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错修罗场后被复仇了(修真)——敖骨(21)
上面写的是:妖族一脉向来注重血脉的传承,只有妖王的后裔才会出现妖仙骨。
佘俐因为这个被戳了不少脊梁骨,因而佘俐一直在寻找筑出妖仙骨的法子。二十年前,他不知从哪得来的秘方,说是淬炼万妖骨,可得灵丹,助凡身妖精生出妖仙骨,一飞登天。
在那之后,佘俐每年都剔掉上千架妖精的骨头炼丹。妖民生不如死,无数小妖们沦为孤儿,妖精们都开始害怕生出情愫。
短短几年间,妖族数量骤减,族群全脉衰退。
如今已经快要到十年之期了。
看完信件后,天色渐暗,伏蔺从座椅上站起,思绪回到原点。突然,他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快速往走道深处赶去。
在门口守着的鬼兵见自家大王来了,精神一振,就要弯腰行礼。
伏蔺却扬手制止了他们,站立在门前,闻着让人讨厌气味,紧了紧拳头。
这个王八羔子,居然从枫坨山一路追到他的地盘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标题高亮,没看懂的小可爱可以看看此章节的评论。
第33章 端倪
鬼兵见主子脸色阴晦不定,壮着胆问了一声,主子,您这是怎么了?
伏蔺松开拳头,并未推开房门,而是问:你二人白日守在这里,可有听到挣扎声?
鬼兵抱拳:回主子,并未听到!
那便是自愿的,既如此,伏蔺侧目,吩咐道:日后不必往这房间端送膳食了。
二鬼面面相觑,最终跪地领命。
回宗门的路上,季如风一直闷闷不乐,沈谦浔递给他一顶白纱斗笠,人多口杂,你戴上。
季如风淡笑接过,很快便遮住了脸,多谢。
沈谦浔领着他继续往前走,在路过一个卖灵果的小摊前,被说话声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占位空间很小的摊子,卖的都是些低品灵果,此时前方却围满了人。
一听,竟是那摊主在众人面前将那吸人血的老咬人描绘得栩栩如生。一通天花乱坠下去,说得好不痛快,赢得了不少欢呼和掌声。
说到那老妖人初次出现在我这小摊前呐,我就看出他不是个好东西,哪有人能长得那般好瞧?果然!
他一拍案,阴恻恻地遮住半张嘴,像是生怕被那妖人听见了似的,压低声音,那番好相貌,是吃人血生出来的!
吁~众人一倒,拍着胸脯,仿若吓得不清,那后来呢?
后来嘛~摊主拉长了声线,点了点面前的灵石,眼中流出精光。
切!那人们兴致被打散,但还是抛出了不少灵石过去,接着讲接着讲!讲得好,好处少不了!
摊主欸了一声,意犹未尽续着故事将下去,还记得集市那次,妖人被修士们围剿,大骂其是个装腔作势的废人,什么神仙?什么仙君!放我这个凡人面前,都不够他打的!
众人又吆喝一声,砸起灵石来。
而他又是因何暴露?还得从鄙人去书店给小儿买功法说起,妖人拿出无数珍奇心得仙术,让老板寄卖,不巧在转身之时,被风带起了面纱,我便认出!他是来过鄙人小摊交换过灵果的仙人!
季如风神色复杂看向在那说得面色通红的男人,沈谦浔瞧不出不对头,拉着他就要走。
没事,再听听。
他只好作罢,跟在一旁继续听。
说到动情之处,摊主愁闷叹了口气,我本当他是高为人上的仙人,没想他得了酬劳后,又找上来,想讨回那些好不容易得来的灵果。
大伙说说,我一介凡胎俗子,平庸了祖上几代,家里好不容易出了个资质不错的孩子,可惜啊他仰面,不让眼泪流出来。
他父亲是个没本事的庸人,满足不了乖儿的修仙梦,只能尽力而为,想留着那些好点果子给孩子
听客害怕他情绪过激说不出话来,顷刻间,灵果一颗又一颗抛了过去,安慰道:为人父母心,我们都懂你,是那妖人太不人道!将可怜人的一片热忱踩在脚下,可谓是歹毒冷血!
