄霄, 你该醒了, 继续第七个任务吧, 加油!】
    云霄突然道:【已经第七个任务了?这么快啊。】
    他都有点感叹,想来他好像才刚经历穿越, 这会儿原来已经经过这么多个世界了。
    【是啊,霄霄,你再努力完成几个任务就可以回去自己的世界了。】
    行吧,那就继续干活吧。
    云霄睁开眼睛, 没有感觉哪里难受的, 环顾了一下四周,他此时在一间小小的房间里。
    一个小衣柜, 一张书桌, 还有他身下躺着的一张床,再无他物。
    不过依旧是可以看得出来, 这是在现代。
    不是古代就好了。
    云霄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有时候很多事情,不是有钱就能办到的。
    想他在上个世界里, 在住的地方搞个抽水马桶也费了老大的劲, 更别说手机、电脑,他就是想弄也弄不出来。
    还好还有个系统能跟他聊聊天, 玩一玩,不然他真的都觉得自己要变成原始人了。
    云霄才从床上坐起来,房间的门就被敲了几下。
    徐若, 你睡了吗?
    云霄接收了系统传过来的关于原主的记忆,立即认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是谁。
    秦文昊,原主徐若的表弟。
    两人相差两岁,几乎就是一起长大的,再加上徐若十岁那年,父母意外去世,家中财产被父亲那边的亲戚一扫而空,他这个拖油瓶差点流落街头,最后被他姨妈捡了回去。
    这十几年就靠着姨妈一家过活。
    因此,徐若和秦文昊两人也跟亲兄弟似的。
    床头的钟显示现在已经十点半了。
    原主平日的作息很健康,这个点差不多就睡了。
    不过秦文昊是个夜猫子,这会儿正精神着。云霄有心不想理会人,只秦文昊没听到动静,直接就开门进来了。
    徐若你没睡着怎么不说话?
    秦文昊进来就往里冲,看到床上的人醒着,飞跑着甩了拖鞋跳上床。
    云霄:呵呵。
    秦文昊没有察觉到徐若与平日里的不同,他兴奋地爬到云霄的身边,拉着人一起躺下。
    徐若,你明天就要搬到阚家去了,现在有没有一点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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