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 > 她要雨露均沾[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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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再听到这话,她倒是没有以前那样过激的反应。
    只是转头看向慕焉:“姐,那个沈放,你见过?”
    慕焉点头,“温润沉稳,年轻有为。”
    这是她对沈放的第一印象。
    那人长得也挺不错,虽不及霍时彦,却也是眉宇轩昂。
    慕澜稍稍宽慰了一些,想了想,还是问慕海:“爸,进来有什么晚会宴席之类的没?我想见见这个沈家大公子。”
    慕焉拉了拉她的衣袖,“澜澜……”
    她想说的是慕澜大可不用见沈放。
    因为慕焉觉得她和沈放根本不可能如慕海所想那般结亲。
    人家一表人才,又能力出众,哪里会看上她这样一个残废?
    但慕海答应了:“今晚有个慈善舞会,就是沈氏集团举办的。”
    “你也一起去吧。”
    这么些年了,他家这小女儿一度不喜欢隆重盛大的场合,慕海也没强求着她去参加。
    难得慕澜主动问起,正好也借此机会,把慕澜慕家千金的身份好好推广出去。
    再者就是慕澜和霍时彦那事。
    “澜澜,你和阿彦怎么样了?”慕海问起。
    慕澜神情僵了僵,沉默了片刻才回:“协议书已经签好字了,这几天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听到这个消息,慕海有些失望。
    他当然是希望慕澜和霍时彦能幸福美满的。
    不管是出于哪方面的考量。
    只不过事已至此,慕海也知道再劝也无用,便由着慕澜去了。
    “那你离婚后什么打算?”
    慕澜看向他,笑了笑:“爸,你是不是不想让我住在家里啊?”
    “怎么可能!爸当然希望你住在家里了,否则当初也不至于劝你让阿彦入赘了!”慕海语调拔高,说起这些往事,他还有些来气。
    也不知道当初的慕澜性子究竟随了谁,那么倔。
    让她不要嫁给霍时彦她不肯;让她劝霍时彦入赘,她也不肯。
    最后差点没把慕海气死。
    现在也一样,霍时彦功成名就了,她又要跟人离婚……
    “闺女,你是不是天生就过不得舒坦日子,非得找虐啊?”慕海眼巴巴的望着慕澜,心里想的什么,便说了出来。
    慕澜:“……”
    旁边的慕焉轻咳了一声,慕海这才闭了嘴,默默吃饭。
    因为程愫住在她公司安排的公寓里,家里的氛围异常和睦。
    慕澜这顿早餐吃得很饱,吃完以后便开车去了公司。
    《青梅》的演员表已经定下来了。
    封锦给慕澜发了微信,通知她开机时间。
    慕澜翻了翻日历,也就一周后的事情,时间还是比较紧的。
    拍摄地点在邻市,届时慕澜和林晚一、秦郁会一起进组,她倒也不觉得紧张。
    毕竟也不是独自去往一个陌生环境。
    慕澜在一澜影视呆了整整一个上午,和秦郁对了下戏。
    因为秦郁出演男二秦时久一角,在剧中和慕澜饰演的秦笙笙是姐弟关系,所以两人对手戏不少。
    临近中午时,慕澜给全公司职员点了餐,然后收到了霍时彦发来的微信消息。
    微信是今早加的。
    霍时彦发来的验证消息,说为了方便联系她确定时间去民政局办理手续。
    所以慕澜通过了。
    霍时彦说他下午两点左右有空。
    很简短的一句,符合他的性子。
    慕澜回了一句“民政局”见,便起身去会议室和肖野他们一起吃午餐了。
    ……
    会议室里只有肖野一个人。
    慕澜进门时惊了惊,下意识要退出去。
    却被肖野叫住了:“进来吧,你的餐在这儿呢。”
    慕澜只好过去,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下,随口问道:“其他人呢?”
    她记得还约了秦郁、郑北和他们一起吃饭来着。
    肖野笑:“大家都比较有眼力见。”
    他笑起来很好看,桃花眼里水色潋滟,特别动人。
    慕澜没敢跟他对视,那双眼睛实在是电力十足,她顶不住。
    假装听不懂肖野的话,慕澜埋头吃饭。
    肖野单手托腮,眯着眼瞧她,随口问道:“你和霍氏集团的那位怎么样了?”
    有了之前的经历,肖野特意查了一下霍时彦的背景。
    得知对方是霍氏集团的创始人,肖野便有些担心。
    他自认,和霍时彦没有可比性。
    也难怪慕澜对他的撩拨无动于衷。
    到底是经历过霍时彦那样优秀的男人,旁的自然也就只能算是平平凡凡,不起眼的存在。
    那晚慕澜被那男人带走后,肖野也曾想过追上去。
    可后来他意识到霍时彦才是慕澜合法丈夫,他若是真的在慕澜离婚前对她纠缠不清,他日这事要是传出去了,慕澜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她可是要混娱乐圈的人,负面绯闻会对她造成不可预料的影响。
    所以肖野忍住了,只眼睁睁看着霍时彦带走了慕澜。
    且接下来的这些天,他也没有主动去接近过慕澜。
    今天实在是忍不住了,便想问问她。
    慕澜吃饭的动作顿了顿,舔了舔唇,看向肖野:“下午去民政局。”
    她要离婚这事,肖野也是知道的,没有隐瞒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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