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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刘威和王秘书一样,都有大量的股份在公司,对刘威,任潜悠没有把他当成外人,现在在任潜悠看来,刘威也已经是不可缺少的伙伴了。
不管这边拿肉麻当有趣,另外一边,小七皱起了眉头。
因为猎犬的能力必须在地面上才能发挥,而现在的很多的交通工具都不准携带宠物,所以小七他干脆开了金铁刚刚做出来的房车,一路追踪。
这头大狗对小七很和善,只是经常会眺望云城的方向,似乎是在怀念他的主人。
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自罪。他那可怜的主人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却因为拥有一只这样的狗,而被人监禁折磨。
而现在,他们所在的位置,正是省城。
省城是小七“有记忆”时,就生活的地方,而这条狗却带领他们来到了省城,这说明他的记忆并非是错误的,也不是通过某种方法强加给他的。
那换心诀是很厉害的技巧,当时的黑衣带着任潜悠进入白衣的内心世界,使用的就是这种技巧,也就是说,如果使用方法得当,这种技巧完全可以控制一个人的神志,严格来说,最早的白衣其实是被任潜悠控制了。
再来到省城,小七很有一番感慨,就是在这里,他遇到了任潜悠,也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第四卷:鸿门盛宴 第五二九章:寻找过去
离开这里的时候,还是一个以偷窃为生的小混混,但是再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豪,一个绝对的高手,这种感觉,就叫做衣锦还乡吗?
还有,这种心中横亘着的,无法理解的想法,就叫做近乡情怯吗?
虽然,这里算不上是自己的故乡。
现在的小七和刚刚离开的时候的小七有一点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眼界,在见识过了最顶级的高手之间的战斗,甚至自己都已经成为了绝顶高手之后;在拥有了绝大部分人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财富,拥有了易悠公司的股权,见惯了大人物之后;在住惯了豪华别墅,做惯了豪华汽车之后,再看到老城,小七发现,这以前见过的最大的城市,竟然如此的破败,灰扑扑的,如同蒙尘百年的模型。
而现在的小七再不是之前那没有知识的小混混,他一直在努力学习,或许比同龄人还有些差距,但是他的见识和才智却弥补了这一切,现在的他心中,再也没有那深深的自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信,如同当初刚刚被潜恒熏陶过的潜悠,还不知道收敛自己的这种自信,整个人显得格外神采飞扬,即便心情有些不好,也不过是看起来有些犹豫而已。
半年的时间,先是身体得到了充分的锻炼,然后拥有或者说寻回了自己的能力,现在地小七足足长高了半头。不再是之前矮小的少年,皮肤虽然依然有些黑,却不再是之前那毫无光泽的黑,微黑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好像茁壮生长的黑麦。
这样一个穿一身黑色运动服,身材适中,皮肤微黑。相貌颇为俊秀的少年带着一条狗,有些忧郁地站在街角。还是颇为引人注目地,频频有少女的目光探究一般射过来,却没有回应。
“穆祥,你先带猎犬去找个旅馆住下来,然后打电话给我,我一个人转转。”小七道,穆祥也知道小七地心情不是特别的好。所以点了点头。
在穆祥的身边,还有一个人站着,那就是土行孙了。
求寿山的入口非常隐秘,看起来和周围的空间没有什么不同,而且在高空,所以绝大部分的人都不可能有离开求寿山的机会,而小七回来地时候,土行孙恳求小七能够把他带出去。
在求寿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在外面却要安全的多,而代价就是土行孙的忠诚。
小七并没有完全信任他,现在土行孙还被小七的丝线缚住心脏。
这两人也就是小七的直属手下了。
看穆祥两人带着那条狗走了,小七轻轻叹了一口气,直了直背脊,沿着街慢慢前行。
是不是……该回去看看呢?
他这么想着。
既然猎犬带自己来到了省城。那就说明妹妹也在省城呆过,或许妹妹就是和自己在这里失散的,虽然希望渺茫,但是说不定能够看到见过自己妹妹的人。
已经是傍晚,在街上游荡了几个小时的小七抬起头,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一处小小地胡同。
陌生的熟悉感席卷他的心,他左右看了半晌,突然发现,这里竟然是潜悠第一次传授自己武技的地方。
从那天开始,三个少年天才走上了各自的武学道路。那时候刀法凌厉绝伦的任潜悠。终于放弃了双刀。而走上了长枪宗师地道路,现在的任潜悠在枪法上的造诣早就已经超越了双刀。或许他本就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人,而且想象力丰富、思维敏锐。正面搏杀,威力绝伦、宜守宜攻又变幻莫测的长枪,确实是最适合他的武学,程老师在任潜悠身上费心最多,一直惦记着给他寻找一条最好、最合适的路子,只是程老师算对了初一,没有算对十五,他给错了任潜悠枪谱,却没有传错武学,枪法“岁月”遇到了任潜悠那绝佳的悟性,再加上任潜悠本身拥有的岁月轮回的能力,打造出了现在最强地炽天使——任潜悠地战斗力,有一大半在这骇人的枪法上。虽然程老师还是低估了任潜悠,因为他本来为任潜悠打造地战斗方式是纯技巧的“大黄蜂”而不是现在强大到让人恐怖的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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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这边拿肉麻当有趣,另外一边,小七皱起了眉头。
因为猎犬的能力必须在地面上才能发挥,而现在的很多的交通工具都不准携带宠物,所以小七他干脆开了金铁刚刚做出来的房车,一路追踪。
这头大狗对小七很和善,只是经常会眺望云城的方向,似乎是在怀念他的主人。
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自罪。他那可怜的主人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却因为拥有一只这样的狗,而被人监禁折磨。
而现在,他们所在的位置,正是省城。
省城是小七“有记忆”时,就生活的地方,而这条狗却带领他们来到了省城,这说明他的记忆并非是错误的,也不是通过某种方法强加给他的。
那换心诀是很厉害的技巧,当时的黑衣带着任潜悠进入白衣的内心世界,使用的就是这种技巧,也就是说,如果使用方法得当,这种技巧完全可以控制一个人的神志,严格来说,最早的白衣其实是被任潜悠控制了。
再来到省城,小七很有一番感慨,就是在这里,他遇到了任潜悠,也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第四卷:鸿门盛宴 第五二九章:寻找过去
离开这里的时候,还是一个以偷窃为生的小混混,但是再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豪,一个绝对的高手,这种感觉,就叫做衣锦还乡吗?
