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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句一出,聒噪的大婶终于陷入寂静。
她默默扯回了刚才那摊子强行塞进狄利斯手里的传单。
并默默退远。
默默抱紧自己的大菜篮子,期间一直用古怪的眼神注视着狄利斯。
旁观的伊莎贝拉毫不客气地发出嘲笑:“那是看傻逼的眼神哦,狄利斯。”
狄利斯:“……”
他也默默伸出手臂,夺过被伊莎贝拉抱在怀里的地图,将其卷成快崩开的紧绷状态才罢手。
高个子的机械师将自己的仇敌(地图)塞进口袋里,伸出手臂,直接拎起了伊莎贝拉的后领口。
“要遵从长辈的权威,咕咕。”
狄利斯谆谆教导,学着刚才研究物在市集门口端起的架子,也摆出了老父亲的丑恶嘴脸(?):“走吧,我们先去给你买些粉嫩嫩的好看蕾丝小裙子。”
被命运捏住后颈肉的公爵大人:???
“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狄利斯、混……我是坚决不会穿那种衣服的!你听见了没有?!”
伊莎贝拉身上的袍子是狄利斯从钟塔的某处翻来的旧衣服,虽然款式颜色均惨不忍睹,但胜在温暖舒适。
而伊莎贝拉在塔里陪着狄利斯宅上的一整年,基本在毯子、抱枕、被阳光晒得微烫的透明地板、暖和宽大的旧袍子里度过。
她甚至都懒得再开口问狄利斯要双鞋,只顾一边享受一边唾弃机械师的奢侈行为了。
所以,伊莎贝拉此时的状态,一直是光着脚丫披着旧袍子的小女孩。
而这次出行时,她只是随手扯出身上大袍子的某处多余布料,用它多出来的那一端,包裹住自己的脚,权当垫脚的鞋子。
反正这件旧袍子原本也会拖在她身后,正好把它绑成一个粗糙的连体服。
但此时,伊莎贝拉裹在厚袍子里,没有穿鞋的双脚,就在她挣扎踢打时,吸引了机械师的绝大部分注意力。
客观而言,这是双很可爱的脚,左脚脚背上还有一枚极淡极小的黑痣。
——但伊莎贝拉的身体只有五岁,而狄利斯不是什么有奇怪癖好的变态,狄利斯就是狄利斯。
“色泽健康,血管分布正常……指甲稍需修剪,右脚大拇指指甲有点长,有甲沟炎隐患……”
他条件反射地勘测了一遍,就像一年来每天早晨的例行检查那样。
紧接着,狄利斯便得出结论:“嗯,我们还需要一双闪亮闪亮的粉色小皮鞋,上面镶着大蝴蝶结的怎么样?”
“没错,粉色蕾丝裙子配粉色蝴蝶结皮鞋,咕咕,你是个女孩子,所以你肯定很喜欢,书上说女孩子都喜欢粉嫩嫩的衣服。走吧,我们已经在市集门口浪费了太长时间。”
……冷静,伊莎贝拉,冷静,要知道,这可是个路障!
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沉住气,然后……然后相信,他绝对无法顺利找到童装铺子的位置!没错!
也许是发现研究物的脸色过于精彩,狄利斯很快就眉飞色舞地嗨起来,越说越上头:“我听说小女孩都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公主的样子。你喜欢公主吗,咕咕?虽然我对于公主的形象没什么经验,但做一顶可以吸引小鸟的王冠还是没问题的,我也许应该在那顶王冠浇注时加点什么机关……呣……”
“我知道了!我可以把你那顶王冠做成一只有生命的小雄鸟,保证健康逼真,发情期时的啼叫绝对可以吸引成千上万的雌鸟!……嗯,但是要精确地调试出最佳的雄鸟叫声呢……雌鸟择偶的标准是什么?对了,这个课题值得研究……”
十分上头的机械师甚至直接当街掏出了笔,“唰唰唰”写下自己突发奇想的灵感。
伊莎贝拉:“……”
“那位公爵”失踪后,历时一年零四个月,除去刚刚落魄时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此刻,伊莎贝拉·卡斯蒂利亚发自内心地坚定了复仇之信念:一定要夺回曾经的一切。
她要穿回自己的红色呢绒军大衣,把这个奇葩绑上自己的鞭子,绕城拖行八百来回,再用镶着大宝石的高跟鞋敲碎他的脑壳,用其炒栗子!或者砸核桃!往死里磕!
