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玄幻 > 我跨界养的崽长角了

第154页

    出了大中华麻辣烫的院子,他舒展了下手臂,感觉自己好久没有吃这么饱了。
    今天傍晚没有雪,却有风。
    寒风吹拂过林忘玄的发梢,送来一股令人无法抗拒的香味。
    才收拢衣襟,准备离开的林大公子不得不驻足。
    当他循着味道走进烧烤店时,只恨自己为什么在第一家店吃的那么饱?!
    等他抱着不多吃,只品尝的心态,点了各种食材各一串后,却终于没能忍住……
    撸串时,他一边享受这比麻辣烫还诱人的美味,一边琢磨着,这些东西都不甚贵,祝南风耗费如此多心力,弄出这样与众不同的美食,却怎么想都觉得赚不到什么大钱啊。
    然后,小跑堂瞧着他衣着华贵,就捧着托盘,朝着他走了过来。
    托盘上摆着6个小杯子,“这位公子,这酒是我们掌柜请您试喝的,这些您都可以免费喝。您可以和了觉得好,再消费买酒。”
    “……”林忘玄微微一笑,立即明白了这种设置的意味。
    他倒也不太介意,心道只怕这馆子里,恐怕难以提供能让他林忘玄觉得不错的酒。
    抱着这样的轻慢心情,他捏起小跑堂摆在桌上的小酒杯中的一个。
    可他只轻抿了一口,眼睛便亮了起来。
    随即一口饮尽,他又捏起另一个酒杯,才要立即品尝下,转念忙又放下酒杯,用热水漱了漱口才娶品尝。
    这样的好酒,可不能混了味道。
    果然,第二杯酒的味道虽然与之前那杯决然不同,却一样的有其独特的口感和味道,他细细体会酒液入口入喉时几种不同的味道和刺激感。
    接下来,他一一细品了每一杯酒。
    然后,林忘玄用四颗指甲大的金粒子,买了一瓶100块钱的红酒,两瓶4块钱的青岛啤酒,一小瓶100块钱的二锅头,一瓶8块钱的rio,一瓶100块的朗姆酒,和一瓶60块钱的和酒。
    他从未喝过这样醇香的好酒,口感如此细腻多变。
    让大管事将其他酒收好,他就着一瓶青啤,几乎将点的所有烤串都吃光时,他才回想起自己两刻钟前的想法。
    原来,祝南风想赚的大钱,是他这种有闲钱,喝的起好酒的人的啊。
    再离开时,林忘玄已经有些挺不直腰了。
    拉起兜帽遮住头脸,他也觉得自己身为林府大公子,在山南街连吃两家馆子,有些羞人。
    只是,站在祝氏杂货铺门口整理门面的阿九,却已看穿了一切。
    别遮掩了,这位公子,我知道你来时翩翩脱尘,身姿笔挺,步伐轻健的样子。
    林忘玄并不知道自己在阿九眼中形象崩塌的有多厉害,他正专心琢磨着下次空腹再来吃一次烤串时,又闻到了一种不太一样的味道——
    来自于上风口的另一家馆子,似乎是……大中华炒粉店。
    心里莫名冒起一股火,他真是……应该中午就来吃,每家店都不应该店太多的……
    当晚,林大公子撑的睡不着觉。
    后半夜好不容易入眠,梦中却尽是美食。
    作者有话要说:  【古代酿酒能力远不及现代】
    第51章 替她骄傲
    山南街上, 即便是寒冬, 却也热闹了起来。
    络绎不绝的陌生人来到这条街上, 大多数是因着街上美食馆子的口碑, 闻讯来尝鲜的。
    孩子们也更加活跃, 他们既不是藏在家里瞎玩,也没有走街串巷的乱跑, 而是一趟趟出城拣木枝,三大捧一个铜板呢。
    还有的则窝在烤串铺子后院劈木签子, 劈100根就能换两个铜板。
    曾经在没事儿的白日里串门聊八卦的小媳妇们也没闲着, 不是已经跟着南风做起买卖, 就是找大中华成衣铺子负责织毛衣的李大姐, 领两根针几团毛线, 接个织毛衣的活干。
    曾经的山南街现如今焕然一新,冷寂的冬日也热火朝天,生机勃勃。
    现在,他们有了新的希望。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渴望过更好日子的心, 都被那个突然出现在山南街的女人激活了。
    而那个女人的心, 已经以山南街为基点,朝着城外蔓延开了。
    一大早,南风吃过早饭便跟谢四开了个小会。
    前面几家馆子的成功,让他们快速有了金钱回流。谢四立即揣着更多的钱来找她,渴望将山南街其他邻居们也拉下水。
    南风从没想过自己的脚步会走的这样快,常常有唏嘘之感。
    她琢磨着去隔壁街上转转, 毕竟很多东西其实没必要从地球买过来,或许异界人也能就地取材完成,她想找一些匠人谈后续更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合作。
    才准备迈步,便见街尾摇摇摆摆走过来一个人。
    太阳挂在他身后,将他照的暖洋洋的,墨绿色的长发被光一映,颜色都浅了些。
    但哪怕沐浴在朝阳中,他的线条也没有柔缓一分一毫,少年人两条大长腿迈开,宽阔的肩膀微微摇晃,配合上冷冽的表情,很有种六亲不认的霸王要来灭谁全族的氛围。
    南风一看就他便笑了出来,远远朝着他摇手。
    纪寻双目淡淡看着她,也没回个笑容,脚下的步子却更快了几分。
    “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仰起头,她挑眉询问几息间便走到面前的长腿少年。
    这一身白色大氅好适合他凛冽的气质,他穿上后,站在铺了雪的街上,于冬日中既锋锐无匹又妖美逼人。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