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宿敌写的渣文——疏散银河(31)
从手指尖伸出一条黑线,钻进花丛里将那东西抓住,操控黑线将那东西拿到眼前。
是一条手掌那么大的红色毛毛虫!
又粗又大,肉肉一截一截的,眼睛还贼大,亮晶晶地和孟征对视,一点也不怕似的。
咦!孟征嫌弃地扔掉。
哇哇啊啊好痛痛!毛毛虫掉在地上一边滚一边哇哇叫疼,翻了好几圈后终于停下,抬起那双圆滚滚的大眼睛瞪着孟征。
缺德玩意!专门把它抓出来瞧了还要扔在地上,什么神仙啊,缺德。
毛毛虫说话了,还骂他缺德。孟征无言以为。
毕竟是厉择自己创造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
孟征其实怕毛毛虫,对这种肉叽叽的东西感到头皮发麻,起鸡皮疙瘩。多看一眼都不行。
他一句话也不多说,转身就走,步子比之前快多了。却听身后的毛毛虫说:嘿,缺德神,你要走桃花运了。
孟征才懒得理,继续走,什么桃花运,他才不信。
快步走出花园,迎面伸出一条手臂拦住他的去路。孟征脚步刹住,眼前站着的人是厉择。
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警惕起来,不是这么阴魂不散吧,又要找自己打架?
什么桃花,分明是烂桃花。
孟征后退一步,做好干架的准备,谁知道厉择眼神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忽然就变得柔情,好像满眼都是他的模样。
现在是晚上六点了!
药效开始对厉择起作用了?
孟征不知道是喜还是忧,故意在厉择面前轻蔑一笑,而后说:怎么,想我想得快发疯?他要开始羞辱这个狗东西了。白天这么嚣张,我看你现在还嚣张得起来么。
你!孟征说完那句话就被厉择抱了个满怀。
厉择像条巨型狼狗一样,抱着孟征凑到他脖颈间嗅他的味道,左边嗅了嗅右边,轻轻咬住孟征右耳垂,喘着粗气说:我好想好想你,想见你想疯了,你为什么说离开就离开我?你真是没心没肺。
孟征被他咬得耳根都红了,试图推开他,谁知越推厉择抱得越紧。
放开老子,孟征挣扎着,老子有点遭不住。
往下看的时候对上红色毛毛虫的大眼睛,正惊讶地看着他们搂搂抱抱。
第42章 喜欢你的我
厉择这才放开孟征,还一脸无辜,舍不得拉着孟征的长衫外衣,生怕孟征跑了似的。
你为什么要离开我?厉择还在追问。
孟征蹙眉:什么跟什么呀。什么离开他,这狗东西又在胡说八道什么呢。拍开厉择拉着自己衣服的手。
厉择往后退了一步,毛毛虫差点被踩到,使劲蠕动身子溜走。
两人这才分开保持距离了,孟征变出一个手机,他不知道仙界用什么录视频,反正他用手机习惯了。
打开录制功能,对着厉择的脸,说:你刚才是不是说想我?
想,想得发狂那种想,恨不得每时每刻都看到你,在你身边。厉择知道孟征在用人类的手机录像。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录,可能是想偶尔拿出来看看吧。
你是不是很喜欢我?孟征又问。他要把厉择痴迷他的样子的样子录下来,明天放给厉择看,很期待厉择是个什么反应。想想就很兴奋。
厉择白天俊得凌厉的脸,此刻柔情温和,深邃的眼眸里只有孟征,薄唇开启,缓缓说:当然很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只喜欢你。见不到你的每一秒,我都痛不欲生。
受不了,孟征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开始有点不自在。但还是想继续录下去:之前你不是当着众神的面立誓,如果对我动情,就永生得不到爱么。是这样说的吧?
不是,白天那个不是真正的我,厉择又一副可怜无辜的模样,白天的我失去了记忆,无爱无欲,没有感情,那是石头,不是神,更不是我。他发的任何誓都与我无关。喜欢着你的我,才是真正的我。
孟征觉得厉择有当极品渣男的潜质,可是我现在还是很讨厌白天的你,自大、目中无人、狠心。对我丝毫不留情。
那我该怎么才能弥补?厉择慌了,他见不得孟征讨厌他的样子,我穿越回去把自己打一顿好不好?
