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被顶级富豪盯上后[穿书]

第58页

    人心叵测,恶毒成这样,还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妹妹。
    众人都惊呆了,脑海里回荡着宋筠的那几句:“我不是爸的亲生女儿,不能像你过得这么潇洒。”
    “我永远都只能是你的依附品。”
    “是走在你身后的影子。”
    “我的存在仿佛是为了衬托你的存在一样。”
    “不管我做的多好,多么的努力,爸他永远都不可能真心去爱我。”
    众人恍然大悟。
    不是宋念念想赶宋筠出去,分明是宋筠一直惦记着家产,一直想要顺理成章正式成为宋志安的女儿,想把宋念念这个真正的宋家女孩儿赶出去。
    苗妩惊呆了,她和女儿一直密谋如何把宋念念请走的计划。
    但都是小谋小算,比如给宋念念介绍相亲对象,让她早点嫁人,和家里划清界限。
    或者安排她和一些身份地位悬殊较大的男人相爱,好挑拨她和宋志安的关系。
    从来没想到,宋筠私底下做出这样的决定。
    怂恿秦涟上门强-奸宋念念,还要将整个过程拍摄下来,这是犯罪行为啊。
    苗妩眼晕,第一想法是请求警察同志宽宏大量。
    邻居们已经在窃窃私语,这出大戏真是看得峰回路转,崎岖坎坷。
    警察们什么排场没有看过?
    苗妩就算是哭着求着,他们也不吃这一套。
    证据摆在面前,再想狡辩都没有用。
    两名警察直接上前,捉住宋筠的手腕,警告她不许轻举妄动:“请你也跟我们一起回去,配合一下调查。”
    宋筠脸色煞白,吓得嘴唇发抖。
    今日之事,不仅让她在整个圈子里身败名裂,还让她日后再也抬不起头来。
    她看向苗妩,想她的母亲帮忙再说些话。
    快被拉上车前,苗妩拉住警察同志的手腕:“求求你们,别带我女儿走好不好?我女儿年纪还小,她真的不懂这些事,她也是第一次犯这种事,如果她知道这种行为触及法律底线,她绝对不会干的。求求你们给我女儿一次机会好不好?”
    “给机会,年纪还小?”
    警察们不知道在多少次犯罪过程中听到类似的话,就说那未成年犯了法,他们的父母也喜欢强调“他年纪还小不懂事”、“并不是故意的”来开脱,因此不知道酿造了多少大祸。
    法律是为了保障受害人权益的条例,而不是给这些加害人漏洞的存在。
    搞清楚概念再来求他们。
    再者,法律面前不谈情面。一切以公平公正为主。
    一名警察看了看苗妩,直接问道:“你说你女儿年纪还小?我刚审核了她的身份证,都已经成年了,就这还敢说年纪还小,你们是知法犯法,真以为她是刚从娘胎里带出来的什么都不会什么也都不懂的襁褓中的婴孩吗?”
    警察的话让苗妩顿时哑口无言。
    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女儿被拖上警车。
    因为太过突然,来不及用衣服罩着宋筠的脸,不少邻居们举起手机,将这段惊险过程全部记录下来。
    苗妩看到后马上挥手,阻挡在前,让他们:“别拍了,都别拍了!我求求你们,别拍了行不行?”
    宋念念淡淡看她们一眼。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本来她还想着,要让宋筠领教领教看不惯她,又干不掉她的样子。
    这么快宋筠做了这种事情,有些回天乏术,真是智商太欠税。
    她跟着民警们一起上了车。自然,身为救助过她,也在现场第一时间亲身经历过的主要目击证人盛清宁,也一并上了车。
    民警的第二辆车一下挤满了人。
    宋念念坐在后排最左边,原先一名警察坐在她旁边,盛清宁上车前,他仔细想了想,想起宋筠说过的那句,这是宋念念的新男友。
    不管什么情况和原因,他就不能拆散人家小俩口。
    于是把盛清宁直接“塞”到了宋念念的旁边,两个人的肩膀顿时紧挨到一起。
    第25章
    他刚坐进来时, 宋念念还有意避让了一下。
    等到民警也彻底坐进来,车内顿时变得万分狭窄。
    三个人挤在后排,宋念念整个人都快紧贴在车门上。
    全身竖起的防线仿佛时刻提醒着对方:莫挨老子!
    但是在过一个路口, 需要拐弯时, 被夹在中间的盛清宁, 身体恍恍惚惚靠了过来。
    宋念念闻到那股熟悉的乌木沉香的味道,两人的距离瞬间靠得如此之近,她用手臂小心地抵着,不经意间抬起眼, 想叫他好好坐, 却看到盛清宁漆黑双眸, 略带了点歉意与弱小可怜说:“对不起,重心不太稳——”
    话音没落, 车身重新直行,盛清宁的身体摇晃了几下, 一不小心又压在她的手臂上。
    那双漆眸便又沾着弱小可怜的感觉, 和她说了声“对不起”。
    宋念念都快怀疑他是不是故意的, 可是没有实在证据证明他真的故意。
    等到抵达公安局,已是半个小时后的事。
    警察将他们分别带入不同房间,一一进行笔录或是审问。
    教唆犯罪这件事的基调已经奠定在那里,有宋念念的监控摄像拍摄内容为证,宋筠就算想狡赖, 也全无办法。
    在警察的威严震慑下,很快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