沈谦浔不适地拧着眉头,倒是那妖人本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扯扯嘴角:一群神经病,用不着生气。
说完他一顿,目光游离的恍惚了几秒,沈宗主,可以劳烦您在这等上稍许吗?我想在附近看看,熟悉熟悉环境。
好,我等你。沈谦浔塞给他一颗珠子,叮嘱道:遇到危险就捏破它,我会第一时间找到你。
季如风收下珠子,绕过灵果摊去了集市。
他想去看看小把戏什么的,就半掀头帘看了起来,只要角度找得好,别人是瞧不见他脸的。
老板,请问这个挂件有铜色的吗?小狐狸脚上的铃铛特别好看,铜造的手链它带着应该也很不错。
老板是个年过半旬的老人,带着一对琉璃镜片,头也没抬就回了他:现如今这世道,还有谁会带铜制品啊?没有!
季如风半分不气,打量了老人的手心,询问道:老人家,这些漂亮的小玩意都是您亲手打造的吧?手艺真好。
老人抬起头,看见一双润泽的眸子盯着自己的手看,不自在地缩进了衣袖里,那又如何。
看您手上的茧子,应当打了不少。季如风蹲下身子,拿起那根白银色的手链,所以的物件都是您辛苦打制出来的,哪能有什么高低之分?反正,在小辈眼里,就是如此。
你老人浑浊的眼睛亮了亮,随后又暗了下去,只是嘴角明显带上了笑意,他拍拍对方肩膀。
罢了罢了,看你这小伙子这么会说话,要铜制的是吧?老朽便给你打一副。
真的吗?季如风惊喜道:那我要两副!
老人无言地收回手。
交完定金,约定好时间后,季如风心情愉快地站起身,准备回去找沈谦浔。
身后却传来女孩童言无忌的声音,因为人流太大,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只能断断续续听清几个字。
小女娃疑惑地蹙起秀眉,左看一下又瞧一眼。
最后干脆从几米开外的地方,转到可以瞧见目标人物脸的角度,确定无误后,扯扯旁边女子的袖摆。
阿娘,那有个和这个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坏人瞪着哥哥呢,好吓人。
女子一惊,连忙环顾四周,发现并未异常。
抱歉地朝一脸茫然的男子笑了笑,得到对方回应后,轻声训起女儿。
熹儿,在外面不可乱说,娘就没看见你说得那个人。
女娃得不到信任,嘴巴一瘪,指着一处道:可是,明明就有啊。
女子寻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真看见一个面色阴暗的男人,正瞪着身边这个俊若飘仙的小哥儿。
心道:糟了!抓回女儿的手就对着她臀部拍了一巴掌。
娘说过多少遍了,不可以随便用手指别人,要是碰上了坏人,熹儿会被抓走的!
熹儿不是随便指。女娃委屈地揉揉眼睛,见娘亲抬手又要教训,紧忙低头认错。
阿娘,对不起,是熹儿错了,熹儿不会了。
女子刚松了一口气,又听女儿说:熹儿只是觉得这个哥哥很危险,熹儿不想他死,因为另外一个哥哥是个坏人,他的脖子上有两颗头。
哐当!女子的心像是一瞬间坠入了冰窖,凉得她嘴唇发白。
半响,她抖着手臂搂住女儿的身子,低声询问:熹儿乖,娘亲问你,坏哥哥的两颗头,哪一颗才是与好哥哥长得一样的。
第34章 案件
集市人愈来愈多,季如风怕被人撞掉了斗笠,特意站在一旁,想等人流过去后再出去。
女子问清详情后,在地上用石子往手绢写了几个字,趁着人多做掩护,拉着女儿快步走过。
在接近目标时将手绢不动声色塞到他手里,很快也没入人潮瞧不见踪影了。
季如风感受着手中的柔软,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看那母女离开时惨白的脸色,还是打算留着等出了集市才看。
收好这莫名其妙的手绢,季如风跟在人潮身后准备离去,背上猛地传来强烈的视线,给人坐如针毡的焦灼感。
等他转过头,却发现无一人盯着自己,视线都落在该看的事物上,目不斜视。
心下打紧,季如风出了集市后,确认视线消失后,拿出手绢一看,骤然呼吸一窒。
只见那块丝布上,划着几个字迹不是很清楚的字语。
像是:胞生胎子,一子已亡,危。
.