孟征一听赶紧说:别别别,你可别。等你穿越到白天,那岂不是又忘了现在?
换个问题问,孟征想了想,说: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他以为厉择会说千年前那次天界盛宴上,散缘神唱了一曲浮生若梦。毕竟那是散缘神第一次在宴会上展现才艺,只此一次,就被载入神史。
因为绝世的容颜和天籁的嗓音,风华绝代,独一无二。给众神留下了极美的享受。
据说当时不少神仙因此喜欢上散缘神,但由于他的名声实在太臭,没有神仙向他表白,偷偷暗恋着。加之脾气也不好,更没人表示爱意。
当然,除了融黎。
谁知厉择沉思了几秒后,视线投向远处,似乎在回忆一段美好的过往:我们第一次亲吻时。
!孟征呆了。
原著中第二个世界里,两人第一次吻是在后面的剧情,可厉择现在的意思是之前吻过。是哪个之前?
如果非要找个之前,就是初中时代那个意外的初吻。不可能是那个吧?
具体点。孟征发现自己声音有点颤。
厉择看向他:不过好像那个吻是个意外。
孟征呼吸一滞:再具体点。
嗯厉择也想努力去想,然而越想越空白,只好摇摇头,忽然想不起来了。
算了,算了。孟征也不知道是失落还是庆幸。厉择怎么可能在初中时候因为那个意外之吻就喜欢上自己?太扯淡了。
你继续问吧。厉择指指手机。
手机里显示已经录了十几分钟,孟征有点不想录了,够了。也没刚才那样的兴奋了,保存好视频后收好手机,没多看一眼厉择,和他擦肩而过:行了,我没心情了,走了,别来烦我。
厉择反手拉住他的手,很受伤的模样:让我陪在你身边吧,不说话也行。
你烦不烦,孟征甩开他的手,我现在心情不好。说完瞬间消失在厉择眼前。
当神仙就是这里好,可以瞬间原地消失。
此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片的白云投下暗色阴影。孟征没有回神宫,选择坐在白云上,想静静待一会儿。
小征
!孟征听见是厉择的声音。
不是吧,这么阴魂不散?
小征?
厉择的声音越来越近,孟征赶紧起身躲在云后。
小征,我看到你了。厉择看到孟征黑色的长纱广袖外衣的衣摆忽闪在白云后面。
孟征往左右看了看,那边的云比较密集,飞快躲进另一片云里。
果然厉择扑了个空,四处张望。
小征,你还是那么幼稚。厉择用天眼透视云层,依然看不见孟征的身影,只好继续找。
孟征勾唇一笑,随手撕了一点棉花糖做的白云塞进嘴里,甜丝丝的,是芒果的味道,真好吃。
那边厉择越找越近:小征,别跟我躲猫猫了,你怎么还喜欢玩这套呀。
孟征咀嚼的动作忽然慢下,仔细琢磨厉择最后那句话,什么叫还喜欢玩这套?说得好像
说得好像他记得曾经和自己玩过一样。
是和他这样躲藏过,但不是躲猫猫这么暧昧。而且时间是在穿书以前,联姻之后。
那时厉择要参加一个重要的活动,穿得非常正式隆重,也才刚联姻不久而已,自己还有点不适应做死对头的对象。
所以厉择叫他一起参加的时候故意藏起来,不想去,觉得丢人。别墅很大,厉择一边找,自己就一边藏。
厉择叫家里的管家和仆人一起找,但是就算仆人找到他了,也不敢说出来,当时厉择脾气就上来了,还威胁自己说:再不出来就报警说你失踪了!