还有,这种心中横亘着的,无法理解的想法,就叫做近乡情怯吗?
虽然,这里算不上是自己的故乡。
现在的小七和刚刚离开的时候的小七有一点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眼界,在见识过了最顶级的高手之间的战斗,甚至自己都已经成为了绝顶高手之后;在拥有了绝大部分人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财富,拥有了易悠公司的股权,见惯了大人物之后;在住惯了豪华别墅,做惯了豪华汽车之后,再看到老城,小七发现,这以前见过的最大的城市,竟然如此的破败,灰扑扑的,如同蒙尘百年的模型。
而现在的小七再不是之前那没有知识的小混混,他一直在努力学习,或许比同龄人还有些差距,但是他的见识和才智却弥补了这一切,现在的他心中,再也没有那深深的自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信,如同当初刚刚被潜恒熏陶过的潜悠,还不知道收敛自己的这种自信,整个人显得格外神采飞扬,即便心情有些不好,也不过是看起来有些犹豫而已。
半年的时间,先是身体得到了充分的锻炼,然后拥有或者说寻回了自己的能力,现在地小七足足长高了半头。不再是之前矮小的少年,皮肤虽然依然有些黑,却不再是之前那毫无光泽的黑,微黑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好像茁壮生长的黑麦。
这样一个穿一身黑色运动服,身材适中,皮肤微黑。相貌颇为俊秀的少年带着一条狗,有些忧郁地站在街角。还是颇为引人注目地,频频有少女的目光探究一般射过来,却没有回应。
“穆祥,你先带猎犬去找个旅馆住下来,然后打电话给我,我一个人转转。”小七道,穆祥也知道小七地心情不是特别的好。所以点了点头。
在穆祥的身边,还有一个人站着,那就是土行孙了。
求寿山的入口非常隐秘,看起来和周围的空间没有什么不同,而且在高空,所以绝大部分的人都不可能有离开求寿山的机会,而小七回来地时候,土行孙恳求小七能够把他带出去。
在求寿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在外面却要安全的多,而代价就是土行孙的忠诚。
小七并没有完全信任他,现在土行孙还被小七的丝线缚住心脏。
这两人也就是小七的直属手下了。
看穆祥两人带着那条狗走了,小七轻轻叹了一口气,直了直背脊,沿着街慢慢前行。
是不是……该回去看看呢?
他这么想着。
既然猎犬带自己来到了省城。那就说明妹妹也在省城呆过,或许妹妹就是和自己在这里失散的,虽然希望渺茫,但是说不定能够看到见过自己妹妹的人。
已经是傍晚,在街上游荡了几个小时的小七抬起头,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一处小小地胡同。
陌生的熟悉感席卷他的心,他左右看了半晌,突然发现,这里竟然是潜悠第一次传授自己武技的地方。
从那天开始,三个少年天才走上了各自的武学道路。那时候刀法凌厉绝伦的任潜悠。终于放弃了双刀。而走上了长枪宗师地道路,现在的任潜悠在枪法上的造诣早就已经超越了双刀。或许他本就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人,而且想象力丰富、思维敏锐。正面搏杀,威力绝伦、宜守宜攻又变幻莫测的长枪,确实是最适合他的武学,程老师在任潜悠身上费心最多,一直惦记着给他寻找一条最好、最合适的路子,只是程老师算对了初一,没有算对十五,他给错了任潜悠枪谱,却没有传错武学,枪法“岁月”遇到了任潜悠那绝佳的悟性,再加上任潜悠本身拥有的岁月轮回的能力,打造出了现在最强地炽天使——任潜悠地战斗力,有一大半在这骇人的枪法上。虽然程老师还是低估了任潜悠,因为他本来为任潜悠打造地战斗方式是纯技巧的“大黄蜂”而不是现在强大到让人恐怖的炽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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