泸水宗与第一次见并无多大变化,镇守结界的依旧是那个悠哉悠哉晃着腿的白发老头。
两人通过结界后,沈谦浔将人带到了宗主殿,倒了杯茶给他,解释道:尘曦殿被下了绞杀阵,你暂且先住在我这。
季如风看着杯里透亮的水面,抿嘴喝了一口,发现与师会那日喝的茶味道如出一撤。
茶叶清香无比,喝了身心都要舒畅不少。
便道:这茶味道真特别,不知宗主从哪得来的?
沈谦浔弯腰的动作一顿,哦,是自己种的。
是么?季如风晃了晃茶杯,看着漩涡又问:宗主您不喝吗?
沈谦浔摇摇头,蹲下身子,从怀中揣出一物,如风,抬脚。
季如风低头,看着他手里拿着的脚拷,脚一缩,你想干嘛!
脚拷虽只有一只,没有拖着长长的铁链,但做工精细,漆黑的漆面还刻着奇怪的符文,一看就不是普通的脚拷。
沈谦浔看他吓得茶都快端不稳了,暂时遮了去,露出温和的笑容,别怕,一个形式而已,为了方便你查案,只能委屈一下了。
季如风一顿,问道:是他们要求的?
口中的他们,自然指得是正道们。
沈谦浔嗯了一声。
戴这个,无人有权利干扰佩戴之人,虽不好看了些,但保障还是在的,我之所以同意,是担心自己万一疏忽,让你受了伤。
季如风自然忽略他后面的话,放下茶杯,将椅子从他面前移开,既然如此,宗主给我就好,我自己戴。
不行的。沈谦浔无奈地摇头,此物只能由宗门最高掌权者支配,施了秘术,他人根本无法扭动。
这么高级,那所含的寓意应当也不简单吧。
季如风心中冷笑一声,恐怕戴上了,在正道眼里,就代表着被钉上了耻辱柱,是罪人。
不过他并不在乎,这可是个保命的好玩意,究竟耻不耻辱,自己知道。
沈谦浔趁着他发呆的嫌隙,掰开脚拷,套了上去,并未碰着半分。
脚腕一紧,季如风回神,发现脚拷已经被戴上去了,他起身作揖,宗主今前恩情,在下没齿难忘。
前指得是丹药和救命之恩,今指得是信任和庇护之情。沈谦浔将人扶起,无碍,你我之间不必太客气。
季如风和他同时落座,话题转到了正题上,当初我被方宏卓关在地牢数几日,他却从未提过所犯罪名。迷昏后便被小狐狸救走,对于罪名之事,在下只闻是死了一个弟子,其余更是半分不知,宗主可否详细告解一遍?
