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拯救白月光(穿书)

第356页

    “不好,情况有变!快跑!”
    两个分神期的修真者反应很快,接到消息的那一刻,他们便已经做好了决断,心思一动,便准备抛下那些下属和风华仙宗的人跑路。
    能够悄无声息的解决掉埋伏在此处的分神期黑鬼,对方的实力不知有多强大,其他人是累赘,他们不赶紧跑还留在这里等着被人杀?
    然而,早
    已埋伏在这里的宴逐光哪里会让他们逃走。
    阵法瞬间开启,那些元婴期魔修和风华仙宗弟子还未反应过来之时,黑烟魔阵已然升起,模糊了所有人的视线。
    “你若是吃错了一个,我便让你年不得进一次食!”
    碧幽幽的藤蔓在宴逐光扭了扭,似是在向她做保证,得到宴逐光的肯定够,早已等待多时的祭血灵藤兴冲冲的窜进了阵法之。
    这一次,宴逐光并未将万福核珠放在黑烟阵法之。
    她守在阵外,将珠子握在,双目紧闭,感知却放大了数倍,凝神感知着阵法之的情况。
    忽地,宴逐光指尖一动,那被她捏在的万福核珠骤然飞了出去,眨眼之间便落在了一处阵法薄弱之地。
    那里,有一道与血色暗影重叠的人影从黑雾之冒出了头,却还未能来得及彻底脱离阵法瞬移离开,便被那万福核珠打。
    堂堂分神期实力的魔修竟然被贯穿了皮肉,一片古怪的绿色阴影自他的伤口迅速蔓延,直至全身。
    那魔修暗叫一声,双目充血赤红,两只伸进那创口之,狠狠向外一拉,竟然是将那位于胸腹之间创口之的东西狠心拉扯了出来,甚至亲削去了半边身子。
    魔修就是魔修,不止对别人狠,为了活命,对自己也是如此狠心。
    可惜这并不能让他多活几息。
    魔修将断除身上血肉之时,宴逐光随后而至的灵符也已然到了身边。
    “呼。”
    那魔修浑身鼓胀的魔气瞬间将灵符侵蚀,然而,却没能阻止灵符起效,魔修闷哼一声,竟觉得神识一痛。
    那灵符,乃是干扰灵识的特殊符咒,若魔修是元婴期修真者,此刻他的灵识已然受到了重创。但魔修是分神期魔修,所以他的神识仅仅是刺痛了片刻。
    而就是这片刻,也已然足够了。
    散发着毒液香味的血肉的味道很快引来了阵法肆虐的可怕藤蔓,在那分神期修真者神识刺痛,无法集精力瞬移离开之时,悄无声息游走过来的祭血灵藤便缠上了他的身躯。
    阵法的黑雾一阵氤氲,那分神期魔修最终还是消失在了浓郁的黑烟之,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解决掉一个分神期魔修,宴逐光并没有掉以轻心,她很快转移了位置,将自己越发小心的隐藏起来。
    那魔阵虽然厉害,但想要困住两个分神期魔修和这么多元婴期魔修显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早料到分神期魔修会挣脱出来,也早已做好了准备。
    上一次她将万福核珠藏在阵法的阵眼之暗算了那个分神期魔修,才让祭血灵藤得了逞。这一次,却不能重复同样的办法。
    因为魔阵并非这两个魔修所布,他们被困在阵不会像最开始那个分神期魔修一样,去寻找阵眼的位置。
    他们第一反应,是用暴力突破阵法。
    所以,将万福核珠藏在阵眼之不过浪费,不如握在灵活应用。
    只是,她能如此轻松的对付其一个分神期魔修,却未必能对付另一个。
    她的本命灵物之位被祭血灵藤占去,虽有万福核珠在,却不能以本命灵契将之契约,以她如今的实力,即使有五毒灵根在身,以寻常的契约为引,也无法自如的驾驭万福核珠这等宝物。
    所以,方才她将那万福核珠丢出去,如今却不能将之收回来。
    贸然接近阵法去回收万福核珠并不是明智的选择,极有可能让那些魔修发现她的存在。
    一旦她回收万福核珠时被这些挣脱了阵法的
    魔修看见,哪怕她能杀了这些魔修灭口,特殊的契约也会将他们临死前所见到的画面传回魂灯之,到时候她就暴露了。
    宴逐光不想将自己的实力暴露在魔修眼。
    反之,只要苏幽魔君不知道这些人是她所杀,哪怕知道她赶来了魔道域,苏幽魔君也只会怀疑是不是另外有人帮助了她。
    毕竟她不过是和元婴期的修真者不是吗?没有确凿的讯息,聪明的人总会想到更多。
    至于她使用的那条藤蔓,有可能在她大杀四方赶来魔道域的时候暴露在其他魔修眼这种事情,宴逐光倒也不是很怕。
    知道她使用藤蔓又如何?她本就是“木系”修真者,寻找一条特殊的藤蔓作为攻击段也很正常。
    只要不让那苏幽魔君知道,这里的这些人是被祭血灵藤所杀就是了。
    先前她用祭血灵藤杀了几个元婴期,但宴逐光是有恃无恐。
    剧情告诉她,这个世界的魔道门派虽也会为弟子点燃魂灯,但分神期以下的魔修性命不值钱,他们死前的画面并不会传回魂灯之。
    剧情虽然只能用作参考,并不能完全相信,但这一点,她们个在丹圣城被魔修偷袭的时候,宴逐光就体会到了。
    若那些元婴期魔修死前的画面会传回魂灯,宴逐光身上的秘密早隐藏不住,苏幽魔君也不可能用这么简单粗暴的办法来对付她了。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