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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鸫的手很稳,虽是在慌忙中匆匆挥起扫帚,但依然没失了准头,正正打在了怪虫的身上。
“噗叽”一声,虫子被拍扁了。
季鸫仍不放心,接二连三地又拍了七八下,直到虫身已经瘪成了一滩泥,连翅膀都不再颤动,他才住了手。
这时,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只被他拍死在衣服上的虫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怪虫和一般的昆虫一样,分为头、胸、腹三节。
它的头部很小,呈倒三角锥状,一对前突的复眼却很大;而肚子原本像个乒乓球一样极圆极鼓,被季鸫拍扁之后,就完全瘪了下去,从破口处流出一大股白金色的浆液;至于它的尾节则足有小指长,呈竹节状,纤纤细细地拖在身后。
再结合它背上的两对透明的薄片状翅膀,季鸫觉得,这分明就是一只长得很畸形的蜻蜓。
他不是昆虫学家,自然说不好有没有哪一种蜻蜓长得圆肚长尾。
只不过,在他的常识里,没有任何一种蜻蜓能够像这一只这般,只要碰到人体,就能让好好一个大活人转瞬烧得骨肉成灰。
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打死了这一只以后,还有没有别的呢?
季鸫搓了个牙花子。
如果这玩意儿也跟蟑螂似的,发现一只就相当于在看不到的地方还躲着一万只的话,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不行,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季鸫大感不妙。
他觉得自己起码得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再从长计议。
——对了!
季鸫记得,距离此处不远,就是市中心的一个商圈,那儿应该有两家大型超市,足可以给他提供躲避的场所。
而且最重要的是,超市里面肯定能找到食物和饮水,天知道他还要在这鬼城里盘桓多久,有吃有喝才是保命的关键!
不过,在出发之前,他还要先做一项准备。
季鸫就近找了一家成衣店。
万幸这时已经是八月末了。
虽然天气还未成转凉,但临近入秋,各家服装店都纷纷上了秋装。
季鸫挑了一件长袖的男士连帽衫,直接套上,将兜帽罩到头顶,再系紧领口的绑带。
穿好之后,他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觉得还不够保险,又从配饰柜里拿了一对手套和一只口罩,把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就剩一对眼睛露在外面,活像个阿拉伯妇女。
——嗯,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
在方才那对情侣遇袭的遭遇中,季鸫察觉到一个非常关键的信息,那就是,那种金飞贼一样的蜻蜓,似乎只有在与人的皮肤直接接触的时候,才会至人起火。
在一开始的时候,那只蜻蜓直直撞到了男人拿着手机的手上,男子就像油蜡遇到明火一样,立刻就被点着了。
可到了姑娘那儿,蜻蜓先是碰到了她的肩膀,但隔着一层T恤,女孩没有马上起火,反而是在她慌乱之中用手将肩上的异物扫开时,才从碰触到蜻蜓的手背处冒出了火苗。
所以季鸫认为,若是把自己包得严实一点,在再遇到那种古怪的蜻蜓时,他起码能把安全系数提高一个等级。
在大夏天里穿成这样,不仅很热,而且看起来像个变态,不过和小命比起来,这些问题都只是毛毛雨了。
把自己收拾整齐,季鸫又拿了一条新皮带和与之配套的U型夹,将菜刀套拴在腰间。
然后他比划了一下角度,觉得这样自己在遇险的时候,就能像古代的刀客一样,来个帅气的拔刀斩了。
至于那把拍死了蜻蜓的扫帚,他也没打算放弃。
毕竟比起他的弓箭和菜刀,对付蜻蜓这种飞虫,还是扫帚比较方便——其实如果可以,他很想找把苍蝇拍,但这家店里没有,只能等到了超商再来个鸟枪换炮了。
拿皮带的时候,季鸫还特地注意了一下标签牌,然后被上头四位数的定价狠狠给惊了一下。
好在,在这个充满了硫磺味的废墟一般的城市里,他无论拿什么东西,都不用掏钱,不然光是他这一身行头,怕是就得花掉整整三个月的补贴了。
自认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之后,季鸫就决定出发了。
他绕出柜台,回到店面,背好自己的弓袋,伸手就打算去开门。
然则就在他的手指要触碰到门把的前一秒,季鸫猛地抽回了手,同时“腾腾腾”后退三步,抄起扫帚横在身前,摆出了警戒的姿势。
因为,他看到,玻璃门的金属弧形手柄上,有一抹突兀的绯红色,虽只是一闪而逝,但两者的颜色对比实在太过鲜明,令他猛然察觉到了危险。
紧接着,从门把的背面爬出了一只尾指长的小蜥蜴。
如果不是颜色不对,季鸫差点儿就要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壁虎了。
但这玩意儿虽然长了一个很像壁虎的外表,但它的颜色却非常诡异,不仅红得像血一样,而且从侧面看,竟然还泛着金属色的光泽。
这尾蜥蜴在两腮的位置还有一排仿佛触角一般的肉芽凸起,看起来就跟曾经风靡一时的宠物六角龙鱼似的。
不过季鸫可不觉得水栖的六角龙鱼能在光滑的金属门把上爬得飞快。
这时,那只小蜥蜴已经顺着门把爬到了门扉上,迅疾地越过玻璃,“呲溜”一声钻进了柜子与墙壁的夹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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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叽”一声,虫子被拍扁了。
季鸫仍不放心,接二连三地又拍了七八下,直到虫身已经瘪成了一滩泥,连翅膀都不再颤动,他才住了手。
这时,他终于看清楚了这只被他拍死在衣服上的虫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怪虫和一般的昆虫一样,分为头、胸、腹三节。
它的头部很小,呈倒三角锥状,一对前突的复眼却很大;而肚子原本像个乒乓球一样极圆极鼓,被季鸫拍扁之后,就完全瘪了下去,从破口处流出一大股白金色的浆液;至于它的尾节则足有小指长,呈竹节状,纤纤细细地拖在身后。
再结合它背上的两对透明的薄片状翅膀,季鸫觉得,这分明就是一只长得很畸形的蜻蜓。
他不是昆虫学家,自然说不好有没有哪一种蜻蜓长得圆肚长尾。
只不过,在他的常识里,没有任何一种蜻蜓能够像这一只这般,只要碰到人体,就能让好好一个大活人转瞬烧得骨肉成灰。
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打死了这一只以后,还有没有别的呢?
