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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遇暖阳(GL)——酒小熹(119)

    还好她学习努力用功,成绩一直是班里的名列前茅,中考也去了市里很好的高中,路途遥远,所以她几乎每半年才回一次家。
    陆辛晨很想去首都看看,班里的许多同学都在暑假被爸妈带着去首都玩过,她的愿望是高中毕业后能够去一次首都,要是能考上那里的学校就再好不过。
    于是她拼命学习,努力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高考成绩出来了,她的分数很亮眼,可是回家告诉父母时,他们的表现并不是很开心的样子。
    去首都上大学?那学费生活费一定很高吧?
    我可以自己兼职赚生活费,而且好的大学学费并不高,一个学期也就三四千而已。
    三四千?这样吧,其实你爸已经给你找了个好人家,女孩子不用读那么多的书,好好相夫教子就行了。
    原来,早在陆辛晨临近高考前,家里便给她说好了相亲对象,甚至已经和对方约好了上门见面的时间,以及彩礼的数字。
    陆辛晨当然宁死不屈,这么多年的情绪一下子爆发,一哭二闹三上吊闹得街坊邻居人尽皆知,就连相亲对象也给吓跑。
    他们或许也是怕了,怕陆辛晨做出什么极端的行为,算是半推半就下准许了她继续读下去。
    陆辛晨高兴没几天,查询录取通知时才知道,自己的志愿遭到修改,首都大学也变成了省内某免费师范大学。
    要求毕业以后需要接受分配到边远地区支教三年,或者直接选择偿还四年学费。
    陆辛晨的梦想从来都不是当老师,因此毕业以后的她,毅然决然走上了独自偿还学费的路,一个人背井离乡来到首都,她相信这么大的一座城市总会能有她的容身之处。
    不过她的运气也好,应聘的第一家公司就是她后来升任为经理的公司,只不过这个时候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急需用人,不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她,算是破格录用。
    陆辛晨很开心,但也因此更加卖力工作,一开始她住在公司提供的免费宿舍里,宿舍一共有四个女孩,另外三个都是和她一样只身来到大城市打拼的人。
    陆辛晨每天早出晚归,争取做到第一个到公司,最后一个离开公司,同宿舍的同事都无法理解,她一个女孩子怎么这么拼,按照她们的说法都是,希望来到大城市工作然后认识个条件不错的男人嫁了。
    陆辛晨无法理解这种思维,和她爸妈希望她不读书早嫁人有分别吗?在她看来没有。
    咦,陆辛晨,你晚上回来还加班啊,这么卖力老板也不会多发你一份工资啊。
    就是就是,和我们一块玩吧。
    不了不了。陆辛晨尴尬一笑。
    后来觉得住在集体宿舍实在是太吵,而且很影响她的工作,拿到工资后的陆辛晨立马搬了出来。
    陆辛晨在外租住的第一间房子是首都的地下室,因为租金便宜,所以她也顾不得那么多,靠近马路的那面墙上有个小小的窗子,四四方方,虽然不能打开,但那里是唯一能接受外界光亮的地方。
    搬出来住以后,陆辛晨比原先更加卖力工作,因此也常常因为出色的业绩被领导夸赞,那个时候首都的房价还不算太高,看到公司里的同事各个都在商量准备买房的时候,陆辛晨也是第一次动了那个念头,她也好想要在这个城市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可是算了算需要的钱,对于现阶段的她来说,还是差得太远,陆辛晨只好更加的省吃俭用,吃着泡面在出租屋里熬夜加班是常有的事情。
    幸运的是,运气从来不会亏待努力的人。
    陆辛晨升职了,从普通职员升到了部门主管,她的工资也由此翻了番。
    她也从地下室搬到了一居室,从她来首都的这两年,家里人从来没有间断过找她拿钱,有时候的理由是父亲做活摔断了腿急需用钱,有时候是弟弟要交学费临时拿不出来找她借。
    说的是挺好听,但从来没有还过,陆辛晨是能帮则帮,只求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陆辛晨也是在这个时候遇见了自己的爱情,她是个小她几岁的应届生,来她们公司应聘,虽然没有应聘上,但她们两个也互相留了联系方式,因为同样都是从小地方来,家里也有个弟弟,两个人很有共同语言,一来二去便熟络起来,甚至还约出来一起逛街吃饭。
    陆辛晨生日那天,下班回来,发现女孩晚上来找她,还给她带了蛋糕,两个人都喝了点酒,自然而然发生了关系。
    虽然没有明确确认是那种关系,但是陆辛晨的心里认定了,她也经常过来找自己,两个人一块看看电视,一起做东西吃,周六周末还会去首都的郊外游玩。
    那个时候,陆辛晨已经在筹备买房的事情,她想要让自己喜欢的女孩搬进来和自己一块住。
