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2章 捕快
“说吧!你们想怎么着?”刘柏彤也不慌张,当然是不会慌张,这是南七省六扇门总捕头啊,能怕这些还只是地痞流氓一样的人?
“算你识相,我也不多要,每个人你赔偿一百两银子,再加上这几天生意上的损失,你再出三千两银子,然后胳膊腿的你留下一个,这事就算完了。”尹东华也是不客气,直接是狮子大开口,这一下就要了差不多四千两银子了。
“钱倒是不多,但是这要我的胳膊腿?这我倒是想看看你有什么本事?”刘柏彤说道。
“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时候尹东华身边的小山子站出来指着刘柏彤说道,尹东华的脸色也是十分难看,于是也是看着小山子说话。
“你知道我们家公子是谁吗!我家公子乃是顺天府府尹的内弟,你惹得起吗!”小山子说道。
“内弟?小舅子?你姐夫是顺天府府尹?”沐泽看着尹东华说道。
“不错,你惹得起么?赶紧照我们公子说的做,要不然到时候把你抓到大牢之中,就算是你跪下来求我们公子也没用了!”小山子气势嚣张的说道。
“顺天府尹是谁?”刘柏彤问道,他还真不知道现在的府尹是谁。
“我也不知道啊。”沐泽摆了摆手,他也不知道顺天府尹是谁,毕竟这些事情不怎么在意,要不是因为巧合,恐怕没准连刘柏彤都不认识。
看着沐泽和刘柏彤这样不给面子,尹东华也是不在多说,直接就是站起来,扭头出去了,但是尹东华是出去了,剩下的这几个人可是没出去,从手里抽出来短棒看着刘柏彤和沐泽。
“我往后去去,你来吧!”沐泽很有眼力劲的往后退了几步,把房间都给让了出来,知道这事自己上不了手。
“等一会儿就完事了。”刘柏彤笑道。
事情也是真快,尹东华还没走下楼梯,屋里边这几个打手就被刘柏彤给扔下去了,顺着楼梯直接是砸到了尹东华的身上,直接就是把尹东华个撞了一个跟头。
老三还在底下等着呢,看见尹东来轱辘着就出来了吗,就知道这上面是动了收了,当下大喊一声:“给我上!”然后上前直接是扶起来尹东华。
有了老三的话,这些打手自然是不在等着了,拿着棍棒就是冲向楼梯,还没到楼梯口,就看见楼梯口上走下来一个年轻人,年纪不大,穿着一身褐色劲装,正是刘柏彤。
“不用上去了,咱们就在这吧!”刘柏彤说道,飞起一脚,把面前最前边这个人就踹了出去,。
这里打了起来,自然是有不少的人在这围观了,但是飞燕帮的老三确实关注不到这里,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尹东华。
就看见尹东华被老三扶着坐到了一边,闭着眼睛在那哼哼唧唧的,额头上也是有一块淤青,到是没流血,但是已经是有些受不了了,任由老三扶着,在那一动不动的。
其实是没什么事情,但是架不住尹东华娇嫩啊,家里面就是一个姐姐,和单传没什么区别,所以是一直没受过这些,所以才这样,受到点什么就是受不了了。
等到老三给尹东华弄好了,再看战场上,自己手底下的打手已经是倒了一地了,都在地上哀嚎着。
“嘶!”老三就是倒吸一口冷气,这也也太厉害了,原本是想着这一个人再厉害,也是打不过三十多个人,但是现在这样子根本是没法打的样子啊,一个人就是这么厉害,早知道就不来了。
但是老三却不能不上了,这时候也是要硬着头皮上了,但是这时候却有人给老三解了围,只见外面走进来四五个捕快,都是顺天府的捕快。
他们这个捕快和六扇门的捕快就是不一样了,他们更像是警察一样的,还有些城管之类的职能。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渐渐的人们把捕快捕役和快手合称,就叫成了捕快,捕快的称呼起源于哪朝无法考证,但是至少在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前期就拥有了类似职能的人,这是最初捕快的雏形,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甚至是有些书都是认为这样的职能出现在大禹处理防风氏开始,就出现了这样的专职人员。这些捕快平日身着便装,腰挂表明身份的腰牌,怀揣铁尺、绳索。可以说是全副武装的样子。
领头的称为“捕头”、“班头”。老百姓称捕快为“捕爷”、“牌头”、“头翁”、“牌翁”等等。在明清法律条文中,称捕快为“应捕”或“应捕人”,即“本有逮捕罪人之责的人”。有的大州县,捕快往往配备马匹执行公务,故又称之为“马快”。而徒步者,则称之为“步快”、“健步”或“楚足”。就像是水浒传里面那个雷横就是步快班头,那个朱仝就是马快班头,还有那个秦琼秦叔宝,也是马快班头出身。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尤其是大明朝,捕快是贱籍,什么是贱籍,就是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中国古代的法定社会等级。像是捕快,乐户教坊司之类的。并严格规定他们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免有辱斯文。即便他们脱离捕快行业,其子孙也必须在三代以后方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而且这些捕快就是最平凡的底层剥削者,要比一般的官吏还常见,为什么?因为他们经常就是在大街上厮混,而且是没有工资的,有的都是一些补贴,一年到头才不过是十两银子,这日子都过不下去,人家卖早点的还能挣十六两银子那,你这捕快又算是场面上的人物,有牌面啊,但是一年到头挣了十两银子,说出去都掉价,所以这些人就是最常见的敲诈勒索者。