无奈没有厉择玩得起,只好不情不愿出来跟他一起参加活动。
这样的事有很多次,但孟征觉得不叫躲猫猫,这个词太暧昧了,不是宿敌配得上的。
小征,我终于找到你了。
啊!孟征吓了一大跳。
厉择立体如雕刻的俊美五官放大在孟征眼前,距离不过两拳而已,而且有越靠越近的趋势。他双臂撑着柔软的云,将孟征圈在怀里。
你离我远点!都怪自己分心才被厉择找到的。
我凭本事找到你的,为什么要放过你?厉择凑近孟征脖颈细嗅,算起来,这是我们躲猫猫第一次找到你。
孟征脑袋往后避开他,果然中了药剂的厉择还是痞性难改,上辈子一定是个霸主级别的地痞流氓。
小唔。厉择刚一开口就被孟征的食指按住。
只听身侧被云挡住的那边有几个神仙经过,孟征眼神警告厉择安分点。
厉择嘴唇轻轻动了动,看着孟征的眼神越发浓烈,忽然含住他的指尖。
你!孟征立刻抽出手指。
等那几位神仙飞过去后,孟征一把推开厉择,不料腰际不知道什么时候被缠上一条红线,还没推远,自己惯性地扑了回去,撞进了厉择怀里。
小征,你有时候热情起来我真的受不了。厉择顺势搂住他的腰。
而后抱着孟征扑进一躲超大的云里,两人的重量使得棉花做的白云中间凹陷下去一大块,孟征觉得自己是羊如虎口了,厉择不会在这里要对他做点什么吧。
厉择,我警告你,我唔唔孟征后面的话被厉择的唇堵了回去。
那吻既热烈又强势,是厉择一贯的作风,永远要占上风,把别人吃得死死的,哪怕接吻也是如此。
孟征有点无法承受,然而又推不开身上的人,实在太重,想用瞬间消失的法术,却被厉择封住了灵力口。像块任人宰割的肉。
好像只有脚还能踢。孟征使劲去踢厉择,但是对方的腿像石头一样好硬,突然踢到一处,自己的脚趾头被踢伤了。
好疼
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吗?
孟征忽然庆幸现实世界的厉择不喜欢他,没有对他耍流氓,没有强制索吻,不然自己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小征你怎么了?厉择发现了孟征的不对劲,关心地问。
孟征蜷缩起来,不告诉厉择,谁知厉择像是会读心术一样,直接脱掉他的白色休闲鞋。
你要干嘛?孟征真是怕了。
被脱掉鞋后,那只脚的袜子也被厉择脱下,露出一只又白又瘦的脚,脚型优美,五个脚趾头都粉粉的,但大脚趾却红得有点异常。
那只脚被厉择的大手握住,孟征心里涌上一股羞耻之感,然而缩又缩不回来,厉择握得特别紧。
你的脚趾头受伤了。厉择蹙眉认真看他的脚。
我知道,不用你管。还不都是因为他的肉像石头一样硬。
厉择抬起眼,那双眼里写着藏不住的心疼和渴望:我帮你舔舔吧?
!孟征呆滞。
厉择:我的嘴有医治功能,哪里受伤舔哪里,除了你,不会给第二个人舔。
好骚啊,穿了品如的衣服么?
孟征心里一万个卧槽弹幕式飞过。
这是有生之年系列吧,还是自己在做梦。如果是以前,死也想不到厉择这种人会给自己□□趾头。除非要厉择死,哦,不,厉择死也不会。
好不好?厉择期待地哀求着。
行!孟征豁出去了,反正又不是自己舔别人脚,自己不吃亏,但我要录下来。
厉择点头。被允许后心里的小雀跃掩饰不住,慢慢低头
孟征录视频的时候手都在颤抖,不知道是太紧张,还是太激动,直到厉择放开他的脚,这才发现不该硬的地方有反应了。
孟征无话可说。
真不知道将来厉择回到现实世界知道曾做过这样的事,是什么反应,会不会想杀了他。
不管了,又不是自己要求的。而且这小说是厉择写的,他什么都不知道。
对,啥也不知道。
果然被舔过以后脚趾头一点也不疼了。要是这功能放在第一个世界,那第一次上床后后面就不用疼那么久了。
孟征准备穿鞋袜,厉择又再次主动接过,非要给他穿:是我脱的,那就我给你穿,毕竟我是个负责人的男人。
孟征。
如果厉择是渣男,一定是嘴皮子最厉害的渣男。
穿好后,孟征站起身:我真的要走了,你别跟来了。
那你要答应我以后不要和融黎接触,不要和他说话,不要看他,不要联系他,更不可以像今天这么亲密。厉择脸色说变就变。
你是我谁啊,管这么宽,我跟谁接触凭我喜欢。孟征才懒得跟他废话。
跟以前一个德行,当初联姻就说好,各过各的,不管对方的什么风流债。当然自己也没什么风流可说,基本上那些男的都对自己望而生畏。
但是厉择依旧要盘问他接触过密的男人,还说不能让媒体知道他被绿。
关键是和其他男的有商业往来必须要接触过密呀,这怎么就绿了?还不是管得太宽。
厉择浓眉一皱,这是生气的表现。当然孟征又不鸟。
我不喜欢融黎,讨厌他。你没看出来他一直觊觎你么,他心机很深,不是个好东西。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颤抖:我这车速是不是太快了,有没有跟不上的鸭?