沈谦浔点头,将经过说了一遍。
在两个月前的某一个清晨,有早起的弟子去尘曦殿上课,结果在山中围,发现了一具尸体。
那尸体四肢干煸僵硬,躺在路中间像是一具骨架,因为其身上的精气,灵力,包括血肉都会吸食得一干二净,只留了一层皮贴在骨头上。
弟子通过尸体穿着的衣服,认出此乃泸水宗内门弟子,当即尖叫,引来了围观。
导师们闻声而至,发现死者是被人用尖牙吸干而死,脖子肩膀分别有两个血孔,是凶手作案时留下的。
沈谦浔说着,瞟了他脖子一眼,季如风干脆拿出丝巾遮住那些牙印。
但由于血孔大小不一,便猜测凶手并非一人,而是两个。
刚巧,尘曦殿近几月来了一对不太一样的主仆,主子不爱说话,待人冷漠,却对养着的灵宠笑脸相待,万分溺爱。
灵宠则更加沉默寡言,总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对主人爱搭不理,可见着外人找上导师主人就凶。
季如风听着表情开始古怪,这和案件有什么很大的关系吗?好在沈谦浔神色如常地圆了过去。
导师据说是个家二代,拿出的心得功法每一件都可以惊骇修仙界,可世间根本没有一个家族有这么丰厚的底蕴,那么导师所得的东西
季如风听了个大概,思索道:意思就是说,我,是个活了不少年的老妖人,因修不了仙,便从旁门左道偷学了禁术。
想要长生不老,就得吸食生人精神气和血液,而我养的灵宠,性随主,也是一个吸血精。
噗!沈谦浔被他直白的说法呛得失了态,点点头:是这样没错。
季如风差点笑死,嘲讽道:想象力这么丰富,不去写话本真是可惜了。
咳。沈谦浔从未见过他这样,嗯的一面,轻咳一声,为何会这样怀疑,原因出在
美人事件。
事件发生前半个月,有好几个弟子,在尘曦殿看见了美到不可方物的人儿,那美人一袭绯衣,站在屋檐上,清风吹过,圆月下,更添绝色。
圆月?季如风想到那些脚印,怕都是来偷看的贼儿吧。
沈谦浔:后来经证实,那美人便是导师身边跟着的狐狸。
如何?他们看见狐狸杀人了?
并不。沈谦浔否认,有一个弟子,看见娇艳美人坐在房檐上,一双眸子生得妖诡无比。夜色下,她手中转着好几颗血红的珠子,再眸光一闪,那珠子化成丝丝血气飘至空中,由月光一照,散发出幽幽红光,而美人正如痴如醉吸食着那些血气。
恋耽美
佘俐因为这个被戳了不少脊梁骨,因而佘俐一直在寻找筑出妖仙骨的法子。二十年前,他不知从哪得来的秘方,说是淬炼万妖骨,可得灵丹,助凡身妖精生出妖仙骨,一飞登天。
在那之后,佘俐每年都剔掉上千架妖精的骨头炼丹。妖民生不如死,无数小妖们沦为孤儿,妖精们都开始害怕生出情愫。
短短几年间,妖族数量骤减,族群全脉衰退。
如今已经快要到十年之期了。
看完信件后,天色渐暗,伏蔺从座椅上站起,思绪回到原点。突然,他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快速往走道深处赶去。
在门口守着的鬼兵见自家大王来了,精神一振,就要弯腰行礼。
伏蔺却扬手制止了他们,站立在门前,闻着让人讨厌气味,紧了紧拳头。
这个王八羔子,居然从枫坨山一路追到他的地盘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标题高亮,没看懂的小可爱可以看看此章节的评论。
第33章 端倪
鬼兵见主子脸色阴晦不定,壮着胆问了一声,主子,您这是怎么了?
伏蔺松开拳头,并未推开房门,而是问:你二人白日守在这里,可有听到挣扎声?
鬼兵抱拳:回主子,并未听到!
那便是自愿的,既如此,伏蔺侧目,吩咐道:日后不必往这房间端送膳食了。
二鬼面面相觑,最终跪地领命。
回宗门的路上,季如风一直闷闷不乐,沈谦浔递给他一顶白纱斗笠,人多口杂,你戴上。
季如风淡笑接过,很快便遮住了脸,多谢。
沈谦浔领着他继续往前走,在路过一个卖灵果的小摊前,被说话声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占位空间很小的摊子,卖的都是些低品灵果,此时前方却围满了人。
一听,竟是那摊主在众人面前将那吸人血的老咬人描绘得栩栩如生。一通天花乱坠下去,说得好不痛快,赢得了不少欢呼和掌声。
说到那老妖人初次出现在我这小摊前呐,我就看出他不是个好东西,哪有人能长得那般好瞧?果然!
