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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救错反派的下场(穿越)——凤羽涅(63)

    他斟酌道:你曾在药王谷最困难时投资了两百多万灵石,现在变成了几千万,我又给你投资了些别的产业,现在每年都在增长,我晚点给你账本。
    他回去让属下做个假账,变着花样塞钱,让里面是取之不尽的几千万。
    宋清时穿越前是富家子弟,虽然傻白甜,但多少懂些商场知识,他从没见过挖空心思做假账给对方送钱的事情,图什么?
    所以,这事是真的?
    他在失忆期间做了一次大成功的风投?
    这辈子不愁研究经费了?
    宋清时高兴成了狗子,想在地上转几个圈,嗷嗷叫两声,脑海里迅速列出了大堆想买又买不起的药材,恨不得抱着他的财神爷亲两口。
    他拉着越先生问:我失忆时还做了什么?
    越先生微笑道:你教我养小白鼠,我现在养得很好,特殊小鼠养出了很多种,你跟我回药王谷,我都送给你做礼物。
    他中间含糊了两个字。
    宋清时听不清楚,但他发现了疑点:特殊小鼠需要养很久,才有机会改良出各种品种我们认识多久了?
    他感觉自己失去的记忆比想象中多。。
    越先生笑道:我们在一起只有十几年,分开却有上千年,我留守在狭窄的世界里,并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
    宋清时呆住了,这个失忆时间的长度远超出他的想象,他在这个世界的身体该不会在什么地方闭死关失败了,才导致另一个世界的灵魂穿越?
    他想到这里,又陷入了茫然,不明白自己为何能自然地把两个身体的记忆融合成一个全新的自己,毫无排斥的感觉因为长得太像吗?
    系统炸了,他没办法问出答案。
    师叔祖开玩笑,宋锦城忍不住开口,哪有人修炼那么久才筑基?他那么废材,都在十八岁筑基成功了,而且筑基修士只能活三百年,青鸾夫人用了奇珍异宝延寿,五百岁时寿终正寝,葬在药王谷,明鸿剑仙修成金丹大圆满,在爱妻墓前结庐而居,守护药王谷千年。现在药王谷的男修都喜欢约妹子去那里表白心意,是出名的风景胜地。
    越先生感觉自己罚得还不够重,温柔笑道:清时是受了伤,才变成这般修为。你学过的医书里有很多类似的例子显然你全部没记进脑子里,明天回谷,便去后山禁足,背完青鸾留下的一百八十卷基础医书才可以出来。
    宋锦城脸都青了,他不想要自家祖奶奶了,而且他真的很想去天武门找好友。于是,他跪爬到越先生面前,哭着讨价还价:师叔祖,让我去天武门看一眼,看完我再去禁足
    越先生嘴角的笑意越发温柔。
    宋清时看了看越先生,莫名感觉这孩子处境很危险,他硬着头皮,尝试搭救:你有必须去天武门的理由吗?
    宋锦城抽泣道:我怀疑阿钰出了事,想去看看
    阿钰叫宇文钰,天武门长老之子,先天体弱,小时候在药王谷养过几年病,宋锦城拉着他上山掏鸟蛋,下水抓乌龟,教他爬墙逃课,结成了很好的朋友。
    宇文钰身子骨好转后离开了药王谷,每个月书信不断。可是,最近三个月,他都没收到宇文钰的消息,心里放不下,趁着考试不及格,决定逃跑去天武门看看情况,路上遇到宋清时,耽搁了
    也许他在闭关修炼,宋清时揉揉额头,想说朋友忙起来几年几十年不理人是正常现象,又感觉自己好像在友情上犯过大错误,有点没信心,你问问他的长辈?
    宋锦城扭捏道:他爹讨厌我,禁止我靠近阿钰,我们是偷偷来往的。
    越先生开口道:天武门前阵子是弟子大考,他应该去了圆明秘境他忽然停住了声音,想起天武门最近有些不寻常的异动,魔物频繁出现,或许应该派人去查看一二。
    也许是受伤了,怕你担心,宋清时想了个两全其美之策,我替你去天武门看看吧。他记得书里记载圆明秘境里有一种金属性的草,叶片和刀锋般锐利,虽然没什么大用,但属性特殊,他一直想取些做研究。
    宋锦城感动极了:兄弟,够义气,哥没白救你。
    越先生捏碎了桌角。
    对不起,忘了年龄,宋锦城迅速认错,乖巧讨好道,清时,你才是我哥。
    越先生提示:清时辈分比你大很多。
    宋锦城皱了皱眉,重新思考称呼。
    宋清时看着他的表情,感觉不妙,他迅速制止:不准叫我爷爷!
