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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昔迟轻笑,忽然觉得她死鸭子嘴硬的模样有些可爱,“这个啊,那就等你赢了再说,条件嘛,也任你开,如何?”
沈凝烟猛一抬头,眼前瞬间染上了一片粉红色。如果她到时候的条件是让他娶她,他是不是也会同意?
沈凝烟拍案而起,气势与方才判若两人,“好,我跟你赌!”
为了她将来的幸福,就算这两间酒楼之间有什么联系,她也一定要让他们毫无瓜葛!!!
☆、第八章 起因
半个时辰后,沈凝烟与叶昔迟站在对面的那间酒楼外,望着空无一人的大堂,正筹措着要不要进去之时,只见一个白发苍苍、背着药箱的老大夫匆匆赶来,熟门熟路地就要往里面走。
“大夫。”叶昔迟忙唤住他,礼貌的拱手,“请问……”
他的话尚未来得及脱口,老大夫便焦急道:“公子有什么话不防稍等片刻,容老夫先去给李姑娘治病要紧。”
说罢,他匆匆进屋。
这李姑娘又是谁?叶昔迟与沈凝烟对望一眼,面上皆是一片茫然。
眼看日头渐西,两人等了许久都不见有人招呼,且方才进去的那位老大夫亦不曾出来,沈凝烟的耐心耗尽,不由催促道:“公子,我们到底要不要进去?”
叶昔迟抬头望了望天色,落日余晖,金光灿灿。复又瞥了一眼挂在店门上却早已看不清字迹的招牌,淡声道:“今日天色已晚,想必这家酒楼也不会再做生意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吧,待明日再说。”
“好。”沈凝烟轻声应道。
他们下榻的客栈离这里并不远,区区隔了两条街而已,不过半盏茶的功夫,便已到了门外。
叶昔迟才一踏进门口,司琴便急急忙忙地跑过来,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道:“公子,不好了!”
叶昔迟停下脚步,“何时如此慌张?”
司琴惊魂未定,指着后院道:“我方才牵马儿去吃草,可不知为何,它才吃了没多少,便浑身痉挛地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样子可吓人了!”
叶昔迟听闻双眉紧蹙,沉声问道:“那现在呢,怎么样了?”
这匹马虽不是什么珍贵之物,可好歹也陪他们行了大半个月,从京城到江南,一路上跋山涉水,它功不可没。
司琴低下头,小声道:“已经……已经没了呼吸。”
司琴生性淳厚,善良可亲,平日里见到一只小猫小狗受伤都会百般怜惜。他的爹娘都在紫影山庄做事,所以他自小就在庄内长大。叶昔早见他谦卑有礼,又踏实肯干,便将他安排在了叶昔迟的身边伺候。此次出门,叶昔迟便也带着他一起。
见司琴低头似在自责,叶昔迟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这不怪你,先带我去看看吧。”
司琴点头。
沈凝烟也跟着他们一块儿去了后院。
安静的马厩里,那匹已死之马尚未来得及差人运走。它侧倒在地上,双目紧闭,乳白色的液体自嘴角溢出,还残留着几根啃到一半的杂草。
叶昔迟望了几眼,绕到食槽边,拿了一根银针往里试探了一下。
“公子,怎么样?”沈凝烟也来到他的身边。
银针并无分毫变化,叶昔迟摇了摇头,转过身,对着司琴道:“想必是这些日子劳累过度所致。司琴,你待会儿去找些人来将它运走,好生安葬,以免吓到这客栈里的其他客人。待明日天亮,再去雇一匹好马来养着,我们大约近几日都不会离开扬州,若是寻不到也无大碍。”
司琴点头道是,便按着他的吩咐去找人了。
待司琴离开之后,叶昔迟与沈凝烟便喊来了客栈的老板。
客栈老板是一个年逾四十的寡妇,她的丈夫在十年前就已染病去世,留下她与一双未满十岁的儿女。这些年来,她靠着继承亡夫生前开的客栈,生意虽不算特别好,也勉强能将两个孩子拉扯大。女儿在不久前刚刚嫁人,儿子也已成家立业,生活过得倒也不错。
沈凝烟与叶昔迟和她套了一会儿近乎之后,便将话题旁敲侧击地引到了他们所想知道的事情上去。
叶昔迟抿了一口已经半凉的茶,道:“王夫人,听你这么说,那李老板全家是三年前才来到扬州城的吗?”
王氏摆了摆手,“咳,我只是一个寡妇而已,别叫我夫人了,我可受不起。听公子和小姐的谈吐,应该是从北边来的吧?”
叶昔迟点头,“正是。”
王氏想了想道:“我听闻李老板也是从北边来的,随他一同前来的还有他的夫人和一个十六岁的女儿。其实李老板一家也挺可怜的,听别人说他们本是来寻亲的,但最后也没找到自家的亲戚,不知是死了还是搬走了。遍寻无果之下,李老板都不愿放弃希望,便在这里做起了生意。由于他踏实肯干,手头上又有一些积蓄,不到一年便攒够了钱,在倚翠轩的对面租了一个铺子,开了一家小饭馆,做起了小本生意。”
听王氏说到这里,沈凝烟想起白日里看到与倚翠轩差不多大的酒楼,不由诧异道:“饭馆?”
王氏点头道:“起初的确是饭馆,大约还没我这客栈的十分之一的地儿大,可李夫人烧得一手好菜,又是小本经营,同样的菜色还比倚翠轩便宜了好多倍,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久而久之,来光顾的人越来越多,李老板的生意也愈发兴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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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凝烟猛一抬头,眼前瞬间染上了一片粉红色。如果她到时候的条件是让他娶她,他是不是也会同意?