他一拍案,阴恻恻地遮住半张嘴,像是生怕被那妖人听见了似的,压低声音,那番好相貌,是吃人血生出来的!
吁~众人一倒,拍着胸脯,仿若吓得不清,那后来呢?
后来嘛~摊主拉长了声线,点了点面前的灵石,眼中流出精光。
切!那人们兴致被打散,但还是抛出了不少灵石过去,接着讲接着讲!讲得好,好处少不了!
摊主欸了一声,意犹未尽续着故事将下去,还记得集市那次,妖人被修士们围剿,大骂其是个装腔作势的废人,什么神仙?什么仙君!放我这个凡人面前,都不够他打的!
众人又吆喝一声,砸起灵石来。
而他又是因何暴露?还得从鄙人去书店给小儿买功法说起,妖人拿出无数珍奇心得仙术,让老板寄卖,不巧在转身之时,被风带起了面纱,我便认出!他是来过鄙人小摊交换过灵果的仙人!
季如风神色复杂看向在那说得面色通红的男人,沈谦浔瞧不出不对头,拉着他就要走。
没事,再听听。
他只好作罢,跟在一旁继续听。
说到动情之处,摊主愁闷叹了口气,我本当他是高为人上的仙人,没想他得了酬劳后,又找上来,想讨回那些好不容易得来的灵果。
大伙说说,我一介凡胎俗子,平庸了祖上几代,家里好不容易出了个资质不错的孩子,可惜啊他仰面,不让眼泪流出来。
他父亲是个没本事的庸人,满足不了乖儿的修仙梦,只能尽力而为,想留着那些好点果子给孩子
听客害怕他情绪过激说不出话来,顷刻间,灵果一颗又一颗抛了过去,安慰道:为人父母心,我们都懂你,是那妖人太不人道!将可怜人的一片热忱踩在脚下,可谓是歹毒冷血!
沈谦浔不适地拧着眉头,倒是那妖人本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扯扯嘴角:一群神经病,用不着生气。
说完他一顿,目光游离的恍惚了几秒,沈宗主,可以劳烦您在这等上稍许吗?我想在附近看看,熟悉熟悉环境。
好,我等你。沈谦浔塞给他一颗珠子,叮嘱道:遇到危险就捏破它,我会第一时间找到你。
季如风收下珠子,绕过灵果摊去了集市。
他想去看看小把戏什么的,就半掀头帘看了起来,只要角度找得好,别人是瞧不见他脸的。
老板,请问这个挂件有铜色的吗?小狐狸脚上的铃铛特别好看,铜造的手链它带着应该也很不错。
老板是个年过半旬的老人,带着一对琉璃镜片,头也没抬就回了他:现如今这世道,还有谁会带铜制品啊?没有!
季如风半分不气,打量了老人的手心,询问道:老人家,这些漂亮的小玩意都是您亲手打造的吧?手艺真好。
老人抬起头,看见一双润泽的眸子盯着自己的手看,不自在地缩进了衣袖里,那又如何。
看您手上的茧子,应当打了不少。季如风蹲下身子,拿起那根白银色的手链,所以的物件都是您辛苦打制出来的,哪能有什么高低之分?反正,在小辈眼里,就是如此。
你老人浑浊的眼睛亮了亮,随后又暗了下去,只是嘴角明显带上了笑意,他拍拍对方肩膀。
罢了罢了,看你这小伙子这么会说话,要铜制的是吧?老朽便给你打一副。
真的吗?季如风惊喜道:那我要两副!
