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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像是冯晋雪当初从自己手里拿走的那一块,原来是卖给了闫小姐。唐挽再回想当初,闫小姐高价四处搜寻花山石,应该也是因为看到元朗佩戴。原来是自己无意之中,成就了他们的姻缘。
可如果没有闫小姐的推动,花山石的炒卖也不会那么顺利,花山的经济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那么大的成绩,那唐挽也不能这么快就回到京城。所以世间万事,祸福相依,因果循环,实在不必那么较真。
元朗看着唐挽出神,又想起当初两人一起赌书斗酒的日子,心下生出感慨。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你今天怎么过来了?”元朗问。
“有个事儿要问你,”唐挽同他说话,一向是直来直往,“闫家父子之间,关系如何?”
元朗想了想,说道:“其实,我很少与他们父子一同会面。”
唐挽没听明白。元朗又说道:“我与闫公见面,多是在内阁和闫府。与闫凤仪见面,多是在户部和茶楼。少见他们父子在一处的。”
“难不成他们父子二人,已生了嫌隙?”唐挽问。
“嫌隙倒应该没有,”元朗道,“只是我总感觉,首辅与闫凤仪想要的,并不相同。”
唐挽点点头。闫凤仪到底还是个年轻人,有些情怀和抱负。想必闫首辅那样的诡谲世故,并不能让闫凤仪心服。
所以他才八年追着自己。唐挽想,闫凤仪终究也是希望能做一些和自己的父亲不一样的事。
这倒是极好的。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存着一颗想有所作为的心,便是可相交的。
“闫公也着实不容易。”元朗忽然叹了这么一句。
唐挽这才想起来,如今的闫首辅已是元朗的岳父了。所谓子不言父,实在不该和元朗讨论闫家的事,让他为难。
“抱歉。”唐挽道。
元朗一笑,说道:“没什么可抱歉的。以前别人看我,都说是谢尚书的侄子;现在别人看我,只看到闫首辅的女婿。我也早就习惯了。”
唐挽心头一酸,道:“你只是还没等到你的时机。”
两人正说着话,窗外小厮回事:“老爷,夫人回来了,还带了一位女客。”
元朗低眉对唐挽说道:“我去看一下。”
元朗缓步离去。唐挽的目光追随着他,纯白衣袍掩映间,露出那块红色的花山石坠子。
他竟还戴着。
唐挽在书房的桌边坐下来,随手翻着桌上的书册。翻到一夜,忽看到行间有朱红批注,于是停下来细读。
这是一本描写闽地风俗的册子,其中记录了许多当地节日中才有的景象,更有些小曲诗词。这书并不常见。元朗素来喜欢探寻各地的风情,也不知是费了多少力气,才搜罗到这么一本书。
其中被朱笔勾注的,是一首小诗:
谁家白晰少年郎,蜀锦吴绫别样妆。半醉半醒骑马过,最堪魂断是龙阳。
唐挽“啪”的一声把书合上,脑子里嗡嗡作响。这诗是什么意思,她自然明白。元朗为什么要勾出这首诗?难不成……
唐挽感觉自己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可他已经娶妻了呀!
正想着,外面小厮道:“唐大人,我家老爷有请。”
唐挽没想到,闫小姐带回的女客,竟然是卢凌霄。
已近十月末了,天气渐渐寒凉。谢府的后堂里架着一架炉火,上面铜壶煮着茶。唐挽想起来,凌霄是最擅长煮茶的,以前在苏州的时候多少人拜倒在她的茶壶底下。
但是凌霄今天却没有要露一手的意思。她只是坐在那里,半含兴味地看着唐挽和元朗。
元朗本就不喜凌霄。之前唐挽出事,曾见过一次。那回她衣着朴素,满脸泪痕,真真像个忧心丈夫的妻子。可今日,她丝毫没有了当初做小伏低的样子,一双眼睛透着精明,脸上带着一种“你们的心事都瞒不过我”的骄傲。
唐挽倒是不担心凌霄会将自己的心事告诉元朗,但是她肯定凌霄今天会想办法开自己的玩笑。这么难得的场面,要是不说出几句经典之言供以后回味,那就不是凌霄了。
唯一不知情的,就只有闫凤华。
“今日约了唐夫人去逛集市,时间还早,就请她来做客了。刚好唐大人也在这里,”闫凤华作为女主人,给众人的茶杯里盛上七分茶水,道,“听说唐大人和谢郎是好朋友,我与唐夫人也很投缘。咱们两家正应该常聚聚。”
“可说是呢,”凌霄睨了唐挽一眼,道,“夫君觉得呢?”
唐挽“嗯”了一声,心里琢磨着该怎么找个礼貌又不容拒绝的理由离开。
凌霄又说道:“对了,难得他们俩都在,咱们今天在路上看到的那个上句,说出来听听?”
“好呀!”闫凤华笑得眉眼弯弯,道,“我们今天路过西市的一家狗肉铺子,看见门上贴着一幅字,叫‘英雄每多屠狗辈’。凌霄说合该有个下句,两位大才子可有接的?”