    他有一半的灵魂还是青葱水嫩的大学生,实在受不了被外貌看起来同龄的人叫爷爷的滋味。
    我又不是药王谷的人,就算重新考进去,也是同学,当不起那么大的辈分。宋清时认真考虑未来,我觉得应该按修为,而不是年龄来划分辈分。
    宋锦城可怜巴巴地看向越先生:师叔祖
    越先生听见这称呼,再次胸闷。
    他决定回去便把这化身闭关,换个同龄的来陪着宋清时重新成长,免得被当成老祖宗,不好下手。
    宋清时愉快地自行决定了去天武门的旅途,和宋锦城商量怎么见宇文钰,探听情况。
    药王谷的入学考试还有三年才开始,现在搞特招,也得花几个月筹备。
    宋清时不愿意走后门入学。
    越先生知道他决定了的事情便不会放弃,现在也不是把人叼回去的时机,然而新化身需要点时间筹备,怕宋清时不懂修仙界现状,吃亏受委屈。踌躇再三,决定顺着他的心意,准了宋锦城陪伴去天武门,路上好生伺候,不可让长辈受委屈。
    宋锦城不擅长学习,伺候师长,揣测心意倒是很用心,他怀疑宋清时不是越先生的干儿子,而是不可告人的私生子,当下发誓,要把宋清时当祖宗孝顺。
    他开心地祝福:清时哥,你真好,我不嫉妒你有女神了。
    宋清时笑道:希望我能在路上遇到她。
    越先生警惕:女神?
    清时在找一个女孩子,可惜失忆了,记不清名字和相貌,宋锦城得了允许,整个人活过来了,他见师叔祖对未来儿媳妇感兴趣,赶紧把宋清时的心上人狠狠夸了一通,免得将来过不了长辈关,是温柔贤惠,漂亮可爱,活泼开朗,善良天真,体贴孝顺,还擅长做饭的女孩子。
    宋清时不好意思道:她身子骨比较柔弱,需要调理
    越先生强行按捺心里翻滚的妒火,问道:你这次任不,你喜欢这样的女孩子?
    他知道很多修士不在意男女,但没想过
    宋清时想了想对那个本子的心动感觉,肯定道:喜欢,我会找到她的。
    越先生温柔问:如果她不喜欢你呢?你会对她好吗?
    没关系,宋清时的眼里全是坚定,发誓道,只要能找到她,我就把所有好东西都给她,努力对她好,争取让她喜欢我。
    他会倾尽所有,认真追求喜欢的人。
    越先生看懂了他的心意,微笑祝福:你定会找到她的。
    虽然这个任务的角色严重超出他预料。
    但是,也不难
    他想了想用这种模样做不知廉耻的事情,让宋清时在床上哭出来的情景,感觉颇有意思
    越先生贪婪地看着单纯的美味,狂乱的欲望让他的唇舌有些发干
    忍耐,现在不是暴露的时候。
    他会好好执行计划。
    他要重新得到所有的一切。
    第84章 红衣少女
    可爱的女孩子应如何扮演?
    不灭之巅的神君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棘手难题,他思考了很久,命孔慕华觐见。
    孔慕华是不灭之巅的奇葩明明是只雄性孔雀妖,战场上的前锋将军,法器是两把巨斧,杀人如麻。化作人身后却嫌世上男子的衣裙首饰不够华美,喜欢做娇娥打扮,他生得美貌,眼含秋水,身段婀娜,走起路来如弱柳扶风,一步三摇,有临水照影之态,平生最喜欢和人比美斗艳,擅长倚姣作媚,撒娇卖痴,以至很少人知道是男儿身。
    他常年位居修仙界男修梦中情人榜首,女修最想杀掉的狐狸精榜首。
    如今,孔慕华忽然被神君传召,有些忐忑,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什么错事。
    神君遣开众人,走到他面前,从发饰到服装,从身段到手脚,仔仔细细地打量一番,甚至还研究了他梳的发型,画的眉毛,听了听他的嗓子,再命他走了几步路,笑了笑最后问他女子喜欢的事物。
    孔慕华整个孔雀都惊呆了。
    他感觉不灭之巅要迎来女主人了。
    神君的审美极好,眼光苛刻,能被他看上的美人该有多完美啊?
    孔慕华很想哭,他自觉比不过神君的美貌,所以才换了女装,另辟蹊径,出奇制胜,如今美貌又要输给神后他感觉孔雀生涯黯淡无光,开屏都没意思了,急需去温柔漂亮的男人怀里求安慰,床上滚一滚,顺便逼个婚,比如白仙尊那样的
    大家对神君的些许妄念,也该死心了。
    说不定,白仙尊会同意和他结道侣了?