季鸫搓了个牙花子。
如果这玩意儿也跟蟑螂似的,发现一只就相当于在看不到的地方还躲着一万只的话,那问题可就严重了。
——不行,不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
季鸫大感不妙。
他觉得自己起码得先找个安全的地方,再从长计议。
——对了!
季鸫记得,距离此处不远,就是市中心的一个商圈,那儿应该有两家大型超市,足可以给他提供躲避的场所。
而且最重要的是,超市里面肯定能找到食物和饮水,天知道他还要在这鬼城里盘桓多久,有吃有喝才是保命的关键!
不过,在出发之前,他还要先做一项准备。
季鸫就近找了一家成衣店。
万幸这时已经是八月末了。
虽然天气还未成转凉,但临近入秋,各家服装店都纷纷上了秋装。
季鸫挑了一件长袖的男士连帽衫,直接套上,将兜帽罩到头顶,再系紧领口的绑带。
穿好之后,他看了看镜中的自己,觉得还不够保险,又从配饰柜里拿了一对手套和一只口罩,把自己从头到脚包得就剩一对眼睛露在外面,活像个阿拉伯妇女。
——嗯,这样应该就没问题了。
在方才那对情侣遇袭的遭遇中,季鸫察觉到一个非常关键的信息,那就是,那种金飞贼一样的蜻蜓,似乎只有在与人的皮肤直接接触的时候,才会至人起火。
在一开始的时候,那只蜻蜓直直撞到了男人拿着手机的手上,男子就像油蜡遇到明火一样,立刻就被点着了。
可到了姑娘那儿,蜻蜓先是碰到了她的肩膀,但隔着一层T恤,女孩没有马上起火,反而是在她慌乱之中用手将肩上的异物扫开时,才从碰触到蜻蜓的手背处冒出了火苗。
所以季鸫认为,若是把自己包得严实一点,在再遇到那种古怪的蜻蜓时,他起码能把安全系数提高一个等级。
在大夏天里穿成这样,不仅很热,而且看起来像个变态,不过和小命比起来,这些问题都只是毛毛雨了。
把自己收拾整齐,季鸫又拿了一条新皮带和与之配套的U型夹,将菜刀套拴在腰间。
然后他比划了一下角度,觉得这样自己在遇险的时候,就能像古代的刀客一样,来个帅气的拔刀斩了。
至于那把拍死了蜻蜓的扫帚,他也没打算放弃。
毕竟比起他的弓箭和菜刀,对付蜻蜓这种飞虫,还是扫帚比较方便——其实如果可以,他很想找把苍蝇拍,但这家店里没有,只能等到了超商再来个鸟枪换炮了。
拿皮带的时候,季鸫还特地注意了一下标签牌,然后被上头四位数的定价狠狠给惊了一下。
好在,在这个充满了硫磺味的废墟一般的城市里,他无论拿什么东西,都不用掏钱,不然光是他这一身行头,怕是就得花掉整整三个月的补贴了。
自认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之后,季鸫就决定出发了。
他绕出柜台,回到店面,背好自己的弓袋,伸手就打算去开门。
然则就在他的手指要触碰到门把的前一秒,季鸫猛地抽回了手,同时“腾腾腾”后退三步,抄起扫帚横在身前,摆出了警戒的姿势。
因为,他看到,玻璃门的金属弧形手柄上,有一抹突兀的绯红色,虽只是一闪而逝,但两者的颜色对比实在太过鲜明,令他猛然察觉到了危险。
紧接着,从门把的背面爬出了一只尾指长的小蜥蜴。
如果不是颜色不对,季鸫差点儿就要把它当成一只普通的壁虎了。
但这玩意儿虽然长了一个很像壁虎的外表,但它的颜色却非常诡异,不仅红得像血一样,而且从侧面看,竟然还泛着金属色的光泽。
这尾蜥蜴在两腮的位置还有一排仿佛触角一般的肉芽凸起,看起来就跟曾经风靡一时的宠物六角龙鱼似的。
不过季鸫可不觉得水栖的六角龙鱼能在光滑的金属门把上爬得飞快。
这时,那只小蜥蜴已经顺着门把爬到了门扉上,迅疾地越过玻璃,“呲溜”一声钻进了柜子与墙壁的夹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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