老人无言地收回手。
交完定金,约定好时间后,季如风心情愉快地站起身,准备回去找沈谦浔。
身后却传来女孩童言无忌的声音,因为人流太大,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只能断断续续听清几个字。
小女娃疑惑地蹙起秀眉,左看一下又瞧一眼。
最后干脆从几米开外的地方,转到可以瞧见目标人物脸的角度,确定无误后,扯扯旁边女子的袖摆。
阿娘,那有个和这个哥哥长得一模一样的坏人瞪着哥哥呢,好吓人。
女子一惊,连忙环顾四周,发现并未异常。
抱歉地朝一脸茫然的男子笑了笑,得到对方回应后,轻声训起女儿。
熹儿,在外面不可乱说,娘就没看见你说得那个人。
女娃得不到信任,嘴巴一瘪,指着一处道:可是,明明就有啊。
女子寻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果真看见一个面色阴暗的男人,正瞪着身边这个俊若飘仙的小哥儿。
心道:糟了!抓回女儿的手就对着她臀部拍了一巴掌。
娘说过多少遍了,不可以随便用手指别人,要是碰上了坏人,熹儿会被抓走的!
熹儿不是随便指。女娃委屈地揉揉眼睛,见娘亲抬手又要教训,紧忙低头认错。
阿娘,对不起,是熹儿错了,熹儿不会了。
女子刚松了一口气,又听女儿说:熹儿只是觉得这个哥哥很危险,熹儿不想他死,因为另外一个哥哥是个坏人,他的脖子上有两颗头。
哐当!女子的心像是一瞬间坠入了冰窖,凉得她嘴唇发白。
半响,她抖着手臂搂住女儿的身子,低声询问:熹儿乖,娘亲问你,坏哥哥的两颗头,哪一颗才是与好哥哥长得一样的。
第34章 案件
集市人愈来愈多,季如风怕被人撞掉了斗笠,特意站在一旁,想等人流过去后再出去。
女子问清详情后,在地上用石子往手绢写了几个字,趁着人多做掩护,拉着女儿快步走过。
在接近目标时将手绢不动声色塞到他手里,很快也没入人潮瞧不见踪影了。
季如风感受着手中的柔软,虽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看那母女离开时惨白的脸色,还是打算留着等出了集市才看。
收好这莫名其妙的手绢,季如风跟在人潮身后准备离去,背上猛地传来强烈的视线,给人坐如针毡的焦灼感。
等他转过头,却发现无一人盯着自己,视线都落在该看的事物上,目不斜视。
心下打紧,季如风出了集市后,确认视线消失后,拿出手绢一看,骤然呼吸一窒。
只见那块丝布上,划着几个字迹不是很清楚的字语。
像是:胞生胎子,一子已亡,危。
.
泸水宗与第一次见并无多大变化,镇守结界的依旧是那个悠哉悠哉晃着腿的白发老头。
两人通过结界后,沈谦浔将人带到了宗主殿,倒了杯茶给他,解释道:尘曦殿被下了绞杀阵,你暂且先住在我这。
季如风看着杯里透亮的水面,抿嘴喝了一口,发现与师会那日喝的茶味道如出一撤。
茶叶清香无比,喝了身心都要舒畅不少。
便道:这茶味道真特别,不知宗主从哪得来的?
沈谦浔弯腰的动作一顿,哦,是自己种的。
是么?季如风晃了晃茶杯,看着漩涡又问:宗主您不喝吗?
沈谦浔摇摇头,蹲下身子,从怀中揣出一物,如风,抬脚。
季如风低头,看着他手里拿着的脚拷,脚一缩,你想干嘛!
脚拷虽只有一只,没有拖着长长的铁链,但做工精细,漆黑的漆面还刻着奇怪的符文,一看就不是普通的脚拷。
沈谦浔看他吓得茶都快端不稳了,暂时遮了去,露出温和的笑容,别怕,一个形式而已,为了方便你查案,只能委屈一下了。
季如风一顿,问道:是他们要求的?
