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龙啸云
在李寻欢的这个江湖世界里,沈浪和王怜花、熊猫儿,朱七七,白飞飞等人,已经成了前辈高人,这些人只是人到中年,便已经站在了武林的巅峰位置,尤其是沈浪,修为高深莫测,剑法无双无对,放眼江湖,已经不再有敌手。
这个年纪正是大展拳脚的时候,可是沈浪却选择了急流勇退,就在他成为天下间最强的高手,最出名的大侠之时,他却选择了漂泊海外,隐居江湖。
这江湖前二十年,是沈浪的时代,等到沈浪等人隐居之后,这江湖才成了李寻欢的时代。
杨行舟得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想要拜会的第一个高手,就是沈浪。
沈浪此人修为惊才绝艳,勇斗酒色财气和快活王,之后更是有抛下一切的智慧和勇气,远离江湖是非地,远走海外,不履中土。
这种高手,杨行舟是真的想要会上一会,尤其是他的朋友王怜花,这个人所学极杂,博学多才,精通百家,只是分心太多,在武学修为上就难以进入最高深的境界,始终逊色沈浪一筹。
他若是专注武学的话,怕是沈浪也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杨行舟却非常能够理解王怜花贪多的缘故,因为杨行舟自己本人便是一个贪多的性子,他对什么技艺都充满了好奇,什么都想学,加之人也聪慧,闻一知十,才能继承黄药师桃花岛的绝学,成为一代杂家宗师。
这种什么都想学的心理,并不是自己知道不好就能够改正的,这纯粹是好奇心导致,王怜花估计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毛病,但他应该也改不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种猎奇心和勇于尝试的行动,一般情况下,根本就难以更改。
杨行舟什么都学,一是因为他好奇心大,另一个则是他在小世界里基本上可以等同于寿元无限,自然有大把的时间消化各种技能,二是他本身修行的功法就需要学的多一点,炉养百经,法有元灵,这是他功法的特性所致。
现在听到李寻欢谈及王怜花,杨行舟心中一动,看了李寻欢一眼,嘿嘿笑道:“小李探花,等你包扎好伤口之后,我送你回家,若是走的快一点的话,说不定就能遇到王怜花这个人。”
李寻欢一愣:“杨兄何出此言?”
杨行舟嘿嘿笑了笑:“天机不可泄露。”
他忽然想起来,好像李寻欢就是因为这一次被关外三凶伏击打伤,然后被龙啸云救下,而就在这个时候,王怜花将毕生所学编撰成一本叫做《怜花宝鉴》的秘籍,准备交付李寻欢,让他代为找个传人,免得一生所学没有传承。
此时的李寻欢已经在江湖上大大的有名,为人正直无私,急公好义,又是宦门子弟,家学渊源,人品自然是信得过的,因此王怜花才会想到让李寻欢代为寻找传人。
可惜李寻欢因为这一次受伤很重,以至于返家晚了,王怜花在李家苦候不至,距离与沈浪等人一起离开的时间又快要到了,王怜花无奈之下,便将怜花宝鉴交给了李寻欢的表妹林诗音,让她转交李寻欢。
此时的李寻欢与表妹林诗音早就定下婚约,王怜花将怜花宝鉴交给林诗音,也是放心的紧,只是他无论如何没有料到,林诗音竟然担心李寻欢武学太高,麻烦也就越多,因此将这本秘籍藏了起来,一藏就是几十年。
杨行舟在看原著时,一方面同情林诗音,觉得她所托非人,被李寻欢害了一生,却又鄙视林诗音,本来应该被李寻欢掌握典籍,却被她私自藏匿,最后更是将传给了自己的儿子,而李寻欢一直被蒙在鼓里。