(未完待续)
“算你识相,我也不多要,每个人你赔偿一百两银子,再加上这几天生意上的损失,你再出三千两银子,然后胳膊腿的你留下一个,这事就算完了。”尹东华也是不客气,直接是狮子大开口,这一下就要了差不多四千两银子了。
“钱倒是不多,但是这要我的胳膊腿?这我倒是想看看你有什么本事?”刘柏彤说道。
“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时候尹东华身边的小山子站出来指着刘柏彤说道,尹东华的脸色也是十分难看,于是也是看着小山子说话。
“你知道我们家公子是谁吗!我家公子乃是顺天府府尹的内弟,你惹得起吗!”小山子说道。
“内弟?小舅子?你姐夫是顺天府府尹?”沐泽看着尹东华说道。
“不错,你惹得起么?赶紧照我们公子说的做,要不然到时候把你抓到大牢之中,就算是你跪下来求我们公子也没用了!”小山子气势嚣张的说道。
“顺天府尹是谁?”刘柏彤问道,他还真不知道现在的府尹是谁。
“我也不知道啊。”沐泽摆了摆手,他也不知道顺天府尹是谁,毕竟这些事情不怎么在意,要不是因为巧合,恐怕没准连刘柏彤都不认识。
看着沐泽和刘柏彤这样不给面子,尹东华也是不在多说,直接就是站起来,扭头出去了,但是尹东华是出去了,剩下的这几个人可是没出去,从手里抽出来短棒看着刘柏彤和沐泽。
“我往后去去,你来吧!”沐泽很有眼力劲的往后退了几步,把房间都给让了出来,知道这事自己上不了手。
“等一会儿就完事了。”刘柏彤笑道。
事情也是真快,尹东华还没走下楼梯,屋里边这几个打手就被刘柏彤给扔下去了,顺着楼梯直接是砸到了尹东华的身上,直接就是把尹东华个撞了一个跟头。
老三还在底下等着呢,看见尹东来轱辘着就出来了吗,就知道这上面是动了收了,当下大喊一声:“给我上!”然后上前直接是扶起来尹东华。
有了老三的话,这些打手自然是不在等着了,拿着棍棒就是冲向楼梯,还没到楼梯口,就看见楼梯口上走下来一个年轻人,年纪不大,穿着一身褐色劲装,正是刘柏彤。
“不用上去了,咱们就在这吧!”刘柏彤说道,飞起一脚,把面前最前边这个人就踹了出去,。
这里打了起来,自然是有不少的人在这围观了,但是飞燕帮的老三确实关注不到这里,因为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尹东华。
就看见尹东华被老三扶着坐到了一边,闭着眼睛在那哼哼唧唧的,额头上也是有一块淤青,到是没流血,但是已经是有些受不了了,任由老三扶着,在那一动不动的。
其实是没什么事情,但是架不住尹东华娇嫩啊,家里面就是一个姐姐,和单传没什么区别,所以是一直没受过这些,所以才这样,受到点什么就是受不了了。
等到老三给尹东华弄好了,再看战场上,自己手底下的打手已经是倒了一地了,都在地上哀嚎着。
“嘶!”老三就是倒吸一口冷气,这也也太厉害了,原本是想着这一个人再厉害,也是打不过三十多个人,但是现在这样子根本是没法打的样子啊,一个人就是这么厉害,早知道就不来了。
但是老三却不能不上了,这时候也是要硬着头皮上了,但是这时候却有人给老三解了围,只见外面走进来四五个捕快,都是顺天府的捕快。
他们这个捕快和六扇门的捕快就是不一样了,他们更像是警察一样的,还有些城管之类的职能。捕快原来分为捕役和快手,渐渐的人们把捕快捕役和快手合称,就叫成了捕快,捕快的称呼起源于哪朝无法考证,但是至少在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前期就拥有了类似职能的人,这是最初捕快的雏形,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甚至是有些书都是认为这样的职能出现在大禹处理防风氏开始,就出现了这样的专职人员。这些捕快平日身着便装,腰挂表明身份的腰牌,怀揣铁尺、绳索。可以说是全副武装的样子。
领头的称为“捕头”、“班头”。老百姓称捕快为“捕爷”、“牌头”、“头翁”、“牌翁”等等。在明清法律条文中,称捕快为“应捕”或“应捕人”,即“本有逮捕罪人之责的人”。有的大州县,捕快往往配备马匹执行公务,故又称之为“马快”。而徒步者,则称之为“步快”、“健步”或“楚足”。就像是水浒传里面那个雷横就是步快班头,那个朱仝就是马快班头,还有那个秦琼秦叔宝,也是马快班头出身。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
捕快在古代属于“贱业”,尤其是大明朝,捕快是贱籍,什么是贱籍,就是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中国古代的法定社会等级。像是捕快,乐户教坊司之类的。并严格规定他们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免有辱斯文。即便他们脱离捕快行业,其子孙也必须在三代以后方有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而且这些捕快就是最平凡的底层剥削者,要比一般的官吏还常见,为什么?因为他们经常就是在大街上厮混,而且是没有工资的,有的都是一些补贴,一年到头才不过是十两银子,这日子都过不下去,人家卖早点的还能挣十六两银子那,你这捕快又算是场面上的人物,有牌面啊,但是一年到头挣了十两银子,说出去都掉价,所以这些人就是最常见的敲诈勒索者。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