——如此,五岁的公爵大人生无可恋地在内心的小本本上记下。
作者有话要说: hhh本来今晚想憋个大字数的,但看你们一直在催就不怎么好意思,先发上来一章啦~剩下的一章放到明天,视情况分为:单张爆更双份加更(其实我应该狡猾一点说声评论过30明天考虑加更啥的)
狄利斯(举起铁铸雄鸟):看!咕咕!送给你的公主王冠!
伊莎贝拉(内心十分暴躁):呵呵。
市集门口大婶:并不知道今天遇见的那个长得还不错可惜脑子有坑的傻逼小伙子,是自己无意中狙到的大佬。
第10章 谣言哪有故事好玩
诺丁杉市集是个混乱的市集。
所以,当恶鬼公爵仍与机械神明在集市门口,玩着“反弹”与“反弹无效”的幼稚戏码时——【约莫数十个混乱的摊铺外,一条寂静漆黑的小巷】
一个披着宽大黑袍,头戴黑纱,面目不清的陌生来客,步伐不紧不慢地走近了史密斯先生。
后者正斜倚在小巷的墙边抽烟,听见这寂静的脚步声,便斜过眼来看了陌生来客一眼。
同样是大了不少型号的袍子,此人的袍子与伊莎贝拉身上那件拖拖沓沓的大号旧袍完全不同——一眼就能看出其材质上乘的光滑绸缎,以及袍角精致繁复的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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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默默扯回了刚才那摊子强行塞进狄利斯手里的传单。
并默默退远。
默默抱紧自己的大菜篮子,期间一直用古怪的眼神注视着狄利斯。
旁观的伊莎贝拉毫不客气地发出嘲笑:“那是看傻逼的眼神哦,狄利斯。”
狄利斯:“……”
他也默默伸出手臂,夺过被伊莎贝拉抱在怀里的地图,将其卷成快崩开的紧绷状态才罢手。
高个子的机械师将自己的仇敌(地图)塞进口袋里,伸出手臂,直接拎起了伊莎贝拉的后领口。
“要遵从长辈的权威,咕咕。”
狄利斯谆谆教导,学着刚才研究物在市集门口端起的架子,也摆出了老父亲的丑恶嘴脸(?):“走吧,我们先去给你买些粉嫩嫩的好看蕾丝小裙子。”
被命运捏住后颈肉的公爵大人:???
“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狄利斯、混……我是坚决不会穿那种衣服的!你听见了没有?!”
伊莎贝拉身上的袍子是狄利斯从钟塔的某处翻来的旧衣服,虽然款式颜色均惨不忍睹,但胜在温暖舒适。
而伊莎贝拉在塔里陪着狄利斯宅上的一整年,基本在毯子、抱枕、被阳光晒得微烫的透明地板、暖和宽大的旧袍子里度过。
她甚至都懒得再开口问狄利斯要双鞋,只顾一边享受一边唾弃机械师的奢侈行为了。
所以,伊莎贝拉此时的状态,一直是光着脚丫披着旧袍子的小女孩。
而这次出行时,她只是随手扯出身上大袍子的某处多余布料,用它多出来的那一端,包裹住自己的脚,权当垫脚的鞋子。
反正这件旧袍子原本也会拖在她身后,正好把它绑成一个粗糙的连体服。
但此时,伊莎贝拉裹在厚袍子里,没有穿鞋的双脚,就在她挣扎踢打时,吸引了机械师的绝大部分注意力。
客观而言,这是双很可爱的脚,左脚脚背上还有一枚极淡极小的黑痣。
——但伊莎贝拉的身体只有五岁,而狄利斯不是什么有奇怪癖好的变态,狄利斯就是狄利斯。
“色泽健康,血管分布正常……指甲稍需修剪,右脚大拇指指甲有点长,有甲沟炎隐患……”
他条件反射地勘测了一遍,就像一年来每天早晨的例行检查那样。
紧接着,狄利斯便得出结论:“嗯,我们还需要一双闪亮闪亮的粉色小皮鞋,上面镶着大蝴蝶结的怎么样?”