    孔慕华想到这里,收起沮丧,快乐地跑去通风报信了。
    梧桐台,重重珠帘内。
    神君脱了雪羽斗篷,仔细沐浴后,走到镜子前,苛刻地审视着自己的容貌,分神期修士便可以调整自己的体型和容貌,伪装起来并不难,难的是怎么伪装得合那个人心意。
    他想了想,直接修改成自己十四岁模样,那时候身高正好,容貌雌雄莫辨,细腰盈盈,不足一握,只要把肩膀再调整单薄些,手脚的骨架稍微缩小,修为压制到筑基期,便是柔弱美人的姿态。
    他想了想赵邺记忆里的那些任务对象的共同特征,再想了想孔慕华天衣无缝的女装手法,调整细节,藏起喉结,然后把眉眼里的棱角去掉,将艳丽似火的张扬化成温柔如水的气质,唯独是眼角的那颗泪痣,遮不去,掩不了的俗世风流。
    他想了许久,放弃了折腾泪痣。
    虽说系统任务大部分都是清纯美人,但他知道宋清时是喜欢艳丽风情的,所以不能把越无欢身上的气质全丢了他尝试着朝镜中笑了笑,让端庄的凤眸里重新流转出欲望光华,只为一人绽放。
    清纯的气息里不经意带出的妩媚之色,圣洁冷清时偶尔做出放浪举止,才是能把男人拖进深渊里的东西。正如宋清时在床上对他做的那些事一般,绝顶的美味。
    哪怕是失忆重来,约定也必须履行。
    宋清时求了婚,他也答应了,两人便是未结契的道侣,绝无反悔余地。
    虽然他不会强迫对方做这些事情,但也没打算对失忆的人做什么正人君子,该用的手段都会用。
    他不想去思考那些手段算疯狂和病态,感情早已失控了。
    宋清时曾在治疗时说过,欲望不是羞耻的事情,不需要压抑身体本能,尽情发泄出来,有助恢复。
    希望他能说到做到,竭尽所能,好好为自己治疗。
    越先生衣不解带地照顾宋清时,每天守在身边,寸步不离,喂了无数灵丹妙药。
    宋清时的伤口好得很快,就是睡姿不好,每天早上都发现自己躺在越先生的腿上,嘴巴有些肿,还破了皮,他喝了两剂清热去火的汤药也没啥效果,大概是气候干燥,体质虚弱的关系。
    越先生嫌汤药太苦,让他多喝蜂蜜,会更加好吃。
    宋清时感激极了,每天搜肠刮肚地夸他是个好人。
    宋锦城看在眼里,越发觉得两人不可能是单纯的忘年交,他爹都不会这样温柔贴心照顾生病的他,更不会零花钱要多少给多少!所以宋清时肯定是师叔祖的私生子!只是因为某些原因,不愿对外透露。
    上次师叔祖吩咐他买的东西,他搞到半夜都没搞完,哭唧唧地回来,面壁思过。
    这次,他一定要抓住机会,好好伺候,博取师叔祖的好感度,免得沦落到师兄的下场那几个师兄虽然用生发药把头发弄回来了,但沦为了谷中笑话,到现在都没交到女朋友。
    宋锦城怀着雄心壮志,到处跑腿,替宋清时添置各种出行的用品。
    终于,所有东西都添置好了。
    越先生说自己有事处理,需要离开。临行前,他取出一件宽袍大袖的雪色法衣,说是前些天找巧衣坊加急订制的饯别礼。
    宋清时的法衣早就坏了,看见这件对胃口的衣服,喜欢得不行,当场换上,谢了又谢。
    越先生笑着替他重新整理了凌乱的碎发,告辞离去。
    宋清时整理完行李,准备出发时,终于想起忘了安排交通工具,宋锦城偷溜逃学,没敢用药王谷里的法船坐骑,如今两人呆的城镇比较偏僻,往来的修士很少,不但没有仙兽门,也没有高阶的法船。
    他和宋锦城站在大街上,面面相觑,找了许久,总算买了两匹脚程较快的灵马,算了一下地图的位置,准备骑行三天,到达瑞南城后,再找仙兽门租用法船。
    两人骑马,扬尘而去。
    宋清时自城内起,便感觉到了窥视的目光,他回头四处寻找,发现前些天见过的那只漂亮的红色仙鸟又回来了,一直在跟着自己。
    他招了招手。
    仙鸟飞下来,亲昵地站在他的肩膀上,轻轻地啄了啄耳朵,就像在撒娇。
    这鸟真漂亮,宋锦城看见一人一鸟互动,乐了,拿出瓜子逗弄,快来,让哥哥摸一把尾巴。
    红色仙鸟缓缓转过脖子,冰冷地看了他片刻,忽然吐出一团烈火,扑面而去,将宋锦城的衣服和头发点着,宋锦城吓坏了,拼命乱甩,把火星飞得到处都是,灵马的尾巴也沾染了火焰,惊得跳了起来,载着嗷嗷惨叫的宋锦城,连蹦带跳地往前冲去。
    宋清时看傻眼了,他僵硬地回过头,看着肩上不知名的红色仙鸟,确认这是只不好惹的猛禽大佬
    仙鸟再次蹭了蹭他的脸颊,然后低下头,乖巧地整理羽毛,假装什么坏事都没做。
    宋锦城的惨叫声更大了:清时,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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