王怜花一辈子精明,却也看走了眼,以至于传承所托非人。
杨行舟想到这里,心中生出几分焦躁之意:“也不知王怜花现在走了没有?他若是走了,再想寻找他们,可就难了,想跟此人比试高低怕也没有机会了。不过怜花宝鉴倒是可以打一下主意,若是林诗音不告诉李寻欢的话,我倒是可以偷出来瞧上一瞧,嘿嘿嘿嘿-。”
马车行走了十几里地后,前方出现了一个镇子,小镇子就连旅店都极为简陋,都是大通铺,好在杨行舟和李寻欢都不缺钱,直接让旅店掌柜的腾出一个小院,让李寻欢沐浴更衣,找来一个伙计协助李寻欢上疗伤药,这才安顿下来。
李寻欢随手包裹并未丢失,里面有换洗衣服和银票钱财,沐浴更衣之后,整个人不复狼狈模样,焕发了特有的光彩,唇红齿白,风采过人,果然是饱学真名士,风流探花郎,与杨行舟站在一起,竟然毫不逊色。
小旅店里也提供酒食,两人在小店里坐下,彼此推杯换盏,言谈极为投机,正高谈阔论之时,便听到外面马蹄声响,之前遇到的那个手提银枪的大汉在店门口停下,刚进店门就看到杨行舟和李寻欢坐在店里。
这大汉微微愣神片刻,走动杨行舟面前:“这位兄台,你刚才骗的我好苦,要不是我逼问了关外三凶,竟然还不知道小李探花已经被你救下。”
他说到这里,对杨行舟拱手笑道:“能在关外三凶手中将人救出,还将他们的眼睛打伤,兄台了不起啊!”
他转头看向李寻欢:“这位便是名动八表的李寻欢李公子吧?在下龙啸云,前昨日在北京城听说有人要在邯郸古道之上对你不利,因此特意连夜赶来准备出一份力,却没有想到李公子吉人自有天相,却已经被这位公子救下。”
李寻欢急忙起身,让龙啸云坐下:“原来是龙大哥当面,去年龙大哥一杆银枪挑杀黑风盗三十名好手,只是为了一对母子被劫。江湖上都说龙大哥侠义无双,果然名不虚传,只是听到有人对小弟不利,便星夜前来相助,小弟感激不尽。”
他最钦佩侠义之人,见这龙啸云为了自己千里奔波,心中自然感动,笑道:“这次被人伏击,倒是有幸结识了杨兄和龙兄,也算是小弟因祸得福了。来来来,龙大哥,小弟敬你一杯!”
龙啸云诚惶诚恐,急忙端起酒杯:“这如何敢当?我这次未能出力,可是当不起李公子敬酒,不过这次倒也凑巧,关外三凶众人双目不能视物,被我一一挑杀,也算是为李兄弟报了这个仇。”
他将酒杯的酒水一饮而尽,伸手扯开自己衣襟,露出胸膛:“便是被大凶在胸口刺了这么一个口子,也是值了!”
他此时胸口上缠着一道白布,上面还有鲜血渗出,一看便是刚受的伤。
李寻欢动容道:“龙大哥果然了得,关外三凶即便是目力受损,也是极为了得,竟然能被龙大哥全都杀掉,可见龙大哥枪法过人,今日之后,江湖上必然有你名号流传。”
杨行舟嘿嘿笑了笑,看向龙啸云:“你受伤,那是因为你废物,欺负一群瞎子还被人打伤,竟然还有脸在某家面前显摆?你这是给谁看呢?给李探花看?让他承你的情?”
龙啸云脸色涨得通红,霍然起身,喝道:“你什么意思?龙某行走天下,一向不曾向谁低头,我只是仰慕李探花的名声,这才前来相救,我让他承什么情了?你不要血口喷人!”
杨行舟嘿嘿冷笑:“既然如此,你应当与李探花好好喝酒便是,你露出胸口伤口算是怎么回事?你不是为了显摆,还是为了什么?他妈的,老子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讨厌,你要是跟李探花结识之后,肯定会想方设法抢他的表妹,谋取他的家产,进而杀掉李寻欢,夺取李园……”
龙啸云一声大叫,猛然一拳打向杨行舟:“你胡说八道!”