    可是等到她攒到首付款的那天,来到售楼处时,忽然发现她和另外一个男人一同出现,挽着手很是亲密的样子,陆辛晨上前去说理,才得知那个男人是首都本地人,有房有车,他们就快结婚了,打算再置办一套婚房。
    陆辛晨那个时候才觉得这一切就像是个笑话,天大的笑话,什么一起努力拼搏,一起还贷,一起在这个城市站稳脚跟,到头来都不及人家男人的一个踏实的房本。
    没有吵闹,没有撕逼,陆辛晨留了最后的体面,平静地结束这段感情。
    那阵子她一度陷入了消极,每天给她打电话最多的人是各个楼盘的销售,突然有一天早晨醒来有所觉悟,趁着房价没大涨前上了车。
    那是陆辛晨拥有的第一套房子,第一次觉得有在首都扎根的感觉,失恋并没有让她从此一蹶不振,她更加努力地工作,职位节节高升,直到最后做到了经理一职。
    这个时候的她,已经三十五岁了,拥有一套带院子350平的别墅。
    当有一天发现自己想要拥有的都有了的时候,才会觉得十分空虚,这些年陆陆续续往家里填了不少钱,她自己心里也清楚那是填不完的窟窿无底洞,不过她不在乎了,只要他们不要来首都找她,不要来烦扰她,给点钱不算什么事。
    经历了几年前的那次恋爱,她不敢再轻易对人付出真心,望着银行卡上日渐堆积的数字,却也只是成了数字。
    直到她遇见了程恩星,那个在面试间里举手投足充满自信的女孩,只是一眼,陆辛晨便被她给吸引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程恩星也算是第一个让她主动告白的女生,陆辛晨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不管结果如何,起码心底里不会留下遗憾,虽然后来的结果果然如她料到的那般被拒绝,程恩星是个开朗阳光自信的女孩,她就像是烈火一样,刚烈,火热,趋热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陆辛晨就像是阴郁的下雨天,巷子里永不见阳光的青苔,她们骨子里是不合适的,更准确来说,程恩星不会喜欢上她这样的人吧,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令她心动的人。
    那天晚上程恩星对她说过的话令她印象深刻,人活着这世上,开心一天就赚一天,除了生死都是小事。
    自从程恩星离职以后,陆辛晨一个人想了许多,三十五年了,她可能需要对现状做出些改变,她的人生并没有从此定格,她还不是个死人,她的未来还能够有不一样的可能。
    想通一切以后,陆辛晨毅然决然向待了十几年的公司递了辞呈,公司老总对她多加挽留无果,陆辛晨的辞呈上理由是这样写的:世界那么大,我还没来得及去看看。
    借用了一下网络段子,但差不多就是自己要表达的心境。
    她的顶头上司说:什么时候你想再回来,这里随时都欢迎你。
    陆辛晨道谢后,点头收拾东西离开,走出公司大楼的那一瞬,抬头望去,那一眼见不到头的摩天大楼,还真有松了口气的感觉。
    回到家中的陆辛晨主动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语气冷漠:以后我不会再往家里打钱,说个数吧,从今往后就当作没我这个女儿。
    对方开口要价五百万。
    他们当然是知道陆辛晨拿的出来这个数目,所以才狮子大开口,陆辛晨没作犹豫,同意了。
    她卖了自己的别墅,将五百万汇了过去,拉黑所有联系方式,也搬了家。
    这个世上钱能解决的,都不是事情。还记得打那通电话的时候,陆辛晨还抱有那么一丁点希望,他们会选择女儿而不是钱,可惜没有。
    算了也罢,这些年来,养育之恩也算是还清了,陆辛晨不再欠他们任何。
    收拾上行囊,陆辛晨去国外玩了一阵子,花了些钱,人也浪得很愉快,长期在高压工作下的她很难得出来放松旅行,她想辞职以后大概每天都能这么轻松。
    别墅是按揭买下来的,陆辛晨的贷款还未还完,转手卖出后,减掉给出的五百万,她的手里还剩了好几百万,平时做做理财投资什么的,日子也能过得很轻松自在。
    从国外回来,陆辛晨在各个城市间犹豫,最后还是敲定了首都,在这里待了十多年早就有割舍不下的感情,先在酒店里住了几天,陆辛晨这才开始找房子。
    她看上了一套房子还不错,是私人别墅,房东直租,整个二楼有两室一厅一卫,还有个大阳台,价钱并不比单租两居室的商品房贵,再加上陆辛晨住惯了别墅,更喜欢有大阳台大院子的环境,这便和对方赶紧联系上了。
    记得她打电话那天是下午,四点左右,接电话的是个女人,语气有些匆忙,还说她现在要去幼儿园接孩子,晚点才有空看房子。
    陆辛晨说自己不着急,而后和对方约了第二天的白天。
    房东姓黄,叫黄依桐,在付钱之前陆辛晨已经看了对方的身份证以及房本,她们两个年龄相仿,想必日后应该能够合得来。
    再加上这个小区附近的环境还不错,陆辛晨不愿意再折腾,就这样租了下来。
    搬家的那天,房东人还不错,帮着她跑上跑下,还和她一起给二楼做了卫生。