融黎有话说:我心机深?厉总贼喊捉贼的本事还是那么厉害!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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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厉择自己创造的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
孟征其实怕毛毛虫,对这种肉叽叽的东西感到头皮发麻,起鸡皮疙瘩。多看一眼都不行。
他一句话也不多说,转身就走,步子比之前快多了。却听身后的毛毛虫说:嘿,缺德神,你要走桃花运了。
孟征才懒得理,继续走,什么桃花运,他才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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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警惕起来,不是这么阴魂不散吧,又要找自己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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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征后退一步,做好干架的准备,谁知道厉择眼神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忽然就变得柔情,好像满眼都是他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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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效开始对厉择起作用了?
孟征不知道是喜还是忧,故意在厉择面前轻蔑一笑,而后说:怎么,想我想得快发疯?他要开始羞辱这个狗东西了。白天这么嚣张,我看你现在还嚣张得起来么。
你!孟征说完那句话就被厉择抱了个满怀。
厉择像条巨型狼狗一样,抱着孟征凑到他脖颈间嗅他的味道,左边嗅了嗅右边,轻轻咬住孟征右耳垂,喘着粗气说:我好想好想你,想见你想疯了,你为什么说离开就离开我?你真是没心没肺。
孟征被他咬得耳根都红了,试图推开他,谁知越推厉择抱得越紧。
放开老子,孟征挣扎着,老子有点遭不住。
往下看的时候对上红色毛毛虫的大眼睛,正惊讶地看着他们搂搂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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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很喜欢我?孟征又问。他要把厉择痴迷他的样子的样子录下来,明天放给厉择看,很期待厉择是个什么反应。想想就很兴奋。
厉择白天俊得凌厉的脸,此刻柔情温和,深邃的眼眸里只有孟征,薄唇开启,缓缓说:当然很喜欢你,非常非常喜欢你,只喜欢你。见不到你的每一秒,我都痛不欲生。
受不了,孟征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开始有点不自在。但还是想继续录下去:之前你不是当着众神的面立誓,如果对我动情,就永生得不到爱么。是这样说的吧?
不是,白天那个不是真正的我,厉择又一副可怜无辜的模样,白天的我失去了记忆,无爱无欲,没有感情,那是石头,不是神,更不是我。他发的任何誓都与我无关。喜欢着你的我,才是真正的我。
孟征觉得厉择有当极品渣男的潜质,可是我现在还是很讨厌白天的你,自大、目中无人、狠心。对我丝毫不留情。
那我该怎么才能弥补?厉择慌了,他见不得孟征讨厌他的样子,我穿越回去把自己打一顿好不好?
孟征一听赶紧说:别别别,你可别。等你穿越到白天,那岂不是又忘了现在?
换个问题问,孟征想了想,说: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他以为厉择会说千年前那次天界盛宴上,散缘神唱了一曲浮生若梦。毕竟那是散缘神第一次在宴会上展现才艺,只此一次,就被载入神史。
因为绝世的容颜和天籁的嗓音,风华绝代,独一无二。给众神留下了极美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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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除了融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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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征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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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征呼吸一滞:再具体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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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算了。孟征也不知道是失落还是庆幸。厉择怎么可能在初中时候因为那个意外之吻就喜欢上自己?太扯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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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里显示已经录了十几分钟,孟征有点不想录了,够了。也没刚才那样的兴奋了,保存好视频后收好手机,没多看一眼厉择,和他擦肩而过:行了,我没心情了,走了,别来烦我。
厉择反手拉住他的手,很受伤的模样:让我陪在你身边吧,不说话也行。
你烦不烦,孟征甩开他的手,我现在心情不好。说完瞬间消失在厉择眼前。
当神仙就是这里好,可以瞬间原地消失。
此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片的白云投下暗色阴影。孟征没有回神宫,选择坐在白云上,想静静待一会儿。
小征
!孟征听见是厉择的声音。
不是吧,这么阴魂不散?