这个年纪正是大展拳脚的时候,可是沈浪却选择了急流勇退,就在他成为天下间最强的高手,最出名的大侠之时,他却选择了漂泊海外,隐居江湖。
这江湖前二十年,是沈浪的时代,等到沈浪等人隐居之后,这江湖才成了李寻欢的时代。
杨行舟得知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想要拜会的第一个高手,就是沈浪。
沈浪此人修为惊才绝艳,勇斗酒色财气和快活王,之后更是有抛下一切的智慧和勇气,远离江湖是非地,远走海外,不履中土。
这种高手,杨行舟是真的想要会上一会,尤其是他的朋友王怜花,这个人所学极杂,博学多才,精通百家,只是分心太多,在武学修为上就难以进入最高深的境界,始终逊色沈浪一筹。
他若是专注武学的话,怕是沈浪也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杨行舟却非常能够理解王怜花贪多的缘故,因为杨行舟自己本人便是一个贪多的性子,他对什么技艺都充满了好奇,什么都想学,加之人也聪慧,闻一知十,才能继承黄药师桃花岛的绝学,成为一代杂家宗师。
这种什么都想学的心理,并不是自己知道不好就能够改正的,这纯粹是好奇心导致,王怜花估计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毛病,但他应该也改不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种猎奇心和勇于尝试的行动,一般情况下,根本就难以更改。
杨行舟什么都学,一是因为他好奇心大,另一个则是他在小世界里基本上可以等同于寿元无限,自然有大把的时间消化各种技能,二是他本身修行的功法就需要学的多一点,炉养百经,法有元灵,这是他功法的特性所致。
现在听到李寻欢谈及王怜花,杨行舟心中一动,看了李寻欢一眼,嘿嘿笑道:“小李探花,等你包扎好伤口之后,我送你回家,若是走的快一点的话,说不定就能遇到王怜花这个人。”
李寻欢一愣:“杨兄何出此言?”
杨行舟嘿嘿笑了笑:“天机不可泄露。”
他忽然想起来,好像李寻欢就是因为这一次被关外三凶伏击打伤,然后被龙啸云救下,而就在这个时候,王怜花将毕生所学编撰成一本叫做《怜花宝鉴》的秘籍,准备交付李寻欢,让他代为找个传人,免得一生所学没有传承。
此时的李寻欢已经在江湖上大大的有名,为人正直无私,急公好义,又是宦门子弟,家学渊源,人品自然是信得过的,因此王怜花才会想到让李寻欢代为寻找传人。
可惜李寻欢因为这一次受伤很重,以至于返家晚了,王怜花在李家苦候不至,距离与沈浪等人一起离开的时间又快要到了,王怜花无奈之下,便将怜花宝鉴交给了李寻欢的表妹林诗音,让她转交李寻欢。
此时的李寻欢与表妹林诗音早就定下婚约,王怜花将怜花宝鉴交给林诗音,也是放心的紧,只是他无论如何没有料到,林诗音竟然担心李寻欢武学太高,麻烦也就越多,因此将这本秘籍藏了起来,一藏就是几十年。
杨行舟在看原著时,一方面同情林诗音,觉得她所托非人,被李寻欢害了一生,却又鄙视林诗音,本来应该被李寻欢掌握典籍,却被她私自藏匿,最后更是将传给了自己的儿子,而李寻欢一直被蒙在鼓里。
王怜花一辈子精明,却也看走了眼,以至于传承所托非人。
