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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们一样,事先也不知道啊。陆思珈耐心的解释,她跟周见深说的也是两家吃个便饭,不要声张,谁知道男主角表面上应得好好的,事先也一点风声都没漏,今天却突然把她拉到了酒店。
说起来,陆思珈这么个血气方刚的年纪,和貌美如花的男主角谈恋爱过程中,少不了亲亲抱抱,偶尔也会被勾起些深入交流、为爱鼓掌的想法,可周见深却是耐力一流,擦枪走火的时候陆思珈都想直接对他说要不就去开房,她不介意的,让她付房费也无所谓。
可周见深每每在关键时刻自己忍住了,从来没有越雷池半步。
陆思珈不由肃然起敬,不愧是风靡万千少女的言情小说男主角,还没认识女主,就自觉在为对方守身如玉了。再想想原著,男主和女主也直到婚后才完成了生命大和谐,陆思珈就更加理解了,不再没事撩拨周见深。
反正抗战就快胜利了,男主角已经顺利和女主角会师,马上轮到她完美退场,以后就没人拦着她吃肉了。
可惜,原本放弃了男主肉体的陆思珈,在订婚的当天突然被他带到酒店,忍不住又开始浮想联翩了,比如要订婚了,男主打算放下执念,化身为狼,白日那啥
不能怪陆思珈饥渴,周见深在小说里是惊才绝艳的男主角,在成千上万的女读者心中是最想嫁的男神,可以说是跨次元征服了三次元和三次元的女性,这身体素质得好成什么样
陆思珈每次搂着男主劲瘦的腰,再看看他那比她还诱人的臀线,能忍住蠢蠢欲动的魔爪已经很不容易了。事实上要不是看在他为女主守身如玉的份上,她早就把他就地正法了。
现在周见深约开房,正中陆思珈下怀,她都忍不住荡漾起来了,可万万没想到,跟着男主走进房间,等待她的居然不是浪漫的鲜花和烛光,而是一组造型团队,床上也没有玫瑰花,铺满了各式各样的礼服,等着她过来宠幸。
陆思珈:
当然,尽管过程很意外,陆思珈仍然是有惊喜的感觉,女生的浪漫天性让她无法拒绝这样梦幻的订婚现场,他们准备的那些礼服,不但每一件都她爱不释手,尺寸也非常贴合她的身材,还有多种款式供她选择的高跟鞋,又好穿又好走路。
这些细节不仅体现了浪漫,还有用心,只有把一个人放在了心上,才能细致到这种程度。
陆思珈也不好得了便宜还卖乖,否认了父母对她胳膊往外拐的评价,又安慰道:不过这也是他们的一片用心,今晚出席的客人,都在夸我有福气呢。
现在是有福气。陆母摸着闺女又顺又滑的长发,忍不住道,万一你们以后身边的闲言碎语不好受啊。
不会的,我在上海读书,以后毕业了就在那边找份工作,然后把你们都接到上海去,就不用担心受这些闲言碎语了。
作者有话要说:趁着我还有几章存稿,你们可以开始商量了,想要哪个时间看更新=。=
顺便,久违的晒一下霸王票(假装不知道这是好基友给的友情票)以及小胖友们给我浇灌的营养液
=。=扔了1个地雷
第3章 第一个言情世界3
像陆思珈这么个好吃懒做的人,为了改变自己注定杯具的命运,高三那年完全是头悬梁锥刺股,拼了老命的考上了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跟男主所在的北大,当然没有可比性,不过陆思珈却非常满足,因为按照原著,她最多考个省内二本的水平,毕业后又乖乖回到父母身边,在这个不太发达的小城市当着平凡的中学老师。
陆思珈不用经历都能想象,原著的陆思珈和男主退婚后,她身边将充斥着怎样的流言蜚语。
说起来,男主优秀又专情,从校园到职场,收割了无数迷妹的少女心,陆思珈能够成为这个世界里,唯二和他有过感情纠葛的女人,实在不能再幸运了。
所以她将今晚的订婚宴称之为人生巅峰这么说不是因为陆思珈未来不可能拥有比这更盛大的典礼。
她长得这么美,找个有钱的土豪结婚绝对是分分钟的事。只是女人的婚礼中,最有分量的应该是新郎而不是排场,至少她在这个世界,再也找不到比男主更优秀的对象了。
原著里的陆思珈,因为曾经拥有而幸运,却也因为曾经拥有后失去而不幸,那场和升学宴同时举行的订婚宴,让她成为这座小城里人人尽知、也人人向往的灰姑娘,风光无限。
也绝对会在退婚后,让她也成众矢之的。
主角和配角最大的不同,大概就体现在面对逆境时的表现,如果是主角遇到这种事,往往能坚持自我不屈服,最后柳暗花明又一村;而配角一旦被生活打倒,根本没有再爬起来的勇气和能力。
陆思珈最耿耿于怀的,就是在番外篇里,功成名就、意气风发的男主,带着娇妻和爱子回老家探亲,在街上看到他曾经的恋人。
同样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和他公司的很多中年员工一样,秃顶、啤酒肚,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完全不在乎抱着孩子的妻子能不能跟上他的脚步。而他身后的女主人抱着五六岁大的孩子,已经不复白嫩的额头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在看到男主的那一刻,她浑身一颤,竟然低下了头,那一刻被孩子弄得焦头烂额的女人爆发了巨大能量,竟然超过丈夫的步伐,风一般从男主一家身旁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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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陆思珈这么个血气方刚的年纪,和貌美如花的男主角谈恋爱过程中,少不了亲亲抱抱,偶尔也会被勾起些深入交流、为爱鼓掌的想法,可周见深却是耐力一流,擦枪走火的时候陆思珈都想直接对他说要不就去开房,她不介意的,让她付房费也无所谓。