小征?
厉择的声音越来越近,孟征赶紧起身躲在云后。
小征,我看到你了。厉择看到孟征黑色的长纱广袖外衣的衣摆忽闪在白云后面。
孟征往左右看了看,那边的云比较密集,飞快躲进另一片云里。
果然厉择扑了个空,四处张望。
小征,你还是那么幼稚。厉择用天眼透视云层,依然看不见孟征的身影,只好继续找。
孟征勾唇一笑,随手撕了一点棉花糖做的白云塞进嘴里,甜丝丝的,是芒果的味道,真好吃。
那边厉择越找越近:小征,别跟我躲猫猫了,你怎么还喜欢玩这套呀。
孟征咀嚼的动作忽然慢下,仔细琢磨厉择最后那句话,什么叫还喜欢玩这套?说得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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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和他这样躲藏过,但不是躲猫猫这么暧昧。而且时间是在穿书以前,联姻之后。
那时厉择要参加一个重要的活动,穿得非常正式隆重,也才刚联姻不久而已,自己还有点不适应做死对头的对象。
所以厉择叫他一起参加的时候故意藏起来,不想去,觉得丢人。别墅很大,厉择一边找,自己就一边藏。
厉择叫家里的管家和仆人一起找,但是就算仆人找到他了,也不敢说出来,当时厉择脾气就上来了,还威胁自己说:再不出来就报警说你失踪了!
无奈没有厉择玩得起,只好不情不愿出来跟他一起参加活动。
这样的事有很多次,但孟征觉得不叫躲猫猫,这个词太暧昧了,不是宿敌配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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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孟征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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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征脑袋往后避开他,果然中了药剂的厉择还是痞性难改,上辈子一定是个霸主级别的地痞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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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抱着孟征扑进一躲超大的云里,两人的重量使得棉花做的白云中间凹陷下去一大块,孟征觉得自己是羊如虎口了,厉择不会在这里要对他做点什么吧。
厉择,我警告你,我唔唔孟征后面的话被厉择的唇堵了回去。
那吻既热烈又强势,是厉择一贯的作风,永远要占上风,把别人吃得死死的,哪怕接吻也是如此。
孟征有点无法承受,然而又推不开身上的人,实在太重,想用瞬间消失的法术,却被厉择封住了灵力口。像块任人宰割的肉。
好像只有脚还能踢。孟征使劲去踢厉择,但是对方的腿像石头一样好硬,突然踢到一处,自己的脚趾头被踢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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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征忽然庆幸现实世界的厉择不喜欢他,没有对他耍流氓,没有强制索吻,不然自己日子可就不好过了。
小征你怎么了?厉择发现了孟征的不对劲,关心地问。
孟征蜷缩起来,不告诉厉择,谁知厉择像是会读心术一样,直接脱掉他的白色休闲鞋。
你要干嘛?孟征真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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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了,又不是自己要求的。而且这小说是厉择写的,他什么都不知道。
对,啥也不知道。
果然被舔过以后脚趾头一点也不疼了。要是这功能放在第一个世界,那第一次上床后后面就不用疼那么久了。
孟征准备穿鞋袜,厉择又再次主动接过,非要给他穿:是我脱的,那就我给你穿,毕竟我是个负责人的男人。
孟征。
如果厉择是渣男,一定是嘴皮子最厉害的渣男。
穿好后,孟征站起身:我真的要走了,你别跟来了。
那你要答应我以后不要和融黎接触,不要和他说话,不要看他,不要联系他,更不可以像今天这么亲密。厉择脸色说变就变。
你是我谁啊,管这么宽,我跟谁接触凭我喜欢。孟征才懒得跟他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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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厉择依旧要盘问他接触过密的男人,还说不能让媒体知道他被绿。
关键是和其他男的有商业往来必须要接触过密呀,这怎么就绿了?还不是管得太宽。
厉择浓眉一皱,这是生气的表现。当然孟征又不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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