杨行舟想到这里,心中生出几分焦躁之意:“也不知王怜花现在走了没有?他若是走了,再想寻找他们,可就难了,想跟此人比试高低怕也没有机会了。不过怜花宝鉴倒是可以打一下主意,若是林诗音不告诉李寻欢的话,我倒是可以偷出来瞧上一瞧,嘿嘿嘿嘿-。”
马车行走了十几里地后,前方出现了一个镇子,小镇子就连旅店都极为简陋,都是大通铺,好在杨行舟和李寻欢都不缺钱,直接让旅店掌柜的腾出一个小院,让李寻欢沐浴更衣,找来一个伙计协助李寻欢上疗伤药,这才安顿下来。
李寻欢随手包裹并未丢失,里面有换洗衣服和银票钱财,沐浴更衣之后,整个人不复狼狈模样,焕发了特有的光彩,唇红齿白,风采过人,果然是饱学真名士,风流探花郎,与杨行舟站在一起,竟然毫不逊色。
小旅店里也提供酒食,两人在小店里坐下,彼此推杯换盏,言谈极为投机,正高谈阔论之时,便听到外面马蹄声响,之前遇到的那个手提银枪的大汉在店门口停下,刚进店门就看到杨行舟和李寻欢坐在店里。
这大汉微微愣神片刻,走动杨行舟面前:“这位兄台,你刚才骗的我好苦,要不是我逼问了关外三凶,竟然还不知道小李探花已经被你救下。”
他说到这里,对杨行舟拱手笑道:“能在关外三凶手中将人救出,还将他们的眼睛打伤,兄台了不起啊!”
他转头看向李寻欢:“这位便是名动八表的李寻欢李公子吧?在下龙啸云,前昨日在北京城听说有人要在邯郸古道之上对你不利,因此特意连夜赶来准备出一份力,却没有想到李公子吉人自有天相,却已经被这位公子救下。”
李寻欢急忙起身,让龙啸云坐下:“原来是龙大哥当面,去年龙大哥一杆银枪挑杀黑风盗三十名好手,只是为了一对母子被劫。江湖上都说龙大哥侠义无双,果然名不虚传,只是听到有人对小弟不利,便星夜前来相助,小弟感激不尽。”
他最钦佩侠义之人,见这龙啸云为了自己千里奔波,心中自然感动,笑道:“这次被人伏击,倒是有幸结识了杨兄和龙兄,也算是小弟因祸得福了。来来来,龙大哥,小弟敬你一杯!”
龙啸云诚惶诚恐,急忙端起酒杯:“这如何敢当?我这次未能出力,可是当不起李公子敬酒,不过这次倒也凑巧,关外三凶众人双目不能视物,被我一一挑杀,也算是为李兄弟报了这个仇。”
他将酒杯的酒水一饮而尽,伸手扯开自己衣襟,露出胸膛:“便是被大凶在胸口刺了这么一个口子,也是值了!”
他此时胸口上缠着一道白布,上面还有鲜血渗出,一看便是刚受的伤。
李寻欢动容道:“龙大哥果然了得,关外三凶即便是目力受损,也是极为了得,竟然能被龙大哥全都杀掉,可见龙大哥枪法过人,今日之后,江湖上必然有你名号流传。”
杨行舟嘿嘿笑了笑,看向龙啸云:“你受伤,那是因为你废物,欺负一群瞎子还被人打伤,竟然还有脸在某家面前显摆?你这是给谁看呢?给李探花看?让他承你的情?”
龙啸云脸色涨得通红,霍然起身,喝道:“你什么意思?龙某行走天下,一向不曾向谁低头,我只是仰慕李探花的名声,这才前来相救,我让他承什么情了?你不要血口喷人!”
杨行舟嘿嘿冷笑:“既然如此,你应当与李探花好好喝酒便是,你露出胸口伤口算是怎么回事?你不是为了显摆,还是为了什么?他妈的,老子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讨厌,你要是跟李探花结识之后,肯定会想方设法抢他的表妹,谋取他的家产,进而杀掉李寻欢,夺取李园……”
龙啸云一声大叫,猛然一拳打向杨行舟:“你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