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魔教妖女和正道侠女一起穿越了[古穿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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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湄:失策!
    她并不是犯人,看着也未成年的样子,那个男警官把她带到警局里就回去工作了,女警官给她倒了杯水,让她坐在自己对面。
    薛湄满脸晦气地坐在凳子上,开始怀疑人生,又纠结于对方这亲切和蔼地过分的举动。
    难道她的妖女名气都传到这么远的地方来了?
    出色的外貌配上这愁眉苦脸的小模样在女警察看来还挺招人喜欢,但她还是严肃了脸色,教育道:“你叫薛湄是吧?以后哪怕是爸爸妈妈的钱也不能随便拿,知道吗?你还小,不要盲目追求消费,这次就算了,把你监护人电话给我,和他们道个歉让她们来接你回家。”
    ???
    俗话说,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薛湄恐怕就是亏心事做多了,否则她就该知道自己本来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这些官府的人来得太过蹊跷。
    可惜“大人”这个词,古今异义,薛湄从销售员口中听到“大人”,却根本不知道这指的不是官大人而是未成年小孩的父母。
    薛湄听完这番话,大感冤枉,她知道这个地方将“父母”称作爸妈,却万万没料到自己被抓的原因居然是被误会偷拿爹娘钱买东西?
    她不可思议道:“爹,不是,爸妈的钱为什么不能用?”
    虽然她没爹没娘,可那些有爹娘的花爹娘钱,谁见官府逮着不放了?
    女警官是为了照顾少女自尊心才不用“偷”这个字眼,然而见薛湄讲不通道理,她皱起了眉,摇头道:“你满十六了吗?满了应该办了身份证,把证件给我看一下。”
    薛湄:完了,身份证又是什么?
    她想了想,顾名思义猜测可能是身份的证明,就和她们的路引一样,可薛湄也不确定这个地方的路引是不是和她那个地方一样。
    不过从女警官透露出来的信息,薛湄松了一口气:“我没满十六,没有那个,身份证。”
    女警官有所猜测,也不意外,她们这里的派出所附近有不少高中,对青春期的叛逆少年接触的不少,知道这些孩子自尊心强,不能一味反对她们的观点,需要好好和他们讲理。
    “我知道你们这些孩子有个性,想要用好手机,有一些兴趣爱好,”她看了眼裴英身上的衣服:“这些都没什么,好好和家长沟通,认真学习变优秀了,家长也会放心满足你们的爱好,不是吗?”
    “成年以后,等你有了经济能力可以支撑得起自己的爱好了,只要不违法犯罪,社会和家庭都不会干涉……”
    其实女警官这么说不是空穴来风,她姐姐销售员之所以这么敏感,不仅因为她模样鬼鬼祟祟(?),还因为先前就有学生拿家长钱去买菠萝手机,后来被家长找上门投诉,说她怎么能让未成年消费奢侈品。
    何况薛湄用的还不是货币,而是贵金属。
    薛湄准确抓住了信息要点:“成年是什么时候?”
    女警怪异地看了她一眼,以为她抬杠:“你别以为成年还要很久,十八岁一眨眼就到了,要好好珍惜学习的时间。”
    薛湄诧异:“十八岁才可以嫁人?”
    她当然不是想嫁人,妖女横行江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可也明白她们那里的女子及笄便可嫁人了,而这个地方却还要等三年?
    “???”女警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缓了口气:“不可以!法律规定女生二十岁才能结婚,男生二十二岁,你年纪轻轻——”
    她搞不懂眼前这个相貌过分出色却好像不懂常识的女孩子脑袋里在想什么,摇摇头,决定不再和她说这些,毕竟她看起来完全听不进去。
    这倒霉孩子谁家的谁教育去吧。
    “你父母的电话说一下,记不得老师的也行。”
    薛湄问:“没有父母怎么办?怎么办身份证。”
    女警官本来对她已经放弃,却突然被薛湄平地一惊雷,抬眸对上了她的眼睛。
    那是一双很好看的眼睛,弧度优美眸光清澈,然而看进去的一瞬间却被那深不可测的瞳孔所摄,女警官目光恍惚了一瞬。
    “未满十六的孤儿一般住在福利院,政府资助到上初中,满十六岁可以到所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本、身份证。”
    薛湄微微笑了起来,梨涡浅浅,眸光流转间说不出的动人。
    ……
    等女警官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刚才一起的同事过来问:“那小姑娘送回去了?”
    女警应了一声,同事便推门走了,她低头继续看手里的资料,揉揉头,不解。
    刚刚发生了什么?怎么突然有点困。
    她不知道的是,薛湄刚刚对她用了江湖中人人畏惧的司狱观的摄魂大法。
    武林传说,一旦被摄魂,便会沦为司狱观旗下走狗,前尘往事尽忘。
    不过真正修习摄魂大法的人才知道,这事实有所夸大,一来没有谁能练到那种一眼摄魂的境界;二来这摄魂之术往往对意志不坚的人更有效果,意志强大的人纵使一时迷惑,最终也能摆脱摄魂恢复清醒。
    对薛湄来说,这本来是她最后的杀手锏,不过今时不同往日,摄魂大法不需内力,是她现在仅有的几个手段。
    走了这么一遭,薛湄学聪明了,趁着还不算晚,问路人要到了用金子换货币的地方,在银楼换到了现金,在商场里快乐地消费了一场,买了许多本地的漂亮衣服,又找了个不需要身份证的被此地人称为宾馆的地方落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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