    上一任住在这里的房客是对夫妇,总是吵架,吵得我每天晚上睡不好,孩子也总是闹醒,现在总算是好了。黄依桐喃喃。
    这个你放心,我平时都是一个人,晚上不会太吵。陆辛晨强调。
    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后陆辛晨才发现,自己好像还从来没有见过房东的丈夫,莫非是单亲妈妈?当然她也并没有去好奇过问,这样有失礼貌。
    心情好的时候,陆辛晨也会让自己接一接外包的私活,让自己不是那么闲得无所事事,尽管她的钱这辈子只要不乱花造作,也是够用的。
    楼下的房东生活几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每天早晨透过窗子陆辛晨都能看到这个女人在门口把三岁的女儿送上校车,接着出门去买菜,洗衣服做饭,收拾房子,偶尔会在院子里练练瑜伽什么的,下午在门口接女儿,照顾女儿生活,其实也挺枯燥无味的。
    差不多一个月,她们二人除了偶然的碰头会礼貌的打个照面以外,几乎没有别的交流。
    一切的转机还要从那一次开始,首都进入秋季以后,雨也渐渐地多了起来,黄依桐那天有事出门,阳台上晾了许多大人和孩子的衣物,却没曾想突然下起了雨。
    陆辛晨不是个爱插手别人生活的人,可是那天透过窗子看到二楼阳台外那个女人一个人费力地站在雨下收拾衣服,她忽然就很想去帮个忙,只是帮个忙而已,举手之劳的事情。
    不用不用,我自己来就可以了,你这样会淋湿的。黄依桐一开始拒绝她的好意。
    没事,反正我也是闲着,这么多衣服你一趟也搬不完。陆辛晨说着已经自顾自上前去帮忙。
    两个人一通急忙抢救,总算是将所有衣服都给收进了屋里,黄依桐抱着衣服歉意说:真是不好意思麻烦你了,都淋湿了。
    小事情。陆辛晨耸耸肩。
    黄依桐正要下楼,膝盖闪了下差点摔倒下去,陆辛晨眼疾手快将她给搀住:你有没有事?
    老毛病了,自从生了我女儿就有了这个风湿的毛病,一到下雨天膝盖就痛,我想可能是当时没坐好月子的原因。
    陆辛晨看她也怪可怜的,干脆帮她把所有衣服都搬到了一楼去,正当她要转身上楼时,黄依桐一口唤住了她。
    那个,陆小姐。黄依桐拿出了一条浴巾来,这条是干净的,家里备给客人用的,你拿着擦擦吧。
    陆辛晨愣了下有些意外,伸手接过道了声谢谢。
    她抬手用浴巾擦了擦自己的头发,还有身上被雨淋湿的部位,一个人尴尬地站在一楼客厅里,这也是她第一次在一楼待这么久,角落里有两个篮子里放着各种玩具,墙上贴满了卡通贴画,就在她发愣的时候,黄依桐从厨房走了出来。
    陆小姐,喝杯热咖啡吧。
    谢谢陆辛晨伸手接过。
    那个,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晚上一起吃顿饭吧,就当作谢谢你的帮忙。黄依桐试探问。
    您太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陆辛晨回答。
    没事的,我家里也没有别的人,只有我和我女儿,我也很少和其他人一块吃饭了,你若是不嫌弃的话
    陆辛晨后来答应了她的邀请,下楼吃饭前,她回房洗了个澡换了身干爽的衣服,黄依桐将晚餐准备好,摆放在精致的盘子中,她的女儿叫童童,很是可爱,有礼貌又乖巧。
    陆辛晨觉得女孩子就应该这样大大方方养,而不是像她小时候那般,尽管过去那么多年,有些记忆已经不是那么明了,但童年带给一个人的影响往往是一生的。
    黄依桐给陆辛晨倒了酒,礼貌地询问她在哪高就,因为黄依桐也挺好奇的,就在陆辛晨关注她的同时,她也有意无意在关注对方的动向,她好像挺少出门,大部分时间都在家里待着,看看书什么的。
    之前在一家五百强企业做总经理,前阵子刚辞了职。
    黄依桐听完觉得讶异:那应该是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啊,为什么会辞职不干了呢?
    陆辛晨低头浅浅一笑,大概是以前的生活累了,想要换一种方式重新生活吧。
    我真佩服你的魄力,我以前在一家银行上班,不过为了照顾孩子就辞了职,现在除了兼职当一名房东,偶尔会接接私活赚点外快什么的。黄依桐笑着说。
    请见谅,孩子的父亲是
    离婚了,在我怀孕期间出轨。
    真抱歉。
    没事,我早就走出来了,现在觉得没有男人也挺好的。黄依桐故作坚强说完一饮而尽杯中的酒。
    两个人都喝了些酒,不知不觉打开了话匣子,互相倾诉了许多,在日后的生活中来往也愈发密切。
    不得不承认,陆辛晨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以至于黄依桐心甘情愿为她弯成蚊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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