这实在不是什么新鲜句子。闫凤华是大家闺秀,对话本小说一类接触甚少,不知道也是正常。可是凌霄跟着装什么傻?这里头肯定有套,唐挽才不会去接。
唐挽不接,挡不住元朗开了口:“下句当是,从来才女出风尘。”
他这句话说得没毛病。可怪只怪凌霄嫁给唐挽之前,正是风尘中人,又是公认的才女。这样一听,他的话就有些意有所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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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果没有闫小姐的推动,花山石的炒卖也不会那么顺利,花山的经济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取得那么大的成绩,那唐挽也不能这么快就回到京城。所以世间万事,祸福相依,因果循环,实在不必那么较真。
元朗看着唐挽出神,又想起当初两人一起赌书斗酒的日子,心下生出感慨。
当时只道是寻常。
“你今天怎么过来了?”元朗问。
“有个事儿要问你,”唐挽同他说话,一向是直来直往,“闫家父子之间,关系如何?”
元朗想了想,说道:“其实,我很少与他们父子一同会面。”
唐挽没听明白。元朗又说道:“我与闫公见面,多是在内阁和闫府。与闫凤仪见面,多是在户部和茶楼。少见他们父子在一处的。”
“难不成他们父子二人,已生了嫌隙?”唐挽问。
“嫌隙倒应该没有,”元朗道,“只是我总感觉,首辅与闫凤仪想要的,并不相同。”
唐挽点点头。闫凤仪到底还是个年轻人,有些情怀和抱负。想必闫首辅那样的诡谲世故,并不能让闫凤仪心服。
所以他才八年追着自己。唐挽想,闫凤仪终究也是希望能做一些和自己的父亲不一样的事。
这倒是极好的。不论出身如何,只要存着一颗想有所作为的心,便是可相交的。
“闫公也着实不容易。”元朗忽然叹了这么一句。
唐挽这才想起来,如今的闫首辅已是元朗的岳父了。所谓子不言父,实在不该和元朗讨论闫家的事,让他为难。
“抱歉。”唐挽道。
元朗一笑,说道:“没什么可抱歉的。以前别人看我,都说是谢尚书的侄子;现在别人看我,只看到闫首辅的女婿。我也早就习惯了。”
唐挽心头一酸,道:“你只是还没等到你的时机。”
两人正说着话,窗外小厮回事:“老爷,夫人回来了,还带了一位女客。”
元朗低眉对唐挽说道:“我去看一下。”
元朗缓步离去。唐挽的目光追随着他,纯白衣袍掩映间,露出那块红色的花山石坠子。
他竟还戴着。
唐挽在书房的桌边坐下来,随手翻着桌上的书册。翻到一夜,忽看到行间有朱红批注,于是停下来细读。
这是一本描写闽地风俗的册子,其中记录了许多当地节日中才有的景象,更有些小曲诗词。这书并不常见。元朗素来喜欢探寻各地的风情,也不知是费了多少力气,才搜罗到这么一本书。
其中被朱笔勾注的,是一首小诗:
谁家白晰少年郎,蜀锦吴绫别样妆。半醉半醒骑马过,最堪魂断是龙阳。
唐挽“啪”的一声把书合上,脑子里嗡嗡作响。这诗是什么意思,她自然明白。元朗为什么要勾出这首诗?难不成……
唐挽感觉自己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可他已经娶妻了呀!
正想着,外面小厮道:“唐大人,我家老爷有请。”
唐挽没想到,闫小姐带回的女客,竟然是卢凌霄。
已近十月末了,天气渐渐寒凉。谢府的后堂里架着一架炉火,上面铜壶煮着茶。唐挽想起来,凌霄是最擅长煮茶的,以前在苏州的时候多少人拜倒在她的茶壶底下。
但是凌霄今天却没有要露一手的意思。她只是坐在那里,半含兴味地看着唐挽和元朗。
元朗本就不喜凌霄。之前唐挽出事,曾见过一次。那回她衣着朴素,满脸泪痕,真真像个忧心丈夫的妻子。可今日,她丝毫没有了当初做小伏低的样子,一双眼睛透着精明,脸上带着一种“你们的心事都瞒不过我”的骄傲。
唐挽倒是不担心凌霄会将自己的心事告诉元朗,但是她肯定凌霄今天会想办法开自己的玩笑。这么难得的场面,要是不说出几句经典之言供以后回味,那就不是凌霄了。
唯一不知情的,就只有闫凤华。
“今日约了唐夫人去逛集市,时间还早,就请她来做客了。刚好唐大人也在这里,”闫凤华作为女主人,给众人的茶杯里盛上七分茶水,道,“听说唐大人和谢郎是好朋友,我与唐夫人也很投缘。咱们两家正应该常聚聚。”
“可说是呢,”凌霄睨了唐挽一眼,道,“夫君觉得呢?”
唐挽“嗯”了一声,心里琢磨着该怎么找个礼貌又不容拒绝的理由离开。
凌霄又说道:“对了,难得他们俩都在,咱们今天在路上看到的那个上句,说出来听听?”
“好呀!”闫凤华笑得眉眼弯弯,道,“我们今天路过西市的一家狗肉铺子,看见门上贴着一幅字,叫‘英雄每多屠狗辈’。凌霄说合该有个下句,两位大才子可有接的?”
这实在不是什么新鲜句子。闫凤华是大家闺秀,对话本小说一类接触甚少,不知道也是正常。可是凌霄跟着装什么傻?这里头肯定有套,唐挽才不会去接。
唐挽不接,挡不住元朗开了口:“下句当是,从来才女出风尘。”
他这句话说得没毛病。可怪只怪凌霄嫁给唐挽之前,正是风尘中人,又是公认的才女。这样一听,他的话就有些意有所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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