口中的他们,自然指得是正道们。
沈谦浔嗯了一声。
戴这个,无人有权利干扰佩戴之人,虽不好看了些,但保障还是在的,我之所以同意,是担心自己万一疏忽,让你受了伤。
季如风自然忽略他后面的话,放下茶杯,将椅子从他面前移开,既然如此,宗主给我就好,我自己戴。
不行的。沈谦浔无奈地摇头,此物只能由宗门最高掌权者支配,施了秘术,他人根本无法扭动。
这么高级,那所含的寓意应当也不简单吧。
季如风心中冷笑一声,恐怕戴上了,在正道眼里,就代表着被钉上了耻辱柱,是罪人。
不过他并不在乎,这可是个保命的好玩意,究竟耻不耻辱,自己知道。
沈谦浔趁着他发呆的嫌隙,掰开脚拷,套了上去,并未碰着半分。
脚腕一紧,季如风回神,发现脚拷已经被戴上去了,他起身作揖,宗主今前恩情,在下没齿难忘。
前指得是丹药和救命之恩,今指得是信任和庇护之情。沈谦浔将人扶起,无碍,你我之间不必太客气。
季如风和他同时落座,话题转到了正题上,当初我被方宏卓关在地牢数几日,他却从未提过所犯罪名。迷昏后便被小狐狸救走,对于罪名之事,在下只闻是死了一个弟子,其余更是半分不知,宗主可否详细告解一遍?
沈谦浔点头,将经过说了一遍。
在两个月前的某一个清晨,有早起的弟子去尘曦殿上课,结果在山中围,发现了一具尸体。
那尸体四肢干煸僵硬,躺在路中间像是一具骨架,因为其身上的精气,灵力,包括血肉都会吸食得一干二净,只留了一层皮贴在骨头上。
弟子通过尸体穿着的衣服,认出此乃泸水宗内门弟子,当即尖叫,引来了围观。
导师们闻声而至,发现死者是被人用尖牙吸干而死,脖子肩膀分别有两个血孔,是凶手作案时留下的。
沈谦浔说着,瞟了他脖子一眼,季如风干脆拿出丝巾遮住那些牙印。
但由于血孔大小不一,便猜测凶手并非一人,而是两个。
刚巧,尘曦殿近几月来了一对不太一样的主仆,主子不爱说话,待人冷漠,却对养着的灵宠笑脸相待,万分溺爱。
灵宠则更加沉默寡言,总是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对主人爱搭不理,可见着外人找上导师主人就凶。
季如风听着表情开始古怪,这和案件有什么很大的关系吗?好在沈谦浔神色如常地圆了过去。
导师据说是个家二代,拿出的心得功法每一件都可以惊骇修仙界,可世间根本没有一个家族有这么丰厚的底蕴,那么导师所得的东西
季如风听了个大概,思索道:意思就是说,我,是个活了不少年的老妖人,因修不了仙,便从旁门左道偷学了禁术。
想要长生不老,就得吸食生人精神气和血液,而我养的灵宠,性随主,也是一个吸血精。
噗!沈谦浔被他直白的说法呛得失了态,点点头:是这样没错。
季如风差点笑死,嘲讽道:想象力这么丰富,不去写话本真是可惜了。
咳。沈谦浔从未见过他这样,嗯的一面,轻咳一声,为何会这样怀疑,原因出在
美人事件。
事件发生前半个月,有好几个弟子,在尘曦殿看见了美到不可方物的人儿,那美人一袭绯衣,站在屋檐上,清风吹过,圆月下,更添绝色。
圆月?季如风想到那些脚印,怕都是来偷看的贼儿吧。
沈谦浔:后来经证实,那美人便是导师身边跟着的狐狸。
如何?他们看见狐狸杀人了?
并不。沈谦浔否认,有一个弟子,看见娇艳美人坐在房檐上,一双眸子生得妖诡无比。夜色下,她手中转着好几颗血红的珠子,再眸光一闪,那珠子化成丝丝血气飘至空中,由月光一照,散发出幽幽红光,而美人正如痴如醉吸食着那些血气。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