沈凝烟拍案而起,气势与方才判若两人,“好,我跟你赌!”
为了她将来的幸福,就算这两间酒楼之间有什么联系,她也一定要让他们毫无瓜葛!!!
☆、第八章 起因
半个时辰后,沈凝烟与叶昔迟站在对面的那间酒楼外,望着空无一人的大堂,正筹措着要不要进去之时,只见一个白发苍苍、背着药箱的老大夫匆匆赶来,熟门熟路地就要往里面走。
“大夫。”叶昔迟忙唤住他,礼貌的拱手,“请问……”
他的话尚未来得及脱口,老大夫便焦急道:“公子有什么话不防稍等片刻,容老夫先去给李姑娘治病要紧。”
说罢,他匆匆进屋。
这李姑娘又是谁?叶昔迟与沈凝烟对望一眼,面上皆是一片茫然。
眼看日头渐西,两人等了许久都不见有人招呼,且方才进去的那位老大夫亦不曾出来,沈凝烟的耐心耗尽,不由催促道:“公子,我们到底要不要进去?”
叶昔迟抬头望了望天色,落日余晖,金光灿灿。复又瞥了一眼挂在店门上却早已看不清字迹的招牌,淡声道:“今日天色已晚,想必这家酒楼也不会再做生意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吧,待明日再说。”
“好。”沈凝烟轻声应道。
他们下榻的客栈离这里并不远,区区隔了两条街而已,不过半盏茶的功夫,便已到了门外。
叶昔迟才一踏进门口,司琴便急急忙忙地跑过来,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道:“公子,不好了!”
叶昔迟停下脚步,“何时如此慌张?”
司琴惊魂未定,指着后院道:“我方才牵马儿去吃草,可不知为何,它才吃了没多少,便浑身痉挛地倒在地上,口吐白沫,样子可吓人了!”
叶昔迟听闻双眉紧蹙,沉声问道:“那现在呢,怎么样了?”
这匹马虽不是什么珍贵之物,可好歹也陪他们行了大半个月,从京城到江南,一路上跋山涉水,它功不可没。
司琴低下头,小声道:“已经……已经没了呼吸。”
司琴生性淳厚,善良可亲,平日里见到一只小猫小狗受伤都会百般怜惜。他的爹娘都在紫影山庄做事,所以他自小就在庄内长大。叶昔早见他谦卑有礼,又踏实肯干,便将他安排在了叶昔迟的身边伺候。此次出门,叶昔迟便也带着他一起。
见司琴低头似在自责,叶昔迟拍了拍他的肩,安慰道:“这不怪你,先带我去看看吧。”
司琴点头。
沈凝烟也跟着他们一块儿去了后院。
安静的马厩里,那匹已死之马尚未来得及差人运走。它侧倒在地上,双目紧闭,乳白色的液体自嘴角溢出,还残留着几根啃到一半的杂草。
叶昔迟望了几眼,绕到食槽边,拿了一根银针往里试探了一下。
“公子,怎么样?”沈凝烟也来到他的身边。
银针并无分毫变化,叶昔迟摇了摇头,转过身,对着司琴道:“想必是这些日子劳累过度所致。司琴,你待会儿去找些人来将它运走,好生安葬,以免吓到这客栈里的其他客人。待明日天亮,再去雇一匹好马来养着,我们大约近几日都不会离开扬州,若是寻不到也无大碍。”
司琴点头道是,便按着他的吩咐去找人了。
待司琴离开之后,叶昔迟与沈凝烟便喊来了客栈的老板。
客栈老板是一个年逾四十的寡妇,她的丈夫在十年前就已染病去世,留下她与一双未满十岁的儿女。这些年来,她靠着继承亡夫生前开的客栈,生意虽不算特别好,也勉强能将两个孩子拉扯大。女儿在不久前刚刚嫁人,儿子也已成家立业,生活过得倒也不错。
沈凝烟与叶昔迟和她套了一会儿近乎之后,便将话题旁敲侧击地引到了他们所想知道的事情上去。
叶昔迟抿了一口已经半凉的茶,道:“王夫人,听你这么说,那李老板全家是三年前才来到扬州城的吗?”
王氏摆了摆手,“咳,我只是一个寡妇而已,别叫我夫人了,我可受不起。听公子和小姐的谈吐,应该是从北边来的吧?”
叶昔迟点头,“正是。”
王氏想了想道:“我听闻李老板也是从北边来的,随他一同前来的还有他的夫人和一个十六岁的女儿。其实李老板一家也挺可怜的,听别人说他们本是来寻亲的,但最后也没找到自家的亲戚,不知是死了还是搬走了。遍寻无果之下,李老板都不愿放弃希望,便在这里做起了生意。由于他踏实肯干,手头上又有一些积蓄,不到一年便攒够了钱,在倚翠轩的对面租了一个铺子,开了一家小饭馆,做起了小本生意。”
听王氏说到这里,沈凝烟想起白日里看到与倚翠轩差不多大的酒楼,不由诧异道:“饭馆?”
王氏点头道:“起初的确是饭馆,大约还没我这客栈的十分之一的地儿大,可李夫人烧得一手好菜,又是小本经营,同样的菜色还比倚翠轩便宜了好多倍,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久而久之,来光顾的人越来越多,李老板的生意也愈发兴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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