可周见深每每在关键时刻自己忍住了,从来没有越雷池半步。
陆思珈不由肃然起敬,不愧是风靡万千少女的言情小说男主角,还没认识女主,就自觉在为对方守身如玉了。再想想原著,男主和女主也直到婚后才完成了生命大和谐,陆思珈就更加理解了,不再没事撩拨周见深。
反正抗战就快胜利了,男主角已经顺利和女主角会师,马上轮到她完美退场,以后就没人拦着她吃肉了。
可惜,原本放弃了男主肉体的陆思珈,在订婚的当天突然被他带到酒店,忍不住又开始浮想联翩了,比如要订婚了,男主打算放下执念,化身为狼,白日那啥
不能怪陆思珈饥渴,周见深在小说里是惊才绝艳的男主角,在成千上万的女读者心中是最想嫁的男神,可以说是跨次元征服了三次元和三次元的女性,这身体素质得好成什么样
陆思珈每次搂着男主劲瘦的腰,再看看他那比她还诱人的臀线,能忍住蠢蠢欲动的魔爪已经很不容易了。事实上要不是看在他为女主守身如玉的份上,她早就把他就地正法了。
现在周见深约开房,正中陆思珈下怀,她都忍不住荡漾起来了,可万万没想到,跟着男主走进房间,等待她的居然不是浪漫的鲜花和烛光,而是一组造型团队,床上也没有玫瑰花,铺满了各式各样的礼服,等着她过来宠幸。
陆思珈:
当然,尽管过程很意外,陆思珈仍然是有惊喜的感觉,女生的浪漫天性让她无法拒绝这样梦幻的订婚现场,他们准备的那些礼服,不但每一件都她爱不释手,尺寸也非常贴合她的身材,还有多种款式供她选择的高跟鞋,又好穿又好走路。
这些细节不仅体现了浪漫,还有用心,只有把一个人放在了心上,才能细致到这种程度。
陆思珈也不好得了便宜还卖乖,否认了父母对她胳膊往外拐的评价,又安慰道:不过这也是他们的一片用心,今晚出席的客人,都在夸我有福气呢。
现在是有福气。陆母摸着闺女又顺又滑的长发,忍不住道,万一你们以后身边的闲言碎语不好受啊。
不会的,我在上海读书,以后毕业了就在那边找份工作,然后把你们都接到上海去,就不用担心受这些闲言碎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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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一个言情世界3
像陆思珈这么个好吃懒做的人,为了改变自己注定杯具的命运,高三那年完全是头悬梁锥刺股,拼了老命的考上了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跟男主所在的北大,当然没有可比性,不过陆思珈却非常满足,因为按照原著,她最多考个省内二本的水平,毕业后又乖乖回到父母身边,在这个不太发达的小城市当着平凡的中学老师。
陆思珈不用经历都能想象,原著的陆思珈和男主退婚后,她身边将充斥着怎样的流言蜚语。
说起来,男主优秀又专情,从校园到职场,收割了无数迷妹的少女心,陆思珈能够成为这个世界里,唯二和他有过感情纠葛的女人,实在不能再幸运了。
所以她将今晚的订婚宴称之为人生巅峰这么说不是因为陆思珈未来不可能拥有比这更盛大的典礼。
她长得这么美,找个有钱的土豪结婚绝对是分分钟的事。只是女人的婚礼中,最有分量的应该是新郎而不是排场,至少她在这个世界,再也找不到比男主更优秀的对象了。
原著里的陆思珈,因为曾经拥有而幸运,却也因为曾经拥有后失去而不幸,那场和升学宴同时举行的订婚宴,让她成为这座小城里人人尽知、也人人向往的灰姑娘,风光无限。
也绝对会在退婚后,让她也成众矢之的。
主角和配角最大的不同,大概就体现在面对逆境时的表现,如果是主角遇到这种事,往往能坚持自我不屈服,最后柳暗花明又一村;而配角一旦被生活打倒,根本没有再爬起来的勇气和能力。
陆思珈最耿耿于怀的,就是在番外篇里,功成名就、意气风发的男主,带着娇妻和爱子回老家探亲,在街上看到他曾经的恋人。
同样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和他公司的很多中年员工一样,秃顶、啤酒肚,大摇大摆的走在前面,完全不在乎抱着孩子的妻子能不能跟上他的脚步。而他身后的女主人抱着五六岁大的孩子,已经不复白嫩的额头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在看到男主的那一刻,她浑身一颤,竟然低下了头,那一刻被孩子弄得焦头烂额的女人爆发了巨大能量,竟然超过丈夫的步伐,风一般从男主一家身旁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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