“没错,粉色蕾丝裙子配粉色蝴蝶结皮鞋,咕咕,你是个女孩子,所以你肯定很喜欢,书上说女孩子都喜欢粉嫩嫩的衣服。走吧,我们已经在市集门口浪费了太长时间。”
……冷静,伊莎贝拉,冷静,要知道,这可是个路障!
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沉住气,然后……然后相信,他绝对无法顺利找到童装铺子的位置!没错!
也许是发现研究物的脸色过于精彩,狄利斯很快就眉飞色舞地嗨起来,越说越上头:“我听说小女孩都喜欢把自己打扮成公主的样子。你喜欢公主吗,咕咕?虽然我对于公主的形象没什么经验,但做一顶可以吸引小鸟的王冠还是没问题的,我也许应该在那顶王冠浇注时加点什么机关……呣……”
“我知道了!我可以把你那顶王冠做成一只有生命的小雄鸟,保证健康逼真,发情期时的啼叫绝对可以吸引成千上万的雌鸟!……嗯,但是要精确地调试出最佳的雄鸟叫声呢……雌鸟择偶的标准是什么?对了,这个课题值得研究……”
十分上头的机械师甚至直接当街掏出了笔,“唰唰唰”写下自己突发奇想的灵感。
伊莎贝拉:“……”
“那位公爵”失踪后,历时一年零四个月,除去刚刚落魄时咬牙切齿的赌咒发誓,此刻,伊莎贝拉·卡斯蒂利亚发自内心地坚定了复仇之信念:一定要夺回曾经的一切。
她要穿回自己的红色呢绒军大衣,把这个奇葩绑上自己的鞭子,绕城拖行八百来回,再用镶着大宝石的高跟鞋敲碎他的脑壳,用其炒栗子!或者砸核桃!往死里磕!
——如此,五岁的公爵大人生无可恋地在内心的小本本上记下。
作者有话要说: hhh本来今晚想憋个大字数的,但看你们一直在催就不怎么好意思,先发上来一章啦~剩下的一章放到明天,视情况分为:单张爆更双份加更(其实我应该狡猾一点说声评论过30明天考虑加更啥的)
狄利斯(举起铁铸雄鸟):看!咕咕!送给你的公主王冠!
伊莎贝拉(内心十分暴躁):呵呵。
市集门口大婶:并不知道今天遇见的那个长得还不错可惜脑子有坑的傻逼小伙子,是自己无意中狙到的大佬。
第10章 谣言哪有故事好玩
诺丁杉市集是个混乱的市集。
所以,当恶鬼公爵仍与机械神明在集市门口,玩着“反弹”与“反弹无效”的幼稚戏码时——【约莫数十个混乱的摊铺外,一条寂静漆黑的小巷】
一个披着宽大黑袍,头戴黑纱,面目不清的陌生来客,步伐不紧不慢地走近了史密斯先生。
后者正斜倚在小巷的墙边抽烟,听见这寂静的脚步声,便斜过眼来看了陌生来客一眼。
同样是大了不少型号的袍子,此人的袍子与伊莎贝拉身上那件拖拖沓沓的大号旧袍完全不同——一眼就能看出其材质上乘的光滑绸缎,以及袍角精致繁复的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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